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作为,只收费不干实事,我们作为业主应该怎么办?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这个问题虽发生在下面,但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靠上面。政府应搜集民意中的绝大多数民声诉求,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且为绝大多数城市业主愿意接受的社区物业管理办法。但凡为人民服务的任何规范条文,必须要绝大多数人赞同才可收到实效。否则,政府即使出台了文件,那也是事与愿违的。但愿国家这方面政策的决策者能从“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的出发点考虑,早日解决这个城市的“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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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忍",二个字"忍着",三个字"忍着吧″,四个字"一定要忍",五个字″我忍不了了″,六个字″忍不了也要忍",七个字″忍的我怒火中烧",八个字″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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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成立业委会,通过投票罢免,另找物业。或者小区自治,我所在小区是业主自治,请人负责绿化,卫生,水电维修以及监控房屋维护,等小区日常事物,均摊几毛钱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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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消防设施存在隐患,一些公共设施年久失修有安全隐患……这些生活中常遇到的事儿,物业好的,可以为业主及时的解决问题,而遇到不作为的物业,首先解决不了业主遇到的问题,然后还会生气,针对物业不作为的可以尝试如下办法,以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

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权依法更换。业主委员会可以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

2.向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

3.论坛及媒体爆料:通过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将问题反馈,在舆论的影响下敦促物业改善服务。

此外,新《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人流通道、消防设施及通道、地下车库、化粪池、窨井、电梯、水暖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经常性巡查

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如实记录、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立即告知相关专业部门,并发出警示,同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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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以上的业主认为物业不作为可以依据法定程该怎处理就怎么处理,权利在业主自己手里,不过如果是少数人的观点或者业主自己不齐心也不能完全只怪物业。需要提醒的是,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抗议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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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没法呀,业主不团结,物业不是为业主服务的,而是让业主闹心的,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和唐僧,唐僧啥也不干,还处处整孙悟空的事。物业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他们就是强盗,不干正事光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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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物业工作者,但我也是一名业主,我站在我的角度给你分析一下。

第一步、找物业进行调解。有哪些要处理的问题、哪些需要维护的设施以及哪些安全方面的隐患及时找物业协商处理。如果物业不作为我们可以走第二步。


第二步、成立业主委员会。当让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有条件的: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并且使用一年以上。满足二者之一就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且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服务小区。

第三步、到社区进行备案,需要成立业主委员的相关手续,文件,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并寻求社区帮助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四步、房管局物业所进行备案公示。寻求监管部门的帮助,早日成立业主委员服务小区。

第五步、业主委员会成立,走马上任,服务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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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不作为是普遍现象,关键是业主是否一条心,业委会是否代表业主说话。如果大家能拧成一股绳,完全可以将不作为的物业解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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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拒交,交物业就要为业主服务的,不作为你收物业费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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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神容易送神难!他说他可以改,且物业主管部门会再一再二再三的警告他,且业主要有真凭实据,有半数一上的业主联名投诉,否则,业主只有挨着吧!

标签: 物业 不作为 物业费 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