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的房子,母亲1988年去世,父亲03年去世,这房子我母亲有份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您好,先纠正您一个误:如果您母亲已经去世,那么即使她拥有房产份额,她的份额也已经由她的继承人继承了。所以目前,您去世的母亲是一定没有份额的。但您母亲在世时,是有份额的。至于题主有没有份额,需要根据情况讨论。

第一,祖宅的份额是如何分配传递的

1、当题主祖父母去世后,

房子是属于祖宅。

1)如果祖父母以口头或笔头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给到您父亲,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由此可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的父母、母亲各占50%。

2)如果祖父母以口头或笔头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给到您父亲的兄弟姐妹,那么您父母就都没有份额。

3)如果祖父母当时没有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您父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其他兄弟姐妹共同平分这套祖宅。同理,您父亲继承的财产中的一半为您母亲的份额。

2、当您母亲去世后,

1)如果您母亲有份额,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属于您母亲的份额,将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平分继承。所以题主作为子女,也是对祖宅也是有份额的。

2)如果您母亲当时留下遗嘱,则属于您母亲的份额按照遗嘱执行。

3、当您父亲去世后

同理,属于您父亲的份额也按照以上的原则进行判断。

第二,其他提醒

1、关于房屋的产权。目前有不少祖宅虽然家族世世代代都居住在内,但是因为缺乏产权意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因为后来祖宅所在土地规划性质的不同,导致祖宅成为“违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本身违法、没有产权,所以从法律上严格地界定来说,房产无法确权,无法继承,所有的“继承”也只能是家族内部的“自主约束”,也不受法律保护。目前国家也会分批进行小产权房的整治,至于是否能置换成合法产权、或者直接推倒罚款,都不好说,只能看当地的政策。希望题主能够尽快确认自家祖宅是否存在以上问题,如果有这个问题,那只能先家族内部协商“继承”方式,姑且住着,等地方下一步的政策。

2、关于继承权的传递。假如房产不属于上面说的“小产权房”,根据题目的描述,至少在题主父辈这一代就没有完成继承过户手续。当然并不是不做过户手续,份额就会没有,“继承权”仍然会根据以上的规则不断传递下去。但只要一天没有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房子就不是真正意义上属于题主的。而且随着一代代人的去世,涉及的继承人就越多,继承手续就越复杂,最后很有可能因为继承人过多、或者去世时间过早,而导致无法开具相关继承材料,而导致最后无法过户。所以建议题主尽早继承确权。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其他网友回答:

祖传的房子,如你父母有兄弟姐妹,归他们共同所有。如你父母没有兄弟姐妹,归你父母所有。1988年你母亲去世,你父亲有一半的祖传房子财产的权利;如你是独生子女,你只有继承你母亲房屋产财一半的权利,你母亲房屋财产的另一半归你父亲所有。2003你父亲去逝,你父亲的财产全部归你所有。如你父母在世时另有情况,则按当时的具体情况分配财产。也就是说,你父母将祖传房产赠与他人,你父母死后,你无继承房屋财产的权利。即使你无继承父母房屋财产的权利,你还是有供养你父母的义务!

其他网友回答:

答案是,有份的,夫妻拥有共同的继承权,除非先辈有遗嘱特别说明一方不可继承

其他网友回答:

看不明白啥意思,父母都去世了剩下的都是儿女的了

其他网友回答:

祖传的房子,到了你父母手上,应视为父母共有房。因为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传统做法,婚姻存续期,一方或双方受赠房应为共同房屋。一九八八年,你母去世,母亲的部分由你父亲和你及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虽然当时没有分割,但因没有法定继承人放弃,应视为所有法定继承人已共同继承了母亲的那部分,估计考虑到父亲的生活方便而没有分割,所以当年的房子实际已为父亲和子女共有,只是沒分割。二00三年父亲去世,如父亲没有再婚,房子由父母的子女共同继承。如父亲再婚,先分割母亲的部分,即原房屋的二分之一由父亲和子女分配,尔后父亲的房产包括继承题主母亲的部分,再由继母和你们子女共同分配。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问题问得很糊涂,不知所云!

其他网友回答:

顺序代位都继承,直旁区分有比例。

法理明文细规定,按先后手续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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