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汉字特有的文字书写艺术,那么书法可不可以推广现在的简化字呢?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完全可以,为什么不能呢?实际上简化字很多都是出自古书法的草书,得到人们公认,易写好认,集方便,简单于一体,来源于书法,为何又不能容于书法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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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我的回答是:可以接受和认可用简化字创作书法作品,但不一定非得推广。

当前的书法创作,往往是严格要求必须用繁体字进行。在有的书法评审中,对简化字几乎是一字否决。就是说:你写得再好,但是你用了简化字,那对不起,给你差评。

不能否认,繁体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在书法创作中,用繁体字确实给人一种高深,美观的感受。很直观的让人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历史悠久,博大精深。

还有一个问题,繁体字对整个书法作品的章法的调节,有一定的作用,使整个作品看起来有疏有密,有重有轻。能增加作品的视觉效果。这也是繁体字的贡献之一。

但是,我们也要正视现实,必竟简化字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文字,现在的学生,学的,用的,做作业,考试都用简化字。

有的学书法的小学生,就因为在作业和考试中,用了繁体字而被老师扣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学书法的孩子造成困惑,甚至影响了部分学生和学生家长,对学习书法的积极性。而这是不利于书法的传承的。

社会是向前发展的,尊重传统,传承文化,并不是非要墨守成规。适应新形势也是应当的,那才叫与时俱进。

具体到书法这个问题,不应一刀切,我让为可以区别对待,比如对在校生,应允许写简体,而其他人则要尽量写繁体。

这样灵活运用,对传承和创新都有利而无害。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其他网友回答:

我的观点是,书法完全可以推广现在的简化体字!简化体字也是汉字啊!只是在书法创中不要把繁体字和简化字混用就可以了。



近年来,全国各类书展评审规则中有一条规定,要求投稿者在书法创作时,不得将繁体字和简化字混用,要么全是繁体字,要么全是简体字。但是,评审规则还要求,凡是古人在繁体字简化前用过的简化字,都把之视为繁体字,但要由书法创作者提供古人在书法作品中用过的出处。



书法创作推广简化字,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凡是书法家或者是书法爱好者,从学书临帖开始,大多接触的都是古人的碑帖,古人的碑帖上是没有简化字的,即便是有,也是出自古人之手笔,可把它视作繁体字已成习惯。书法是文化。书法也是艺术。既然书法有艺术功能存在,那么书法创作用繁体字就顺理成章了。

丽字,唐代已经出现简体字“丽”了,颜真卿写的。


关于书法创作用简化字的问题,相关机构一直是支持的,并没有规定书法创作必须要使用繁体字而不得使用简体字。

风字,在唐代已有简化字“风”了,颜真卿写的。请看上图。

繁体字是汉字。简化字也是汉字。

其他网友回答:

书法并不拒简化字。只是我们练的古帖都是繁体字,所以写繁体字更显古雅。同时,结字也亦熟练,写起来心手双畅。简化字笔画较少,结字相对难一些。再则简化字带有时代感,缺少古雅味。这是书法爱好者喜欢繁体的原因。

其他网友回答:

关于简化字的问题我昨说了,其实简化字是来自于传统汉字的,大部分的简化汉字在古代已经有了,并不是现在的文字学家凭空造出来的。

比如在传统的汉字里面“於”是这样写的,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繁体字,它的简体的写法是这样的“于”,但其实这个“于”字在王羲之的《兰亭序》里面已经有了,并不是我们现代人造出来的。

还有就是“東”字,繁体的写法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的简体的“东”是这样的,但是这个东也不是我们自己造的,也是来自于王羲之的字帖,只不过是王羲之的草书的写法。很多简体字都是从古代的碑帖、俗体字甚至甲骨文里选出来的,并不是造的。

所以说,现在的简体字和传统的汉字是一脉相承的,毛笔书法当然也是可以写简体字的,现在很多的书法考试,对于写繁体还是简体也并没有要求,只是规定要繁体和简体统一,意思是一幅书法作品,如果你你写简体就全都写简体,写繁体就要全部都写繁体,不要繁简体混杂。

虽然书法可以写简体,但是作为一项传统的艺术,还是要去写繁体的汉字比较好,草书和篆书也是没有办法写简体的,所有的古代的书法碑帖都是繁体字,写繁体才是原汁原味的书法。既然学习了书法,几百个繁体字记住并不难。

书法可以写简体,但写繁体是最好的选择。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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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首先书法是古代人传来的,古人都是以繁体字来书写,必须尊重古人的书写。如果说用简体来书写,第一,他没有书法的灵魂,没有美感,第二,没有尊重古代人的写法,如果说写简体,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比较“空”,不“实”。

其他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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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各种书迹往往能给人以美感,其审美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近代的中国由于受西方的现代科学与文化的影响,印刷技术的出现,使传统的中国书法受到挑战,但无论是奉行旧观念的文人抑或接受了新文化思想的文人,多数都具有较深的书法功底,如杨守敬、康有为、吴昌硕、鲁迅、沈尹默、毛泽东等,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古代的书法艺术至今得以传承,虽然中国书法在现代社会里实用功能减弱,而其审美价值却逐渐凸现。

我们学书法时应需要以传统书法为宗旨,应依颜(正卿)柳(公权)欧(阳洵)三家唐楷为范,这样的书法才得筋立骨、有血有肉,虽然都是中国字,但文化含量、底蕴不尽相同。简化字以实用为主,繁体字是书法用字的传统。站在语言文字推广的角度,当然应提倡简化字的运用,如果是以碑帖修习的需求来看,书法是需要师古学古的,简化字是没有旧法可依的,所以书法是以繁体字为主的。

那么,书法是不是就不能用简体字呢?非也!广义上讲,凡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出现都可认为是书法,古代有书法,近代也应该有书法,但在实际运作当中要把两者区分开来,繁简不可混用,如果运用不得当,就显的不伦不类。事实上,以笔者之见,书法应该提倡简化字的,因为做为通用文字的传播首先是书法家的责任,推广简化字也是“书艺”工作者的一种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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