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被拒与自杀身亡没有必然的逻辑或证据链关系吧!
前几天读到,中国一位来自农村的高考状元十几年前到美国,成为某跨国计算机行业高管,因人事关系不如意,跳楼自杀身亡,也没见家人索赔200W吧!
员工请假,公司酌情可批可不批,这在中国很正常。工厂有定单合同,有生产流程,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所以不是大事大非的请假,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可以不批请假。假如你有特急事情而公司不批不近情理,那么你可以炒公司鱿鱼干脆走人,公司又没绑架你人身自由,犯得着自杀吗?所以,自杀与公司不批假没有必然联系。
自杀情况非常复杂,恐怕真正隐私原因永远也不能大白天下。
中国现在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只要死人,随便抓到一个可赖的枝叶,就可以凭死者为大诉讼上法庭,多多少少能赖上几万元。律师对这稳赚不赔生意推波助澜。所以偷人家果树跌死了要赔钱,偷人家东西跳楼逃跑跌死了要失主赔钱,偷人家电动车被电触死了要车主赔钱……这合法的碰瓷已成为社会常态!所以这种请假不批便自杀索赔200万元也在常态之中!
死者为大成为赚钱的机器。
这种合法的碰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请讨论!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事件说的是佛山某工厂一员工请假被拒后,想不开在厂内自杀身亡,令人痛心。这件事看似主要责任在工厂,其实没有那么简单。
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工厂一次性给予30万元救济金,作为死者善后和孩子上学之用。
关于这个事件,我分享几个观点如下:一、员工一般不会无故请假。
不管是事假还是病假都是要扣钱的,如果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员工一般不会请假的。我自己也是,能不请假尽量不请,因为休息不起,休息一天就扣一天的工资啊,这就是工薪阶层的无奈。如果企业主认识到这点,也就不会故意不允员工的假了。
二、企业主对员工要多一些关怀和理解
这位自杀身亡的员工自称在工厂也工作了6年,绝对称得上是老员工了。对于这样的老员工,企业难道不是应该给与更多的关怀和福利吗,连请个假都这么难,可想而知这个企业在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方面做得很差。
三、疫情之下,个人和企业都难逃影响。
工厂说到受疫情影响,厂子缩水,没有加班,所以员工请长假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死者也说身体不适请假被拒,又担心失业找不到合适工作,所以很焦虑。
这说明疫情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很大的影响,关于这点我也深有体会。因为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我们公司也没正式上班,大家都是在家办公。所幸还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薪,已属万幸了。
死者一时想不开轻生,自身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工厂不分青红皂白不允许员工请假,也有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所以工厂给予死者家属适当金钱补偿,是合适的,而且也得到了家属的认同。
只是希望类似事件不要再发生,企业主能够给与员工多一些关怀和温情,员工个人也要想开点,眼光和心胸开阔一些。生活再艰难,也不能寻死啊,毕竟还有家人。
其他网友回答:“累了睡不着、睡不着又更加无力工作,孩子还小、父母年老”。这个是他留给世间的最后一段话,尤其是最后说道“孩子还小、父母年老”。确实让人看上去非常的可悲。
9月21日,广东佛山一工厂里,一名员工向公司请假,因为身体不舒服,想调理几天,但是领导没有批准,并且还说如果你想请这么长时间的假,那么就离职吧。员工回到宿舍也没有与管理争论,只是默默写下了遗书,然后在工厂里自缢身亡了。
事后家属向工厂索赔200万,但是我觉得虽然工厂存在一定的责任,但是明显家属索赔200万有点多了。家属说:工厂环境恶劣,每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是因为工厂给了员工这么大的压力,才导致这名员工自缢身亡。
工厂确实存在责任,每个月只给员工两天休息时间,明显违背了劳动法,所以肯定要赔偿员工,但是赔偿金200万明显过高,家属也不应该坐地起价。
好多人都身负生活的巨大压力,因为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每日还有这么强度的工作量,确实会让人身心疲惫,往往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有可能就会产生极端的行为。这名员工就是这样,因为跟领导请假,没有批准,这成了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这名员工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已经在工厂里工作了六年,应该深知工厂里的所有规定,一次请假肯定不会给你半个月的假期,你可以先请几天调理一下身子再说,也不应该领导没批准你半个月的假期,就选择自缢身亡,你一走了之了家怎么办?一个人连死都不害怕,还害怕离职吗?
2020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因为疫情的原因,好多工厂被封掉,现在才开始慢慢步入正轨,还有的工厂直接就倒闭了,所以好多失业的人,今年找工作非常不好找,员工有压力,工厂同样也有压力,海外订单拿不到,国内竞争又这么大,还有这么多员工要养活,所以非常的困难,有时候双方都需要互相理解,也许在一起沟通一下事情,就能够圆满的解决,就不会出现这种极端的事情。
目前员工家属已经和工厂达成和解,工厂一次性赔付30万元,用于处理员工的后事,剩下的钱供孩子读书。
生命是伟大的,但同时生命也是渺小的,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年,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的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其他网友回答:事情大概情况如下:9月21日,广东佛山一工厂里,一名员工向公司请假,因为身体不舒服,想调理几天,但是领导没有批准,并且还说如果你想请这么长时间的假,那么就离职吧。员工回到宿舍也没有与管理争论,只是默默写下了遗书,然后在工厂里自缢身亡了。
对于这个事情,我一点都不同情,老板不同意请假,你就自杀?就要死要活?老板不批准,很简单,不干了就行,辞职啊,有啥好说的,就自杀,上有老下有小的,一个不批假都可以自杀,我都不知道咋长大的,如果人人请假,老板不批准,就自杀,谁还敢管理?心理得有多脆弱和抗压力得有多差啊?何况,不得不说,有些员工找各种理由请假,也没有医院的诊断书,如此,叫企业如何给你批假?
何况,这个连抗压力都谈不上,就是一个正常的不批假,就要自杀,这种男人,我说难听一点,他今天是不因批假自杀,明天还会因为其他挫折压力而自杀。请假不批准这一关都过不了,那么,其他遇到感情挫折、失业、购房压力、孩子上学压力、创业失败压力,是不是要死一百次?
这种心理脆弱的人,跟父母的教育有没有关系?缺乏挫折教育有没有关系?有,且大大的。如今,奇葩父母来了,狮子大张口,一开口就是200万索赔,去银行抢劫得了,中国真是奇葩人年年有,小偷偷东西,被人发现,抓住突发心脏病死了,家属要索赔81万(桂林法官驳回),老人电梯抽烟,同乘电梯居民提醒发生争执,心脏病犯了死了,家属索赔40万,被法院驳回,1.4万起诉费,死者家属承担(郑州),这不,这个奇怪事情又来了,员工请假,老板不批准,自杀了,家属索赔200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因为学习或者其他事儿,被老师批评或者体罚,跳楼自杀死了,家属要求索赔,可能还能站得住脚,毕竟时候未成年人,心里压力大、抗压能力小,加上心智还不完全成熟,而如今,佛山这个自杀员工,可是成年人,还是一名孩子的父亲,上有老下有小,你因为老板不同意批假就要自杀,这个责任,基本为本人负责。
当然了,家属狮子大张口要赔偿200万,不是想要多少就给多少的问题,企业可以不给,如果家属坚持要索赔,可以起诉,看来法院会不会支持你,毛病都是这样惯出来的。
最后想说,企业不是没有责任,有,就是无情,人病了,不舒服,请假不批准,导致悲剧发生,应该受到社会道德上的谴责,只能说,这个企业没有人性,不过,私人企业都是这个德性,普遍如此。而且,只能是道德谴责,它不属于违法,职能部门也没法处理。
其他网友回答:员工请假被拒,在工厂自杀身亡,这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是员工主观造成自己死亡的结果,他人与公司很难防范。员工请假被拒,跟公司不批假条,二者之间没有必然逻辑,在法律上不能形成因果关系链条。说白了,这家工厂每年要拒绝成千上万的假条,但人家都没有自杀。
男子自杀,主要是心理压力太大,从他最后留下的一段遗言就能看出:
工作压力好大,身体不舒服,应付不过来,失眠,呼吸困难,内分泌失调。请假休息,公司要办离职手续,2020年是特别的一年,失业后如何生存?在这公司工作6年了,好像出去找不到工作,与社会脱离。累又睡不着,睡不着更加无力工作。孩子还小,父母年老。
这封遗书看似简短,却能够引起不同行业、不同收入层级的普通民众的共鸣,读着读着,我们似乎读到了自己。压力,倍感压力,这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有几个男人敢说他不累不苦的,又有多少人没有经历过被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光。
在尘世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身负生活的巨大压力,男子的压力也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生活中的日积月累,孩子、父母、家庭、工作、社会,都是形成压力的因素。在此之前,就已经到了压垮他的临界点。
而公司拒绝批假,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算没有这根稻草,再往后走,男子的结局大致上也不会改变。因为他早已经对未来充满了绝望,未来的画面令他毛骨悚然、心惊胆战,连想都不敢想。他这种情况,要是遇到公司裁员的话,不也是一样的结局吗?
另外,该公司负责人此前也说了,他的批假权限只能在3–5天,而且一般的公司都是这样的规定。如果要请病假半个月,必须按照流程,需要提供相关疾病的检测报告。当天男子来请假,就是口头上说很累,要求批准半个月假。在得知需要审批后,他感觉太麻烦就离开了。
同时,公司负责人还说了,由于疫情影响,复工后厂子缩水,在此期间工厂员工并没有加班。
工厂也是按照合法程序走,并没有违规不批假的情况。虽然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我们为男子的死感到惋惜、痛心,但是,法不容情,法律同情弱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工厂既然没有责任,就不应该承担赔偿,即便工厂愿意拿钱出来,也只是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起初,男子家属把过错推给工厂,要求工厂赔偿200万元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如今,双方已达成协议,工厂决定给男子家属30万,用于处理后事和孩子学习。但是,这三十万的说法并非赔偿,而是“救济金”!
其他网友回答:如果真的是因为病假没有批准就自杀的话,那就完全与公司没有关系,这有点相当于就是碰瓷了。
这还是第1次听说,因为请假不允许就要自杀。以后看还有哪些企业敢不批准员工的请假啊?
其他网友回答:正解:家属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员工自杀身亡不属工伤,系自己故意造成的,与工厂不批假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当然啦,闹到法院的话,遇到糊涂法官判糊涂案,工厂赔偿一丢丢藉以安慰家属人心,还是有可能的!但是,这种法律后果,已超出了法律的期待,没有值得讨论的。
其他网友回答:就事论事,离职客观的说,请假被拒在工厂自杀,工厂是有一定责任的,至于说家属索赔200万,那只是单方面的意愿而已。
自杀属个人行为,但也要考虑诱因员工在厂区内自杀身亡,确切的说属于个人行为,主要责任应该是死者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是雇用关系,个人提供劳动,单位提供对应的报酬。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本身产生的疾病或者死亡,那么毫无疑问单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反之,因为个人原因产生的不良后果,公司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死者因为什么自杀已无从考证,请假未被批准可能只是一个诱因,而非主要原因。从死者生前留下的字条内容可以看出,死者本身精神压力较大,不排除有抑郁症的可能。
请假该不该批准请假该不该批准也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难题,因为两边对于请假的想法各不相同。
作为员工,要说没事请假的不多,可遇到必须要请假的时候,如果得不到批准,心中自然烦闷。
而作为企业来说,特别是那种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企业,请假一个员工则可能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这是企业所不能接受的。
企业管理应该是人性化和规范化相结合,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容易产生矛盾。
死者的领导说自己只有批五六天假的权利,请假半个月需要上级批准。他曾让死者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死者并未出示,要说领导这个要求也算合理。
赔偿问题及深思事情发生后,死者所在企业给了家属8万,包括社保赔偿的4万多,厂里出了3万多说是出于人道主义。家属不认同这个赔偿结果。
这个事情我认为企业有责任,毕竟人是在职期间出的事,于情于理企业都脱不了干系。
至于说该赔多少,那不是死者家属说了算,也不是企业说没责任就没责任的。
如果家属不认可赔偿结果,可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来判定。
现在的人们,都有压力,或大或小而已,如何自我消化压力,是每个人需要具备的能力。
如果因为压力就去寻短见,那实际上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不负责任。生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切勿因为一点困难就轻易放弃。
其他网友回答:总体来看,自杀是个人行为,但也不排除有特殊的直接原因。如果有,厂方也推卸不了一定的责任。
其他网友回答:最近的好多事,我都无语了,请假被拒自杀也要索赔200W,以后企业还如何管理。
企业有请假制度,员工在入职前应该有所了解,即然签了录用合同书,就要遵守企业的纪律,如果感觉企业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比如强制加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等等,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假被拒自杀,我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人也是个懦夫,生活再困难,压力再大,想想自己的父母,想想自己的孩子,他们还需要你的照顾,一走了之,是解脱了,但家人呢,亲人呢,他们怎么办。
现在的人到底怎么了,请假被拒自杀,妈妈批评两句自杀,恋人分手自杀,为什么这么脆弱呢,是生活条件好了,还是精神世界匮乏了。
赔多少都不应该,赔多少也没有意义,每个人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家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希望以后不要出現这样的事。
威海链 » 员工请假被拒在工厂自杀身亡,家属索赔200W,对此你怎么看?
免责声明:本文由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