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肯定一点。这女子当时的做法肯定是正确的,也是能被人们理解认同支持的!而至于犯罪嫌疑人的强奸罪行,只要女方保留好证据,并以此向警方报案。则对方的犯罪行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国刑法对强奸犯罪的犯罪形态认定中,就明确的指出。当女方不能或者无法反抗时,有违女方的意愿与之发生关系的。则犯罪嫌疑人的施暴行为,被明确的界定为强奸犯罪!那么提问中所描述的情况,也正是这样的一种状态。无法脱身,又无力进行反抗。而受害女子在遭到侵害时,所取的态度则肯定是一种智慧的做法。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肯定是最重要的选择。虽然外在表象委曲求全,但女子内心则是强烈抵制的。也就是内心不愿意不接受,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实施的侵害。这也完全符合,法律对强奸犯罪认定的条件。也就是有违女性自身的意愿与其发生关系的,都是属于强奸犯罪!
所以,此案件中女子的做法,肯定应当得到理解认同支持。而犯罪嫌疑人在有违女子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则明显属于涉嫌强奸犯罪了,应当受到法律惩处。当然在遭遇此种情况时,女性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切记在脱身后的第一时间,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并立即向警方报警,使犯罪嫌疑人能尽快的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既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同时也是在为社会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其他网友回答:成立。无力反抗,违反意愿,证据确凿,属强奸犯罪。立即报案!为保命委屈求全,属智者,应被社会理解和同情。
其他网友回答:成立,符合强奸要件,涉嫌强奸。事后,女子应及时报警,保护好证据。
大家都知道,当女子面临强奸时,首先表现的是反抗不同意的,可是感觉性侵无法逃离时,只好委曲求全,不做无谓的牺牲。这个委曲求全,委曲就显示出女子内心的不满,不自愿的,为了求全不得不为。这样的行为就是违背女的意愿发生的关系,就是涉嫌强奸了。
事后,女子应及时报警,一报警,就证明女的不愿意发生关系,违背了女的意愿,接下来就是找发生过关系的证据,证明被性侵过。违背女的意愿,又有发生关系的证据,再有言证笔录,基本上对侵犯者可以定罪量刑了。
违背意愿、发生关系的证据、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很关键,若不一致,很可能会使案件性质反转。
发生这样的案件,女子应先告,不告强奸永远不会成立,因为没有人管,没有人追究。一告强奸就可能成立。
其他网友回答:只要没有金钱交易,不管是否自愿,只要被性侵就是犯罪。
其他网友回答:犯罪嫌疑人性侵女子的犯罪事实肯定成立。女子委屈求全。是为了保全自己,不受到第二次伤害,不受到生命的威胁,这个做法是非常聪明的。当女子被性侵之后,一定要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留下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之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去医院进行诊治。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问题问得好,女子在危险的境地,通过犯罪分子的胁迫,女子委曲求全造成伤害,事后可以举报被强奸,那么犯罪分子所犯强奸罪可以成立!
其他网友回答:当被性侵时无法逃离,事后强奸罪还是能成立的,只要是违背妇女意识的就是犯了强奸罪,
其他网友回答:凡是以违背妇女意愿的都算强奸!
威海链 » 当被性侵无法逃离时,女子委曲求全,事后强奸犯罪还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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