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二王行草书结构造型中笔画组织的“十必大”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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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二王行草书结构造型中笔画组织的十必大之法?

对于这个问题,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法无定形,贵在通会。王羲之《书论》中,是这样说的:每作一字,横竖相向,明媚相成。第一须存筋藏锋,灭迹隐端。用尖笔须落锋混成,无使毫露浮怯。举新笔爽爽若神,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他又说: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

从他的作书观点来看,并没有必须要固定的一个模式。“十必大”不知道是什么人研究总结的。在他的书法作品中,我也没有发现他的“十必大”规律。在他所作的书法理论中,也没有见他有过这方面的论述。可能他自己也没有发现自己的书法有此秘诀!

书法贵在变化。王羲之书法之所以难学,就是在于他的多变。字各有形。在书写的时候,只要根据每个字自身的结构去书写。不要说这个字大家都是同样的结构写法,缺乏艺术创造性,偏要写的与众不同,把本身是长的故意写短,该在中间的偏要写歪。这就违反了横竖相向的自然原则。

书法水平的高低,就在于笔法的精妙上。同样的结构,笔法好的人和笔法欠佳的人,写出来的字就有天渊之别。启功先生的黄金结构法,就是重结构轻笔法的理论。字有长短、大小、繁简之别,怎么可能以固定的结构模式来书写?如“一”字的简,“黧”字的繁,“四”字的扁,“東”字的长,怎么黄金分割法?至于“十必大”,则属虚诞之说,不必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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