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老子说的“以无事取天下”?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以“无事”做为“取天下”的标准是行不通的,是错误的。

老子曰:“水善利万物而有争”。

老子曰:“天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

“天之道”以“不争之德”约束万物,“人之道”则不然,以“有争之德”而“取天下”。

“人之道”始事,“天之道”终事,谓之“有争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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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事取天下”出自《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实际上第四十八章就已经谈到了“取天下常以无事”: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下面分别解析这两章,以此来回答提问。

第四十八章

[原文]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①,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②,无为而无不为③。取天下常以无事④;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⑤。

[通释]

专注仿效欲望一天天增长,致力修道欲望一天天减少,减少再减少,就达到不做什么的境界,什么都不特意去做又没有什么不做的。要一直在没有什么图谋的情况下取得天下,如果有所图谋,就不能取得天下。

[注释]

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刻意效仿欲望一天天增长,致力修道欲望一天天减少。为学日益,用心效仿欲望一天比一天增多。为学,用心于效仿。学,音,xiào,教,效仿。请参见第十九章注释⑧。日,名词作状语,一天天。益,增加,增多。增多的应该是“欲望”。

②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减少再减少,就达到了不做的境界。损之又损,减少它再减少它。实际上第二个“损”后省略了代指“欲望”的“之”。又,相当于“再”。以,连词,这里相当于“就”。至于,到了,达到了。

③无为而无不为:不做又没有不做的。参见第三十七章注释①。

④取天下常以无事:持久地以没有什么目的取得天下。以,介词,靠,凭。取,取得,获取,占有。常,恒久。无事,无所图谋,没有建功立业的目的。事,建立功业的目的。《广韵》:事,“使也,立也,由也。”《释名》:“事,伟也,伟立也,凡所立之功也。”

⑤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如果他有所图谋,就不能够取得天下。及其,如果他。及,如果。其,不确指代词,指取天下者。足以,能够。

[意义归纳]

本章是第四十七章的继续,强调以“为道”的“无为”态度,在“无事”的前提下“取天下”。

[考辨]

“为学日益”中的“学”取“xiào”音“效仿”义,才使老子的一贯表述不矛盾。 “无为而无不为”在《道德经》中两见,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道”如何,本章说的是“人”应该如何,人因循道行事,也应该做到“无为而无不为”。

本章的“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的“无事”,正是第五十七章“以无事取天下”中的“无事”,也是该章“我无事而民自富”的“无事”,是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中的“无事”,它自身又与“有事”对应。无事,即无所图谋,没有建功立业的目的,没有据为己有的打算。事,建立功业的目的,这些目的必将引起纷乱,是祸端。“事”,本来很简单而且应该很好理解的一个字,居然让人大伤脑筋。我揣摩了好久,感觉“无事”应该区别于“无为”,它与“无为”在意义上应该有差距。于是产生了上述的初步解释,并找到了根据。《广韵》:事,“使也,立也,由也。”《释名》:“事,伟也,伟立也,凡所立之功也。”而且,在《道德经》的第十七章找到了“功成事遂”这个佐证:此“事”与“功”意同。

[解读与点评]

从“取天下”的角度来看,老子此言是写给统治者的,他向统治者提出了取天下的原则。全章强调“无为”,包括“取天下”,以无为的态度在“无事”的情况下顺其自然而取天下。“取”还是“有为”,但前提是“无事”,绝不“强为”。

“为学日益”的“学”是刻意而专注的效仿。“效仿”是“学”的本义。“日益”的是“有为”,是对他人的效仿,是对外物的追求及无休止的欲望,你富有,我要赶上你,还要超过你。这“日益”的东西正是“为道日损”的东西。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正所谓“绝学无忧”“少私寡欲”(第十九章)。没有了对欲望的追求就会“无为”,“无为”合于道,所以“无不为”。“损之又损”减损的是学识,是财富,是欲望。无官一身轻,无余财一宅清,无欲一心静。

实际上,《道德经》中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去做该做的,这就做到了“无为而无不为”。本职所在是必须为的,而且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该为的不为,就会让易事变难、小事变大。“无为而无不为”的尺度其实并不难把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事都可以做,反之就不能做。比如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绝不能“见死不救”,治病、疗伤、救人当属于“无不为”的范畴,能收治的不推诿,自己治不了的给指明出路,但在其他出路不允许或不可能时,要在告知患方的同时,竭尽全力而“为”。什么要“无为”呢?如果十元钱的药是最好的治病之药,就不要为了自己获取额外收入使用超过十元的药,这就是“无为”;看一次就好的病,不要让患者来第二次、第三次,这就是“无为”;不在收取了正常的医药费外收住院、手术的“红包”,这就是“无为”;不为了炫耀自己的医术高超、医德高尚让患者送锦旗,这就是“无为”;不在患者家属面前夸海口、打包票,这就是“无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无为而无不为”。本职所在,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食其禄,尽其责,做到“无不为”;有悖“道德”的事要“无为”。

“无事”,没有建立功业的想法。因无所图谋,所以就不会贪占;因不想建功立业,所以就不会整事儿。

第五十七章

[原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①。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②: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③;民多利器,国家滋昏④;人多技巧,奇物滋起⑤;法令滋彰,盗贼多有⑥。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⑦,我好静而民自正⑧,我无事而民自富⑨,我无欲而民自朴⑩。

[通释]

用正常的思想方法治国,以出奇不意的原则用兵,以没有功利目的统领天下。我根据什么知晓应该这样呢?根据以下原因:天下制定的规矩越多,那百姓就越贫困;百姓手中精良的器具越多,国家就越混乱;人掌握的技巧越多,奇巧的物品就越来越多;法令条文越明晰,盗贼就越多。所以圣人说:我不做什么百姓自然效仿也不做什么,我喜欢清静百姓就自然安定,我不多事百姓就自然富裕,我没有贪欲百姓就自然纯朴。

[注释]

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用正常的方法治理国家,以出奇不意的原则用兵,以没有什么目的统领天下。正,正常。这里的“正”作名词,正确的原则,正常的方法,正常的思维方式,即循道而行。无事,没有什么目的,没有什么图谋。奇,音qí,奇特,作名词,特殊的手段,与“正”相对。用兵,指挥作战。取,获取,占有,统领。可参见第二十九章注释①。

②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我根据什么知晓应该这样做呢?根据这些。其,它,代词,代指“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然,代词,这样。此,代词,指以下“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内容。

③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天下制定的规矩越多,那百姓就越贫困。多,越多,与下文的“弥”呼应,下文的“多”用法类似。忌讳,指不许说、不许做的事。弥,副词,越发,更加。

④民多利器,国家滋昏:百姓手中精良的器具越多,国家就越混乱。利器,精良的器物。滋,越发,更加。昏,昏暗,混乱。

⑤人多技巧,奇物滋起:人掌握的技巧越多,奇巧的物品就越来越多。技巧,王弼本为“伎巧”,据它本改。奇物,奇特的物品。所谓“奇物”应该包括精良的武器、先进的生产工具、特制的娱乐器械、为炫耀高贵而制作的奢侈品等。

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法律条例越明晰,盗贼就越多。彰,明,清楚。

⑦我无为而民自化:我不做什么,人民自然就效仿追随。自,自然,自己就。化,效仿,追随。《说文》:化,教行也。

⑧我好静而民自正:我喜欢清静,人民就自然安定。好,喜好。正,定,安定。《周礼·天官》:宰夫令群吏,正岁会,正月要。《注》正,犹定。

⑨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所图百姓就自然富裕。无事,因无所图而无所作为,不生事端,因无所图而不盘剥人民,因无所图而不扰民、不劳民,民得以致富。

⑩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没有欲望百姓就自然纯朴。无欲,没有欲望。朴,纯朴。

[意义归纳]

本章提出了清静无为的以正治国方略。

全章分三层。

第一层:“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提出治国用兵取天下的原则。

第二层:“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解释确定这些原则的理由。

第三层:“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以圣人的口吻强调治国要保持清静无为。

[解读与点评]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都应该是合道的处事态度。正,是常态,是正确之法。奇,是“出奇不意”,是“让人意料不到”。无事,就是不抱特殊目的,不追求什么政绩,就是顺其自然,就是不生事,不多事,不整事儿。取,取得,占有,统领,此“取”是与“舍”相对之“取”。治国与用兵不同,“正”与“奇”是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的关系。治国必正,用兵宜奇,取天下当以无事。

“以正治国”是原则,是大政方针,“以奇用兵”乃“战术”之策,“以无事取天下”,是取天下的出发点,是稳定天下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呢?

什么是忌讳,心畏而不敢为为“忌”,噤而不得言为“讳”。忌讳就是统治者控制天下的各种规定,当然包括第七十九章所言的“司彻”,第七十五章所言的“其上食税之多”。“多忌讳”就是说道儿太多,规定不许做的事儿太多。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境内实行“割资本主义尾巴”政策,农业只重视粮食生产,但却在低水平徘徊;经济作物少,副业不让搞,国家和人民极度贫困,这就是典型的“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的事例。苛捐杂税也是造成“民弥贫”的一种忌讳。

为什么“民多利器”会带来“国家滋昏”的结果呢?

利器为谋家、谋国之器,泛滥于民间,当为动乱之器。《道德经》连普通的“什佰之器”(第八十章)都主张“不用”,“利器”更不主张用了。“利器”存在于民间,当然是混乱形成的重要原因。我想当初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采取“销锋镝”收天下之兵器的措施无疑是出于稳定统治的目的,大概当时的兵器就算作利器了,只是秦始皇连菜刀之类的日常必须都收缴,太过。

这里不能不谈现代一些国家允许枪械私有的问题。现代枪械携带方便,杀伤力大,如果什么人都可以轻易获得,泛滥的结果,必然会造成大的伤害,造成大的灾难。不时传来枪击案消息,让人们震惊。有人为私人持有枪械辩解,认为只有持有枪械才能保护个人财产,认为如果剥夺了个人拥有枪械的权力可能会使暴力犯罪增加,没必要对个人拥有枪支进行限制等等,所有这些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正像不能让所有国家都拥有核武器的道理一样,不能让所有人都拥有枪支。

在编辑本章时接连听到两个信息,一个是网上可以自由定制购买高仿真面具,一个是网上可以自由购买解锁器,我觉得高仿真面具和解锁器这两个东西都可以称作“利器”了,它们如果泛滥,必然成灾。电子解码器等已经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和财产权,这类“利器”不可不控制。 就拿锁与解锁器这一对矛盾组合来分析:最早的锁钥大概就是门栓之类,发展到金属锁经历了不知多少年,这个过程中也有解锁的行为,无非是根据“机关”来解锁。现代解锁器的产生,必将促进锁越来越复杂,使解锁器解不开;为了解开更高端的锁,解锁器也越来越复杂,由机械锁向电子锁发展,向电子感应锁发展;继而再出现电子感应干扰技术的解锁器,再出现抗干扰的锁;再出现机械加电子抗干扰锁……如果把锁看作“道”的话,那解锁器就是“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此消彼长。解决的最好办法是不上锁,一切矛盾都没有了,但这个最好时机早已过去了。就这个过程的分析我们感到老子主张的确实有道理。上锁、解锁都是人类为自己设计的锁,都是道德缺失,仁、义、礼、信不足的产物,从这个角度考虑,科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是道德、是仁义礼信的倒退。

奇物,稀奇之物,奇特之物。比如,对于点油芯的油灯而言,带罩的灯是奇物;对于一般的带罩的灯而言,更亮、更省油的“汽灯”是奇物;对于豆油灯来讲,煤油灯是奇物;对于油灯来讲,电灯是奇物。奇物是阶段性的、比较出来的,久之不奇。

其实,奇物是生产力,是技术进步,它会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对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有利于人类社会生存的奇物应该持欢迎态度。

当然,奇物的出现对社会是一种冲击,可能需要平衡,特别是出于“不道”之目的而制造的奇物。奇物如果掌控在“不道”人手里,它确实是天下混乱的祸根。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德日法西斯使用毒气,使成千上万的人罹难,至今残留的毒气还继续造成着危害。比如在二十世纪的1967-1971年越南战争期间,美国军方在越南丛林地带大量使用一种名为橙剂的落叶剂,以破坏对方战士的埋伏地点。美国军方于1968年和1969年在韩国也使用过橙剂,在军事分界线以南非军事区喷洒过。落叶剂是一种工业合成的毒液,作用是杀死植物或使植物叶子一夜掉光,它对植物可杀死的种类几乎是不限制的。落叶剂的有效成分二恶英是一种剧毒物质,会造成大量人员死亡、致残,一旦使用,它的危害可能几十年都无法消解。在1991年海湾战争中,1994-1995年对波黑轰炸中,1999年对南联盟轰炸中,美国还使用了贫铀弹,严重破坏了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也对人员造成了直接和间接伤害。

当然,还有更可怕的奇物核武器,1945年在日本失败已成定局,但日本政府仍不宣布投降,美国于8月6日、9日先后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下了两颗原子弹。

“利器”当属“奇物”范畴,“奇物”包含“利器”,如核武器。任何利器或奇物其实都是“双刃剑”,好人用它抑恶利民,坏人用它作恶害民。从这一点来讲,当然“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了——核武器的技术是不能轻易“示人”的。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种辩证关系似乎让人难以理解。“法令滋彰”为什么会“盗贼多有”呢?

首先,没有坏人就不需要法令,显然法令是人心不穀的产物。人心不穀源于其上不正。其次,法令是以政、以刑治民。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在法制社会,如果内心深处没有仁义礼信,人们可能要规避法令,钻法令的空子。如果没有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境界,当然要“盗贼多有”了。从这一点来说道儒观点相似。

“吾何以知其然哉”的“其”,本来指代“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但下文在列举反面现象回答正面观点时,只回应了“以正治国”,没有回应“以奇用兵”与“以无事取天下”。第六十九章的“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才是对“以奇用兵”的回应。

四个“我~~而民自~”是圣人表率作用,是“不言之教”,体现了“无为之益”(第四十三章)。 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面对统治者倚仗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家滋昏”“盗贼多有”的严峻的现实,老子提出“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治国主张。他的政治主张虽然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总之,这一章是老子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有合理的一面,同时又充满了脱离实际的幻想。当然,头脑清醒的统治者如果能采纳老子的一些主张来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

其他网友回答:

“无事”当然就是无为的意思,即以无为取天下。千万不要听信了自作聪明的文人学士对无为的曲解,即所谓的“大有作为”。

那么,无为又如何做到无所不为?很简单,你为人无为你就遵循自然之道,你遵循自然之道你自然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天下即自然,因此圣人“以无事取天下”、得道自然。不得不说明,有为亦可取天下,不可冤枉了天朝列代所建立的丰功伟业啊。但是得天下无一不以丢天下的结局而告终,不是吗?What's the point?

第五十七章如此开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此章的其余内容就是解释“吾何以知其然哉?”实际上,此地的“正、奇”纯属老子的花样文字,哲学上都是无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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