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在某些时候也可能上升到书法的境界,就像一个通俗的音乐人经过脱胎换骨可以迈进高雅音乐的大门一样。
但是书法与写字就是不同,可以跟定地说把书法与写字混为一谈者,没有一个是懂得书法的人,而且是一个门都没有看到的写字人!
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书法最忌讳状如算子,那么你写书法一定要弄出个整整齐齐的格式,小心翼翼地写出来,你说你写的是书法,这就像你说杰克逊是伟大的音乐家一样!不通!杰克逊可以伟大,但绝不是高雅音乐的音乐家!
其他网友回答:谢千里马兄之邀。争论源于分歧,而分歧又源于认识,主要是看待书法的角度、尺度与标准的不同。主要讲三点。
(沈鹏书法)一、古代没有书法家之称,写字与书法之间也没有扯不清的关系,字写得好、有特点就是好书法。因此,写字与书法两者之间的矛盾对立,是今人解构分析出来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是相当成熟的理论。抱庸的认识比较折中:书法的门槛并没那么高,写字的底色也没那么低俗,书法属于写字的一种,字写得好就可以说是书法。
二、今日的书法圈,总体呈现重艺术轻技能、重气息轻形貌、重朴拙轻正妍的特点,很多民间大众不买这个账。楷书写得太“标准规范”,是一种“直白迂薄”,不仅难登大雅之堂,甚至被鄙夷为“俗书”。这种观点比较左,也为形形色色的丑书泛滥、过度推崇文人书法等提供了理论支撑。
三、主流圈与大众性的观点出现严重激烈的对立是争论久难平息的深层原由。比如,王镛的字究底是大美还是大丑?吼射盲书究竟是不是书法艺术?圈粉无数的田英章为何不被主流书法圈认可?这些分歧的存在,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书法艺术的认知水平不同,对书法的艺术主张不同。试举3例,共同探讨。
(1)沈鵬与田英章。沈主席的官方名气要比田英章大得多,但在民间,田粉的唾沫都可以将其“淹殁”。学术圈不少人都作如下观:沈鹏是书法,田英章是写字。
(2)孙晓云与方放。很多书法爱好者认为,孙晓云的书法远不如方放,特别是行书与草书。而事实上,孙晓云的名气要远远盖过方放老师。
(3)刘洪彪与范笑歌。“百体书王”范笑歌的民间粉丝不少,但主流书法圈时常有人称之为“美术字”。而当代草书大手刘洪彪的草书,很多民间大众直呼“看不懂”。
抱庸浅谈。插图均自网络。
其他网友回答:写出自己的风格,即有“自己的体”,独成一家者,方能称为书法家。没出帖,写得是别人的“体”,只能称为写字或“摩某大家(奖誉而已)”。今人动不动称家,古人有多少称家的?
其他网友回答:写字与书法,既有相同之点,又有不同之处。一、二者都有记事和抒怀情志的功能;二,都以汉字为载体。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书法是讲求规则,法度的,而写字呢,就不太讲究这一点。但字写好了,再加以法度,可以从写字转化为书法。縦观从秦汉至民国初,没有书法家的称谓,只是今人把一些书家,中间加了一个法字……呌书法家。实际上写字也是书家的基本功。
首先,写字与书法肯定是不同的。写字是实现文字的信息记录、保存功用,清晰可辩识是第一要求。而书法则是由写字派生出来的一冲带有强烈文化内涵的类艺术形式。它的第一要务则是美观和有个性风格。
其次,有的时候我们也是无法区别写字和书法的。比如,王羲之的书札统统都是个人书信类书写。再比如《祭侄文稿》,想耒也是书写悲愤情感,不为故意书法。所以似乎成了书法家的写字=书法。但是今天的书法因为几乎与实用脱离,就真的与写字分开耒。
所以今天我们谈论书法,当然是指书法而言,写字的成分很少了。题主的问题不知何指?难道还是田楷与唐楷之辩?!如果是的话,本人以为唐楷、田楷都是书法。但要研讨书法,重点还是在行草书方面,楷书就是基本功范畴。
书法来源于写字,但是他们是有区别的。
1写字作为一种记事载体,辅助了大脑记事功能,提高了人的效率,学习新的东西,促进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书法是在漫长的写字过程中演变而来的一门艺术,书法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文学修养,性格特征和当时的人文环境。
所以二者同为一种记事载体,但是是有异同的,书法在保持记事功能的前提下,还可以使人的视角受到冲击,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获得更多的乐趣,写字就没有书法的另一方面的功能。
2写字和书法艺术,虽然同根同源,但由于有异同,就会混为一谈,所以懂的人就不会争,不懂的人才会争。
3这即使荣誉之争也是学术之争,好字不一定是书法艺术(如某派的人写的字一模一样,没有特点,只能说是好字,而不是书法),书法艺术一定是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好字,几千年来名传千古的书法家,哪一个是雷同的,没有。
所以写字和写书法有异同。
学校里的挣名誉和市场占有率,学校外的挣市场占有率。
威海链 » 为什么会有写字和书法家之争?有什么好争的?这是荣誉之争还是学术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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