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具体点,书法到底是让人认识好还是不认识好?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书法书法讲的是书写的方法。写出别人看不懂的字就根本不须要方法。反正看不懂,胡写乱写也就无的谓。既然讲方法就必须要让人看得懂。不但要让人看得懂,还要让人觉得好,这就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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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笔乱画的,假如宣纸加毛笔,我随便写写都要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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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的字谁都不认识,就失去了字的本意。一个真正的书法家都不会信手涂鸦,只有当今邪丑,拿自已也不知所云的狗屎字称为“创新”“风格”用来唬人!因为这类书法流氓就不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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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到底是让人认识好还是不认识好?

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必须要让人认识,不认识怎么欣赏?不认识怎么临摹?(草书除外,但是草书也是有章法的,有规律的,不是你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过去写书法(姑且叫书法吧),是文书,是呈报文件,是承办批示,是交流信函,是作文记事。总之,是人们相互交流的平台。所以,至少说每幅字都是让人能看得懂的,能从文字里知道书写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当时还不一定有“书法”这一说。可以这样来理解,“书法家“的称号应从元朝赵孟頫开始,过去的那些“书法”,基本是书写者书写自己的文章,包括书信交往。只是到了赵孟頫,他开始大量抄写古人的名诗名文名句,有时是兴趣所致,有时书写是应朋友之托。

所以“书法家”的称号应该是从赵孟頫开始,直到今天,“书法家“们乐此不疲的抄写别人诗词文赋,虽也偶尔写自己的诗文,但很少。

有人会反驳说:李世民不是让当时的大臣们抄写《兰亭序》吗?错!那不是抄写,是临摹,是学习王羲之的字!

这样来说,赵孟頫之前,那些书写自己文章的人,是要表达自己的想法,当然要让人能看懂。

赵孟頫虽然抄写诗词曲赋,也是以别人能看懂为基础。再后来,直到今天的所谓书法家们,都以抄写古诗词为主。所以有人认为看懂看不懂不重要,不需要内容交流,只需要表现艺术,越眼花缭乱越好。

这种鼓吹“艺术至上”的人你忘记了一个法则:要想传播,必须让人认识你写的字是什么?否则后人怎么临摹?你的作品别人临摹不了,还能传播下去吗?传承不下去,你当时再有名气,不也是昙花一现吗?要是真能做到昙花一现还不错,别遗臭万年最好!

所以,真正的好书法是需要传承,是在别人能看懂能临摹的情况下的传播。否则那不叫书法,更不叫好书法,那只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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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大家的书写,写出人人都能辨识的字。

书法的产生不是为了艺术,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有清楚的认识。书法之所以成为书写的艺术,就是因为有了书写的法则,在书写的法度中,使文字产生出美感,具有了艺术性。

现在的一些书法家,对书法的认识产生了偏差。以为书法的艺术性就是要创造。

创造本来是对的,但是要基于原有的基础上。不能是把原来的东西完全抛弃,改头换面,写的是什么东西,谁都不认识。这个责任,我认为应该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来负。他们规定的草书参赛作品,必须要有楷书对照译文。鼓励参赛选手创新。一创新,创得连牙齿都吃黄了的老专家,老评委们都不认识草书了。

我给大家列个名单:沈鹏,张海,旭宇,王冬龄,王铺,沃新华,曾翔,张强,邵岩。他们都是极力赞成书法创新的急先锋。他们创新,成不成功先不说,他们还有底子。初出茅庐的学习者,连路都没有走稳,跟着瞎起哄。把个好好的汉字,创得面目全非!

书法要发展,首先得回到文化的属性上。中国书法几千年都是美的,为什么到了我们现在,突然就审美疲劳了?就那么急迫的要改头换面?要创新起码要有基础。基础越稳固,上面的楼层建的越高,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书协大佬们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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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有很多形体,也有很多书法家多年学习研究自成一体,如一味的强调认识与不认识这太单一,对书法认识不严谨,不是衡量标尺。书法看行,看走势,看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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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雅俗共赏,艺术的第二重境界,是雅,只追求文人的认同。第三种境界是迎合大众。

什么样的作品才能做到雅俗共赏呢?比如齐白石。齐白石的这种大红大绿的大写意,受到文人的追捧;齐白石那种工笔草虫人民大众的喜欢,结果就形成了雅俗共赏上。

什么叫雅呢?雅就是为一部分欣赏,为小众喜欢。一部分人看好他、喜欢她、欣赏他、在意他。在中国在中国有个特定的画种叫文人画。

第三种境界,他也能画好,也能写好,但是,他是为大众服务,为市场服务。大众喜欢什么样子,我就画什么样子。大众喜欢写什么?我就写什么。就像现在的流行的电视剧和现在的搞笑视频。

书法同理,这不是认识与不认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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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不严谨,书法没有以辨识度为标准来判别的,主要原因是受众的欣赏水平参差不齐!

书法不仅仅是辨识度比较高的楷书、隶书、行书和魏碑,还有大众辨识度相对较低的钟鼎文、篆书、草书,尤其是大篆和狂草,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基本上就不可能认识,但这些都是现在书法作品中常见的字体,但并非是因为大众不认识就不是书法作品!

不知道题主听说过《战国策》里“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用两个音乐小故事来比喻书法作品是否能辨识应该更形象:

第一个是“伯牙绝弦”的故事: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这也是“知音”一词的来历。

与此相对的是家喻户晓的“对牛弹琴”故事,公明仪作为战国著名的音乐家,不分对象的展现才艺,终是落得自讨无趣的结局而已。

可见欣赏书法的标准不是自己能否认识,重要的是去提高自己的欣赏能力;同样,展现书法也应该是向能读懂的人展示才对!

窃以为题主的本意应该是针对现在书坛的乱象而提问,对一些所谓的“书家”背离书法法则和基本文字规则,以丑、怪为美的现象应该是一笑而过,无视即可。越是关注,越会给这类人带来更多的“热度”,淡然处之,反而是会风清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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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具体书法到底让人认识还是不认识好?

写书法,识读是很重要的,比如草书假设没有一定的草符积累,就很难读懂一幅狂草或小草,同样道理,书法中繁体字假若没有一定的积累学习,对于现在的书法作品也是很难理解,由此很多文字书法的识读很重要。

一则书写的汉字很规范,假若没有一定的书法底蕴,汉字的普通识读性,就意味着不认识书法,何况书法的笔画使转的特性,以及省略笔画特性,都给初学或没有汉字书法常识的人,增加不懂的程度。

由此议论写书法是否让人认识好,还是不认识好,写字理所当然认识好。目的就是让人欣赏。其中不乏书者写的汉字不规范,草书符号不符合草法,肯定无人认识,这类作品属于不合书法规矩的乱涂抹。不成为书法。更谈不上书法艺术。

因此书法中规中矩,或是传统基础上的创作,只要有书法汉字基础人,肯定能够认识,识读不是很难的事情,普遍性是草书的认识,篆书的认识都具有一定的难度。对于古典作品识读,草书也是难识读。篆书没有涉入学习者,也是有一定的识读难。

总之两方面,若书写规范,不认识,则有读者书法常识偏窄。若书写不按照法度书写,不规范的结体,造成读者难以识读,说明书者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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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当然是认识好。因为书法的载体是文字,如何人们连作品中的字都不是人认识,还有什么意义。不过有一类作品是不需要阅读文字内容的,就是那种所谓的现代派流行书风,他们的作品更多的取字的形式,借助汉字形式,通过构成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审美和艺术观念的所谓书法作品,是不需要阅读作品中的文字的,只是让我们感觉如何如何。当然,如果学习过构成主义理论的话,也能够从作品中读懂作者的艺术语言和审美理性之类。更多的是装饰效果。

书法的审美,实际在书法而不是作品中的文字内容,当然不可否认,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也是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书法的欣赏,主要是从字的传承量和单字的美观度、通篇作品的艺术造诣方面来欣赏的。

具体来说,和我们学习书法所要掌握的内容差不多。用用笔技法方面的也有结构方面的和章法方面的,最高境界是文化内涵已经审美思想的表达,包括书法的精气神和形质等等。

现代派书法也包括类似的内容,不过他们多以线条的形质和空间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审美理念为主,文字内容是次之又次之的,所有甚至有的作品都把文字的四周或左右剪去一部分。

在就是篆书隶书草书的问题,之所以出现我们不认识的原因是因为这几种字体较为古老,不是我们大众化通行的文字,能够认识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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