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件,老师不同意和解,你对此案怎么看?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我支持不和解,二十年了一个壮年小伙子打一个手无月缚鸡之力的老教师还叫人拍视频太嚣张跋扈了!以后谁散当老师?我也是教书的人,我也曾经打过我的学生,每次我是高高的扬起手轻轻的拍到学生的肩膀,说父母亲送你读书不容易,可你们却吊而郎当的。可是现在他们一个个长大成人了如今出到社会上走上不同的工作岗位,每逢春节他们都一个个来看望我这曾经打过他们的严师。有一句话:严是爱松是害,不打不骂更是害!在学校里一个班几十个学生老师要为人师表处处和同学们平等相处,这样学生才亲近你听你的话。我觉得二十年后打老师就不对了。这位家长还\没有认识到打老师的错误,去好好反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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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置身事外,谁都可以心平气和;身在其中,谁还可以从容淡定呢?!所以,和解与否取决于当事人的想法,我们多说无益。对于这个案件,我的看法是:

一、老师打骂、体罚学生,属于旧传统和教育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明确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更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因为老师和学生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打骂、体罚学生,更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如《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因此,如果20年前老师真的打骂或者体罚了学生,甚至侮辱了学生的人格的,应该属于违法行为。

二、从理论上讲,当学生受到了老师的打骂、体罚,甚至侮辱人格等违法对待后,可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与不良师德老师作斗争,既可上申诉到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一个地方就那么一所学校,一个学生如果起诉老师,或许可以赢得官司,但却失去了学习的机会,甚至会影响到兄弟姐妹的上学机会。因此很多学生和家长都会选择放弃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个别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疏于管理,对老师的不法行为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为了升学率,高考录取率等政绩而视而不见,甚至认同和放纵老师的不法行为,致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由于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心结始终没有打开,以至于有了20年后打老师的过激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也是不能够提倡和支持的,特别是把打老师的视频发到网上,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综上所述,学生20年后打老师是错误的,应当依法处理。老师如果20年前打骂和体罚学生,甚至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是事实,也是违法行为,虽然过了法律的追溯期,但也应该给学生赔礼道歉。学生和家长相对于老师和学校来说属于弱势群体,虽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很多,但很难实施到位,建议相关部门修改细化这种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法律条款;建议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教师教学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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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也是不和解。这样的事情发生,简直是违背人伦道德。


尊师重教是整个社会的风尚。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个以生命影响生命的事业。老师们不管能力大小,都想尽自己最大力量把孩子们培养好。在处理一些熊孩子时,为了他们将来能成才,绞尽脑汁和孩子们斗智斗勇,才把学生安全健康地送到高一级学校。每个人都是在老师教育下,成功成才的。所以尊敬老师,是一个人的本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


事件中的老师,可能是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没有做好思想工作,导致被这个学生记恨20多年。随着时间流逝,仇恨不仅没有淡漠,反而无数倍放大,大到作为一个30多岁的成年人,面对有恩与自己、年迈的老师,敢于大打出手,是人吗?不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恩将仇报,是现实版的农夫和蛇。他不知道,老师下手是责任,是爱;而他的出手,却是畜生所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老师为学生远虑,方敢严格要求;家长为孩子远虑,才不惜一切代价,进名校,寻名师。如果老师见学生调皮不学习,一味放松给他们自由,学生是舒服了,但还有未来吗?所以,老师是一位负责任的老师,学生是位心理扭曲的学生。遇到这类学生,老师躲还是不躲?实在是难以选择。


如果调解,就会滋长这位学生的傲慢心理,所以,这样的事情保不定还会发生。不和解,就是二次教育。学校教育不好,自有严格教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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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老师的常某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他几年徒刑,以教育后人。有的学生在校可以说胡作非为,以大欺小,向同学收取保护费,不把老师放在眼里等等。对这样的人必须,实行惩戒或教训,才能以一紧百,一个坏学生可以使整个班的学习成绩降到最低,毁掉一个班,导致学生转学。老师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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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老师和解。

这个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打人违法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但打人者将殴打老师的现场视频录制下来并发到网上,这是影响很恶劣的舆论导向。当街殴打20年前的班主任,如果属于个人恩怨,老师可以原谅他,教不严,师之惰,这是为自己的教育行为负责。常某将殴打班主任老师的视频发布在网上,这已严重伤害到老师的心理健康。

这些耳光不但扇在班主任老师脸上,而且还打在了全国人民教师的脸上,给人的感觉是,老师"教育"了我,我就要记恨在心,并找适当的时候"教训"老师,想让别人看看我就可以殴打老师,老师现在岁数大了,你又能将我怎么样?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暴力行为,老师受到的伤害,可比那几十个耳光要严重得多。身体的伤害可以很快愈合,精神上的伤害可能是一辈子的痛。

打人者讲述20年前老师对自己心灵上造成的伤害,如果老师曾经伤害过常某,常某可以诉讼老师,但事件已过20年了,早已过诉讼时效。而现在老师被打是事实,老师的精神受到如此大的伤害,不支持老师和解。

今天上午9点,虽然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就打人者殴打老师的视频来看,事实确凿,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打人者可能会被判处1到3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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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已经二十年了,你已经是成人了,并且知道打人犯法,而且打老师,故意打老师,肯定属于犯法,应该得到惩罚,否则天下就会乱了章法。

从老师角度讲,当初打学生很正常,我们的小学老师打学生很厉害,连自己侄子犯错误也不例外,大队书记的双胞胎孙子把我们的班主任气跑了,他过来接任,几天就收拾好了!

他来了就说,要么你改,要么你走,要么我走,那是真揍啊,愣是给揍老实了!

我们老师威望非常高,大家都感激他,没有他的严加管教,我们班就完了,受害的是我们这些认真学习的,因为当时都没有老师来!

由此可见,理是理,法是法,该打必得打,小孩,有时打绝对可以快速见效,只要你公平公正,服众。

打老师的人当初到底是什么原因被打我不知道,但是好学生被打的情况很少,因此被打是有原因的,相反,这件事情是应该可以避免的,如果打人者就是心胸狭窄,耿耿于怀的话,二十年后对老师兴师问罪,老师是可以适当解释,并道一声当初也是年轻气盛下手可能确实狠了,这事也就过去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情商高的人可以避免两个人受伤,两个人情商都低,那就不但是双方受伤,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打人者被惩罚,就不单单是因为对你老师行为的惩罚,也是对老师这个职业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交待!

至于老师,你可能确实感到委屈,但是你也确实应该反思,为什么那个时代那么多打学生的老师都没事,偏偏你就有事呢?你自己当初的方法及现在的方法是不是存在问题呢?你应该思考!

现在是文明社会不假,但是我认为我的孩子有问题,老师可以适当惩罚,打手板打屁股都不应该算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让老师束手束脚,否则对大家可能都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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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我儿子现在初一,在小学很调皮,只要是他小学的老师没一个不认识他的。挨打挨得也多,但是挨过打回来跟我说。我是先问问是谁的错,老师也会无意中打错的,我就让他写个检讨,把事情原委写出来交给老师,有时候老师也觉得打错他了,但是没道过谦,我就在旁边跟他说,老师会跟你说道歉的但不是现在,在毕业的前几天他们老师给开了个班会,说道歉了。孩子高兴的回来说老师给我们道歉了,最后一堂课,一个班哭的稀里哗啦的,虽然上了初中了,我还是跟他说有时间了去看看你小学老师。孩子也不抵触我说的话。

我小时候老师打人很厉害,可是咱也是小学毕业20几年的人了,从来没想过见到老师还去打的。只是觉得在家里调皮捣蛋的时候,家长也会打的呀。老师当不是目的而是体罚方式而已。这个人是不是心里有问题。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已经二十年了,你已经是成人了,并且知道打人犯法,而且打老师,故意打老师,肯定属于犯法,应该得到惩罚,否则天下就会乱了章法。

从老师角度讲,当初打学生很正常,我们的小学老师打学生很厉害,连自己侄子犯错误也不例外,大队书记的双胞胎孙子把我们的班主任气跑了,他过来接任,几天就收拾好了!

他来了就说,要么你改,要么你走,要么我走,那是真揍啊,愣是给揍老实了!

我们老师威望非常高,大家都感激他,没有他的严加管教,我们班就完了,受害的是我们这些认真学习的,因为当时都没有老师来!

由此可见,理是理,法是法,该打必得打,小孩,有时打绝对可以快速见效,只要你公平公正,服众。

打老师的人当初到底是什么原因被打我不知道,但是好学生被打的情况很少,因此被打是有原因的,相反,这件事情是应该可以避免的,如果打人者就是心胸狭窄,耿耿于怀的话,二十年后对老师兴师问罪,老师是可以适当解释,并道一声当初也是年轻气盛下手可能确实狠了,这事也就过去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情商高的人可以避免两个人受伤,两个人情商都低,那就不但是双方受伤,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打人者被惩罚,就不单单是因为对你老师行为的惩罚,也是对老师这个职业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交待!

至于老师,你可能确实感到委屈,但是你也确实应该反思,为什么那个时代那么多打学生的老师都没事,偏偏你就有事呢?你自己当初的方法及现在的方法是不是存在问题呢?你应该思考!

现在是文明社会不假,但是我认为我的孩子有问题,老师可以适当惩罚,打手板打屁股都不应该算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让老师束手束脚,否则对大家可能都是损失!


其他网友回答:

前几天,我写了一个关于此事的回答,被网友骂,说我不配做教师,应该每天被学生大耳光扇。虽然如此,我仍坚持自己的观点。



在前面回答中我的基本主张是常某可恶,是否应该判刑要用法律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此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就重判常某。

本次开庭,公诉机关是以“寻畔滋事”来起诉常某,为此我专门查阅了一下“寻畔滋事”的法律解释。我的理解是“寻畔滋事”主要针对的是,个人对公共环境的破坏,虽然其中也有随意殴打、侮辱他人的条款,但常某打老师的目的性很强,不能说是随意。

按我一个非专业的人理解,此事要追究法律责任,可能以“故意伤害”更贴切。但公诉机关作为专业法律部门,不可能不知道。

对此我猜想,“故意伤害”是需要鉴定伤害程度的,虽然常某行为很恶劣,但从身体伤害上被打老师可能连轻微伤都够不上。有人反驳我说还有精神伤害呢?问题是精神伤害是不好衡量不好鉴定的。因此以“寻畔滋事”起诉公诉机关是有考量的。

这也就是我所担心的,社会上有多少打人的事件,有的甚至是无故打人,经常不是还爆出有老人为公交上别人不让座而打人、辱骂别人的事情吗?这些人被起诉了吗?我们还可以设想,常某打老师不是被炒得如此之热,当地公安机关会收押常某,公诉机关会提起公诉吗?

在评论区骂我的,我想多半是我们老师。其实在当初事件发生时,我同样义愤填膺,直到现在,我也认为常某要为此付出代价。

只是我不愿意看到法律、规则被舆论所左右。而我们老师,本就是规则被舆论左右的受害者。

现在网络上炒作老师不良行为的事件很多,一旦事件被炒出来,有关部门为了平息舆论,不管规则、流程,就迅速拿起处分的大捧。像前期体罚学生的老师,事发三天就被开除,老师有错,但真的够得上开除吗?

所以,我不是维护常某,替常某辩解,而是希望看到法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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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两年刑期少不了。

我若是老师,也不会和解。二十年老师打你,多是教育问题,时代大背景是那样,几个没有被老师打过。当然你若是好学生,成绩出色,你挨打的机会可能没有。我也被老师打过,还让我和同桌互扇耳光。是当着全班56号同学的面。我记仇的吗?记得,我当时想着,要叫社会仔暴揍一顿老师,打断老师的腿,想要杀了老师,还和同桌合谋的几天。当然都没有实施,因为新的挨打事情又来了。。。

一个同学还从三楼从楼梯被踢到一楼,也奇怪,以前打了那么狠,几乎没有见学生去看医生,也没有看见学生有什么伤疤。想想现在的学生,动不动就跳楼。刚刚看了一则消息,一个十七岁孩子,和母亲在车里吵架,拉开车门,就从高架桥跳下去死了。哪里出问题了?

记恨老师,能记恨二十多年,路上看到年迈的老师居然堵截报复开打,这下得去手,实在让人惊悚。

时间过去,我对我老师一点记恨都没有,老师是有错,错在于过于严厉,而且是这种严厉诉诸暴力相向。这难道不是中国数千年的教育之过吗?

常某打老师事出有因,常某自己一直强调的事出有因?你不有错在先,当年老师无故打你?何况二十年后打击报复,是法律绝不允许的。拍视频传播更把自己推向深渊。

按常理来说,常某堵截老师打人,要是当时有人报警,常某被抓,常某顶多十多天拘留。

老师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声张,就是不想此事传出去,难以做人。几十年教学生涯,被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打击报复,当街暴打。很丢人。这个就是告诉别人自己做老师教育很失败。

常某自己作死,非要拍视频,还发给别人,一个传一个,就会起链锁效应,最后全国性大事件,影响极其恶劣。被打老师学校的校长为什么会提出要公诉,这是在害怕啊!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几个当老师没打过学生?要是人人都效仿,有几个老师能善存?社会就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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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己经对常某进行了无情的鞭笞,常某丑恶的灵魂与嘴脸早已昭然天下!事件过后,似乎还有哽咽在喉,作为教师,我不吐不快!

从我们民族尊师重教的情结出发,常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二十年后暴打老师,又录像羞辱!

然而,恕我直言,能将二十年前的体罚怀恨至今,该有多重的体罚,对本来就不一定健康的心灵投下多大的阴影!

我已经从教三十七年,坦白地说,我不知道体罚了多少学生,但奇怪的是,我的学生不仅没有打回来,相反,“常回家看看"的倒是他们!

我一直愚蠢地认为,学生是可以适当体罚的,没有必要惩戒就不是完整的教育。问题是你怎样体罚,什么时候体罚,为什么体罚!假如你扶着他,任你扭他拧他甚至抽他的屁股都不为过,因为此时的你不是凶狠的体罚者,不是暴君,而是一位责罚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假如你不拿眼光看人,或投去卑夷的斜视,远远的扔出一脚,无论是轻是重,甚至没有落在学生的身上,都是对学生的侮辱,他会把你当着敌人,因为你用对待敌人的态度羞辱他!更何况我们的张老师当年挥去的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一脚,或简单的一巴掌!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该不该引用这句话,但张老师当年若“扶着"常某,狠狠地抽他一顿屁股,恐怕二十后就不会有人人同情,个个忌恨,给教育添堵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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