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是不可相互取代的,任何国家都必须是法律和道德并存,这是前提。说"儒法之争"其实并不恰当,两者并不是一个系统。要说有"争"的,应是"儒佛之争"。
春秋以前,是礼法并用,僭越礼制的行为也被视为违法,若是诸侯僭礼,"霸主"可以代天子行使征伐权。这就犹如混沌初开,法律与礼制的边界并不明显。
战国时期,法家产生并崛起,并掀起了各国变法的热潮,法律开始成了治国的手段,以商鞅变法为根基的秦国是其中的最大受益者,逐渐强大并建立大一统的国家。但秦法的严苛和精细在秦国已成习惯,推广到天下则把道德也归到法律范畴,对生活的管制过于严苛,一句话:受不了!
汉代以后,董仲舒提出的"独尊儒术"其实是建立在对秦灭亡的反省上,顺应了历史潮流,并非董仲舒一己之力。"独尊儒术"也并非以儒治国,法律仍然存在并不断完善,只不过是把儒家学说提高到"官学"的高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是"国法"与"族法"共存的,在家族之中,族法甚至大于国法,就像我们在影视剧中了解到的鞭笞、禁闭、"浸猪笼"等刑法,其实都是"族法",有很强的道德色彩。
儒家的作用,即使放在个人身上也不是立马见成效,就如同一个人熟读《论语》并没有马上成为君子一样,需要的是一辈子的体会反省和修身。放在国家层面也一样,儒家思想就像风筝的线,若有若无地控制着方向,有时候很用力,有时候却很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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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既然是问古代,考虑到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就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和法家思想来比较。
战国时期的周王室衰弱,诸侯国彼此争霸混战。为了强国,西陲弱国秦国孝公重用法家人物商鞅,实施变法,整顿律治,强兵黩武。而其它诸侯国,则崇尚纵横家、兵家等。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秦国最终实现了强国目的,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治六合,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秦帝国。可见,乱世争霸中法家威力无边。
反观儒家,崇尚礼、仁,期望通过伦理教化恢复西周建立的周礼。要知道,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诸侯国间是靠军事实力说话,而不是依靠人们的伦理道德,彬彬有礼就可生存。另外,周王室的衰败就在眼前摆着,要诸侯国发扬周礼,走老路,怎么可能?因此,不管是儒家创始人孔子,还是被称为亚圣的孟子,先后周游列国游说,最后均以失败而告终。可见,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学并未发挥治国安邦的作用。
直到西汉政权建立,国家已经统一,从公元前140年开始,汉武帝禁止国人向法家、纵横家、兵家等学派学习,并且不再任用以上学派的人为官。至此,法家开始逐步退出管理者的视野。同时,汉武帝开始采用大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治理国家,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儒学转变为经学,正式登上政治舞台的巅峰,并成为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主导思想。
其他网友回答: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属于主流文化,贯穿中国社会整个几千年的帝制历史进程中,是最重要的思想文化。
创立者,孔子和他的弟子。主演思想学说,是仁义礼智信。这个学说体系,为多数帝王统治者尊崇,并利用礼治,德治,人治,朝理国政。百姓,则以伦理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
儒家思想,对古代中国的传教,根深蒂固,意义深远。到了近代,其思想,成为抵制外来侵略的重要内容,延迟了对外来其它先进思想的借鉴。到了现、当代,儒家文化,对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治理也有着重大影响,例如:现代企业治理等。正是由于吸收了外来的其它先进思想,儒家文化正在发挥着更加巨大的影响作用,其人文色彩,对我国周边国家影响巨大,正形成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的进步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古代诸子百家重要的一家。代表人物李悝,商鞅等。主要学说是变法,依法治国,提出一定的平等理念,注重揭示人性恶的现实,其理论,对立于儒家思想。
法家思想,对于人性,诚信,义利的伦理要用于法制规定,并法布于众,这在古代,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皇权稳定,特别是当时历代的刑法,对社会的安定,起到了重要意义。古代依法治国的进步思想,同时,也在被当代社会所传承。
环顾古今,把古代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进步精髓,相互作用和结合,同时借鉴西方一些先进思想,形成具有社会主义特色中国,融入更广泛的国际世界,意义重大。中国近四十年的社会转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人类历史上,人类命运体,正在接受着中国文化的检验和洗礼。
(1989.9.28 中国发行 J162<孔子>邮票 )
其他网友回答:儒法两家为影响中华文深远的两大学派成熟于春秋末期。二家学派皆以“治世”为目的而方法不同。儒家讲究“礼义孝悌”忠君爱民,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不论亲疏。
法家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斯,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人,他们强调“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为了树立法令的尊严,商鞅曾下令在城门之南立一木柱,有人能扛至北门者赏五十金。所有人认为是诳骗之语,只有一人信其真,扛至北门果得五十金。从此法令在秦国得到广泛尊重。法家思想也被后来许多朝代统治者暗地接受。但是法家的做法触及了贵族们的利益特权,必然受到非议反对。而忠君爱民,讲究礼仪的儒家思想自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成为历代王朝推崇的主体思想而一统江湖。
儒家以孔子,孟子为首历代皆有集大成者。儒家学派的礼乐文化,深入中国人骨髓,从而使中国成为讲究礼仪的泱泱大国。由于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儒学发展到后来形成一套固步自封,排除异己打击反对者的虚伪之学而受到近代许多人的指责。
比较二家学派,法家注重强国富民以法为本,儒家崇尚礼教修身维护君权,二家各有擅长优劣。而去劣存优,外修儒礼内尚法治,做一个懂礼尊法的国家公民才是现代人应该提倡的。
其他网友回答:实践证明,法家治国才是国富民强的根本。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了社会下层平民百姓的利益,就会损害部分权贵集团的利益,而统治国家的实际权利恰恰掌握在权贵集团手里,顺理成章的,绝大多数权贵阶级是没有天下为公的觉悟的,所以,必然的结果就是他们要争取自己的利益,破坏人人平等的法治体系。
反对法治的人,不会傻到公开的宣传私情,更不会明面上反对平等公正。而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个,一个是鼓吹德治(个人的感情为基础),德治的理论来源就是仁义、孝道。第二个就是树立榜样(这个办法特别绝妙),既在表面上宣传了正能量,暗地中又可以规避权力机构的责任,真是皆大欢喜。这个可能有这朋友会不明白,我就简单举一个例子,武训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典型。
其他网友回答: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要用历史的实际来识。“儒家”思想对维护国家的秩序具有极大的作用。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从近二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中去感受。至于“法家”思想,我们可以从古代秦国的崛起去识。秦国是一个偏远的牧马之地,无资源,无文明,农业极其落后,这些状况使数代贏氏心中不甘。自从秦襄公领军队救护周平王,周王朝为感激秦襄公便封秦为诸侯国。后来秦穆公广招人材,使七十岁的百里奚任相国,又任蹇叔为上大夫,开创了秦国治国的大政。穆公后的几代都在挖掘当世的人才。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人才的治国根本,几乎全是“法家思想”。我想“儒家”和“法家”在国家统治的作用,应该如历史的情况吧!
其他网友回答:以本人的分析,不管是儒家思想还是法学的治国思想,各有一定的道理,为什么国家就是纳贤纳智也难以使其真正得到施策,原因还是封建帝统制,制约了材能与智慧,让民接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思维逻辑来推行帝王的统治,民没有独特发挥的权力,理论再好制度不行也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如果真正是以民为本限制施政者的特权,国家不会搞不好也没道理搞不好,不管是法儒两大思想都有它的精华所在,一切都归于没落封建帝制束缚了发展和前进的速度,每一次政权更迭都是人民在起重要作用,与民让利一些,没有将权力真正控制在法治和制度的笼子里,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其他网友回答:儒家奴民,佛家愚民统治者的宝贝,几千年来统治者就是拿着这个宝贝来领导我们这民族的,不放弃我们的民族永远不会强大,唯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的希望,当然还要完善。
其他网友回答:
中华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儒法之争史。儒家和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先说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一言蔽之:捍卫君权,奴役臣民。方法是用1+3。
1是一个条件,即势:让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法家创立的郡县制,就是把天下的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
3是刑罚、阴谋诡计、愚民。刑罚和阴谋诡计是奴役臣民的低级手段。愚民才是高级手段。其目的是使人民成为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任由君主驱使。
【《狼犬丹尼》完美的诠释了法家思想的真谛】
法家主张尚奸,即选拔重用奸恶之人。尚奸必出恶政。恶政包括驭民六术:贫民、弱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其中核心是愚民。
法家是让臣民做狗奴才。韩非子谓之:从主之法,顺主之为,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寡闻从令。
韩非子又曰: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韩非子甚至提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主而诛臣,焉有过!
法家主张法律体现君主的意志,君主必须牢牢钳制刑罚,宁枉勿纵,夷族连坐。 法家无疑是民主、法治的头号死敌。
再介绍儒家思想。
儒家与法家的观点针锋相对,水火不容。
儒家提倡约束和限制君权。孔子曰:君君、臣臣。首先,以君道的标准约束君主。然后,再以臣道的标准约束臣子。就是以礼法把权力关进牢笼。而人民却拥有广泛的自由——礼不下庶人。今日谓之——宪政。
儒家还提倡立法为民,司法独立,疑罪从无,不罪无辜。孔子才是人类法治思想的鼻祖。
法家是捍卫君权,奴役臣民。儒家的观点恰恰相反。主张暴政虐民的君主必须诛杀。孔子谓之汤武革命。
下面,再介绍儒家、法家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一、古代。
秦始皇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的诽谤之法,夷族连坐之法,告奸之法。这是中国法治史,乃至华夏文明史上一次巨大的倒退。秦始皇把中华带入炼狱。
汉文帝时,儒家大师丞相张苍放开言论。废除诽谤之法。废除告奸之法、夷族连坐之法。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一次巨大的进步。
汉武帝时,法家酷吏张汤再立诽谤之法,告奸之法,夷族连坐之法。再次把中国带入炼狱。
隋文帝时,再次废除秦始皇创立诽谤之法。鄙弃法家思想的隋文帝开创了隋唐盛世。
明清时期,再立诽谤之法。
《大明王朝1966》开头,周云逸因诽谤朝廷。被挺杖打死。周云逸就是于秦始皇创立的诽谤之法。
二、当代。
儒家与法家在当今社会也有一次剧烈的碰撞——聂树斌案。
在《荀子-致士》篇中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量刑恰当。若作不到量刑恰当。应“与其害善,不若利淫。”这一疑罪从无的思想并非荀子首创,而是源自孔子。 孔子向弟子仲弓教授法治思想时,曾引用《尚书》之言:“大辟,疑,赦。五刑,疑,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其依据是“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续”,所以在审案时要“求其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孔子疑罪从无利于被告的无罪推定论,比古罗马领先了500年。比西方法治思想奠基人孟德斯鸠领先了1800年。客观上也体现了儒家对最基本人权——生命权的尊重。与法家“刑用于将过”的宁枉勿纵主张针锋相对。 【秦始皇为何禁毁诗书及百家言,不言而喻】
1994年,聂树斌因自行车颜色与罪犯相同。被判处强奸杀人罪。1995年被枪毙。这体现了法家宁枉勿纵的思想。 1996年,中国修改《刑法》。证据不充分时,法院应当对被告做出无罪的判决。 2005年,真凶王书金承落网。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依然认定聂树斌是真凶(河北高院信奉法家)。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2016年,山东高院宣判聂树斌无罪(山东高院信奉儒家)。
儒家文化与现代社会的剧烈碰撞,最终儒家文化获胜。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一次巨大的进步。
害死聂树斌的元凶,其实是商鞅和韩非子。商鞅谓之:刑用于将过,则大奸不生。韩非子谓之:禁奸于未萌。
法家是法治的头号死敌。孔子才是人类法治思想的鼻祖。
【害死聂树斌的罪魁祸首——商鞅】
法家思想不灭,中华民族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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