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理解中庸之道是“和稀泥”、“灰色地带”,对此你怎么看?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中庸"二字是形容人性深处最光芒的点、最高境界。"中庸”的意思不是折中,“和稀泥”,而意思是:心脏、社会票决领导头脑(中)时,以平凡平常心对待(庸),当选了带头干,落选的事都忘了、不知道。这就是健康的社会和人体选领导头脑的平常机制。谁知道单位无记名投票的意见隐私、自己脑细胞更新的事?若知道这些事,就是腐败的社会和被监测、解剖还监测、解剖不清楚的病人死人。

要想理解“中庸”一词,就要明白中华文化、龙的造字规则,否则解释不清楚。“中庸"的可操作意思不是折中的意思,而是:以交换、票决马首是瞻的中国龙(五中)文化能用于日用的平凡生活中,岂(庸)有平庸人吗?“庸"(岂)可弃乎(吗)?

这一解释是毋庸置疑的。《详见《解密红楼梦真味道》(含《道德经》译文)《破译<论语>背后的龙学密码》开始的“说明”。 文/刘树成

其他网友回答:

谢邀。一己之见仅供参考。

“中庸之道”与“和稀泥”、“灰色地带”有不同。

正如网友们所回答的,中庸,是不偏不倚。双方你争我抢,如果各自站在各自的“理”上,永远不会有“一致”,永远只能是针尖对麦芒。

按照西方“实力比拼”的“自然”法则,赢者通吃,弱者妥协。之后弱者内心怨气难消,冤冤相报又何时能了。古今中外的史实,在有着传统优秀文化的中国,早已经知道这不可靠。

在中国,是要有“天理”的,这就是中国古老的“道”。在中国社会上,如果没了“公理”,必定是“寸步难行”,这些,人人都知道。

所以,不偏不倚,是双方对等,是要有“道”,有“道理”才能通,才能顺,才能双方都能接受,事才能“了”。

“和稀泥”不是。和稀泥是把事情搅的一团糟,双方都被“蒙”,怎么把事解决的,自己都不知道。虽然都双方心不甘情不愿,但奈何“木已成舟”,无奈作罢。

“灰色地带”更不是。灰色意指介于黑白之间的地带,善恶之间的地带,依法与违法之间的地带,也可以称“走钢丝”。“以势压人”、夸大维权成本、对“恶”敲诈等,随时都有成为“黑”的可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就是“灰色地带”的归宿。

由此,“中庸”首要的是道理,不偏不倚是双方都能自愿接受,目的是消除矛盾,不是激化矛盾,是“和”。

其他网友回答:

中庸的本义,在当下,我们如何理解呢?首先,我们不要“形而下”仅仅通过字义、字形去理解,也不要简单的通过科学的理念去解释。否则,人们往往通过“形而下”的理念去解释,就会理解为“不偏不倚”、“和稀泥”、“灰色地带”,或“平衡”、“0.5”、“0.618”等,相对性的科学概念词义的表达。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中庸,其本义具有普遍性,在当下属哲学概念范畴。

“中庸”的解释

中国古哲人孔子认为“中庸”是人类实践“道德普遍原则”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

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第二十九节)。

孔子说:中庸就是德,而且是最高的“中和之德”。

古哲人孔子通过“道之德”认识,在理论上解释“中庸”,就是“人道”中人实践“道德”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也就是,人类实践“道德普遍原则”具体体现的行为原则。那么,儒家在实践道德伦理学说中,又如何表达理论“中和”实践“中庸”之间的关系呢?这在《中庸》的第一章,我们读到: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第一章)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这个段落表明:“中”是人内在的情感状态处在“阴阳行为原则”的定力,即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称之为“中”;也就是说,人的仁性涵养了道德德性,这才有“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人外在的行为是由内在的“道德德性”的“中”所规定,称之为“和”。所以,人内在的情感活动与外在的行为活动之间,如果是人内在的“中”与外在的“和”是相统一的行为活动,则人体现的行为,称之为“中和”或“中庸”。

注: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其本义,是指宇宙世界“第一推动者”的阴阳行为原则,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道之德之行,就是宇宙本体遵循服从于“阴阳行为原则”之行,进而宇宙本体才能生化宇宙万物。道,客观存在“德行”,即客观存在道之“善”或“理性”,即客观存在“道德理性”。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这个段落表明: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性”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达到了和谐之道。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个段落表明:“中和”的行为原则,是天地命运的行为原则,是万物生化繁育的行为原则。也就是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

《中庸》第一章,充分地反映出儒家道德伦理学,针对“中”与“和”在理论上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一是,在理论上,说明了“中和”的行为原则,是天地命运的行为原则,是万物生化繁育的行为原则。“中和”就是最高的行为原则之行,就是道之德之行,也就是自然的目的,或自然的价值取向。

人相对客观的宇宙万物而言,宇宙生化万物的行为原则之“中和”,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绝对性的“道之德”之“真”;宇宙万物遵循服从于“道之德”之行,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绝对性的宇宙万物的行为之“善”,而生化的宇宙万物之形,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绝对性的宇宙万物之“美”

宇宙万物中存在人类,那么,针对人类或人道而言,道之德或道德,就是人类伦理行为的普遍原则,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道德普遍原则,或道德行为准则。

道德普遍原则,必须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须普遍有效适用于一切场合和一切人,即适用于宇宙万物(不涉及具体的人、习俗、宗教、意识形态)。也就是说,针对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则能够作为人类相对行为标准次序的终极绝对标准来接受。

二是,在实践上,说明了“人道”中,人的仁性经过修身、涵养了“道之德”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达到了和谐之道。

人内在的修身,是指人生实践的过程中透彻地去认知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之“道德”之;人内在的涵养,是指人生实践的过程中依据绝对标准(不是依据人道中相对性的行为标准)的行为原则之“道德”,修炼自身内在的行为原则之定势之仁性,那么,人外在的就会体现出人的行为之之形之。即,人透彻地认知客观的“道之德”为“”,人遵从“道之德之行”为“”,而遵从“道之德之行之形”为“”。

三是,在实践上,进一步说明了人内在的情感活动与外在的行为活动之间,如果是人内在的“中”与外在的“和”是相统一的行为活动,那么,人体现的行为就是“中和”或“中庸”。

摘自《论中国哲学辩证思维》、《老子的智慧之学》南京出版社,2015

其他网友回答:

应该是在法律规则下的中庸,不能是无原则的。

其他网友回答:

中庸的智慧,一言蔽之,就是兼容并蓄而反对任何极端。

其他网友回答:

中庸之道,就是反对走极端,非此即彼,就是承认矛盾,从矛盾的两方面出发解决问题。

其他网友回答:

《中庸》是我国古代的重要著作,受历代文人重视。但中庸写得难懂,不确切,比中,庸二字,几千年来没有确切解释,语言过于简洁抽象笼统。比如庸字,一般理解为平庸,庸俗。有人理解为稳定,不易变。有人理解为同用字。中字就更难准确理解,何为中?是正中,偏中,还是最佳的中点。古人费了很大精力要表达他的思想,但由语言不确切,更主要思想的科学性仍是启蒙时期,所以很难表达清楚,致使引来历代文人的不同解释注释。总之中庸的思想不够科学,情理强,哲理弱。当代有本书《适度论》是从科学的角度谈中庸的问题,更符合社会现实。

其他网友回答:

事,不说不通;理,不辩不明。是以,还是得说说。

咬文嚼字,原非俗人所长,再述浅见,抛一砖而引真玉也:

老朽以为,中庸之道,似应这么理解:人事有善恶,先以善为阳,恶即为阴。中庸,即谓居中也。

中庸之为道,决非让每个人半善半恶,于中而居。而是叫掌天下者,扬善惩恶,致力而使天下长居中庸也。因为,天下之善,本无完善,宇中之恶,原无至恶。国逢善必扬,逢恶则抑,(法律无情,乃震慑恶行之措也)。

所谓善之大哉,恶之极也。均为人间褒、贬之词。世之善人,未必无恶,恶极之人,未必无善。

善恶可比,贫富同理,趋于中庸,国之奇迹!

是故,中庸之道,实乃宏观控制之法,并非微观之计矣!阴、阳乃《易》之原义,中庸系儒家自创,故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也!其中之局限性,不可忽视,并已有伟人痛批之,大矣哉,伟人也!

泛论于此,亟待高人指点,候教了!

补充:偶尔在另一关于“中庸”的问答中看了看,一些名人如全真道士梁,还有什么什么书院的回答,不禁失笑!

各位大咖全局限于人性之中,洋洋洒洒,越说越别扭,诸君可寻到欣赏。老朽自忖权威甚渺,未敢置喙。

但,人只有向善一途,绝无趋恶之使。不信,向善你就向上攀登,趋恶随便往下畜溜!

其他网友回答:

不是有人这么理解,是现实让人不得不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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