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了澎湃新闻的报道,说的是养狗人已经给女孩父母打了50万元赔偿款,父母不再追究养狗人的责任,这种事情,难道就这样结束了?这是这几天全国热点新闻,一个女孩,才9岁,就因为养狗人不负责任,活活被咬死,赔偿50万就完事了?女孩的命就只值50万吗?女孩的家属拿了50万,不追究养狗人责任,父母拿钱心安理得?不愧疚?就不怕女儿半夜来给你们申冤死的好惨?你们良心被狗吃了?
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死者家属不仅仅要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且还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就是父母说不追究了,就不追究了。前期公安已经刑事立案了,就应该追究其养狗人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其女孩父母拿了人家的钱财,就把案子撤销了。一码归一码,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人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追不追究人家责任,都是次要的,把钱拿到手,才是王道,你不要钱,最多就是关他几年,钱比什么都重要,何况,50万不是小数目,也体现出养狗人真心实意的赔偿责任心,且他不是故意的,既然拿钱了,就要原谅人家,不应该追究了。我想说,这种言论的人,眼里只有钱,典型的拜金父母,为了钱,他们可以牺牲任何事情,包括自己女儿的性命,如果我是女孩的父母,即便再缺钱,也不会因为狗主人给了50万,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哪怕一分钱不要,也必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养狗不栓起来,任由狼狗乱咬人,把女孩咬死如此恶劣行为,就是犯罪,就应该视同故意杀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放纵这种恶,以后养狗人还会如此纵容,因为人家有钱,咬死你又咋了?我有的是钱,钱可以摆平,钱可以买你的命,如此思维,才是可怕的。
所以,这个事情,应该没完,警方必须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不管他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不管女孩父母是否答应不追究责任,一码归一码,必须严肃处理。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新闻最好跟宁波一中专学生在宿舍养狗,狗被宿管扔下楼去摔死的新闻对照起来看。
每次看到有关狗被虐待,总有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群情激愤。在宁波这件事情中,也有很多爱狗人士赶到了现场。我就想问问,曲阳9岁女童被恶犬咬死,有没有爱狗人士赶到现场?如果你们也能拉起一条横幅,谴责狗主人,慰问女童家人,我觉得你们这是真爱狗,否则就是自私自利。
我不怕狗,曾经多大的狗都不怕。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那时也就是8、9岁的样子,每次经过一个村头的时候,村里的狗看到人,会成群结队地跑出来,叫。那真的是一群狗,都是中华田园犬,个头也不小。我就跟它们对峙,弯腰捡石子,盯着它们慢慢通过。从小家长就教,看到狗不要怕,不要跑,否则狗会追咬你。
我原来是这么觉得,可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感觉城市里的狗比农村的狗要危险,现在的狗比原来的狗要危险。原来的狗主人不栓绳,任由狗跑来跑去,但还是有个基本规矩,就是狗是动物,人比它高贵,人高它一等,所以狗还不敢为所欲为。
现在可好,多少人把狗当儿子、女儿养?多少人把狗看得比人重?狗对人没有畏惧心理。狗是动物,没有分辨能力,狗主人又允许它跟人平起平坐,它没有畏惧,动物的捕食能力全释放出来了。狗仗人势,这句老话不是瞎说的,现在的狗咬起人来可是毫无顾忌。现在城里很多狗无法无天,看到人就冲上去,别人吓得要死。狗主人还在旁边笑眯眯地说:我家狗不咬人。
所以,现在咬人事件频出。要看新闻,几乎每周都有被狗咬伤、咬死的恶性新闻。
这种事情,指望自私自利的狗主人自律是不可能的。他们高兴起来养狗,不高兴起来就遗弃狗,养狗也不懂给狗立规矩。我觉得应该追责有关部门的责任。比如,养狗条例出来了,是否遵守?有关部门有没有督促大家执行?如果辖区内狗没有办理证件而恶性伤人,有关部门的人是不是应该引咎辞职?对于辖区内的流浪狗能否快速处理?对于有人投喂流浪狗是否有限制?现在老是群众在争吵,我觉得这不正常,如果有关部门不懒政的话,哪里需要群众间争吵?
其次,立法是不是应该要改进?狗伤人,甚至咬死人,狗主人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极端一点,如果一个人跟另一人有仇,他完全可以养几条狗,把那人咬了,他也不负什么责任。这操作比雇凶杀人还安全可靠。
拭目以待,这位曲阳恶犬的主人会受到什么惩罚,千万不要告诉我,赔点钱就完事。
希望能形成一种氛围,让这种恶犬、恶犬主人能受到法律的惩罚,舆论的谴责。网上不应该只有大量爱狗人士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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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2>先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据《燕赵都市报》11月26日报道,就读于崔古庄村小学的玲玲,21日一早在上学途中突遭恶狗撕咬,玲玲父母闻讯后赶到现场赶走恶犬,并立即将玲玲送往医院,然而玲玲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该报道称,知情人称,伤人的两只恶犬为当地一村民在家中喂养的两只牧羊犬,该村民事后称,并不知两只恶犬已从家中跑出。
针对此事,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11月27日告诉澎湃新闻,女童家属与养犬者达成赔偿协议,养犬者已完成赔偿。但其表示不清楚警方的调查情况。
《燕赵晚报》11月23日报道称,警方已对此事件刑事立案展开调查。
再谈谈自己的感慨:唉~其实,我小时候在农村,最喜欢养狗,那时候养的是土狗,我还常常训练狗,狗狗很懂我,送我去上学,下午放学回家,狗狗就围着我转,我感觉狗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后来狗狗生病死了,我还大哭了一场。
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感觉很可怕。我女儿10岁左右,在小区被一条狗咬了,大腿流了一点点血,我当时很气愤,因为找不到狗狗的主人!我当时就带女儿打狂犬疫苗,担心了好久好久。
我认为,养狗是可以的,因为有的人孤独、寂寞,又不愿意和其他人聊天,就把狗狗当成了知心朋友。但是,你养狗狗应该拴养,尤其是大型犬,几十公斤重,而且有些杂交狗真的是很凶猛!
希望:
养狗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希望自己的喜好不要给他人带来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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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50万元赔偿,9岁女童就这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养狗为患,背后的刑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我居住的小区里最近总是有大型犬只出没,尤其是晚上散步的时候,经常有狗窜出来,真的很吓人,因为小时候有被狗咬过的经历,所以看到狗就非常紧张,我家小孩估计也是遗传了我的基因,一看到狗就要躲在我的身后。所以,每次看到这些狗,我都会和狗主人说麻烦你牵好绳子。但这些人几乎都是一样的说法:“我家狗不咬人,没事的!”,有一次我终于怒了,狗都凶狠地朝我冲过来了,狗主人 还在慢吞吞的说没事,我就愤怒的和他理论起来,你猜他怎么说:“我说不咬人就不咬人,咬到人我负责,给你医!”
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很多养狗的主人都是出于这种心态在养狗,这真的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如果都是以养狗咬人没事,可以赔偿来解决问题的话,这种狗伤人的事件是没法杜绝的。
而这里曲阳9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村里某户人家饲养的两只牧羊犬撕咬死亡性质更是恶劣。在将孩子咬伤后,狗主人居然说不知道狗跑出来了,这可是牧羊犬,不是一般的宠物狗。
目前当地宣传部门解释说已经完成了赔偿,双方协商是50万元了事。恶狗咬人致死岂能简单的以赔偿了解?背后对大型犬只的管理是否到位?如果不能排除尽职尽责,狗主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最多是需要判刑7年。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刑事调查,期待公正的结果。
通过这件事,也进一步提醒了我们的家长,孩子上学放学途中还是要有所照料的,9岁的孩子能否自行上学放学,还需要掂量清楚。不是说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但现在的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各种车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都提示着我们家长必须要留点心。
大家有过被狗吓到的经历吗,欢迎留言讨论!
其他网友回答:既然养狗人如此爱狗又不负责任,那就应该立法,狗咬伤人就应该判处养狗人故意杀人未遂,判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应判处养狗人死刑及五马分尸,狗应该乱棍打死! 养狗人所有资产全部没收赔给死者家属。并且规定资产达不到500以上的不准养狗,到时家里没钱赔个区区50万是不是太搞笑了,望人大修改立法限制养狗!
其他网友回答:我高中的时候在镇上读,有一次几个同学一起走夜路,刚好要过一个门洞,那时候没有路灯,漆黑一片。
当我们正慢慢走去的时候,突然一只大狗大声的吼叫,黑暗之中看见两只发亮的眼睛,其高度有一米多,这必然是我们那边常养的:狼狗。其身高大威猛,力量大,嘴巴的咬合力大 。可我们又得从这过去,于是我只身上前。我动作缓慢,慢慢的靠近,凭借我自身对够的认识,我慢慢的靠近它,然后小心翼翼的用手去抚摸它的头。然后是两只手,最后我顺住了它,然后我让同学都慢慢的从我身后走过。
以前,在农村养狗,大部分时候,狗是处于散养状态。狗会通人性,它会识别你对它是友善,还是威胁。它自身本来有防御性,但也不是不可靠近。因为前面我做了很多的试探性动作,当我确定它是可以交流的时候,我才会继续上前。但是,现在很多人养的狗,我已经不敢再上前了。
长期拴着的狗,不能碰这种狗的戾气很重,一旦有机会,真的会变成非常疯狂。
我到过我舅公家,他家养了几只狗,常年被拴着,一看那眼神就知道,这种狗没有人情味,戾气很重。
后来聊起了狗,才知道,这狗闯过祸,咬过人,后来就再也没放过了。
养狗,更需要爱狗大部分养狗之人都是爱狗的,但总有少数人拿狗当工具,拿狗当震慑和威胁他人之用,这样的人,这样的狗,就会变得异常凶恶,出事也就时间问题了。
如果不能好好的爱狗,那就别养了。狗闯祸了,也是需要人来还债的。
其他网友回答:为了老人小孩的生命安全,城市必须禁止养狗,对流浪狗一律乱棒打死!农村养狗也必须圈养!对爱狗人士放纵狗狗伤人或吓到人的,一律重罚或刑拘,其狗狗咬死人的一律入刑重判!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关注狗的文章,谴责大学生在宿舍养狗,宿管阿姨把狗扔出楼外,我肯定了做法正确,有网友义愤填膺,留言要把我也扔出去,而且骂一次觉得不够,又来骂了一次,而且评价我的人品有问题。
不知道这位网友看见这篇报道没有,九岁女孩活活被狗咬死,作何解释,而且让人气氛的是,狗主人已经赔偿了事。一个鲜活的生命命丧狗嘴,花钱了事,天理难容!
我们小区就有个金毛,是门卫养的,刚开始还用绳拴着,现在完全放开,满院子溜达,看见人就过来跟着,把你送到楼梯口它在返回送下一个。我是害怕它,它靠近我就跑,好在它不撵你,看着挺温顺的,狗主人知道我害怕,特意跟我解释,金毛是大狗中最乖的,最听话的。可我就是怕狗,无论它如何,我是不敢接触它。
一楼有一家养了一条哈士奇,特别胖特别大,估计体重有100斤,狗主人就特别讲究,出来从来都是牵着,在可控范围内,都是起早贪黑出来放风,平时,就在阳台趴着往外看,长得虎头虎脑的,挺可爱的。
养狗可以,但是一定要管理好,不能影响他人生活,不能威胁他人生命。
像题中这种情况,出现问题后立即将狗击毙,然后问责狗主人,根据受伤情节处以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戒。不能出了事才想起来管理,而且一阵风管理几天,过后又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现在的狗狗比人都金贵,有的价格不菲,在一些人眼中,人的命不如狗的命值钱,伤害了人花钱免灾,心里没有一丝愧疚感。
强烈呼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养狗的条例尽快出台,保护人们的生命不受侵害。
养狗可以,能不能管好你的狗,别让它出来伤害无辜的生命!
养虎为患,养狗乃寂,管理落实不到位,人假狗威不可行,建议开设人狗互养文明大学,毕业持证方可上岗领养互养,依法治理,合法养息,违法严惩。
其他网友回答:城镇小区内,街道上不能看见狗!太危险了,危害太大了!必须严惩养狗者!
威海链 » 曲阳9岁女童上学途中被恶犬咬死,官方:养犬者已赔偿,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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