我国四个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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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四个直辖市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我国直辖市的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直辖市往往建成区较大,居住人口也较多。

  直辖市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地位。

  直辖市的概念第一次被提出是在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当时被称为院辖市。

  我国四个直辖市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其中北京和天津位于华北地区的京津冀城市群,上海位于华东地区的长三角城市群,重庆位于西南地区的成渝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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