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如何分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有两个原则可供选择,或法律或民间习俗。
一是依法律,女儿有赡养义务,也有继承财产权利。只要老人、弟弟遵重法律,同意将来依法处置财产,做姐姐的就应该责无旁贷与兄弟分担赡养义务,双方约定时间、方式,依约履责,该带回家就带回家,不要试图以金钱换体力。侍候瘫痪老人之难可以想像,吃喝拉撒全靠他人,稍有懈怠即会褥疮丛生,所以侍候这样的老人不但耗力耗神,还有责任傍身,姐弟轮流侍候也给彼此一个休养喘息之机。
二是依民俗,其实现在还有很多地方依旧俗,财产传男不传女,但相应地,老人的生养死葬也统统是儿子责任,这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如果是这种情况,小舅子就必须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更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姐姐接走母亲。 这也不是说,女儿对老人就可以不顾不管,只是不须平均分担赡养义务。
最叫人恶心的是,有些做儿子奸诈投机地运用两套标准,即赡养老人时强调女儿的法定义务;处置父母财产时,又搬出“传男不传女”的民间习俗。 对待如此不义之徒,姐姐有权依法据理力争自己的权利。
撇开法律和民间习俗,子女也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本着对老人有利、和睦姐弟感情的原则,尽力赡养老人,毕竟父母也是万般艰辛养育了自己,无论如何要给老人一个体面的晚年。
我婆婆晚年也卧床半年,那时我还上班,除了15天公休假、偶尔请一两事假和周末,别的时间是两个姑姐轮流来我家侍候。她的大儿子每天送孙子上学后来我家绕一下,问声“我妈今天怎样啊?”便算是尽到了作儿子的义务,如适逢我给婆婆擦屎擦尿擦身体时,他便发出首长般地招呼“你辛苦啊!”他夫妇非但从来没有给婆婆服务一次,更生怕老人要去家寿寝(吾地乡俗,老人要在长子家寿终的),于是他当着神志清醒、耳聪目明的婆婆这样给我“支招”:“你要觉得我妈不行,就要辆救护车,送医院,死了拖太平间”。连母亲的寿寝之处都不给,你还希望他为老人做些什么呢——养这样的儿子真不如养条狗!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婆婆当时那惶恐惊骇的神情,我果断拒绝他猪狗不如的“妙招”,这给了老人些须的安慰,她心有余悸地说:“照他那样,我不死也给折腃死了。”所以遇到丧尽天良、猪狗不如的兄弟姐妹,只有一肩担起养老义务,也就不要与虎谋皮了。想当初94年公公的45平方米的公房房改时,他夫妻俩动用很多关系做公婆工作想独自买下,原本公公打算叫我们买的,最后兄弟俩共同买了,这是公婆唯一的财产,后来拆迁安置他转手就赚了30多万,可婆婆生老病死,他一点都不管。
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婆婆仙逝后,来祭奠的亲友都十分惊愕,他们觉得老人不在长子去世是有违习俗的,而且老大夫妇比我们年长十几岁,他们是深知这些民间传统习俗的。“死生亦大矣”!作长子的却如此轻慢母亲的生死,这样的人是无法得到尊重的。我从那些表兄弟的神情中分明看到他们对老大夫妇的卑视和不屑以及对我的认可。
老人晚年能否有尊严、体面地生活取决于他们的子女,我们也终将老去,需要我们的后人给我们有尊严的生活,薪火相传,为自己将来打算,无论如何,还是为父母多做些吧。
其他网友回答:1995年,我母亲中风偏瘫,住院一个多月后回家经过针灸治疗恢复了部分功能生活能半自理,一直维持到2003年。虽然能半自理,但家里不能离人,怎么解决?我妻子在我母亲住院期间申请了内退获单位单位批准,头两年单位给生活费,第三年不给生活费了,1998年单位召回她去上班,2000年单位改制,对快退休的人实行“两不找”(即单位不找你回来上班也不要求尔交钱保编,职工不要找单位发工资但单位会给职工交养老保险直至退休),2002年,我妻子正式退休,终于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2003年我母亲全瘫,完全不能自理,2005年1月病危,5月去世。我和母亲一直住在一起,我母亲患病的十年,我不能推,也推不掉,有困难只有去克服,母亲一生为儿子,儿子有义务报答母亲。我的义务绝大部分被妻子承担了,我衷心感谢她。我只有兄妹俩,妹妹在上海工作成家在上海,鞭长莫及只能以资助尽孝。总的来说,照顾病重母亲的亊情解决得还好,我们做子女的做了自己的本份,母亲也基本滿意,未带遗憾西去。
兄弟姐妹之间为照顾病重的老人会产生意见分岐,在所难免,但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原则,就是尊重父母亲本人的意願,父母亲希望固定在某人家就固定在他家,父母亲願意轮流就轮流,这是兄弟姐妹们协商的基础,只要大家都有孝心,困难就不难解决,大家心里也能平衡。
其他网友回答:别让"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这句话变成一句口号。作为儿女,在老人瘫痪在床之后,照顾老人孝顺老人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小舅子两口子要求一家一个月轮流照顾老人,给钱不要,只要把人带走的一番话说的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见你小舅子对于照顾瘫痪老人在思想和行为上也是出现了懈怠和烦躁的情绪,要知道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是日子活,天天如此,但好在他并非不照顾,只是觉得要跟姐姐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的想法,说明你小舅子对于照顾老人还是很负责人的。
作为女儿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也是天经地义的,别说谁的工作忙不忙,压力大不大,你小舅子同样也有工作,同样也有压力,将心比心之下,姐姐没有任何反驳弟弟的余地,相信姐姐也愿意照顾瘫痪的老人。而作为女婿,也有照顾丈母娘或者岳父的责任和义务,女婿半个子也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的问题上,孝顺儿女的初衷只要能把老人照顾好,不管什么样的提议和方案都会顺利且有保证的实施,而且毫无怨言,当然,对于那些不屑子女的除外,毕竟百人百态,我们也见过了太多不孝顺老人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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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清官难断家务事,更别说照顾瘫痪老人这样的辛苦事了。有些事情不是讲道理那么简单的,这里讲两件真实的事情,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一件是同事小李的事情。
小李是姐弟俩,上面有个姐姐。三年前,小李的母亲中风瘫在床上,因为父亲身体还不错,小李两口子和老父亲就一起照顾病中的母亲。哪知道没过两年,老父亲因脑溢血突然逝世,小李两口子安葬好父亲,又挑起了照顾母亲的重担。
实事求是地讲,小李的姐姐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喜欢做一些表面文章。以前父亲在的时候,时不时地也过来看望一下老人,不过也是坐一会儿或者吃顿饭就走,很少帮助母亲清洗过。
父亲去世后,小李的姐姐来得就很少了,更不提帮助弟弟一起照顾母亲。有时候,甚至半年也不上门一次。要知道,姐弟俩可是住在一个城市,坐公交车也就是大半个小时的时间。
时间一长,小李的老婆不干了。虽然说养儿防老,可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儿子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父母名下的两套房子,小李的姐姐因为先结婚,要了一套面积大的。老人的财产两个人分了,并且她还分得多,现在老人病了,当姐姐的管都不管。这不符合规矩!
于是,小李老婆就先提出要求,让小李姐姐也要尽自己的义务。这个话一说出来,小李姐姐当场反驳,说养儿防老,儿子照顾老人天经地义。
后来就把事情闹大了。小李也觉得姐姐做得太过分,先是请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然后就很快有了结果,法院判定小李的姐姐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要求她或是拿钱,或是照顾人。
一件是邻居胡哥胡嫂的事情。
邻居大哥姓胡,胡哥以前家里条件比较差,跟胡嫂相好的时候,胡嫂娘家一直不愿意。不过两个人感情好,顶着压力领了证。因为这事,胡哥的丈母娘心有怨气,硬是好几年没上女儿女婿登家门。
后来,胡哥有了小孩,关系才慢慢好转。即使这样,丈母娘仍然有偏见,对女儿女婿爱理不理,名下的两套房子直接过户给儿子小胡,并且扬言以后老了动不了也不麻烦女儿。
不过,老人说的还真准。前几年,胡哥岳父去世,岳母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去年春季就直接瘫痪在床了。儿子小胡开始也还不错,用心照顾了一段时间。可是,久病床前无孝子。小胡虽然觉得烦,但也知道自己母亲以前的言行,从来不敢跟胡嫂提要求。后来,小胡开车出了车祸,因为是主责还撞死了人,不仅赔了不少钱,自己也躺到床上。
消息传到胡哥胡嫂那里,两口子上门去看老人,见老人形容枯槁,全身发臭,还生了褥疮。胡嫂的眼泪就流出来了。胡哥看在眼里,二话没说,当即决定把丈母娘带回家里照顾。于是,从去年四月份到现在,差不多快一年过去了,两口子把岳母照顾得好好的,不仅比以前干净卫生许多,甚至连病情都好转不少。
我们有时去串门,老人一个劲地说女儿女婿好,还后悔把房子全部给了儿子。邻居们也有些为胡嫂抱不平,可是胡嫂说了一句话:“那毕竟是我的妈,我是她的女儿,再怎么着也不能眼看着她躺在床上不管。”
这两件事情,虽然有好有坏,但说明了一个道理:只要是当儿女的,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本分。人人心里有一杆秤,这秤是良心之秤、道义之秤。你做了,大家都看在眼里,记着你的好;你不做,别人也看在眼里,背后会戳你脊梁骨。更何况,抛却良心和道义,还有法律。与其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人的指责和法律的裁决,还不如把本分尽到,把儿女当好,把事情做到位。
真的,为了赡养父母老人而争执不停,甚至大闹公堂,着实让人看不起。
其他网友回答:我家的邻居,当时两个人都快80多岁需要人照顾,9个儿女,5个在身边,4个在外地。开始的时候是谁有时间谁去,时间长了,不行。家庭会议就决定,当地的5个人轮,一人一个月,外地的拿钱一个月600(很多年前),后来,本地的5个也受不了,就大家都出钱,下一代里有没工作的孩子照顾,后来孩子也不想做了。老人又不要保姆,没办法,又开家庭会议,最后老大就决定,一人一个月轮,不管你本地外地,排到你那个月你必须来,因为钱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大家都有困难,没办法照顾。外地的,你要来不了,和本地的那个兄弟姐妹好,你自己想办法委托他们!委托不上的,你就自己来!
其他网友回答:我老公是军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老人理解哥姐嘴里理解,我们不能回家每个月按时邮钱回去,从九八年的每月五十到后来的每月一千没有任何间断。好在公婆开始可以自理,后期婆婆病重,到去世我们钱是钱东西是东西,老人吃的陪护老人的人吃的一样不少,婆婆走的时候尿垫尿不湿都是成箱成箱没用完的。四年以后公公摔了一跤不能下床了,老公回家的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媳妇把房子简单收拾一下吧,咱爸都弄的没有人样了在床上。这就是他们在老家的兄弟姊妹四个伺候的老人。四年前婆婆去世后我买的速冻饺子包子放在冰箱里。公公死的时候我收拾出来扔了。发过去的料理机,榨汁机微波炉,电磁炉连拆都没拆开。买的气垫,功能床根本就没给用。说是老人不用。他都瘫床上了自己能用啥呀!公公留下三套房子两个大伯哥一人一套我老公一套公婆始终住着。这公婆都没了人家俩大哥站出来说房子根本就不是给我们的,山东家的规矩爹妈就要跟最小的儿子过最小的儿子给养老,这么多年他们都在替我们给他爸妈送饭结婚二十年前我往家邮了二十年的钱,他们一年给老人五百块钱后期我钱汇的多了说老人花不了人家直接不给了。我就不理解他们哪来的勇气说是替我们伺候老人养老送终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有规矩是跟最小的养老那生前面这些个干嘛玩呀。所以对于养老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全凭自己心吧。都有死的那天对吧。如果觉得真有勇气去见地下的爹妈。那就随他们去好了
其他网友回答:<2>老人瘫痪,如果长期只由一家人来照顾,负担确实重。如果一家一个月轮流照顾,有的家庭可能会有困难,特别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的时候。
如果老人身体好,能自理,一家一个月轮流照顾还问题不大,有的老人还能帮助儿女做家务,照顾孩子,全家人皆大欢喜。
况且如果是双职工家庭,夫妻二人都要上班,只能请护理员来家里照顾老人。一旦实行一个一个月地换班照顾老人,老人缺乏安全感,总是在适应新的环境。同时由于只能雇短时的照护人员,很难找到护理人员。
最好的做法是,把老人送到好的养老院,除了老人的退休金,儿女们共同负担其余的费用。这种方式有很多好处:
1. 专业:
养老机构有经过培训的专业的护理员,“术业有专攻”,他们的经验丰富,无论吃喝拉撒,还是洗澡,老人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2. 医养结合:
现在很多养老机构都实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有医生和护士,有的还配备各种医疗检查设备,老人身体有问题可以随时叫医生和护士,既省事又放心。
3. 老人不长褥疮:
在家里照顾的老人,很多因为家人不懂或者没有时间经常帮老人翻身,致使老人臀部等部位,因为长时间受压迫造成血液不流通,容易长褥疮。而在好的养老机构,管理部门会把预防褥疮作为考核护理人员的重点之一,是很重视的。
4. 儿女时间更自由:
儿女在周末和节假日可以去探望老人,平时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如果真的每家轮流照顾,估计一家人都疲惫不堪,家里还可能会有不好闻的气味。
总之,照顾父母是儿女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怎样科学地照料却是一门学问。瘫痪老人不适合频繁地换地方,不安全。最好是找一家口碑和服务好的养老机构。本问答图片来自网络
其他网友回答: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小舅子其实没有做错,儿女有共同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一个月一个月轮换是让对方好好休息一下,不能靠一家去照顾。
没有什么好办法,就你这一句该怎么办?足以说明你是不想照顾,你有钱就可以让对方管吗?
假如没时间照顾,俩家先商量一下可以请个护工照顾,最后的办法无非送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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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链 » 老人瘫痪,小舅子两口子要求一家一个月轮流照顾,给钱不要,只要把人带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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