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公道:既合理又合法。
从伦理上讲,所谓的父亲在女儿未成年时居然性侵长达9年,简直是禽兽不如。年老后居然有脸要求女儿支付高额的赡养费,正常的人,情感上接受不了。
从法理上讲,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就想享有法定权利,讲不通。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尽抚养义务,子女在父母年老后尽赡养义务。本案中,父亲不仅对女儿未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女儿犯下了强奸罪,对未成年的女儿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且此种伤害无法弥补。当年老父亲需要女儿尽赡养义务时,不是考虑到女儿其实生活也困难,而是提出每月高达3000元的要求。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驳回父亲的诉求,合乎情理,应当支持。
至于那位父亲,可寻当地的民政部门解决生计问题。
其他网友回答:我想法院判决支持林萍的诉讼请求的依据,除了她年幼时曾遭受其父严重伤害之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她本人并不具备抚养他人的能力。
尽管她那个老父亲当年所犯下罪行极其恶劣,令人切齿,但是他接受完了惩罚以后,就已经恢复了一个公民的权利,他与林萍之间的父女关系仍然存在。从法律上来讲,他在丧失了劳动能力以后,是有权力向林萍要求抚养的,如果林萍具备抚养能力,恐怕这个责任还真得由她来承担,否则的话也只能推给社会了,估计以后这个老头子就得依靠低保过日子了。
这是我根据自己的了解,谈了一点儿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对,愿意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其他网友回答:公道,太大快人心了!
坏人终于老了,恶人终于得到恶报了!别说赡养他,这样的人渣多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老天够仁慈的了,居然还让他活这么大年纪,让他在痛苦中挣扎和折磨,才是最好的归宿!
一个女孩,最好的九年让父亲糟蹋了,这是多么令人发指的事,这是一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带给她的是一辈子的伤痛,是永远也磨灭不去的阴影,作为男人,都会为他丢脸,即便千刀万锅也不解民恨,还异想天开去让女儿赡养他,不遭天谴就太便宜他了!
他活着,愧对父亲这个称号,别说六十岁的女儿身体不好,没有这个能力,就是有这个能力,也不能养他,因为他就不配做人,连畜牲都不如,虎毒还不食子呢!对待这样德不配位的人,即便把他关一辈子也永远偿还不了对女儿的伤害!
觉得法院的判决英明公正,真的让人看了很解气!
其他网友回答:父亲禽兽不如,法院判决公道
林萍幼年时,惨遭禽兽不如的亲生父亲性侵长达9年之久,这叚悲惨遭遇给林萍的身心健康带来一生的严重损害。
虽然生父强奸幼女的野蛮暴行,受到了刑法的严惩,判了刑,蹲了监獄。林萍长大了,总也挥不去心灵上的创伤,心中的阴影。
林的母亲病故了,其父也老了。这时90岁的林父竟恬不知耻以"父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林萍,要求每月给付3000元赡养费,被林萍一口拒绝。法院驳回了林父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林萍。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公正的。
首先,从法理上强奸幼女是严重犯罪。不能认为判刑了,出狱了,就可原谅生父的罪行。
其次,从家庭伦理上,生父奸淫自已亲生幼女,属于"十恶不敕"的乱论,有的禽兽还知道"规避",而这人却禽兽不如。
再次,对亲生幼女,本应极力呵护,百般爱护。而林父象恶魔,似犲狼,摧残"小绵羊",摧残"祖国的花朵"。不尽抚养幼女的义务,就没有要求赡养的权利。
林父落这个下场,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其他网友回答:如果连这个判决都有人持有疑议的话,我只能说做人的三观已经不是稀碎一地的问题了,而是已经毫无人性可言。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我想哪怕是残存良知的人,也会支持这种判决。
我不想称这个90岁的老渣渣为老父亲,它根本不配,我实在想不通,这样一个禽兽般的人,居然还活到了90岁的高龄,实在不应该啊,难道阎老师那边的花名册把它给漏下了?这条老渣的行为太挑战我们的认知了,居然还有脸皮将女儿告上法院。
看看你给女儿造成的伤害吧,在年幼的时候,你进行了长达9年的猥亵、奸污,在女儿成长的过程当中,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以致于这种创伤和心理影响到了她未来的婚姻,女儿没有了婚姻,也没有生育儿女,六十岁了还孤苦一人,这不都是拜你所赐吗?如果这个女儿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当中,她的人生绝会是另一番模样,起码会像一个正常的女人那样,有家有儿女,晚处不至于如此凄凉。
老渣,你还好意思要扶养费,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当父亲的,你的存在,多呼一口空气都是恩赐。
其他网友回答:感觉实在很难写答案。
对亲生孩子性侵九年!该给孩子刘留下多大的伤害!
老了,要求孩子赡养!难道人老了就是免除一切的金牌!
其他网友回答:赡养年老的父母,在中国的法律和家庭伦理中都成为很自然的一件事,然而现在有一起案例却与众不同。近日,长宁法院在审理一件赡养案时,一位90岁的原告老父亲,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最终只获得法院部分支持,即被告林萍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1000元,经法院调节后,原告和被告皆同意。
曾经遭受父亲长达9年猥亵和强奸,林萍从12岁到21岁一直生活在父亲的魔爪之下,林萍能同意每月出1000元赡养费,已经难能可贵。林萍有着不幸的生活经历,从她12岁那年开始,就遭受父亲的猥亵和强奸,直到21岁时,林萍才终有机会逃离父亲的魔爪,到外地打工,而她的父亲最终因为强奸罪补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从家庭亲情和伦理层面来讲,林萍所受到的巨大身心伤害,足以让她和父亲断绝父女关系。但是如今已经60多岁的林萍生活也非常不容易,患有多种疾病,每月也仅有不到3000元的养老金,生活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院的调节她能同意每月支付父亲每月1000元赡养费,已经非常难能可贵。
长宁法院没有完全支持原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值得肯定,仅支持三分之一,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做出的考虑。如果没有林萍父亲当年干出的那种禽兽不如之事,可能林萍的人生不会像现在这样凄凉,她虽然有过婚姻,但是却没有子女。现在林萍每月养老金还不到3000元,生活原本已经很艰难了。法院综合考虑到林萍的生活现状,没有完全支持原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值得肯定,尽管仅支持让被告林萍出三分之一,即1000元,这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做出的考虑。从法院的判决来看,显然并没有把林萍当年所经历的不幸考虑到其中,只是单纯从子女赡养父母的亲情角度来考虑。
想老有所养,必须要做一个合格的父母,才有资格获得儿女的尊重,这是最起码的做人道理。林萍赡养案,让我们看到一个畸形家庭的不幸,尽管岁月可以流逝,但是曾经遭遇的不幸,却会永远烙在人的记忆之中。对于林萍的老父亲来说,他从年轻时就不是合格的父亲,以禽兽之心做出伤天害理的罪恶行径。这起案例给人们的最大的启迪:一个人想老有所养,必须要在给孩子生命之后做一名合格的父母,只有认真履行教育和抚养的法定义务,并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才有资格获得儿女的尊重,这一最起码的做人道理。林萍的父亲恐怕到老都不懂,他如今能得到女儿每月1000元赡养费,已经算是对他无限的宽容了。
结束语:人都有老的时候,回首一生所走过的路,不管是为人父,还是为人母,都必须要尽好自己监护子女的职责。别在年轻时不懂法,不守法,而干出有悖良心之事。否则,等到了老年,再可怜兮兮地要求儿女赡养,能获得他们的同情吗?做人需要有尊严,别把尊严不当回事。
其他网友回答:我老家隔壁弄堂里也有这样的案例,性侵亲生女儿被判刑,老了放出来子女没有一个人过来看他,生活无着,周围心软的邻居和社区送点吃的给他。没有人同情他,都骂他活该。后来拆迁国家还给了他房和钱,再后来就不知道了。我支持法院判决,这样的畜牲不配为人!
其他网友回答:<2>我觉得,上海法院在这起老人赡养纠纷案的审判中,既合乎法治精神,更兼顾情理温度,相信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
养儿为防老,这是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我国宪法和法律也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从法律角度来说,林萍的老父亲90多岁了,生活难以自理,个人退休收入不足以支撑养老费用支出,老人提出让健在的儿女提供赡养支持合情合理合法,林萍作为亲生女儿,确实也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那为什么林萍会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还获得法院支持呢?这得从林萍的悲惨人生际遇说起,现今已退休的林萍孑然一身,既没有结婚成家,也没有一儿半女,靠着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孤独生活,更为重要的是,林萍之所以会有今天这样的悲惨境地,其实都是90多岁的老父亲一手造成的。
父女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过节、又对林萍造成怎样的伤害呢?原来,这位90多岁的老父亲过去的行为生活极其不检点,甚至说禽兽不如,在女儿林萍11~21岁之间,长达9年的时间里,对亲生女儿实施猥亵、奸污,后来这位父亲被绳之以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然而林萍在人生最美好的年代,身体受到揉炼摧残、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人生命运由此发生重大改变。
而今,这位老人算是长寿高龄,本来在大儿子家生活,没曾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大儿子先于自己离开人世,自身养老遇到了麻烦问题,只好诉诸法院要求其他两个儿女支付赡养费。
最终,法院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子女的家庭现实状况,特别是女儿林萍的特殊伤害际遇,作出了支持林萍拒绝赡养老父亲的判决,应该说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虽说老人已经年过90,但是当年犯的罪不能饶恕。
其他网友回答:如果按照常理,父母有生育之恩,养育之恩,自然而然,在父母年老之后子女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在林萍这件事上,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描述:林萍在幼年时,遭受过亲生父亲长达九年的性侵、猥亵,而在母亲逝世后,父亲年老体衰无人赡养时,却将林萍告上了法院,要求林萍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
当然,结果出来了,法院支持林萍拒绝支付3000元的抚养金,看到这,简直是大快人心,甚至在某一秒钟有想到,造下的孽,终有一天会得到偿还,对于林萍来讲,这个所谓的父亲,不,称之为恶魔或许来得更恰当,他当年对一个年幼的女孩所造成的心理影响,或许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虽然,林正后来也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但是,我认为这并不足够赎他所犯下的罪,所以,对于一个没有尽抚养义务却犯下了沉重罪孽的父亲来讲,我认为这种宣判合情也合理。
并且从本质上来讲,虽然很多人看到的是她的父亲已经九十岁高龄,但是,又有多少人看到过林萍的年龄呢?一样也已经步入60,每个月,也依旧只能靠那不到3000块钱的养老金生活,相对比于她的老父亲,她的生活或许更加的困难,所以,那还有什么能力去赡养那个恶魔呢?
另外要知道的是,林正是要求林萍每月支付3000元的赡养费,但是,要知道林萍每个月的养老金也不足3000块,看到这两个数字,真的是心里微微一颤,这种父亲,呵呵了,所以对于法院驳回林正的诉讼请求,真的是见证了法律的公正。
最后,给大家简单讲一下这一家子的事情,林正名下有两子一女,大儿子林敏,以及小儿子林立和女儿林萍,不过,大儿子已经因病过世,而林正因为每个月只有1000多的养老金,加上需要请护工,所以才有了之后的这一系列事情。
最后的结局,是小儿子林立每月支付1000块钱的养老金,这种结局在我看来,已经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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