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缓四期间又犯的新罪又判三年,数罪并罚应判几年?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缓刑期间,如果重新犯罪,肯定要取消缓刑,收监执行,然后和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本案,原判三年缓刑四年,然后又有新罪判三年,那么数罪并罚的结果是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酌情判处,一般情况会合并执行四到五年有期徒刑。

附录: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其他网友回答:

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实践,数罪并罚应在合并刑以下、新罪三年以上处罚,应在四至六年内判处。

其他网友回答:

看了一下回答,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回答一下。

其实题主的问题,应该是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如果并罚如何量刑的问题。

刑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前罪和后罪,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前罪和后罪数罪并罚。

下面我们先来说说我的数罪并罚制度,《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前罪是3年,后罪也是3年,两罪最高刑是3年,总和刑期是6年,也就是说会在3年-6年之间量刑。实践中具体量刑还要看具体情节。


另外,缓刑期内又犯新罪是不能再次宣告缓刑了,所以数罪并罚之后会判实刑。

其他网友回答:

要看新罪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就会相对轻一些,有可能在四年左右。如果是故意犯罪,有可能在五年至六年之间。

其他网友回答:

判三缓四又犯新罪,要撤销缓刑,将犯罪分子重新收监

执行原来所判的刑罚,同时将新罪所判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如果新罪判刑三年,数罪并罚至少要执行5年

其他网友回答:

具体要看犯的什么罪,不同的犯罪,都有定罪量刑的标准,如果还在缓刑期间,那不好意思,肯定是数罪并罚。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问题小孩子都会算,判了三年没执行而是执行缓刑,由于重新犯罪,又判三年,应该是六年了,如果没有按六年进行判决,罪犯便宜了三年。能有这种情况吗?如果有,已经说明犯罪和法官的关系非同一般,称得上生死之交了。

标签: 判三缓四 新罪 数罪并罚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