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离婚协议书吓唬老公,谁知道他签了,我后悔了,该怎么办?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撕了让他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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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啊,不到忍无可忍,心如死水,是不会轻易选择离婚的。

你拿离婚吓唬你老公,可想而知你平时可能也比较作,作死作死,其实就是活该,想好好过日子,就该好好说话,好声商量,一般男人都不小气,女人别犟着,别得理不饶人,给男人点面子,其实啥事都不难解决的。

就像我,忍了我老婆十一年,目前几乎已经死心了。三天两头吵架,处处限制你,整体无理取闹,男人也不可能一直犯贱啊,对不对?真死心了,也就很难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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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你老公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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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是否正式办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关键体现的就是“双方自愿”这个原则,这个自愿,其结果就是签离婚协议书。

但是,不是说签完了离婚协议书就算了,你还要到相关部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说你已经做完离婚登记了,那就真的没办法后悔了。但只要还没正式去办理离婚登记,你还是可以反悔的。

这里要讲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建议你不要相信其他那些外行胡说八道的东西,避免掉坑里。

我们讲,离婚协议,它不是普通的合同,而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因此,在法律上讲,它的“有效要件”,就不仅仅是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还必须同时兼有法定登记机关的正式证明,之后才会真的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算签完了离婚协议,它也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说,你后悔就后悔吧,还可以补救。因为离婚协议还没生效。

离婚协议的生效,它的有效要件形式为什么这么特殊?就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心血来潮,一时间情绪上头把它签了,后患无穷。

因为通常情况下,这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它马上生效,很可能造成某一方遭受不该遭受的损失。

法律,给离婚协议设了最后一道关卡,就是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这个措施虽然不是给你预备的,但你沾了光了。

当然了,不是鼓励你拿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拉大旗做虎皮,老拿这东西玩,那也不行。

因为这个离婚协议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多次发生的话,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它可以影响判决。你总拿这东西玩,玩来玩去,将来对方提起诉讼离婚,你就高概率承担败诉的风险。

最后我们讲,你该怎么办。

很简单,看你是不满离婚条件,还是压根就不想离,各有各的办法。

不满条件的,可以协商。只要你还没有实际履行的财产分割协议,那就不算数。

不想离,那就主要证明感情未破裂,并且在某段期间内,不要给对方制造出新理由,那只要有过调节,至少6个月内是离不了的。这6个月,你就可以慢慢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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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正好心想事成,早就这样想了。

其他网友回答:

呵呵,他这个时候签了没用,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签订才行。

其他网友回答:

奇葩,拿离婚协议书吓唬老公,只要不想离婚,怎么吵怎么闹都不能说那两个字,更别说协议书。

标签: 吓唬 协议书 离婚 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