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杀美国黑人的警察出庭受审。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警察肖文当然不会认罪。

目前弗洛伊德的详细尸检毒物报告,也已经出来。

弗洛伊德体内有大量芬太尼成分,也有一些冰毒残留物。

这说明,被媒体宣扬为好人的弗洛伊德,不但有过9次刑事犯罪控告和6次入狱经历,最近仍然在吸毒,绝对没有变成什么好人。

要知道,弗洛伊德的6次犯罪,除了持枪抢劫,当着孩子面殴打他的孕妇母亲外,主要就是贩毒。


而在死前他仍然涉嫌使用假币,并且还吸过毒,可见仍然在犯罪,并没有改正。

大家注意,弗洛伊德犯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

早在4月份,他就已经查出有新冠病毒。虽然弗洛伊德并没有严重症状,但肯定是感觉不适才去检测的。

而明知道自己有这种危险病毒,弗洛伊德仍然继续吸毒,可见根本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

同时,他患有的心血管疾病,很可能同长达20年的吸毒史有关系。

尤其是尸检发现的大量芬太尼,就要确定弗洛伊德究竟是什么时候吸食这种廉价毒品。

如果是死前吸食的,那就有可能是他真正的死因或者说是主要死因。


对于芬太尼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廉价但危险的毒品。

芬太尼的镇痛效果比吗啡强80倍,虽然产生快但是持续时间较短,1分钟静脉注射就能起效,而4分钟就可以达到高峰,维持30分钟左右。芬太尼效力要比海洛因强烈的多,而价格便宜的多。

不过,芬太尼具有一定的风险,就是具有较强的呼吸抑制作用。

如果大量注射芬太尼,容易使人的呼吸发生抑制,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呼吸衰竭或死亡。

当芬太尼使用者出现严重的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心动过缓等现象的时候,如果不及时的加以治疗是能够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以及心脏停搏等现象的,最终导致死亡。


因此,芬太尼类被称为吸毒人群的“大规模杀伤武器”。

美国政府于2017年也发布一篇报告,仅2016年全美国因药物过量致死人数高达6.4万,创历年新高。而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因服食过量芬太尼致死的人数高达2万人,超越了1.5万人的海洛英或其他处方鸦片类药物,成为致死的原因第一位。



弗洛伊德的家属显然知道他吸毒,所以在找独立尸检的时候刻意不去做毒物鉴定。

而且弗洛伊德家属搞出来的独立鉴定报告,还无视弗洛伊德的心血管疾病,说他根本没有病。而窒息而死竟然不是通过尸检,而是通过死前的录像来确定。

不过,弗洛伊德下葬之前共有3份报告,就看陪审团会相信哪一份。


白人警察肖文的问题,就是在弗洛伊德呼救时,没有尽快放开膝盖。

但整个明尼苏达州这么多年的执法过程中,虽然有30名嫌疑人因为压脖子昏迷,但从没有出现过死亡现象。该州警方并不认为,压脖子是危险的制服方式。

尤其是在有累累前科弗洛伊德拒捕情况下,采用升级暴力手段制服,完全合法。

现在弗洛伊德突然死了,是不是压脖子而死或者是因为吸毒而死,未来由陪审团却认定。

如果认定有罪,警察肖文当然会得到因有的惩罚。

但如果认定是吸毒而死,会有人为黑人打砸抢受害者说句抱歉吗?



说这些有用吗?

谁关心事实是什么?

黑人借助弗洛伊德死了,打砸抢发泄一通,捞了好处。

政客通过作秀,证据黑人族群的支持投票。

弗洛伊德家属在根本没有确认死因情况下,就得到高达1000万美元的捐款。如果将来民事诉讼获胜,至少还能获得几百万美元,一举脱贫。

至于其他,萨沙不说,大家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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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号,跪杀黑人弗洛伊德的白人警察肖万第一次视频出庭,表现很平静,既没有认罪也没有为自己辩护,也许很多人会有意外,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很简单,肖万认为自己无罪,既然无罪为什么要认罪?至于辩护,那是律师的事情了。

肖万自认无罪的原因

根据弗洛伊德的独立尸检报告,弗洛伊德的死是由于 “执法人员制服、禁制和压迫颈部并发的心肺骤停”,显然是跟肖万在执法过程中采取锁颈的方式有关的,也就是说,肖万的锁颈导致了弗洛伊德呼吸困难而死亡。

但这又怎么样?

锁颈,是美国警察对嫌疑人采取的常用的方式,是被允许的执法动作,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局2012年更新的警察手册,明确认为锁颈为“不致死的执法方式”,允许警察“用手臂或腿按压某人脖子的单侧或双侧,不直接施压在气管或气道上”。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锁颈是被允许的,并且写进了警察手册,肖万对弗洛伊德采取这个动作何罪之有?

因此肖万会认为自己采取警方允许使用的动作对付弗洛伊德没有过错,虽然弗洛伊德身亡,但这只是个意外。

而且,根据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以往的数据,并没有人因为锁颈导致死亡。所以,弗洛伊德之死也许的确是个悲剧,但也是个意外,但“意外”不足以让肖万认罪伏法吧。

肖万很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看一个案例。

2014年,纽约警察丹尼尔对涉嫌非法售卖香烟的埃里克·加纳使用锁颈动作,埃里克·加纳在被捕时也是表示“无法呼吸”,最终死亡。

但调查人员只是认为丹尼尔使用了锁颈动作不当(纽约警方禁止采取这个动作),解雇了丹尼尔而已,而陪审团也没有提出疑议。

问题又来了,纽约警察丹尼尔使用了纽约警方禁止的动作导致嫌疑人死亡却仍然无罪!那么肖万为什么要认罪呢?因为在明尼阿波利斯,这个动作是合法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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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认罪?对一个屡次犯罪的罪犯(一起共事多年很了解佛罗伊德的本事)执法过当,如果认罪以后黑人打砸抢更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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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史官,我来告诉你“跪杀美国黑人的警察出庭受审。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

由于“弗洛伊德之死”而引发的抗议警察暴力和种族歧视的抗议活动已经席卷全美,而且还蔓延至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了安抚抗议者,为了悼念弗洛伊德,也是为了支持抗议活动,美国前副总统拜登,美国众议院院长佩洛西,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等都当众单膝下跪声援反种族歧视!

然而,用膝盖压死弗洛伊德的美国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肖万,在6月8日,通过视频出席首个法庭听证会时,几乎没有怎么说话,即没认罪,也没有为自己辩护。这是为什么呢?据报道,当天下午,肖万身穿橙色囚衣,戴着手铐,蓝色的口罩,出现在闭路电视的法庭上,在全程14分钟的听证会上,几乎没有说什么!只是在法官询问时可以听到他的回答“是的”。

其实,按照美国的法定程序,初次出庭,只是走程序,包括向被告念诵,询问是否认罪!包括保释条款,保释金额,下一个聆讯日期等问题进行辩论。目前,肖万被指控为二级谋杀和二级故意杀人罪。肖万及其律师在听证会上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这在美国的辩护程序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常有的手段。所以,他是不可能认罪的!

如果,肖万认罪了,那么就会直接走定罪的程序!不会再有无罪辩护了!只有不认罪,能够进入二次开庭,进行证据罗列、被告人辩护的环节。而且,肖万也知道美国的司法部门一定会偏向美国白人,并且他也觉得自己是合理执法。如何不是因为抗议活动的话,这事根本不算问题。但是,现在,他也清楚美国政客和高官一定会甩锅,会推卸责任,也一定会找替罪羊,但是不是自己就不知道了。所有,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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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美国警察学校就是这么教的,所以白人警察是正常执法,坚决不认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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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杀黑人事件这不是它一个人的事情,它不为自己辩护是高明的策略。它的罪不单单在于它,在于全美国的所有白人,警察,政府。它不辩护,法庭也不会宣判它有罪,结果就是拖着。随着政局的变化,搞不好它还会摇身一变,成为警察的模范,成为白人的英雄。黑人在这个事情上有没有责任?单纯跪杀事件上好像没有责任,但为什么美国警察普遍对黑人如此,黑人的犯罪率高并且危险,这是事实,警察每天要面临它们,暴力机构面对危险的暴力群体,能温柔就怪了。你如果是警察,假如你天天面临这些人高马大肌肉发达极度危险的群体的时候,你会是怎么个执法?保护自己及同伴的安全是第一要务,是否伤害到疑犯那就是次要的事情了。所以,这个白人警察不会觉得自己有罪,警察部门也不觉得它有罪,白人群体不觉得它有罪,美国政府不会判它有罪。法庭拘留它,是因为局势需要,选举需要,但同样的,法官不会宣判他有罪,水敢宣判它有罪,迎接这个法官的,将是死亡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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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肖万出庭受审,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的策略,应该是律师安排的“高人"指点。



跪杀黑人弗洛伊德案,美国以二级谋杀罪起诉肖万。

“二级谋杀罪"在美国的50个州中,是较轻的一种罪行,美国有的州只有二级谋杀罪,没有一级谋杀罪,很少的州有死刑。

“二级谋杀罪”是“一级谋杀罪"的对称。二级谋杀罪在针对一级谋杀罪中,是性质相对较轻微和判刑较轻的一个等级。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未事先筹划和深思熟虑的图死谋杀;

②,意图重伤他人身体,结果致人死亡的谋杀;

③,腐化情感的谋杀;

④,犯除强奸丶抢劫丶纵火丶夜盗等特定重罪之外的其他非特定重罪过程中实施的重罪谋杀。

美国的多数州对二级谋杀罪判罚较轻,不实用死刑。

量刑等级: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尽管弗洛伊德犯有重大谋杀罪,美国的法律规定他可以假释,假释金额100万美元。

弗洛伊德之死,肖万不认罪,像这种案件一般的会提起公诉,肖万的律师会为肖万做无罪辩护,犯罪嫌疑人根本上无须自己为自己辩护。

一是美国律师都是非常讲究个人名声的,这种案件律师如果打赢了官司,就会功成名就成为“名律师"“大律师",成为了有名的律师也就表示聘请不绝“财源不断"。

二是在开庭前律师都会会见“嫌疑人"丶证人,了解案情,向嫌疑人面授机宜。该说的话就说,不该说的话是坚决不说,什么时候说,律师都会有严密安排。

像这种案件,一般都会拖上很长的时间,不会“从重从快"了结,美国法律都是走程序,强调证人出庭作证,受到外界干扰的可能性很小,不可能因人施法。

白人警察肖万不承认自己有罪,他自己觉得自己是在执法。他的认罪态度使案情复杂化,或许是在等待人们淡化弗洛伊德的死亡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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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杀美国黑人的警察出庭受审。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

“黑人弗洛伊德之死”在美国国内引发了种族歧视危机,使美国陷入动荡不安的状态。现在还蔓延至德、法、英、澳大利亚等国。美国四位健在的前总统都为此发声表示愤慨,美国前副总统拜登、众议院院长佩洛西、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等都单膝跪地声援反对种族歧视活动!这是为了悼念可怜的黑人弗洛伊德,也是为了抚慰抗议者,更有支持抗议活动的意思。

然而,用膝盖扼杀弗洛伊德的白人警察德里克 沙文,在6月8日通过视频出席首个法庭听证会时,几乎全程保持了沉默,既没认罪,也没有为自己辩护。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遵循惯例。依照美国的法定程序,初次出庭,主要是法官向被告通报罪行、询问其是否认罪,还向其念诵保释条款等。当时,沙文身穿橙色囚衣出现在电视法庭上,前后经历14分钟之久,只是在法官询问时,才说“是的”,并没有其它言语。可以说,沙文在遵循惯例配合法官工作,这只是走过场,他没有必要发表过多的言语。

沙文现在已被指控为二级谋杀和二级故意杀人罪。沙文一方并没有提出反对。双方应该心照不宣:大动干戈在一个“照面”时,即辩论要到下一个聆讯日进行。

这里,如果沙文第一次出庭就认罪了,那么就不会再有无罪辩护程序了!

正是因为沙文不认罪,才会有二次开庭。这个时候,法庭要罗列沙文的犯罪证据,沙文律师会籍此为他辩护。沙文肯定懂得美国的司法部门一定会偏向自己(白人),他绝对会坚持自己执法合理,没有犯罪。

实事求是地讲:如果不是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在美国持续进行,沙文跪扼黑人弗洛伊德致死的事就根本不是事。现如今,由于网络的作用,沙文的野蛮粗暴行为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声讨与反对。尤其是,引发了美国种族歧视危机的提前到来,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才成了事。

疫情下的美国政客和高官本来就在声名狼籍的状态,如果再明目张胆地袒护沙文,美国政府可能就要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

为了息事宁人,美国政府一定会甩锅。沙文可能有所准备和盘算,他首次出庭没有动静,不代表他甘心被当作推卸责任的对象。沙文当然知道,如果自己认错了,就成了政府的替罪羊。所以,沙文的精力会在下一个出庭日爆表。可以预见的是,这个禽兽是不会认罪的,他与他的律师会处心积虑地进行无罪辩护,以逃避惩罚。

在美国人人有律师,当事人的权益由律师在法庭开口维护。如果自己开口说话有漏洞,那么,陪审团就会死抓不放,你的官司就可能要输了——沙文的这个态度也是在配合自己的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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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8日下午,美国警察暴力执法致黑人弗洛伊德死亡一案的主要涉案警官德雷克·肖万,首次出庭受审。不过,涉案白人警察肖万在首个法庭听证会上并没有说话,而是保持长时间的沉默,在整个庭审过程当中,法官质问肖万的所有问题,他只回答“是的”。这也就是题主所说的,肖万即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进行辩护。

据悉,白人涉案警官肖万被指控二级谋杀罪和二级过失杀人罪,如果二级过失杀人以及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肖万或将面临最高40年的监禁。除此之外,与涉案警官肖万一起执法的另3名涉案警官,也已经在6月4日出庭受审,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埃里森正在负责此案,他表示,有信心对涉案警官定罪,相信明尼苏达州的陪审团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那么,涉案警察肖万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呢?先来说说他为什么不认罪,笔者认为,涉案警察肖万之所以在庭审当中不认罪,那是因为,他对黑人弗洛伊德的跪压,本身就是美国警察日常训练中的既有动作,这一点,可以从美国其他警察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动作当中 就能够看出,这就说明,在“黑人之死”这起事件发酵之前,跪压动作是美国警察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标准动作,并不是肖万为了报复弗洛伊德而专门使用的动作,所以,涉案白人警察肖万自然就不会认罪。

再来说一下他为什么不为自己进行辩护呢?笔者认为,黑人之死事件已经发展到大规模骚乱的这种地步,白人涉案警察肖万自然是清楚的,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在美国的社会当中引发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他此时公开站出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话,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所以,他还不如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这样一来,这起案件大概率就要进入到二审,或三审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情的影响将会大幅度减小,等到那个时候,白人涉案警察在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话,效果必然是比现在要好很多的,也就是说,这是白人涉案警察萧万的既定策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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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货看到黑人就不爽

标签: 美国黑人 受审 出庭 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