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尧在狱中写的道歉信,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他是不是真的悔过了?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反正我是不信!当街暴打20年前教过自己的老师,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人的底线,不管这个老师当年是否真的如常某所言体罚过他,但是,这个老师被打后没有报警,甚至没有告诉家人,而是选择了沉默和宽容,这种胸怀有几个人能做到!但是正是这种无底线发宽松让常某变本加厉,于是把殴打老师的视频在同学朋友圈分享以获得变态的快感!直到正式判决,常某都在拿老师曾经体罚过自己狡辩,哪有丝毫认错悔过的表现?!判决了,后悔了,太晚了!满纸谎言换不来大家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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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花钱雇的律师给出的新招。道歉是虚伪的,到现在还是认为是错而不是罪,这是认识的根本态度,也是没有真正认识罪与错的本质,所以说是虚伪的悲情招数,不可信。

其次,为什么被抓了,表现的是打人有理由也有缘由,愿意出两万元补偿(摆平),被判刑后一方面提出是冤判要上诉,另一方面请律师再次制造舆情,强调一直是个好青年,发出向张老师向全国的老师向全国人民的道歉信,这根本不合乎常规常理。如果不抓他,不审判他,他还会认错道歉吗?他到现在还认为他犯错了而不是犯罪,还认为他在网上发布炫耀的打人视频是别人的行为,这样的人怎能让人相信他是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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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真的忏悔就安心地服完一年半的刑期,没有必要再折腾了,因为你的行为挑战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挑战了尊师重教和师道尊严,并且还挑战了民族的道德底线,辱师等同于弑父,实属大逆不道,和十恶不赦的,你折腾的结果只能让无良的律师鼓满了腰包,你和家人的名声更臭,你应该有一个起码的认识,这是公诉案件,不是什么人原谅你就能减轻处罚的事情,也就是说惩罚你是国家的意志,任随你怎么折腾最终的结局都徒劳的,你就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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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常某和张老师之间的恩怨了。常某必须明白这起案件是公诉,与张老师半点关系也没有!何况张老师被打侮辱忍气吞声达半年,也足以已证明他已认错和谅解了你了。现在你以为写几张悔过书就能影响到二审结果?別做梦了!从这点到现在为止,你根本没有诚意。安安静静闭门思过,伏法才是你最大的诚意。看来你的心还真的需要"84"彻底消毒!真的判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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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首先给您提个意见,人家常某现在是在看守所,可不是在狱中。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若常某看到了岂不气歪了鼻子。如果已在狱中,人家花大钱请来大律师图个什么?在"有极高的专业素质和品德修养"的周大律师"醍醐灌顶“下,"幡然悔悟"写出的道歉信还有意义吗?反正若是换做我,肯定不会这么煞费苦心.禅精竭虑了。

您问:常某的道歉信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他是不是真的悔过了?可能您忘了,之前周大律师曾经对外声称,他的眼泪可是叭嗒叭嗒打湿了纸张。哎呀,多么真实,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而且周大律师还曾言之凿凿地坚称,常某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如果说一审律师低能,没有发现这么好的"标配男“,那么周大律师定然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否则,怎么会闻名遐迩呢。这也是大律师与小律师的根本区别所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律师的本份,我等说不得什么。律师是最讲职业道德的行业,周大律师说常某是个好人,那一定是个好人,我想他不至于拿自己的名声做赌注吧。在有"极高专业素质和品德修养"的周大律师谆谆教诲下,常某终于明白自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错了","大错特错了","滔天 大错“,"弥天大错"!怎能说人家不是真心悔过?

也许您也注意到了,整篇道歉信没有提及视频之事,只讲错不提罪。其实这不算什么,因为人家压根就没承认过有罪。但这并不影响人家道歉的真诚,更不影响人家是个好人,至于为什么,您去问问周大律师。常某的道歉信中提到,如能求得张老师的原谅,他将"视张清林老师为慈父,给张老师尽孝,养老,报答他的大恩大德"。这是多么高尚伟大的情怀呀,您千万别笑,如若需要,他还可以养活张老师全家。您不相信?那就再去问问周大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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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关乎事实的客观性.法律的严肃性,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因其判决结果具有导向性.样板性和深远性,关乎社会稳定.社会秩序.社会传统.社会道德,因为事关重大,司法部门不会让人民失望.让法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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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这不是常仁尧自己写的,更不要说常仁尧真心悔过了。

为什么说这个忏悔信不是常仁尧写的呢?

我们可以看看:

一、热点事件。热点是什么?是关注度高,传播率高,才叫热点。对常仁尧来说,该事件成为热点事件,这个提法,应该还是常仁尧发视频之后甚至是常仁尧被抓之后才有的,在看守所里,我相信不会有人提这是热点事件。常仁尧在忏悔信里首先写热点,一定是有人授意。

二、20年后拦路打老师。这个提法,跟上面热点提法一样,但这个更专业,没人说这个提法,常仁尧只会说打老师了,发视频了,不会有这样的提法的。谁说的?可想而知。

三、只说打老师不说发视频。这是很专业的做法,避重就轻。常仁尧不会不知道发视频的事及一审对发视频所产生影响的描述,对张老师伤害最大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理,为什么忏悔信只字不提?有专业指导。谁指导的?可想而知。

四、我相信,以常仁尧的能力和德性,醍醐灌顶几个字不会一笔写出来,能想出来就不错了,更何况一笔不差地写出来。怎么那么顺利?应该有人指导,是谁,可想而知。

五、从整个忏悔信的逻辑上看,没有一定的逻辑思维,不可能这样组织。有张老师,有张老师学校,有整个教育系统,有栾川县。有父亲,有妻子,有女儿。这么严谨的逻辑,谁有?律师。不错,这篇忏悔信我感觉应该是律师口述甚至是律师捉笔常仁尧誊写,如果真是这样,常仁尧真诚道歉,真真感到错了的真诚和真真怎么理解?

常仁尧既然说要做个男子汉,男就要敢做敢当,错了就是错了,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坏人,承担责任的最真诚的表现,就是好好服刑,好好改造,而不是仍然上窜下调,企图逃避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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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也算是送给常某吧!

道歉先不说诚恳与否,但态度是有了,很好。这一点比在外面行动自由的你所谓的亲朋好友要好,他们不知道牢狱之灾的痛,依然坚持着你行为的正确性,这是非常荒谬的。

有人说,为什么大家不问问老师当年怎么打常某的。那么大家从常某短短的三页道歉信上应该能看明白,常某当年的学习究竟多让老师头痛了。其次,常某到现在的认识能力真的有限。你所犯的错不是什么滔天大罪,不是罪大恶极,但你的确犯了错,接受一下惩罚,就象当年你的老师惩罚你一样。如果当年你能认识到师之初心,又何来今日牢狱之灾?这就是因果。

的确,你挣到了钱。但不能因为你挣到了钱就觉得老师教给你的都是垃圾,也许你成绩再好点,你挣的钱更多,能挣八块的,不至于为挣了五块而高兴。也许你不用那么辛苦,也能挣到现在那么多的钱。

很多时候,我们没知识能挣到钱,那是社会好了,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要求人人有饭吃,你是享了政策的福,当然也有个人的努力与血汗。如果在落后的国家,人人都努力也未必有你挣的多,所以,你首先要感谢国家,感谢国家支持教育,而不是公开污辱师长。

别听别人说上学无用,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省吃俭用还把孩子往补习班送?

不说了!有了态度,希望不是违心的。既然打老师时你认为老师是虚伪的,说明你是一个敢于和虚伪作斗争的人,那么,你就不要做自己讨厌的人,让自己的道歉更有诚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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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硬的不行来软的,为了减轻处罚,“20年后拦路打老师”的及其二审辩护律师煞费苦心,但注定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0年后拦路打老师”自2018年年底被媒体报道之后,一直被高度关注,案发初期,特别是常某的所谓道歉视频发布之后,因其中的“没钱没权,任意欺负任意践他的尊严”以及“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几十脚踹头”等描述,曾引发严重的舆论对立(见下图)。但自今年7月一审宣判,常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之后,舆论趋于理性,对常某的批评之声占据上风,支持常某的声音已经趋近于无。

但一审宣判之后,常某及其父亲、妻子,立即宣布将要上诉,并反诉当年的班主任暴力体罚。之后不久,曾代理过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的知名律师周某某被聘请为二审律师。

该律师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打“悲情牌”“感情牌”,其中堪与“程门立雪”相媲美的“常父冒雪”“家庭崩溃”、现代版的“负荆请罪”等让人印象深刻。三水三心曾写过一篇文章《快评|“20年后打师案”再起波澜,二审律师避重就轻,大打感情牌》(见网址:
https://www.toutiao.com/i6721301850626195976/)。

当然,作为律师,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只要是依法进行辩护,我们不能过多指责。单个人更希望该律师能够像他在自己的微头条中所说的一样“作为辩护律师对被告人普法,传输正能量不正是律师职业的使命”(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一个反问“传输正能量不正是律师职业的使命吗?”)。

但个人以为,这一封道歉信,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一,究竟是罪还是错,是有意的避重就轻还是无意为之?

在这一封道歉信中,常某5次提到“错”,其中,两次化用成语“滔天大罪”为“滔天大错”,一次化用成语“弥天大罪”为“弥天大错”。一般而言,如果不是经过仔细的思考、斟酌,我们的用语习惯,都会用“滔天大罪”“弥天大罪”,而不会刻意化用成语,而这两次化用,与二审辩护律师的“极其愚蠢,极其错误”一脉相承,让人难免产生联想。

第二,“年轻气盛”“一时糊涂”与之前的说法自相矛盾

在道歉信中,常某将“拦路打老师”的原因,归结为“年轻气盛”“一时糊涂”(见下图)。无疑,谁都有年轻气盛也有犯糊涂的时候,所以,年轻人犯错,特别是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往往更容易得到人们的原谅。

30多岁的人,做生意也小有成就,早已娶妻生子,依然“年轻气盛”,说实话,真的有点说不过去!而按照词典的解释,“年轻气盛”指的是“为年纪小,不懂得为人处世,喜欢争强好胜”。“30而立”,还算是“年纪小”吗?

另外,纵观整个案件,“偶遇”之后打老师,那种气势,抬手就是几个耳光,以及嘴里的“激愤”之语,怎么看都不像是“一时糊涂”。我们再回头看看常某妻子的描述,说常某“心理阴影还想恶魔一样缠着他挥之不去”“经常做噩梦半夜惊醒,说是梦里被老师追着打”(见下图)——这些描述,完全可以证明,常某绝非是“一时糊涂”而是“怀恨在心”,一旦时机合适,就要报复!

第三,是向老师道歉还是向家人道歉,亦或是借此大打“悲情牌”?

三水三心是语文老师,语文老师讲究主题集中,即使是散文,也是“形散神聚”。常某的道歉信的第三段,完全是对家人的道歉,其中“为国当兵”“疾病缠身”的老父亲,“独自照顾家庭拉扯孩子的妻子”“失去父爱”“又怎能茁壮成长”的幼小的孩子。

这些描述,特别是在给老师的道歉信中,如此描述,其目的,不是“悲情”是什么?

这种极具主观性的描述,说实话,真的是感人泪下——老师不原谅,简直就是毫无人性!

试想,这是否是道德绑架呢?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那个被当年的学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拦路殴打的老师,那个在全国亿万人面前被殴打的老师,心里是何感想?他的家人是何感想?全国的老师又是何感想?

第四,道歉信还是为辩护律师做广告?

最让三水三心感到哭笑不得的,是第五段的内容。

我见过广告,也自己拟制过广告,但如此不做痕迹的广告,确实让我这个语文老师汗颜!

难怪,律师会将这封道歉信发到自己的微头条中——这种描述与传播速度,可能丝毫不亚于在知名媒体上的广告吧!

第五,原谅就“做牛做马报答”,那如果不原谅呢?

在“道歉信”中,常某说“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张老师的大恩大德!视张老师为慈父,为张老师尽孝、养老”(见下图)。

我想,大家看到这番言语,一定会感动得“涕泗横流”吧。

可请大家注意,这些“报答”,都是有前提也就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张老师原谅”“弥天大错”。

请问,道歉,诚恳的道歉,有附加条件的吗?

附加了条件的道歉,是真的道歉吗?

第六,关于“20年后打老师案”,我还有一个建议,一点希望

其实,作为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绝对不是想将常某“打垮打倒,还要踩上一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二审辩护律师语,见其微头条)!

在三水三心的教育信条中,任何人都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包括那些十恶不赦的人!

但三水三心坚持以为,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承当相应的后果,所以,我一直认为,对犯罪分子的包容,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对所有遵纪守法的人的犯罪!

所以,对于“20年后打老师案”,三水三心有一个建议,一点希望,一个美好的愿望:

给常某一个建议:作为常某,不要找任何理由和借口,要知道,你的那些理由,真的经不起推敲。也不要再在网上发布(或通过其他人发布)可能影响人们判断的言论,要知道,网络是把双刃剑,你的看起来很完美的道歉信,不是被我批的一塌糊涂吗?

给张老师写一封信吧,谈谈师生情,谈谈错误(包括犯罪)的真正的思想根源,可能比你在网上发布再多的辩解都管用。

对所有老师和学生的一点希望(主要是自勉):在这件事中,三水三心深刻地理解到,作为现在的老师,既要爱学生,还要爱得其法,爱得合法,那些陈旧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早已不适应了!而作为曾经的学生,放下那些仇恨,只有乐观和豁达,才能赢得未来!

很不幸,“20年后打老师”一案,已经有了效仿的案例,据“海峡网”报道,贵州遵义一老师夜宵店被学生追打,起因是15年前被老师打过一巴掌(见下图)——蝴蝶的翅膀已经扇动,难道,我们真的希望来一场飓风?

不过,就像我在多篇文章中所说的一样,我还是真诚并热切希望“渡尽劫波师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化用鲁迅先生诗)!

总之,目前看来,常某的道歉信,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常某及其律师在网络发布一些信息的目的,确实经不起追问。按照这一方式下去,为常某减刑甚至免除刑事处罚的目的,注定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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