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您如何看待?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这个新社会问题根源在经济发展中不谐调造成的。不是个人主观原因。人与人之间更不能出现污言秽语言词。有些人老是拿这个社会问题,想搞成敌我矛盾。拿解放前的眼光看人与人关系。新中国后出生成长起来的。这是人民内部新矛盾呀!中国成立70年了,出现这种问题是中国人的耻辱!这是个大问题国家与人民共同想办法解决。首先考虑原来怎么没有,现在为什么一下子多了起来?现在所谓“失信""老赖"词太辣眼睛了?!这些人原来都是经济先行者反而成了"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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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也就是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推出个人主体市场机制退出制度,也就是我们说的个人破产法,先试点施行再推广,希望能解救一部分人!

个人失信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大问题了,不是不想还,而有的人确实不是恶意的,只是没有能力还。

往往失信人更加脆弱,已经生意失败,再加上不能高消费不能贷款,有的是为人担保负债更加无辜,所以失信后对个人的事业东山再起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所以,要积极努力,争取早日去掉这个帽子!

也希望国家在这方面更加人性化,积极稳妥的处理好,不能一味的去扣帽子!还有恶意套路贷也是违法的,国家己经在整治,这是部分老赖的福音!

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到保护好自已的个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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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弱势群体,大多失信被执行人都存在生存危机。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来源多是民间资本,放贷人惟利是图,不但利息高于银行,并且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便加息于本,利上滚利,毒辣不亚于旧社会的恶霸地主。放贷人有钱可放,用钱盘剥,是扰乱经济的一大毒瘤。国家应严控民间借贷,惩治放高利贷者,将民间资金逼到公私银行等正规金融渠渠。切实保障债务人的生存权,维护社会平稳,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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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500万左右的人上了失信黑名单,以后估计还会维持一个阶段的增长。但是随着今后法治的进一步健全,老赖产生的条件和生存的空间都会发生变化,因此,老赖的数量,估计会在维持一个阶段的增长后开始下滑。

先说说老赖产生的原因。为什么有这么多老赖,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经济高速增长了,但是不少人的道德却在滑坡,借了钱不想还,伤害了人不想赔,以自己为中心不管别人死活。例如青岛即墨的武鑫,唐山的黄淑芬,都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不想赔偿,结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成了老赖。

二是一些金融机构的贪婪,制造了很多老赖。如一些银行不顾对方的收入水平和偿还能力,在学校等低收入群体聚集的地方滥发信用卡,鼓励用户透支,结果透支容易偿还难,这些金融机构又利用公权力制裁这些失信人员。有的银行将一些变相的高利贷外包给第三方,他们通过电话忽悠用户使用免收利息的所谓财智金,实际上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算起来年息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远远超过用户的承受能力。还有的金融机构在企业的关键时刻抽贷断贷,造成经营困难甚至破产,也制造了不少的失信人员。

三是一些人轻信朋友,签字担保,被人利用成了老赖。有些人,轻信朋友“不过是签个字而已,没有任何事”的花言巧语,在他们的贷款合同上签字担保,结果人家把贷来的款挥霍一空又玩失踪,而担保人往往有一定的财力被告上法庭,代人受过成了老赖。

再说说今后老赖队伍的变化。

老赖泛滥,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估计今后会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于老赖疏堵并举,这一顽疾会逐步得到解决。

一方面,法治会有进一步的健全,对那些恶意拒执的老赖,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入罪门槛依法严惩,叫他们不敢赖。对于那些诚实的不幸者,有可能通过《破产法》等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另一方面,对于老赖产生的土壤,会通过出台严厉的监管措施进行行业规范。如规范信用卡发放使用制度,对714高炮之类p2p,也应当进行系统规范。

总之,笔者认为老赖成堆只是现阶段的一种不正常现象,随着政策的规范,法治的健全,老赖最终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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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于社会来讲,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全国有十四亿人,如果这个数字超过五千万,说明什么?说明全民的负债率太高了,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太大了。根据数据来看,我们的基尼指数仍然在警戒线之上。其后果是什么,别以为剩下没有失信那几亿人就没事了,社会所有的产业都会发展停滞,先说房价,必崩无疑,因为有钱的买了,失信人买不了。有钱人也不敢多买,房产税怎么办?基础建设停滞,因为回收成本的时间太长了。

解决办法也是多方面的,第一,尽快推出个人破产法,让失信人也有翻身的机会。第二,完善征信制度,不能滥用征信,应当对民营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准入门槛。第三,建立社会金融企业评价制度,如果整体评价低,不良率高,就应当对此企业进行实行年审制度,也实行信用惩戒制度。第四,从某种程度上减少对银行的保护,不能让银行处处都有理,让银行也应当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不能全民为银行打工,再不能让银行都“不好意思”报利润了。第五,大幅增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要让最底层的劳动人看的起病,受得了教育,试问三线城市以下出来打工的劳苦人,有几个能让自己的工资上税的。第六,失信被执行人在执行单位进行评估,分出来恶意拖欠和无力完成的分级别惩戒,有的人是一时无法承担,但在协商中很主动,也主动去完成部分还款以及分期分批还款,就应当在此期间暂时对此类人减轻或免除惩戒,当然了,也需要制度约束或者检察院备案。对于恶意拖欠,拒不履行,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的,就应当加大惩戒力度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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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根本就没考虑过老百姓的痛苦。谁愿意真心想成为“老赖”?可国家还要这样那样的惩罚。让所谓的“老赖”更无奈。尤其是多数创业失败者。其实说白了就是让没有钱的人更穷。让有钱人更富。这还是为老百姓考虑的国家吗?哎。很多政策。实际上就是国家在嫌弃创业失败者。可你想过没有。就算是失败者。也是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真的该考虑一下。对于失败者。国家应该扶持还是嫌弃。对于有钱不还反而一直高消费者。确实应该严惩。但对于真正的创业失败者。不但不应该限制。还应该给予这群人翻身的机会。现在中国强大了。可不要忘记。是你的臣民们一起努力的结果。也包括这部分创业失败者的一丝丝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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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赖仅仅靠一个失信名单远远不够,有没有真的权威下来查一下,看看一个老赖害惨了多少诚实守信的好人,大部老赖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诚实守信的人却过着流浪街头的生活,这个如何解释?要想社会和谐,正气必须压倒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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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赖,我早二个月前是的,有将近六年的时间。是什么原因成了老赖,别人货款我当担保,货款的人又是帮别人借,当时拿钱的人还了大约二年的利息,后来没还利息了,银行就找了我,我说你要去货款的人看他怎么说,我也当面告诉货款的人请立即还钱,货款的人说帮某某人借,钱没有经过自己的手,某某人直接在银行拿去了,他说和我一样只是签个字,货款的手续和关系都是某某人办的,我说哪你要某某人去还,他说某某人和银行打了招呼,要我放心不会有问题,大约延长了二年时间,银行没来找个我,在这段时间我和货款人有过几次接触,从言语中慢慢了解理解货款的人,实际也是被欺骗帮某某人货款,某某人和银行每些人关系不一般,有个多次货款没还,以经难用自己名字货款,所以找人替代货款。当我明白了属欺骗性质,可是没有后悔药吃,我己经担保了签了字。后来银行又来找个我,我说你银行这样货款有违规行为,货款的人你们都不认识,你们评什么相信他,你们银行的人,也知道这钱是某某人拿去了,你们也很清楚,为什么老是来找我,不去找货款的人和某某人以前付利息的人,后来银行告上法院,我被拘留了二次,他们平安无事,某某人看到政策对老赖越来越严,不知什么原因,我的老赖黑名单取消了以有二个月了,不用担心会怕了。在打入黑名单这五六年中,,,,,,,不说了,多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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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有的人不是不还,只是暂时没有办法还,两个月法院判决,执行,拘留十五天,一年两次’这是那个鸟毛专家出的馊主意,你也不怕子孙后代遭到报应啊!’别人不是不还钱,这是暂时无法还,还要把子女都牵连,子女是祖国的未来,你们这些鸟毛专家出的馊主意,是害人害己,这样下去中国人民不知道有多少人还给你们这些鸟毛专家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中国人民早晚有一天会证明你们这些鸟毛专家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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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失败,不是刑事犯罪,否则谁敢去创业!破产,应该是保护创业失败者具备更好的继续创业奋斗的环境,就像是人已经重病在床,需要医治,绝对不能不给医治,反而拳脚相加,语言污辱,甚至在严重需要输血的时候,榨干最后一滴血,怎么可能活!死了对谁有好处,最多是先起诉的人先分一杯羹,后起诉的人汤都没得喝,创业者再也起不来了!然后就自生自灭了,明明知道的后果,干什么要这样去做,这,大概就是人类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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