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才是书法的艺术性?什么样的书法才是有艺术性的书法?
有些无厘固执的观点,还总是以真理、法理的面目示人,其实经不起任何逻辑的务实的推敲,以下三点比较有代表性:①艺术性就必须要严格遵循古法,点画结构找不到出处的就没有艺术性。②书法只守妍而不入拙,就没有艺术性,比如田英章。③毛笔才是书法,硬笔没有艺术性。
随便一驳,就可以推翻上述观点。比如观点①,汉隶之后有晋楷,晋楷与汉隶在笔法结构上有天壤之别,晋代人评王羲之的楷书,也没见有人从汉隶上寻渊源、找出处。再比如观点②在宋代之前,书法哪有“拙”的概念?那宋人之前的书法难道都没艺术性喽?!至于③,是根本没搞清楚什么是书法。
书法的艺术性,内涵十分丰富。笔墨章法,气质风格内涵文化,无一不在艺术性的范畴之内。而所谓的有无艺术性全在于个体的人在主观上的审美尺度。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艺术标尺,而且永远无法真正绝对的统一,这也是艺术的包容性最生动的体现。所以,这是个软指标,很难下一个客观的学术的结论。
从理论上讲,没有艺术性的书法未必是丑书,比较规范字,电脑字库里五花八马,虽然无甚艺术性,但绝算不得丑字。反观一些整日抱着古人帖子临写,似乎是在认真钻研揣摩古人的笔法笔意,实际上写出来的字“四不像”,荒诞夸张之极,我看这就是真丑书。
艺术性可以有源流,也应不尽拘于源流,关键是字要美观,要让人赏心悦目,有美的享受。除去这一点,谈书法的艺术性就都只是空中楼阁,不具任何现实意义。抱庸妄谈。
其他网友回答:谢谢邀请。
此问题我认为还得从艺术美学角度来分析看待。
缺乏美感的艺术不是真正的“艺术”。从艺术美学概念讲,任何称之为艺术的作品都应当给人以美感的表达,这是艺术作品最为核心要素。
什么是艺术美?艺术美就是各种艺术作品呈现出的艺术形象之美。人们只有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欣赏,才能够感受到艺术作品之美。可以说,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离开艺术形象的描绘,没有了形象,那艺术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在探讨艺术美的本质、寻求艺术美客观的根源时,必须坚持艺术美来源于生活,艺术与客观世界有着密切联系这一原则。也应当承认艺术来自大众,必将服务大众这一事实规律。
一幅艺术作品,足以反映艺术家的学识修养,以及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意志、冲动等,也就是物化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审美取向。不被大众所认可的“艺术作品”,至少是在艺术美学上脱离了大众审美,这将是当今艺术界值得普遍反思的问题。
在艺术审美的研究中,必然绕不开继承与创新这个千年以来争论不休的话题。按照当代艺术审美标准,书法艺术到底该怎么继承,又怎么创新,可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历史地看,继承和创新不论在哪个行业都是必然的,特别是在艺术界,千年以来一直都在不断地继承和创新,产生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
这种继承和创新是自然发生的,是随着时代审美的改变而变化的。因此,书法艺术在长期的继承中必然有所超越或参揉进新时代的审美气息才形成了创新发展。这种发展是在程式化的修炼中积淀下来的。它不仅是在书写形式上的,更为重要的是内在精神世界的延继。如果缺失了在传统书法艺术这一母体中的孕育,出现当下的性书,吼书、射书。。。。就见怪不怪了。
这是选择题还是问答题?伤脑筋!
书法究竟是法则重要,还是艺术性重要?书法的制定,是为了艺术性,还是实用性?
我们现在一谈论到书法的性质,总是以现在毛笔已经不再是实用性书写工具,它的创作完全属于艺术的范畴。时代的发展变迁,我们也不去认死理。
书法由实用变为艺术,是社会进步使然。既然是艺术,便应该是让人有赏心悦目之感。书法的艺术美来自于哪里?来自于传统。抛弃了传统,以笔墨为介质,闭着眼睛的瞎画,完了还以心与自然的交融来做说辞。是至高无上的艺术表现。信你个鬼,你这糟老头子坏的很!你可以戴个墨镜装瞎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骗你自己吧!
看看玩射书的那个糟老头子,他有没有坚持自己是在创造艺术?他比天下所有的人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他的针管射,据说灵感来自于护士打针。我实在体会不出哪个打针的护士迈着鬼异的步伐,嗞嗞的往病人身上乱射。我的艺术细胞实在有限。不知道大家看他表演的射书是“坚持没有艺术性”,还是巅峰的书法艺术!
坚持没有艺术性,不知道指的是什么。你能再明确的进行述说吗?希望你来把这个烧脑的问题解释清楚!
丑与不丑,都属于“审丑观”的问题。
因为本问题问的是“丑”还是“不丑”,所以就涉及“审丑观”了。
世界上的事物,美和丑是两极,介于两极之间的,应当有不美、不丑,乃至不美也不丑的中性的事物的存在。
人们的审美观各不相同,大家是知道的。例如清代书家傅山就主张“宁拙毋巧,宁丑毋媚”,这就是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同样,大家的“审丑观”也不会完全相同。
所以,对于没有一点书法性的汉字书写,不会所有人都认为“不丑”。对于坚持不练习书法的人写出的字,也不会所有的人都认为“丑”。这好像在说绕口令。
为啥这样说呢?因为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的人都懂书法,甚至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识字、写字。那么,对于这部分人认为“丑”的,那部分人可以认为“不丑”。对于这部分人认为“不丑”的,那部分人可以认为“丑”。这正如一个白色的杯子,你从受光面看,它是白亮的;你从背光面看,它是灰暗。
结束语:丑或不丑,人们各有自己的观点、认识。这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意见交叉的问题。多说无益。
其他网友回答:并非书写汉字等于艺术;称为艺术的字,定是达到了一定的境界,给予受众以美的愉悦…。
其他网友回答:艺术性实际上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个是造像阶段,比如《兰亭序》,神采飞动有如龙腾虎卧,可谓神品。比如欧阳询,他的字如战将甲胄,猛锐长趋,不可冒犯。苏东坡也是很有艺术性的,深谙造像之理,其《赤壁赋》滋润厚重,文质彬彬,悠然之间,像一个大儒。再比如白玉蟾《仙庐峰六咏》,用笔如刀刃,苗刃锋利,行气倾斜,云横峰纵,仰之弥高,如登万级台阶。
总之清代王澍说,书法追其神,才是神品。
所以说艺术性第一阶段就是造像阶段。
第二阶段,也就是大象无形,大巧不作,返璞归真。
在道的审美来讲,是比造像更高的阶段了,从之前的有意做作,到后来无意于佳乃佳,一扫二王恶札,归于自然,归于平淡。用孙过庭《书谱》来说“初务平正,次务险绝,然后复归平正”,这样自自然然,才是最高境界。
所以所谓丑书,是它所承载的文化丑,是油滑油腻,是肮脏龌龊,是那些对人有害的,或者表面看起来好而实质不好的,隐藏的,这才是丑书。
个人认为,不理解艺术性的本质,不理解艺术性的多样性,不了解艺术性的普遍性与艺术家个性的辩证关系,或是评论者自身缺乏艺术鉴赏力,人云亦云当个应声虫,甚至少数艺术评论者,屈从于功利心或其它复杂心态,屈从于权威之论或所谓“定论”,有意不去客观评价艺术作品,有意歪曲抵毁优秀的艺术作品,这才丑,才会混淆视听,导致良莠不分,是非不明。笔者写过一篇拙文“书法新千字文”,其中提出笔者关于书法艺术的一个观点,认为书法的艺术性的本质是表现美,并认为,书法艺术,若“以美为本,谤诽可停”,其实就是针对少数这部分人的有感而发!
其他网友回答:创造字的本意是解决人的语言语议的发音语意的表达。认识字,会写字组词组语就行了无须美丑。把写的字形成笔法体系,真草棣椽,那是几千年来形成的书法艺术,不但要美,还要有规矩和規律。美丑都是相对的,都是需求需要,相对的时空里各取所需,都是对的。赞成您的覌点。
其他网友回答:弘一法师的孩儿体,如果换个落款,我们会说是丑书,但是了解他的身世和学养的人也都能够接受和理解其字的意谓。
所以,书法欣赏不都是唯美主义的,通过书法这个载体体味背后的精神内容也是一种艺术欣赏。
但是,丑书的背后嘛也没有,它是精神的虚无,技法的凌乱,就是没头的苍蝇。它不需要坚持,你丑一次你就失败了。学院派的举起丑书大旗,是不是创新的压力山大所致,不晓得了。
我们的汉字本身就很美,方方正正,规规矩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灵魂美,人性美。至于“书法”,应让汉字变得更美,像王羲之的字,米芾的字,赵孟頫的字,毛主席的字,甚至田英章的字,都把字变成了艺术;若把字写的走火入魔了,就像今天中书协的某些家写的字,就是对汉字的亵渎和污染。
威海链 » 汉字写的没有书法艺术性不算丑,坚持没有艺术性才是丑,大家觉得呢?
免责声明:本文由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