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是如何对官吏进行监察的?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古代有自己的一套监察机制的。

如秦朝中央设置了三公,其一便是御史大夫,主管监察百官至职。地方有监察郡县御史,监察郡内官员。汉代中央有御史,地方有刺史。唐朝中央有御史台,还有单独的谏官负责纠察百官。宋代地方设有通判,直接隶属于皇帝。明朝有巡按御史和提刑按察使。

总之,历代对官吏的监察都是有自己的制度,统治者明白官吏队伍的清廉高效对治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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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中国人非常早就认识到权力必须接受监督与制衡的道理,所以,我们的祖先在建成发达之行政组织的同时,又设立了监督与制衡行政组织的监察机关。从秦汉直至明清,历朝历代都有专职的监察机关对官员进行监察,比如秦汉时期置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唐宋时期设有台谏系统,明清时期设有都察院。

下面以宋代台谏为例,来说说古代监察机关是如何监督官员的。

一、保证台谏的独立性。宋孝宗与经筵讲官张子韶有过一段对话,孝宗说:“台谏不可承宰相风旨。”张子韶说:“以臣观之,非特不可承宰相风旨,亦不可承人主风旨。”宋人明白,只有维持台谏的独立性,才可以“欲其弹击之际,无所顾避而得尽公议” 。

二、保证台谏的安全性。苏轼说:“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相传宋太祖立有誓约,藏于太庙,子孙继位之初,都要入太庙立誓,誓词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因此,两宋三百余年,基本没有一个台谏官因为上书言事而获杀身之罪。台谏进言没有杀身之祸,才会无所顾虑。

三,宋朝的台谏官还有一项特权,叫做“风闻言事”。所谓“风闻言事”,是说台谏弹劾政府官员,君主“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有点类似于现代议员的言论豁免权。君主也不可以追究风闻出处,台谏有权拒绝君主的诘问。

四,政府部门的行政文书,要送台谏官备案,台谏官出于审查政令的需要,也有权向政府各部门“取索文字及会问事件”,而“其被受官司,仍须画时供报,不得隐匿漏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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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朝代都有御史衙门。御史作为专业监察性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从秦朝一直延续到清朝。

御史所属的部门,称为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开始称为御史台。

御史衙门的负责人,在秦时称为御史大夫,或称御史中执法。汉哀帝时称为御史中丞。

这个职务历朝历代都沿用,只是官名时有变动:曹操曾改御史中丞为宫正,取其纠弹百官朝仪的职掌而言;北魏亦曾改称中尉。

南北朝,御史大夫时置时废,所以“中丞”成为御史衙门实际负责人。隋朝时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唐、五代、宋,均大夫与中丞并置。明朝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御史中丞遂废止。清朝时,督、抚代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跟以前的御史中丞差不多,因此也称督抚为中丞。而都察院的最高负责人“左都御史”,大约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检检查长。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

贞观时,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14年,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衙门除大夫、中丞外,另设有侍御史6人、主薄1人、殿中御史9人、监察御史15人、巡按及判官若干人。

明代时又增设监察御史110人,再从他们中选派巡按御史。

清代时每城增设五城巡城御史,满汉各1人,每城共10人,并增加兵马司指挥1人,副指挥2人,吏目1人,支使若干人。

御史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人数众多。而且,御史的挑选十分严格。每名巡按御史的产生,更是要皇帝钦点。御史平时归御史衙门管理,但在履行职能时又不受衙门控制,直接对皇帝负责。

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巡按御史代表皇帝巡视地方,又叫“巡方御史”,俗称“八府巡按”,专门负责监察,一般不理其他事务,权力极大。他们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古代用这样的方法监察官吏,其实也算比较完善了。自古及今,虽然也有败类御史出现,但每朝每代,御史系统都不是官吏系统里最糟的那一支,甚至可以说,每个朝代,总能从御史里找出真正的清官忠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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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始皇一统天下,设立三公九卿制。就有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监察百官。后来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六部里吏部就有专门从事人事考核的官员。都察院就是古代版中纪委。其实包括臭名昭著的东厂,最初皇帝设计东厂,锦衣卫这些特务机构就是为了监督百官。但时间长了,监督者自己也腐败了。可谁又来监督监督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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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进行监察在先秦时期就有了,设立了相对独立和完善的监察制度,并且在各个朝代逐步完善起来。

秦统一六国后,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在中英设有御史大夫,为秦代最高的监察高,位于左右丞相之下,掌管天下的文书和监察。而在地方也有监御史的存在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秦灭,汉随秦规,但又有新的发展。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大夫属官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绣衣御史等,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汉武帝时期,全国还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地区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对所辖管区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

唐朝时期同时也设有御史御史,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还设有御史台,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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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往今来,随着私有化和阶级的出现,官场的各种问题也随之凸显,官吏的监管就必须有制度的参与与调控。那么,我国古代是如何对官吏进行监察的呢?


一、设立监察机构

据查证,早在春秋战国,君王就意识到“纠察官邪,肃正朝纲,是保持官员廉洁、巩固政权必不可少的手段”,即有了带监察性质的“御史”之职,之后的秦的“御史台”、汉“刺史”等朝代皆有类似的职能部门。到了明朝,监察体系已非常的成熟和完善,因此监管分工划分更为精细,设立礼、户、吏、兵、刑、工六部,对官员进行督察。

二、明察或者私访

各个朝代都会委派一些为人正直、德高望重的老臣负责官员的督查工作。如清代的三朝名臣李卫,就曾做过“布政使”、“巡抚”、“总督”及“兵部尚书”等职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监察、督管地方的官员。还有影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虽说更多有戏说之意,但更多的是朝廷体察民心,惩办官吏违规行为的歌颂!

(李卫)

三、加强制度选拔

古代官员一般是通过科举层层选拔或者由忠臣保荐而上任,御史多为皇帝亲自选派。通过思想的宣贯和制度的落实,提高人员素质,结合实行层层负责的政策,加强了官员的自律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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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中国古代历史王朝,如监察院者不可谓之少,那么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演进?又具备何种特点呢?从秦汉到明清,古代监察制度经历了建立、发展、兴盛、成熟等各个阶段,它确实是封建帝王,用来统治国民、维护王权的一大利器,但是它对于中国的监察制度与民主建设,也有功不可没的借鉴意义。

监察制度的萌芽与形成

中国的监察制度,早在西周先秦时期,就处于萌芽状态。周天子分封天下,为了监督诸侯、维护国家统一,周天子建立了“天子巡狩”、“诸侯述职”的监察方式,这种方式在国家成立初期,确实行之有效。东周晚期天子势力衰弱,诸侯国不再听令于天子,开始各自为王。这些诸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己的实力,将原来的分封制改为了官僚制度。为了加强对这些官僚的监察问责,有些诸侯国又通过变法的方式,设立了专门的监察官,这让古代的监察制度开始趋向成熟。

秦灭统一天下后,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封建专制国家,废除了弊端颇多的分封制,开始采用了官僚体制维持国家有效运转。这个时候对于官员的监察自然无比重要,为此秦朝设立了中国首个监察机构:御史府,掌管这个机构的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他承担着纠察百官、监督皇帝等多个监察职责。御史大夫的设立,也标志着中国监察制度真正确立,不过这个建立与封建社会初期的监察机构,并非独立在官僚体系外的监察实体。

两汉时期,仍然承袭了秦朝的监察制度,这一时期的监察体系也有其创新与发展之处。监察机构的主体仍然是御史府,为加强对的监察,皇帝更好的控制职权,汉武帝时期又增设丞相司直、司隶校尉等职,完善御史府的职权。东汉时期,御史府改名御史台,最高长官御史大夫一职,由御史中丞顶替;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御史台彻底脱离行政系统,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史台独立,标志着古代监察制度真正形成。

监察制度的成熟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这是监察制度向成熟阶段迈进的一个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进程有一个明显的特点,王朝更迭极为频繁,中央集权也遭到严重破坏。所以在隋朝初年,统治者吸取前朝分裂混战的历史教训,在建立三省六部制的基础上,仍然以御史台为监察机构,御史台最高长官一职又换回了御史大夫。为了避免地方官员相互勾结,将地方监察机构撤销,建立不定期巡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于地方官员的监督。

唐朝的监察制度则更为完善,玉石台为最高监察机构的地位岿然不动,这之下又设立了台院、殿院和察院,以“一台三院”的方式,进行密切的监察工作。由于唐朝统治者开始注重舆论监督,所以还专门设立了一个独立的言谏机构,监察机构与言谏机构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它们二者合二为一,促进了古代监察制度的成熟。

监察制度的完善

至于明清时期,则是对于监察制度的一个补充与完善。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将唐朝“一台三院”合而为一。明朝皇帝为加强对六部的权利限制,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又独设了一个专门监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除此之外,明朝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独特监察机构,这就是厂卫系统,这一系统之下的东厂、锦衣卫,虽无监察之名义,却执行着监察之实,其实这个监察系统确立以后,就与最近热播剧《庆余年》中的检察院有极高的相似性。清朝仍承袭明制,不过清朝为了加强对于地方的监察工作,让总督、巡抚分别担任督察院的右都赋予和右副都御史,实行监察职责,这种基层监察机构的加强,进一步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稳固。

从以上来看,中国监察制度经历了“天子巡守”、“合而为一”等诸多变化,随着王朝的更迭逐步进入完备时期。虽说古代的监察制度,亦或者是监察机构,并非像电视剧中那样无所不能,但是监察机构作为维护各个王朝可以正常运转的一个特殊机构,确实一直在中央集权和国家统治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古代的监察机构,都具有以小御大、以卑察尊的特点,这点对于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而言,仍然有着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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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特点历史审视》

《试论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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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其实你已经说的很详细了,我只补充一点好了。官员的考核,每过一段时间,将会由吏部根据上司的评语及工作完成情况如税收人口增长等考核指标对官员做出考核,并评判出等级,合格、优秀的给于升迁,不合格的要申饬、降职甚至罢免。

这个制度到了明朝就更加完善,被称之为京察。由吏部和都察院共同对天下的官员进行考评,一般三年举行一次。配合京察对官员进行任免,但最后这个官员的考核制度最终沦落为党争的工具。历史上张居正为配合规范京察的标准,曾经制定了一部考成法,但最后也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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