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女儿还有义务赡养近百岁的母亲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从基本出发点看,这个毋庸置疑。子女赡养父母不仅天经地义,而且是法定义务。

一般来讲,人过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要担当的东西很多。而这个问题提出,让人感觉到人到老年也不容易,自己的身体不好了,但还要有赡养老一辈的义务。这个问题如何合理合情的解决,也确实值得论道下。

首先,这样的情况不会是极少数。

现在医疗条件不断提升,而且人们也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健康状况,长寿的人越来越多这是肯定的。长寿之后,意味着老年生活会更长久,如何过得好,不仅是自己规划,而且也需要子女帮忙。

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已见诸于统计报告中,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1981年人均预期寿寿命达到68岁,2018年这一个数字达到了77岁。

其次,如何养老确实是一个大话题。

一个人的老年生活能不能过得有保障,有这么些个条件:有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这是最基本的,有养老金与医保,对老人来说有保障,对子女来说负担也小;有自己的房子也是很有必要的,一般租房子的人不会把房子租给年纪大的人,这是大概率的,老人有自己的房子也就有了很大的主动性。

有房子,有养老金,有医保,这些只是代表了基本保障的存在。当一个人年老多病,甚而行动不便时,光有这些条件是不够的。所以当老人生病或行动不便时,一方面是子女的照顾很重要,另一方面养老产业的发展很重要。

当老人到了需要照顾的阶段,在目前为止,如果按照受到很多地方推广的居家养老模式,那么子女就要负起很大的责任。这个责任不仅仅是给钱,而且更重要的是付出精力与努力。

像题中所述的情况,子女也都七十多岁,自己都需要得至照顾的情况下,接近百岁的老母亲要得好的照顾,可能只有两种方式:或者是第三代或第四代要接棒介入,或者是进入养老机构。

第三,养老产业的发展还比较初级。

像题中所述的情况,老人长期需要24小时看护,不仅七十岁的子女很难扛住,而且三代或四代介入的可行性也不高,毕竟现在就业压力、工作压力也是很大的。比较好的方式是,进入比较理想的养老机构。

以个人的体验看,要帮老人找个合适的养老机构几乎是很难的。首先是硬件条件与管理水平高的养老机构很少;其次养老产业投资回报期较长,相关的人才引进也难,做成品牌效应的养老机构很少;第三,需要护理级的老人进入养老机构,费用也是很高的。

所以,让长寿老人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有时候钱不是最大问题,更大的问题是专业服务机构还没有发展到一个较高水平。正是因为此,子女赡养老人的所需付出也会大很多。像现在有很多一个孩子的家庭,以后是两个人的一个家庭,要至少对应照护四个老人,赡养老人的责任也更加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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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实话:子女养老的义务是一直存在的,

关于赡养老人的话题几乎可以说是自古以来都存在的事情,而尊老爱幼也是我们国家一直所提倡的美好品德。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的寿命开始变得更长,不但父母变成了老人,子女也成了老年人,那么,这时候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事件讨论,事件背景是小王的外婆年近百岁,但是,近年来身体一直不太好,需要有人照顾。而外婆有三女一儿,年龄也都在70岁左右,并且身体也不是很好需要有人照顾。

因为外婆一直在舅舅家里住,现在舅舅要求其他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外婆,但是,自己的母亲也已经70多岁了,并且患有糖尿病需要有人照顾,确实照顾不了外婆。不过,舅舅家人比较多,所以,问的是是否可以让舅舅一家承担其赡养外婆的主要责任。

说真的,看到这样的想法真的是让人想吐槽了,凭什么就因为舅舅家人多就得让人家承担养老责任,难不成自己的母亲不是外婆养大的?

首先,就子女的养老责任和义务来说,无论自己年龄大小,只要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那么,我们就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对父母进行养老的,这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

而在这件事中,外婆一直在舅舅家里住,本身来说,就相当于舅舅比其他几个子女多承担了一些养老责任,甚至可以说已经是承担了主要的养老责任。

而现在就是舅舅要求其他女儿来家里照顾母亲,说真的,这个要求基本上可以说是很低的要求了,是应该想办法解决的。毕竟,在养老问题上,出人力和出财力至少得选择一个吧。

然后,就这件事的现实情况来说,则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解决,第一,小王的母亲可能确实身体状况不好,确实无法照顾外婆。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小王来分担一些,毕竟,作为子女来说,替父母分担一些责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比如说,小王需要去替母亲照顾外婆,或者说花钱找人去照顾外婆,亦或者说多拿一些钱补贴给舅舅。拿不了太多的钱,可以少拿点,这些都是可行的。说自己没能力承担,这真的就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养老责任和义务也会逐渐由社会来分担一些,但是,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来说,子女养老仍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也包括孙子和孙女。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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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被邀回答这个问题,我用一个真实的故事回答这个问题吧。母亲97岁寿终,女儿76岁,她一天也没有伺候母亲,母亲却给她打了100分,说她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儿。

我村有一张老太太,63岁老伴就去世了,女儿让母亲搬到县城和自己同住。老太太心灵手巧,干净利索,把女儿的家拾掇的井井有条。女儿有两男两女四个孩子,都是她一手带大。

女儿是中学教师,身材高大且胖,女婿是县委干部,英年早逝。女儿50岁那年得了关节炎,到处求医,时好时坏,不见好转,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慢慢吃不消,行动不便。此时,四个孩子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伺候她的责任就落在老太太的身上,一伺候就是20多年,几乎是到死也没有歇一歇。

老太太岁数大了,终于力不从心不能继续伺候女儿,倒需要别人伺候了。她的外娚、好甥女就替母亲接过这付担子,挑了起来,把老太太伺候的每天都是乐乐呵呵的。其实老太太也没什么病,就是小脑萎缩,失忆。孩子们非常疼爱姥姥,每天都是像逗孩子一样逗姥姥开心。老还小,姥姥也像小孩儿一样一会儿要这、一会儿要那让孩子们伺候。家庭氛围其乐融融。

去年女儿看母亲实在不行了,叫大儿子到家找人把老房子装修了一遍。因自己实在伺候不了母亲,孩子们又都上班没时间,便给她请了一个干净利索的保姆。老太太回到家中,跟本不相信是住进自己的老房子,当确认跟楼房一样的房间是女儿花钱装修的以后,心疼地怪女儿说:“我还能住几天,花这个钱!”女儿说:“咱住一天,也要住的舒服娘。”

女儿虽然给母亲顾了保姆,每个星期都会和孩子们回老家陪伴老娘,并破天荒地在老家过了春节。

今年二月老太太寿终正寝,安享地走了。出殡那天,女儿坚持为老娘抗幡摔盆,因她腿疼的厉害,由两个儿子架着走出门外,摔完瓦盆,她的大儿子接过幡抗在肩上替她抗到坟上。

故事讲完了,也许你会明白,女儿多么大也要尽孝,只是尽孝的方式不同。本主人公女儿虽然不能亲身为母亲送饭接屎尿,但她教导的孩子们好,她应干的事孩子们都替她干了,提问者明白了吗,做儿女的不能因为老或其它原因把应尽的孝道推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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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

从法律上看,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这跟年龄无关。

从道德层面讲,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他养你小,你养他老”,每个做儿女的都不要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但是老人子女一多,赡养问题就容易是一团乱账。谁付出的多一点,谁付出的少一点,出钱的跟照顾老人的,分多少遗产什么的,就容易引起矛盾,怨气。

我姥姥一儿三女,90多岁,主要是妈妈在照顾,妈妈60多岁,身体也不如以前好了。姥姥特别磨人,时不时就要闹事,搅得人心烦。大舅是财产要拿走,但是逃避赡养责任,躲着。两个姨出嫁的远,不图财产,也不经常回来看望老人。妈妈一直照顾了10年,也没留下什么好。老太太心里偏向大舅,大舅总觉得姥姥的养老金各种福利被我家“挪用公款”,照顾老太太是应该的。妈妈爸爸都觉得老太太一辈子活到这份上不容易,处处忍让,一直照顾着。

照顾一个老人很不容易,人都说久在床前无孝子。近年姥姥改了脾气,动不动就整夜不睡觉,跟妈妈吵架,闹挺,妈妈照顾的也挺辛苦的。我在心里是为妈妈感到不值的,但是我不能拦着她尽孝心,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作为小辈,我也没资格对七大姑八大姨指摘什么。

儿女轮流照顾老人,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前提是老人,儿女都要把话说明白,说清楚,甚至包括以后财产怎么分。不要谈不明白,不情不愿的去做,这样最后还是免不了抱怨。

还有就是根据每个儿女的实际情况决定怎么赡养老人比较好,大家都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一点。一定是把所有的问题都说清楚,说明白,不要自己忍者或者藏着掖着。包容归包容,不要没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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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岁的子女,如果父母还在一天,你的养老责任就一天不能终止。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管你岁数有多大,身体多虚弱,对老人赡养的义务就不能解除的。

当然,如果老人一百多岁了,做为孩子,也都会是七八十的年纪了。这样的老人,连自身都难保,还怎么去伺候别人呢?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做为儿子或者女儿,如果没有能力抚养老人了,怎么办呢?这个只好让你的儿子或女儿代父伺候了。

但是,一个现实问题是,女儿嫁到外村,现在也是七八十岁,连自己都顾不上,怎么跑那么远过去伺候自己的老娘呢?如果让儿子或女儿过去,一个是要上班干活顾不上,一个是跑过去伺候也不方便。怎么办呢?让出钱让娘家人代为伺候呗。

按每月需要多少天,每天生活费加陪床费多少钱,按月打给人家。他得到点陪床费,你图的是省点事,两好隔一好,各取所需。

如果你想找理由解脱你母亲对她老娘的赡养义务,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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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我来回答!

我们就是活到100岁,也要孝敬父母!父母辛苦把我们养大,没有理由不孝敬!

其他网友回答:

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因为我家的情况和你家的情况很相似。

但我首先肯定一句话:成年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

你母亲即使是七十多岁,也得照样执行法律的规定,无法享受特权。不过,确实无能力赡养,那就不一样了。完全可以向地方政府求助。但这个能力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等。

你妈妈本应需要别人照顾了,还必须照顾你外婆,这实在是个难事儿。我不知你家的经济条件怎么样,如果好一些,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即使不好,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我这里说说我是怎么做的。

我岳父已九十高龄,前几年也是得只有几个女儿轮着管,那时他常生病。我和已近七十的老伴,不管该谁管,都主动全部承担治病看护的义务,我有退休金,不让别人花钱。即使是有个女儿不领情,还找事儿,我们还照样尽好义务。有时老伴认为出力不讨好,很生气,我就劝她,说她是老大,得做表率,男人又是教师,身份与别人不一样,担不起不孝的恶名。

我年龄比老伴还大两岁,还有自己的其他必尽义务,抽空和她一起跑前跑后,侍候她爹,她本就十分感动,还能说什么呢?

我老伴得有冠心病,患起来很吓人的,每次去伺候她爹,兜里除装有天天服的丹参滴丸外,还得装有硝酸甘油这一急救药。

好在通过我们俩的努力,老岳父一年多没再生病,生活能完全自理了。

不管别的女儿管得咋样,只要轮到我老伴管,我就开车拉上行李和吃喝的东西,让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守护。

在农村,有儿子还必得女儿轮养,大多是子女之间关系不合造成的。所以出嫁女儿一定要想方设法和兄嫂、弟弟弟媳搞好关系。

我和小孩儿舅关系特别好,老伴儿和她弟媳也挺亲热。只是有个女儿和她的弟弟、弟媳水火不容。造成了如今极不愉快的局面。

近二年的情况是:一到寒暑假,小孩儿舅就不让他姐姐妹妹管了。

轮到我们管时,他还主动要求替我们,其他女儿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了。

我们最愿意将岳父接到我家养老,可他死活不肯,只能这样无奈地依着他。

俗话说得好,您养我小,我得养您老。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最忠诚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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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讲要瞻美自己的父母,不管是多少岁了,父母100岁更好!自己七十岁就不要尽义务了吗?只要自己跑的动做的动,我一定会尽自己力量去照顾父母的。

当父亲在五十多岁住病住院的时候,我在医院的地板上铺一张草席睡了一个多月,照顾服待,母亲在生病的时候在医院里,天天值夜班,我白天还要坚持上班,否则没有收入,请假请不起,请护工费用太高。我父亲是73岁走的,母亲是88岁走的,如果活到现在,父亲是104岁,母亲101岁,可惜都走了,如果活着的话多好!我们弟兄几个虽然七十左右了,但我们是会尽自己的孝心的,但这个机会永远不会再有啦!愿天堂里的父母亲大人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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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100多岁了。我爸爸今年76岁,妈妈去年去世。爸爸60岁退休就回到农村老家侍奉父母,那时我奶奶爷爷就已经80多岁了,和我在老家的叔叔轮流,10年前爷爷去世。妈妈去世前几年就已经身体状况不佳,我提示父母,自身年龄开始大了,身体不好,奶奶身体还不错,要考虑下自身养老的问题,万一伺候不了奶奶了怎么办,叔叔家还有堂弟们帮着。父母嫌我想的太多,又不是儿子,又不是大的,管那么多干什么!直到妈妈去世后,给爸爸打击挺大,奶奶又不愿意儿子照顾身体,彻底维持不下这个孝子告老还乡侍奉双亲的做派,改成爸爸出钱,叔叔家照顾。爸爸既没有能得偿心愿照顾奶奶到老,又没有能如别人退休后身体好的时候四处游玩。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不要想着孝子的名头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要多考虑现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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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就来:

外婆将近百岁了,七十岁的女儿有病,不管女儿多大年纪了,照顾老母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舅舅家有再多人,也不能全部指望他家照顾,因为外婆不止养他一个,所以,只要是子女,都应该尽力让外婆安享晚年,这是子女必须尽的责任和孝道!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行孝就在当下,要及时行孝,如果老外婆走了,你们想行孝也来不及了,所以,必须是及时做好应做之事,免得后悔来不及。七十岁的女儿有病,那蛮简单,召开一个家庭会议,年纪都大了,各人身体也不健康,大家出钱请个保姆照顾老外婆,省心又省力,就是出点钱,应该不是问题!对吗?

上慈下孝,每个人都要老的,自己以身作则,你现在孝顺父母,你的孩子以后孝顺你,好的作风发扬光大,这才是优良传统,尊老爱幼,从我做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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