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最初的职责和现在的中央巡视组类似,武帝以后演变为州的实际负责人,相当于现在的省书记省长兼大军区司令员。唐朝州刺史类似现在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兼任军分区司令。宋朝刺史不再有军事权,元朝之后就没有刺史了。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汉代刺史制度是对秦代监御史制度的继承。
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刺史一度改称州牧,但无论是刺史还是州牧,其作为监察官的本质并没有变。不过,这正是刺史开始由监察官向地方官转化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