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问女方结婚,要求在男方房子加名字,那会是全部的同意。但你要问在女方房子上加名字,那怎么能加呢?毕竟婚姻法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唯一方法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综上,在对方婚前财产加名字,不能加。自己不会挣钱买嘛,自己没有长手嘛。
其他网友回答:我想一般有自尊心的男人是不会提出这种要求的。如果真遇到了种男人,那么就需要考虑一下婚姻是否进行下去,爱情是否需要继续下去!
第一,人可以不自量力,但是得厚道。房子是女方父母给的,或者是自己幸幸苦苦挣得,为什么要试图不劳而获地得到别人的财产,太不厚道了吧。女孩子父母给她留得房产,真的不要去贪图。男人一辈子总得奋斗一套房子吧。
第二,人可以没有本事,但是得自食其力。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有自尊的人,一般不会讨便宜,男人可以用讨便宜的本事和时间,去做好多有意义的事。这个社会只要不懒惰,干个什么工作也能养活了一两个人。费尽心思,在别人房本上写自己名字干嘛?
第三,人的欲望和惰性是无止境的。现在不劳而获得到半套房,以后还会得寸进尺,很可能是个无底洞。
第四,普一下法。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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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要求加名是准备给还房贷吗?要是打算给还房贷可以考虑加名,否则就免了吧。
其他网友回答:我个人的话不会同意,因为什么呢:大多数人都是普通家庭,婚前买房的话父母也会出一部分钱,说句不好听的话,婚后两人和气没二话,万一不和就拿这些说事儿,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遇到这样的事真的是头大。
我来说说我身边的一个真实列子吧:我一个朋友她们拿的是安置房,大概是06还是07年被征占的吧,在占之前户口就冻结了,只出不进,但是在没拿到新房子前出生的新生儿还是有的,她老公是上门女婿,户口是读书的时候就从他老家迁出去了的,前几年她老公那边修机场被占了,因为户口没在好像也有预安的35个平方吧。结果她家就只有她和女儿两个人的平方,拿了一个套三的房子。
201几年的时候,她婆婆得了乳腺癌,男方那边是两兄弟,大哥两夫妻是在外省工作安家的,大哥条件要好些,婆婆得病是接到大哥那边去做手术的,手术期间我朋友过去照顾的,手术费大头都是男方大哥出的,她老公觉得过不去,就想喊我朋友把她们那套安置房卖,你说父母病了给父母治病,是做子女都应该做的,但是做为老公的他就没为他妻儿想过吗?都没到那个地步就脱口说出要卖妻儿的房子,而且这房子还没有他的,就因为这事儿她们都差点闹离婚。她老公一直要求房产证上加他的名字,还经常到处找房产证,我朋友父母这边都不同意房产证上加他老公名字,从结婚有了孩子我朋友就没出去上过班,找到合适的工作她老公又不让她出去上班,喊在家把娃娃照顾好,她也是没办法,娃娃没人带,婆婆在农村老家还有地,娘家她父母又是离异家庭,从小都不怎么收父母待见,现在就看到还有个房子让自己有个安定的窝,她老公还拿这个打注意,所以说有些时候还是要自私一下,不然到时候吃苦的是自己,如果想要有自己名字在证上那就婚后共同努力。
其他网友回答:他生孩子做饭洗衣服带孩子伺候我父母,可以考虑
其他网友回答:不想回答这类型的问题,只是觉得房子把中国人的心灵扭曲了,人们对自己的感情生活失去了自信,物质和精神天平彻底的向物质倾斜,甚至是对婚姻这样高尚的情爱,也打起了小九九,爱情也变得不再是大红大紫而是灰色了,人们也彻底的沦为物质的奴隶。
其他网友回答:男方要求加名字,法律意义就是要求女方“赠予”自己一半的房产,属于“占女方便宜”的行为,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平等”精神相违背。所以,好好过日子、白头偕老才是硬道理。
其他网友回答:不同意,这些男人也还不是贪钱,到时离婚也要分别人财产,烦得要死
其他网友回答:不加,婚前财产还是整明白点比较好。
其他网友回答:没有如果,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真遇到这种渣男,那也是女人自己的悲哀。
威海链 » 女孩婚前有一套房,结婚时愿意加男方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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