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醉驾失业人员怎么办?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看题目的意思你是同情醉驾失业人员的,但是可惜你的这种同情心用错了地方。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现在社会对醉驾查得这么严,而醉驾失业人员明知道醉驾被查到还抱着侥幸的心理醉驾,你觉得这样的人还值得同情吗?

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醉驾人员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职业当一回事,其有失业的结果是理所当然。对于以驾驶为职业的人来说,驾驶技能就是其饭碗,而中国老百姓从古至今都在强调一句话,不要把饭碗搞砸了。现在这些醉驾人员,明知醉驾被查丢饭碗是必然的结果,还冒险去喝酒,其自控能力可见一斑。其自砸饭碗的行为只能让其自身担责。

何况自从国家有了醉驾入刑的政策后,在酒席宴上,人们也不会强求驾驶员喝酒了。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一些人还醉驾。足见其没把规则和法律当一回事,也没把人命当一回事,这样的人,失去工作是迟早的事情,要想解决,只有自己想办法,国家和社会不会去为他们买这个单。

再则这些年因醉驾而导致的恶果并不少见,至今玛莎拉蒂案还悬而未决,其因醉驾造成的恶果可谓是触目惊心,损失不可谓不重大,教训不可谓不惨痛。如果这样还杜绝不了一些人的醉驾行为。那届时对于这些醉驾被拘的人员来说,就不是简简单单失去工作的事情了,其可能会进而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

足见对于醉驾,只有加大其违法成本,让醉驾人员在驾驶行业无路可走,我们平民老百姓才会有真正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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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有着30多年驾龄的司机,学车第一天起,师傅就告诉我动车不动酒,动酒不动车,我相信这也是每一个驾驶员的必修课,现在醉驾已入刑,醉驾是犯罪,是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无论是否发生肇事,一经查处,必须严惩,因此失业,也是自己造成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应有的后果,无论是不是职业驾驶员,开车本身就是一个高危工作,身系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身系自己家庭与他人家庭的幸福,所以,只要是手握方向盘,就应该严于律己,开车出事故、违章是难免的,但是酒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既然你不主动去避免,那么久承担相应的后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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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危险驾驶罪已经超过盗窃罪成为第一罪名,由于只要涉及到醉驾,醉驾者的驾驶证也要相应的被吊销,因此就会出现庞大的醉驾人员失业问题。

第一,醉驾该不该入刑?入刑的前提是醉驾的社会危险性,由于醉驾已经入刑,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性。但是醉驾的标准是否可以提高?血液中每100mg酒精80的标准是否合理值得研究。比如刚饮酒和隔夜酒检测虽然都会超过80,但是大家知道,这和每个人的体质,新陈代谢有很大关系,但是危险性明显不同。

第二,醉驾入刑后,饮酒后直接开小轿车的确实大幅度减少,但骑两轮摩托车的仍然很多,这部分人本就是社会弱势群体,没有经济能力开小轿车,也没有能力叫代驾,结果是人被拘,车被没收。

第三,行政机关运行的特征决定了上级公安机关会给下级公安机关下达相关任务,下级公安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就去农村查获,而农村百姓饮酒驾驶对他人的危险明显小于城市,尤其是地广人稀的北方。

第四,危险驾驶罪罚金似乎成为地方财政的一大收入,通过查阅大量的危险驾驶罪,罚金平均在六千到七千左右,这个数量计算起来非常大。

因此,既要解决醉驾问题,也要解决醉驾带来的醉驾人员失业问题。

第一,加强宣传,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宣传来提高人们的意识,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第二,可否考虑提高醉驾的入刑标准,80的标准是不是有点低。隔夜醉驾和骑摩托车的社会危险性与其它醉驾明显不同,可否有区别处罚。

第三,对于醉驾人员刑法上已经处罚,可否首次不吊销驾驶证,让他们生活上有个依靠。尤其是大车司机,由于醉驾骑摩托车被吊证,非常可惜。

最后,坚决支持打击醉驾行为,但醉驾人员失业问题也得社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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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已八年!全国因酒驾判刑的接近70万人了。看看这个数字的确是够庞大的了。

据官方统计:2015年因车祸死亡58,022人受伤,199,880人。2016年因车祸死亡63,093人受伤226,430人。2017年因车祸死亡63,772人受伤209,654人。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

这还不包括受伤送医100天以后死亡的人数。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它的背后都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因酒驾失去工作,最起码他还活着,还可以有别的工作可以去供他选择。因酒驾造成事故,死亡的人和他的家属就没有选择了。

醉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醉酒驾驶危害极大,害人害己。

现在流行的那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还有那么许多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醉酒驾驶带来的社会危害,大家是有目共睹,让那么多无辜的家庭,承受不该承受的灾难。与他们相比。醉驾的人犯的错误,受到惩罚又算到了什么?

酒驾判刑的不一定都失去工作,公职人员可能会失去工作,还有一部分是私家车,除了判刑,吊销驾照,他们也就不开车改变出行方式。

因为醉驾失业了,到底该怎么办?

1、不气馁,不抱怨社会,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因为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惩罚是应该的。2、吸取教训,杜绝酒驾等违法行为。3、结合自己的长处,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领域去安心工作。4、如果有资金的可以想办法创业,投资开始人生新一轮的生活。5、酒驾如果没有造成事故,禁驾应该是5年,可以适当提前一两年再考个驾证,给自己一个努力的机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后驾驶,是对你自己和你的家人幸福,同时也关系着其他家庭的幸福。所以从今天做起,从自我做起,喝酒不开车,开车就要为自己和所有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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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失业是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违法犯罪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吊销驾驶证或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后还可以从事其他职业谋生

一、关于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

从此开始,醉驾被认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入刑。

二、关于酒驾、醉驾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受处罚后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交警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关于酒驾、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

根据我国《车辆驾驶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的即为醉酒驾驶。

四、因酒驾醉酒交通事故触目惊心不少人因此入刑

我从六月份开始每月抽三天时间,到辖区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公益值班,其中的一项工作就是: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律师见证。不到十天我先后见证了19起案件,其中就有18起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入刑的,而其他时间的律师值班同样也见证相当数值醉酒入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而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2019年上半年,全国交警查处的酒驾醉驾总共90.1万起,其中醉酒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1525起,造成死亡1674人;因酒驾醉驾导致非死亡交通事故7512起。可见酒驾醉驾对社会及交通参与人的危害有多么触目惊心。

五、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是行为犯

所谓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它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或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作为标志。

所谓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它需要同时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众所周知,喝酒会麻痹神经,心跳加速,醉酒后头脑混沌,手脚不灵便,操作失准,方向不稳,车速难控,视觉模糊,行为迟钝,注意力不集中,反胃呕吐,应急处置难以及时到位等等这些酒后与醉酒后人体生理心理机能的具体反应,严重影响驾驶员的驾驶状态,这时候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是对社会及其他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人为主观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国家需要通过立法来明令禁止并定罪入刑的根本原因。

而所有酒驾、醉驾的驾驶员应该最了解酒后醉后的人体异变反应,却偏偏故意而为之,这就是主观故意的表现。

六、题主所说的醉驾失业主要是指营运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入刑后所需承担被吊销驾驶证或终生禁驾的法律后果,失业后可以考虑另行就业

其实,各行各业(包括国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因违法违纪而被追责辞退或开除、失业的人,营运机动车驾驶员也是如此。国家对于刑释解教人员有安置帮教政策,不会遗弃或放弃他们,辖区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该项业务的政府部门。从监所出来的人员回家后需要到司法局登记报到,如果就业谋生有困难,可以向政府反映,请求帮助安置。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有工作能力的也可以参加培训后推荐安排适当岗位就业。

总之,路是人走出来的,犯罪改造后可以重新做人,同样失业后也可以再就业,只是被吊销驾驶证期间或被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后,就真的不能从事营运驾驶工作了,这就是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

最后,还是那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违法、醉酒入刑——大家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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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大量的人因为喝了一口酒就被判刑,几年下来,大量的人员因为一口酒,被判实到和缓刑,丢了官职,丢了公职,丢了工作,丢了人,成为坏人,成为罪人,背负着犯人的名誉过一辈子,心理很郁闷。据说,酒驾入刑以来,酒驾已上升为刑事案件第一位,占各种刑事案件的一半,打击面太大了。

这是中国面临的一个两难问题,不重罚,酒驾猖獗,危险驾驶造成伤害,重罚吧,打击面又太大。如何平衡?实在是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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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是不是你自己因醉驾而失业了,生活处于困境之中;亦或是你朋友、家人因醉驾失业了,你在替他们着急;也有可能是你看到醉驾被罚后的群体目前无所事事,似乎会酿成社会问题,等等等等。但是,不管怎样,由于醉驾引发的任何后果,都是当事人咎由自取,不值同情。你要知道,在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千千万万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他们是最弱势的群体,也是最无辜的,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都无法逐一帮助他们。那么,对于这些因醉驾失业者,是不是应该让他们自谋职业呢,何况,又没有法律政策规定不让醉驾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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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八年,全国因醉驾入刑的人已接近70万,这数字真可谓是够“庞大”的了。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还有很多人明知故犯,以身试法。除了极少一些人是另有所因之外,绝大多数人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个时间没有交警查车,或者我十几分钟就到家了,又或者自认为只喝了一点点,更甚者认为没那么巧,偏偏查到我。这种侥幸的心理在酒精的作用下,更显得胆大而妄为。

醉驾是犯罪。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醉驾的直接成本=吊销驾驶证+5年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处罚金。除此之外,醉驾的经济成本高得吓人。首先,醉驾出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保险不赔,出个大事故就得倾家荡产;其次,公职人员双开,即使是一个小企业、一个小工厂的工人也难逃开除的厄运。如果是年轻人,以后还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入党等等。

醉驾的成本远不止这些,在此不一一列举,只是给大家一个警示。

我有一个同学,27年驾龄,因为醉驾被判危险驾驶罪,吊销驾照,拘留15天,罚金2000元。要命的是,他是开中巴搞运营的。驾照吊销,要等到5年之后才能重新考证,并且终身不能驾驶营运机动车。工作丢了,家庭破裂,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真的是欲哭无泪。事后我问他: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你为什么还开?他说当时想的只是,自己开了近三十年车,技术好,不会有事;加上自己酒量大,好象也没喝多少;这条路很熟,从来就没查过车,在这种侥幸心理的作用下,犯了大错。

我邻居的一个孩子,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在一个城区的政府部门工作。本该大好的前程,却毁在了醉驾之上。工作丢了,事业毁了,一失足成为千古恨。有人说,他是自找的,活该,各种指责、漫骂、甚至声讨接踵而来。但他的父亲却对我说:孩子已经够难受的了,太多的指责反而加重他的心理负担,过去了就原谅他吧!

我们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法不容情。毕竟醉驾是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希望醉驾者能吸取教训,以一个崭新的自我,走向另一个生命里程。

一、不要彷徨,不要气馁,更不能怨恨社会。要知道醉驾是触犯了刑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是应该的。

二、如果你还想考驾照,在5年内深刻反省自己,勇敢面对现实,真心实意地改过自新(最好把酒戒了)。

三、吸取教训,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生活的道路千万条,失业是暂时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领域。

五、有资金的人自己可以想办法搞创业,开始新一轮的生活。

六、找一些门槛比较低的职业,如快递、仓储、保安等。

七、再不行,买辆电动三轮车,摆个流动摊,每天赚一百多,也可养家糊口。

总之,醉驾已成事实,无可挽回。带走的是过去,留下的是未来,活下去的路依然在你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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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酒驾之于社会的危害性是毋用置疑的,严惩酒驾是非常必要的,你是“好这一口”吗?那你就不该考这个驾照,你既然拿了这个驾照,那你就必须严格执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你若违规,必遭惩罚,这是公平公正,没啥冤屈可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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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拘,失去工作成了失业人员,很好办。一是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要干违反违法违规的事;二是家庭有能力帮助你的,你自己想办法搞创业,人生的道路在此重新开始;三是家庭没有能帮助你或是你个也无能力创业的,摆个流动地摊,做个小生意,一天挣个几十块钱也能养活自己。但前提是要到工商部门办个执照,省得城管天天找麻烦。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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