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人的父母死了要守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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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丧礼制度以三年为限,至今有的地区农村仍然保持着这一习俗,如家中有了丧事,三年内不贴喜联、不举办喜庆活动等;三年之内,对去世的老人,每年到祭日都要去祭奠,三年后才真正除孝,一切恢复正常。这一礼制是好是坏,历史上多有争议,也多有修改,但时至今日,仍然作为一种文化传统世代延续下来,这不能不说,中华民族重礼仪遵孝道、讲亲情的伟大仁爱胸怀源远流长。

没有时间去查证丧礼守孝三年定于何时,但源之周礼该不会有大错。在中国历史上,一个王朝巩固稳定后,都要修订礼制,这是治国安邦的一个根本大计,其中丧礼制度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古人也曾问过为什么把丧礼定为三年,但很少有很确定的答案,最明确的要算是孔子的回答了。一个叫宰我的人曾就此事求教于孔子,他认为三年之丧时间太长,应以一年为宜。孔子回答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意思就是说,儿女生下来三年后才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去世,你守三年丧礼是在情理之中,天下都是这样做的。这个说法虽不是很圆满,但理是通的。以在父母怀抱中的时间来定守孝的时间,符合中华民族慈善仁爱的文化精神。西汉时期的汉武帝末期,特别是到了汉文帝时期曾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把三年改为三天,一天算作一年,而且以身作则,从自己改起。公元157年,汉文帝在未央宫驾崩,他生前对如何办理自己的丧事曾留下遗诏说:

“朕听说:天下万物的生长,莫不有死;死,是天地间的规律,是万物的法则,怎么可以过分哀伤呢!当今之世,大家都赞美生而厌恶死,所以厚葬以至于家业破败,服丧以至于损害身体,朕非常不赞同。朕既缺乏品德,对百姓没有什么帮助,现在死了,再让臣下百姓长期服丧哭祭,忍受寒暑之苦,使天下父子哀痛,老人伤心,饮食减少,祭祀废止,加重朕的失德,朕怎么对得起天下呢!朕有幸获得保护宗庙的机会,以渺小之身即天子之位,到现在已经二十几年了。靠上天的神灵,社稷的福佑,四方安宁,少有战事。朕虽不聪明,但总是担心自己的行为给先帝的美德带来羞辱,惧怕年长日久,因失德而不得善终。现在幸而享尽天年,得以供奉在高庙,有什么值得悲哀的呢?朕诏令天下的官民:遗诏到达后,哭吊三天,就都换下丧服;不得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应办理丧事而穿孝服的,不要光着脚;头系的麻巾,脚扎的麻绳,都不要超过三寸;不要把丧服套戴在车辆和兵器上;不要组织百姓到宫中哭吊;应到宫中哭祭的,在早、晚来,各哭十五声行礼完毕就退出;不是早、晚哭祭时间,不准擅自前来哭祭;下葬后,大功服十五日,小功服十四日,纤服七日,然后换下丧服。其他未在此诏令中规定的,都参照此诏令去做。布告天下,让人们明白朕的心意。霸陵山川都保留原状,不要有所改变。把宫中夫人以下直到少使都放回家。”

据史书记载,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没有增加,有对百姓不便的,就废止以利于民。他曾想兴建一个露台,招来工匠计算,要花费一百斤黄金,于是说:“一百斤黄金是十户中等人家财产的总和。我奉守先帝的宫室,常常害怕给先帝带来羞辱,修露台干什么呢!”平时只穿黑色的粗丝衣服,所宠爱的慎夫人,衣服长不及地面,所用帷帐不刺绣花纹, 以表示简朴,做天下人的表率。修建霸陵,都用陶器,而不用金、银、铜、锡作装饰,依凭山势,不建高大坟堆。吴王刘濞托病不朝,赐给他几案手杖。朝臣袁盎等人劝谏往往言辞急切,文帝也常常采纳。文帝专心以德政教化百姓,所以天下安宁,家给人足,后世君王很少能比得上他。

汉文帝这一改革,使其后乃至东汉、三国时的丧礼制度基本上以简约为主,守孝时间很短。到了西晋武帝时期,在司马昭的丧礼上,经过朝中多次争论,又恢复到守孝三年上来。事情是这样的:

司马昭死后,他的儿子司马炎继承王位,不久便迫使魏元帝曹奂将帝位禅让给自己,当上了皇帝,并追封司马昭为文皇帝。一开始,对司马昭的丧礼,朝臣和百姓都是依照汉文帝以来变通的规定,守孝三天,三天后除去丧服。葬礼结束后,皇帝也除去丧服,但依旧戴着无彩饰的帽子,吃着粗食。由于司马炎哀伤过度,加上吃得不好,不久就形容消瘦,衣食、精神仍同居丧守礼的人一样,打不起精神来。这年的秋天,农历八月,司马炎要去拜谒崇阳陵,群臣进言劝阻,说现在虽然入秋,但暑气还没有降下来,皇帝再到陵地去,悲恸不已会损伤身体。司马炎说,我能够去瞻仰陵墓,体质自然会好的,又下诏说,汉文帝不让天下臣民服完丧服,是帝王谦和的心意,我要去拜见陵墓,不穿丧服怎么能安心?当时商议仅晋文帝着丧服前往,群臣衣着照旧。尚书裴秀为此上奏说,陛下已经除去丧服,而又重新穿上,义理上没有依据。如果君主穿丧服,而臣子们不穿,是不敢心安的。司马炎为此又下诏书说,我现在最忧虑的是情感上不能时刻想念先人,何必在乎穿什么衣服?各位臣子十分诚挚的心意,哪能随便相违背呢?关于丧服的争论也就停止了,但关于丧制的讨论仍在继续。中将军羊祜对傅玄说,三年的丧服,即使是尊贵的人也应该服完,这是礼制。现在主上十分孝顺,虽然勉强让他除去丧服,实际上还在实行丧礼。如果能因此而恢复先代圣王的礼法,不也是很好吗?提出借此机会恢复守孝三年的制度。傅玄说,以天数来代替年数的做法,已有几百年了,现在忽然之间恢复古代礼法,难以行得通。羊祜又说,为能使天下所有人都依礼制行事,姑且让主上遂其心愿服完三年,不也强过现在的丧制吗?傅玄说,如果皇帝不除去丧服而天下臣民却除去丧服,这是只顾及到父子的礼法而忽视君臣的礼法。到了这个月二十二日,群臣又上奏,请求皇帝改换常服,恢复平日饮食,司马炎又下诏说,每每怀念冥间先人,却不能服完居丧之服,心中因此十分沉重。何况又要吃精制的稻米,穿华美的衣服,这更激发心中的悲哀。我本出生在儒生家庭,传述礼法时间长久,怎么会忽然间就改变哀思父亲的孝心?听从各位的话已经够多了,你们可以体会孔子回答宰我的话,不要再议论纷纷了。晋武帝坚持以素服守孝三年。

对于这段历史,司马光也有评论,他认为,守孝三年,从天子通行到平民百姓,这是先代圣王制定的礼法,千秋万代是不能改变的。汉文帝不恪守成规,不虚心向学,改变古制,毁坏礼法,这是断绝父子间的恩爱,损害君臣间的道义。后代的帝王不能深切地表达伤悼的情感,臣子们谄媚阿谀,不肯加以更正。直到晋武帝,独能以其天性加以矫正,实行古代礼法,可以说是罕见的贤明君主。而裴秀、傅玄这一伙人,只是些见识短浅、才能平庸的臣子,习于旧惯,玩弄典故,不能承顺君主的美意,可惜啊。

司马光始终坚持以礼治国,所以十分赞赏晋武帝的这一做法。倡导礼制是没有错的,为去世的父母守孝是应该的,至于三年还是一年,都不是最本质的东西,而是在生前能真正孝顺,死后能尽到哀思。司马光以三天来抨击汉文帝,以三年来赞扬晋武帝,这个观点是站不住的。汉文帝开创了“文景之治”,是个有良好口碑的皇帝,这是不能抹杀的。晋武帝一登基就大封司马氏诸王,为西晋灭亡埋下祸根,这也是历史上有定论的。把国家搞乱了,人民遭殃了,单有守孝三年这样形式上的孝心,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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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长辈死亡三年守孝,实际上是躲避灾难的三年,古人认为父母是天是地,人要无了天地,灾难就会来邻!是不能走亲访友的!所以常常是关着门的,如果有人寻找,都以守孝去,不在家而拒绝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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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守孝为什么是三年,这个是老祖宗的大智慧大孝心,早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守孝传统,在这里不咬文嚼字,不摆弄哲学,举个有确切记载的例子,就能明白,那就是当年孔子的学生就曾问过这个问题,孔子给出了标准答案。

守孝三年,父母去世后,子女三年内停止所有娱乐和交际,持服守孝。

《论语》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图为儒家创始人孔子画像。

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和他的学生言行的语录集,这段话谈论的较多,上面只取了其中重要部分,大意为,孔子的学生宰予问老师,父母去世守孝三年,时间太长了,我觉得一年就够了,孔子说,你太不仁道了,满天下守丧都是三年,为什么是三年,核心答案在这里,三年免于父亲之怀。

宰予,孔子学生,能言善辩,后为孔子十三贤之一,孔子十哲之一。

就是一个小孩子出生,被父母抱在怀里抚养长大,直到3岁后,父母才不抱在怀里了,正因为父母抱了自己三年,父母去逝后,子女要守孝三年,作为回报,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难道你宰予没有被父母抱过吗,宰予这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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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父母逝世后,子女要守孝三年,这是长久以来的规定,从孔子开始,就极力提倡孝道,百善孝为先嘛,你连父母都不孝顺,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其他的事了,在古代当官,如果家中父母逝世,作为儿子不立马请假回乡,是会遭到弹劾的,除非正在外出征战,但是回来之后还是要守孝,这种制度连皇帝都不能幸免。

在这三年之间,不能婚嫁,不能参加宴会等任何喜庆之事,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能与朋友之间来往,夫妻之间不能同房,也不能生孩子,如果非要嫁娶,只能在逝世日期百日之内完成,在亲人下葬之后的三天之内,每天都得上坟送饭,有的甚至晚上都还要守在坟墓旁边,每隔七天在家里为亲人摆一桌饭,俗称“叫饭”,总计五七三十五天,俗称“五七”。过年时,守孝之人不能给人家去拜年。

孔子认为,守孝三年是人最起码的准则,任何人在亲人去世的时候心里都是背痛的,如果在亲人去世之后,你还大吃大喝,山珍海味,衣裳华丽,将会使你内心不安。

至于为什么要守孝三年,有好几个说法,有一种是当你父母把你生下来之后,还要把你抱两年才能放下来,自己走路,加上怀胎一年,就是三年,子女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守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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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这叫丁忧。是儒家礼教的旧制,盛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不但是父母去世要丁忧,有的兄弟姐妹之丧也要丁忧。



丁忧期限为三年(实为27个月),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准喝酒、不能洗澡、不能剃头、不能更衣,夫妻不能同房,并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此制至唐朝才渐息。

那丁忧期限为什么是27个月呢? 主要是当时的居丧礼制所需的时长就达27个月。

居丧制度又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形式极其繁缛。由初终起,到复、殓、命赴、吊唁致襚、铭旌、沐浴、饭含、袭、设冒、设重、设燎、小殓、大殓、成服、朝夕哭、奠、筮宅、卜日、既夕哭、迁柩、发引、下葬、反哭、虞祭、卒哭、祔、小祥、大祥、到最后禫祭、除服时,已是第27个月了。



而礼制之时长,又多引《论语》: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意思是说人出生三年,都未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也要守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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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亲情冷暖,人文关怀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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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守孝三年是儒学发展的结果,但并不总是都如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学时强时弱,同时会为各种政治或其它现实的影响,守孝三年也只是一小部分人能做到而言。

守孝三年的法理依据来自于孔子或者说《论语》》。《论语 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认为人出生后三年之后才可以离开父母怀抱,所以也要为父母守孝三年,主要是为了以这种形式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这三年期间内,子女不可做官,不可参加科举,不可参与任何红白事,不可去欢乐场所,不可婚嫁儿女,逢年过节不庆祝等等。

但实际上民间普通百姓很难做到,而且古代就有“礼不下庶人”的概念,东汉末年,郑玄、王肃等人就认为普通百姓不用那么严格,也很难做到。而对于为官者来说,也经常因为公务需要被皇帝“夺情”,提前结束守孝期。而有些士大夫为了邀名可能还会守孝五年、甚至七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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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那是封建王朝时代的事情。


守孝三年是中国的传统,早在汉代就开始了,成为国家制度。

传说,这是孔子的主意。

孔子和弟子宰我讨论父亲死后的礼法。

宰我认为,没有必要痛苦3年时间,一年就足够了,不然会影响自己的人生。

而孔子说,如果你自己心安,就可以不用3年。

不过,孔子又认为宰我缩短时间,是不仁义的行为。

中国古代讲究,百善孝为先,对于守孝看的很重。


从汉代开始,朝廷的官员必须守孝三年,到东汉已经开始普及到普通的社会精英人物。

即便很小的官员,父母去世也必须去职回家3年,之后才官复原职。

同时,守孝三年期间不能胡来,有很多要求: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不入公门,不与吉事《会典》:不娶妻纳妾,门庭不换旧符。

古代一个皇帝曾经去看了当地一个著名的孝子,说他守孝超过3年,还居住在父母墓地傍边的小屋。

结果这个皇帝看到孝子有几个只有二三岁的孩子,破然大怒,怒斥:你在父母陵墓傍边,都干了些什么勾当。

即便是国家一号权臣,诸如张居正,遇到这种事也必须去职,不然会遭到舆论极大的攻击。

自然,普通人就没有这么严格要求。

比如清代的读书人,父母去世以后只要12个月就可以参加科考,不需要三年。

至于普通小民哪里有条件守孝,最多过完“末七(断七)”,前后49天,就恢复正常劳动了。

不讲究的底层平民,头七过完就得下地了,不然全家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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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丧三年,是对死者记念,三年守孝难两全。三年内不办任何喜庆之事,三年内家中不摆大红大绿之物。三年内不贴红门对。那是过去习俗。

现在新事新办,守孝无需三年,礼多人不怪。老人死后六七可除灵。百日可除灵。有家人在家可以把灵位放家里时间长一点,供奉亡人思念之情。但不能过三年,人们常说,不过三个春(立春)。心中常相思念,无需做形式主义。


古时守丧,那是孝道,是礼义,孝心达到就行,在世对老人好点何必做那些无用的东西。心中有爱常相思念。差不多就行。图片来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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