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23岁姐姐该不该养2岁弟弟?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这个题目,我不该答,因为不在我的领域之内。但我忍不住。

我为什么还坚持回答呢?因为,我看到这个题目,觉得挺难受的,有些话,实在憋不住了……

老实说,我不知道题主是不是当事人,如果是,你听我说下去。

你(如果是你)二十三了,标准的成年人了,已经是具备了一个独立人格的人了,所以做事就要有一个“人”应有的一切。

父母去世了,你有个两岁的弟弟,你应不应该养呢?

两个字:应该。

我先说明一点,我不是法律工作者。这件事儿,咱们也不去从法律的层面去做什么探讨。

所以法律规没规定你必须养,我并不懂。

但是,你不只是应该养,而且你必领养。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就是父母亲,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生活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经历我们该经历的一切。包括快乐的,也包括痛苦的。没有我们的父母,我们连经历痛苦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我们都会感谢感恩我们的父母。所以,父母爱的,我们都爱。

父母生养你,爱你,把你捧着养大了。

父母又生了你的弟弟,原本也是想和养大你一样,把他养大成人的。

可是,很不幸,他们走了,没有并且再也不能够把弟弟养大成人了。

这个时候,最可以也最能够替父母来养大弟弟的人,就是你了。这也是你报答你亲爱的父母的时候。

你若不挑起这重担来,父母九泉之下有知,他们会伤心死的。

其实,就你弟弟这事而言,假设,你觉得你不该养,或者说,你条件不好,没能力养他,你觉得,是不是就没人养他了呢?

不是的。

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和这个社会上好多好多的热心人,都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也就是说,你的这个两岁的弟弟,不会因为你不养就没人养了。说句不好听话,你的弟弟别人养了,也不一定比你养的差。

你千万别,那这不正好吗?叫别人养去呗。

错了。

别人养大你的弟弟,多少年之后,你的弟弟知道他有个一母同胞的姐姐抛弃了他,会是怎样的感想?

退一万步讲,就算弟弟从此杳无音讯,也与你半点联系没有,你觉得你良心上会过得去吗?

我劝你,条件允许,你去养,条件不允许,你也要勇敢的担负起这份责任一一经济上可以申请救助啊。

一旦你拒绝不养你两岁的弟弟,总有你悔之不及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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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和你们不同的出嫁女,家里五姊妹,一个身体不好的弟弟和四个妹妹,我是老大,弟弟身体不好,爸妈想把我留在家里,说了好多男孩子都不如我意,最后嫁给离我家只有半里路的老公,那时娘家穷,弟弟结婚,妹妹出嫁,每一桩事都是我和老公经办,老公没有丝毫怨言,今年我56了,孙子都十岁了,爸爸离世,弟弟离世,剩下最后的妈妈,我照样没有放下我肩上的责任。

其他网友回答:

看到这个让人心酸,潛然泪下的提问,2岁的幼童失去了父母,没有了世上最亲的人呵护,关爱,命运是何等的不幸,好在还有一个成年的大姐,己有能力抚养小弟长大成人,感到幸慰,

血浓与水,亲情无价,一奶同胞,一脉相连,姐弟情深,老人俗语,长兄为父,长姐为母,没有了父母,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同甘苦,共患难,姐姐就是弟弟的肩膀!心灵,精神,生活的依靠,家庭的重担压在了姐姐的身上,很是劳累,艰辛,但弟弟长大后永远不会忘记姐姐的恩情,会把姐当母亲一样尊敬,对待!同时作为姐姐也对起父母的在天之灵,使之得以安慰。

从法,礼上讲父母离世不在,姐姐有义务责无旁贷抚养弟弟长大成人,所以我认为作为姐应该养2岁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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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原创:

父母去世,23岁姐姐该不该养2岁弟弟如果父母去世了,不想养也没有办法,只有免为其难也要养,因为,弟弟是你唯一的亲人。

但是我要说的是,大女儿已经2o多岁了,就是政策允许生二胎,作父母的应该考虑该不该生二胎,身体好不好,能不能把孩子养大,自己家是不是家财万贯,钱多得没地方去,应该考虑父母不在了,一个姑娘带个幼儿弟弟,别人会怎样看待她的人品,给女儿增添多大负担,养个小孩得多少精力和钱财女儿嫁人有人会接受这个孩子吗所以,我认为做父母的自私,只顾自己想要儿子,没想到给女儿留下多少后遗症,女儿的后半辈子怎么过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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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孩子的依靠,一旦失去了父母,孩子就成了孤儿,孤苦伶仃,谁来扶养他,谁来供他吃喝,谁来给他供书上学,谁来把他扶养成人?


父母去逝,23岁姐姐该不该养2岁的弟弟?

可怜的孩子,大的不大,小的太小,孤苦伶仃,让他们怎么活?他们向谁撒娇!真是一对苦难的姐弟!

23岁的姐姐逼着自己成长了,没有了父母,姐姐要撑起这个家。一切从零开始,学着做事,学着照顾弟弟,学着了解人情世故,要尽快的把自己成长起来,成为一个小大人,一个小主人。


但是23岁的姐姐,在父母眼里,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呢!姐姐也很可怜,应该还没有成家了,父母就离开了。父母还留下了2岁的弟弟,姐姐要承担起责任,不然两岁的弟弟怎么办?你们是患难姐弟。弟弟太小,你一定不忍心不管不顾的!


这样2岁的弟弟就影响你的生活。女大当嫁!你的婆家要能容忍你带个弟弟一起生活才行,不然男方能同意暂时住你家,等弟弟长大成人能自立了,你们可以去过自己的小日子。

我有个老表和你同样遭遇,我舅舅舅妈死的早,大表姐结婚嫁人了,但是她家孩子多,家里很穷,啥都指望不上。舅舅舅妈还留下姊妹三人,老二是女孩,十七.八岁,老三是男孩才八.九岁,老四是女孩四.五岁,这个家很穷,我二表妹很能干,和大人一样干活,能吃苦,把弟弟妹妹照顾的很好。她自己没有上过一天学,弟弟上完初中,妹妹上完小学,都是她负责。她结婚很迟,二十六.七岁才结婚,她最小的妹妹都会做饭了,她放心了嫁人了。好人有好报,她嫁的婆家很好。生活很幸福。

所以题主为了死去的父母,你要把弟弟带大,只有这样你才能解脱,才没有后顾之忧。你才能告慰死去的父母,你把弟弟带大了,长大成人了。你的父母泉下有知,一定会感谢你这个好女儿的。祝你一生平安!





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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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说我自己的事,作为家里老大,给父母养老送终天经地义.父母相继去世以后,帮小弟弟娶了媳妇,想着大事完成可以歇一歇了。

没想到弟弟结婚一年车祸导致瘫痪,那几年真是人力,物力还要被弟弟顶撞,弟媳生气了辱骂,不管半夜凌晨电话打过来连哭带闹,还不能关电话,心里一万个理解弟媳妇,但由不得心情紧张,导致我现在心脏不好,听到电话心就颤抖。

我二婚家庭,十多年夫妻,全靠爱人理解,我给家里买菜我爱人都不让我掏钱,说给你弟花吧。

真是祸不单行,二十多年走失的大弟弟,被遣返回乡,乡政府通知我去领人,见面时那种残忍情景,双脚被冻烂,无法穿鞋,大半只脚在地上,因为腐烂,房子里臭的无法想象,腊月天气,乡干部十来个站在院子里和我谈话。

好在乡民政帮我给大弟补办身份证,重新上户口,联系办低保。我和爱人连夜带大弟弟去县城理发。理发店嫌脏,我自己用推子给他理发,当时住的县政府招待所,我爱人说单开一间吧,我为了省钱开了个三人床的,我靠窗户睡,打开半拉窗户,半夜醒来爱人在过道抽烟。

第二天在县中医院,大夫简单包扎后说,去兰州吧,这里做不了,必须截肢。

包了车去回兰州去了医院,大夫打开后说,必须截肢,各种后果…我没办法求救我一个开社区医院的朋友,心酸和艰难说起来都是泪,当时住院截肢反倒不花钱,但我要求保住双脚,大医院不可能每天给你清创,做没把握的医疗。在社区医院大夫的辛苦和付出真的是医者仁心,大爱至诚。

一个月后回家,每天我爱人抱着像酱过的脚换药,流浪多年养成的习惯有时候真把人能气死。

前后七年天气,现在完全能自理,在社区医院对没脱落的脚指头做了截肢,双脚没指头,走路很平稳,去年还帮我搬家搬东西,自己炒菜煮面条。

现在给他自己租一个小房子,帮他买好所有日用品,每隔一两天,家里做好菜和饭送过去让他改善,有一次我刚送饭到半路,弟媳妇打电话说小弟弟感冒了,我坐在公交车上泪流满面,人生太艰难了。

目前两个弟弟都比较平稳,十来年的付出弟媳妇都看在眼里,对我相当尊重,我也特心疼她。

老天爷很公平,我爱人无私无语的支持和开解,看我实在烦心就带我出去旅行,安排好一切就出发,我最大的好处是看见就尽力做,看不见我可以笑的灿烂如花。亲戚朋友喜欢我的原因,是和我在一起没压力,我还能带来开心愉悦。

我五十三岁,退休了,但花钱的地方太多,所以想给自己找个挣钱的门道,就来头条做问答,大多是所见所闻,耳听婆婆妈妈零碎事,都是身边人,身边事有些人物称呼做了变动,基本属实。

每年花费没算过,除了给自己买衣服,基本不超两百块钱,钱大多帮弟弟们,偶尔水滴筹里也要捐助一些,看到路上实在可怜的人也要给几块钱。

弟媳妇更是大爱,我提出联系红十字会,想得到帮助,她说:就这样平淡安静过挺好,不想让人看不起,不管当初怎么样,我现在也尊敬她疼她,小弟弟、弟媳妇都比我小二十岁,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对儿子还真操心的少,起码他健康自立。

别人说你可以不管,我也想不管,太艰难了。但良心过不去,自己吃点好的就心里难受他们吃不到。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要明着暗着分一些,出去旅行拍下美照,和小弟弟两个人笑着翻看。

时间稍长就担心大弟弟断粮,我也不知道前世欠了多少账,这辈子这样还?好多人说,我比年轻时好看了,我想是吧,年轻时拍的照片自己都不想看。相由心生大概如此吧。

血缘亲情真是神秘,看不见扯的人心满是牵挂。

身边也有和父母计较,嫌弃父母,和弟妹争家产,不顾常情的人,我想绝对是前世有冤才成为一家人,却相互仇恨。

两岁弟弟如果没父母,你不管会有民政部门接管,但要过良心关,现在年轻无所谓,就怕上了岁数,回忆过往自责愧疚,睡不好觉。

现在年轻人生存环境有限制,自身压力也大,让一个二十多岁人带着一个两岁孩子,实在没法生活,建议你联系家里亲戚帮着带带,自己艰难点每月给生活费,实在没办法就找政府,一个二十岁初入社会的人抚养小弟弟,小弟弟带不好,自己一生也会生出变数。

说话要设身处地想想,不能一味道德绑架。题主这样提问题也是没办法的事。

希望你有两全其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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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你是弟弟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至親,无论于法于理于情,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你已成年,完全有能力抚养弟弟长大成人。有能力有条件可以给弟弟以较好的生活,没条件也须与弟弟同甘共苦、相依为命,哪怕吃糠咽菜也不能遗弃这个苦命的弟弟。当然,这可能对你的工作、生活乃至婚姻造成一定影响,增大了生活的压力。但你想想,有多少爱心人士,他们与那些孤儿既不沾亲又不带故,尚能动侧隐之心出手相助,收养抚育他们长大成人。你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撒手不管、于心何忍?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除非你是一个极端冷血自私的人!因此,你必须在弟弟孤苦无依时挺身而出、勇于担当,担负起一个姐姐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尽心尽力将弟弟抚养成人。这样一可告慰父母在天之灵;二可使弟弟情有所依、爱有所附,健康成长;三又使自己多了一份亲情,少了一生的愧疚,一举三得,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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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作为姐姐

姐姐已经23岁成年了,对于只有两岁还是幼童的弟弟,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所以不管你是否愿意,这份义务你必须承担。更何况从个人感情上讲,父母双亡的你们只能相依为命了,姐姐怎忍心弃2岁的弟弟于不顾?

作为父母

生育二胎时还是尽量多方权衡、慎重考虑。两个孩子相差21岁,父母也应该50岁左右了,再生育一个孩子自己是否有精力抚养长大?会不会给第一个孩子带来负担?毕竟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在世期间,并且有抚养能力时,这份义务不能转嫁给另外一个孩子。

但愿人间有爱,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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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者观点: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说“该养”是对一个年轻女孩的道德绑架,说“不该养”那这个有血缘关系的幼儿该怎么办?我只能说:高龄夫妇生“二胎”请慎重!

自“二胎”政策开放以来,许多高龄夫妇就开始蠢蠢欲动,跃跃欲试,有的权衡利弊以后决定放弃了,有的决定豁出老命赌一把。

对于40岁以下,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来说,生二胎是完全可以考虑的。但是,对于45岁以上的男女,我不建议追生二胎。

因为,45岁以后人的身体开始明显的走下坡路,除了工作之外,其它方面的精力完全跟不上,这时候,一个小孩的出生,会让你手忙脚乱,顾此失彼。

再说,45至60岁是一个人生病的高发期和危险期,在这个年龄段出意外的特别多。“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自己的身体出问题了,谁来扶养年幼的孩子?

让一个刚刚步入社会,自己尚未成熟的“大孩子”去扶养年幼的弟弟或妹妹,这样做公平吗?

一个23岁的女孩,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工作、生活、恋爱、结婚方方面面的压力都很大,做父母的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塞给她一个“拖油瓶”,于心何忍?

结语:把孩子送给亲戚或者福利院扶养,姐姐可以补贴一点钱并常去看看,我认为是最好的办法。请不要说我冷血,也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绑架一个年轻的女孩,我不赞成为了一个孩子而毁了另一个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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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了,23岁姐姐该养两岁的弟弟,因为姐姐是两岁弟弟唯一的亲人,姐姐23岁以经成人,完全有能力照顾弟弟,在亲情的份上也决不忍心丟弃年幼的弟弟。按照中国的民间传统习俗,失去父母的子女们在家中应该是长子为父,长女为母,所以23岁的姐姐完全有责任来养活两岁的一母同胞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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