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形式表现标准,难道只以观众喜好为唯一的表现标准吗?难道艺术没有教育启迪的作用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可以肯定地回答,不是这样的。

应该说,观众喜好是文艺表现形式的重要标准,某些时候还有可能是主要标准。因为创作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是文艺的目的之一,也是文艺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重要体现。

但是,文艺并不是以满足人们的喜好作为唯一的表现标准。一方面,文艺要充分考虑到人们的喜好。一方面,文艺还负有引领启迪教化人的使命。很多文艺表现形式一开始并不为人们喜欢和接受,而是在文艺的传播过程中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所喜欢的。

比如交响乐和芭蕾舞,都是源自西方的文艺表现形式,刚引进过来时并不为很多人接受。如果以人们的喜好为唯一标准,恐怕这两种文艺形式至今在我们这里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发展。所以说文艺的表现形式带有引领时尚的功能。

再比如说油画。从十五世纪油画产生,写实主义一直是油画创作的主流,占据主导地位,人们早已习惯了写实油画的审美。当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印象主义油画诞生初期,很长时间不为人们喜好,甚至连参加官方画展的机会都没有。但印象主义艺术家坚持自己的艺术理念,坚持印象主义油画创作的表现形式,坚持不断地在民众中传播推广,后来终于为人们所接受所喜欢,成为和写实主义油画并驾齐驱的油画画派。

很多文艺表现形式并非一开始就为人们所喜好,但是通过经常广泛地传播,逐渐成为人们喜欢和流行的文艺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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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所问“文艺形式表现标准,难道只以观众喜好为唯一的表现标准吗?难道艺术没有教育启迪的作用吗?”在具体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弄清楚一个关系:艺术作品、艺术家、欣赏者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形象理解,艺术家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桥梁,

艺术的表现标准,以观众喜好为前提,同时具有教育启迪的作用

任何艺术都要迎合人们的审美,也就是要符合观众的喜好,作为文艺工作者或者艺术家都明白这道理,花费了时间精力金钱把艺术作品创作出来就是供人欣赏的,赢得观众的赞赏,也只有适合观众的审美,其艺术作品才有意义价值,人家也才愿意买单,

这就好比开饭店一样,若是做的菜都是以自己喜欢吃为主,不考虑客人的口味,那么,饭店就要关门大吉了,艺术更是如此,人们的审美态度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价值,换句话说,艺术的表现形式必须以观众喜欢为唯一标准,注意一个关键词“唯一”,这是强调满足观众喜欢的重要性,

当然了,艺术在满足观众喜欢的过程中,就对观众产生了教育启迪的作用,因为艺术作品中不只是只表达艺术家个人的情感,还反映一些社会现象,比如,以一些历史名人正能量的事迹为素材进行艺术创作,自然而然,这样的艺术作品就有教育启迪人们思想的作用,

所以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或者艺术家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就像开篇所说的,艺术家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桥梁,艺术家要确保创作出来的作品是高雅的、真善美,有文化内涵的,又要确保观众可以看得懂,理解明白,而不是艺术家自己孤芳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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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当然要让欣赏者喜欢,当然要让大众喜闻乐见,如果表现大众不喜欢,欣赏者不欣赏,那么,文艺就失去最基本的价值,但是,文艺不仅仅要让欣赏者喜欢,而且还有其他的各种价值,比如,文艺要能有一定的启示,启发欣赏者去感悟或思考相关的很多问题;文艺还常常具有一定的教化性,劝人为善,提高人的道德觉悟等;文艺还常常要有知识性,让人在欣赏文艺时增加知识和见识。

文艺最重要的是要表现感情,以情动人,通过诉之于情感来感动欣赏者,缺少情感的文艺就不能吸引欣赏者。艺术,包括文艺,是情感的形式,形式有情,有韵味,才能感动人,吸引人,让人喜欢欣赏。

文艺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价值,那就是通过表现情感的艺术形象和情节等,唤起欣赏者在欣赏中进行创造,即创造性地进行解读、感受、体悟、解释等。当代解释学和接受美学便是重视对于欣赏、解读的再创造的研究的。表演,要启迪教化观众,首先得吸引观众。大众的需求是多样的,欣赏力是个性化的,情感也是具体的,所以,再解读也是个性的,具体的,情感的,在一定意义上,文艺作品是“一”,而作品的含义和解读意义是“多”,文艺的价值是随着欣赏而增加的,丰富的。而这“一“不是单一的一,不是抽象的一,而是个性的,具象的,情感性的,是艺术的个性符号,能读出丰富的意味。真正的艺术,也可以说价值是多元的,丰富的,随着欣赏而不断被增加的。这也就是经典文艺作品生命力旺盛的原因。中国古代所强调的“言外之意”“意外之趣”“意味无穷”等,很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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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现的形式,不以大众的欣赏为表现形式,那么谁来为你的表演买单?

文艺表演,要启迪教化观众,首先得吸引观众。如果只以艺术家自认为的具有何等何样的启示性,教化性,艺术性。那怕是送票,强制性观看,大众的理解能力达不到艺术家所要表达出来的层次,你怎么办?你可以说“曲高和寡”,“高书不入俗人眼”,“真正的艺术,只能产生在极个别的艺术家身上,如果大家都能做,就不叫杰出的艺术了”“千百年后,事实会证明自己的东西,是开创艺术的巅峰”………

这些听起来蛮有逻辑性的辩解,其实是似是而非的强盗逻辑。在书法界,这类“艺术书法家”是最多的。创造不以服务大众为目标,而是以坑矇拐骗的说辞来忽悠人。他们不屑于赚大众的小钱。目标锁定的是钱多人傻的土鳖。知道这些傻鸟爱附庸风雅,对艺术却一窍不通。只要被这些著名书法家一吓唬,肚子里的疑惑硬生生的缩回去了。

还有,买字的人知道,这破玩不值几个钱。但就是要花大价钱买下。而且还要大张旗鼓的买下,让世人都知道,他买了一件某某某著名艺术家的作品。为什么要让大家知道?等着卖给下一个人吗?错了。猫腻的东西就不说了。免得又教会一些想钱而不走正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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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价值有两个标准,一是思想价值,二是艺术价值。思想价值也就是社会历史价值,指的就是启迪教化作用。艺术价值,就是审美观赏价值。我们常说艺术对大众所起的作用是在潜于默化中起到的,这与灌输式的教化作用完全不同。艺术作品是让大众在审美欣赏中不知不觉受到启迪,受到教育。

艺术要起到教化作用必须要让大众欣赏,所以教化是目的,欣赏是达到目的的桥樑。一件艺术作品能让大众欣赏,符合大众的审美理念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思想性再深也白答,大众不欣赏,教化作用就达不到。

好的艺术作品是思想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即是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只有思想性而无艺术性不行,只有艺术性而无思想性,那只有艺术价值而无思想价值,教化作用就谈不上。一件好的艺术作品,不是作者或某大师说了算数的,必须经过实践去检验,大众的审美需求不会因为艺术家主观的艺术爱好而转移,只有艺术家的作品符合大众审美需求大众才会接纳。虽然大众审美多种多样,但一定会有多数与少数之分,也就是为大多数服务还是为少数人服务的问题。你创作如果要为人民大众服务,必须要知道大众的审美需要是什么。作家张平曾说过:我写小说首先不是能赚多少钱,但我一定要考虑它会拥有多少读者。作为艺术创作者,作家张平的这句话一定会有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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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本生就是以视觉去体验美的形式,多多观看品相赏析,然而激发兴趣对美的追求,才会认真去努力的动手,尽量做得更美更极致,有艺术氛围的存在,就有着艺术启迪的功效,就会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度,其扩大影响覆盖面,提升观众对艺术的喜好,说明大众普遍性,对审美艺术欣赏品位的提高,同时文化艺术高品质生活已进入了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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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形式的标准,跟观众的喜好不是唯一的标准。艺术只要符合审美标准,具有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不管是观众喜好或讨厌的认为,艺术都有表现形式的标准。艺术是反映社会生活形象性的审美观念。艺术是塑造艺术形象提高人们思想观念的审美教育,具有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的审美理想。

艺术是以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和艺术风格创作出的作品,具有艺术价值和审美教育的标准。有些艺术作品观众喜好,有些艺术作品观众不喜欢,观众喜好的艺术作品是相对的标准,不是绝对的标准;观众不喜欢的艺术作品不是绝对的标准,是相对而言的标准。



观众只要对艺术有审美情趣,对艺术有喜好到执着的追求,并成为有艺术修养能力的人,就达到了要求。观众人不但要能欣赏和喜好艺术作品,而且有艺术的审美教育和艺术享受的作用。



艺术是为人们提供审美形象性的精神享受。既然是为人们欣赏和享受的艺术作品,就应该是让人们看明白并受到审美教育。艺术家要引导和教育人们正确的艺术审美观,使人们的艺术修养能力不断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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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作品从生活中来,是生活的升华与再现,回归到生活中去,让大家品味赏识,为正义称赞!视邪恶愤恨。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故事,不同语言,不同的生活方式。一个共同的观点和心声,希望生活不断提高,越来越好!文艺作品也随之变化而变化,不断提高,不断升华,更好!段益平写。2019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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