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范社会伦理道德行为,维护婚姻家庭中夫妻间的合法权益,通奸入罪势在必行;
首先,现今法律框架内出轨偷情所付出代价极小,而所产生的社会为害极大,其中家破人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其次,现在社会网络以成为人们普遍的聊天交友工具,但这类聊天交友又极具隐蔽性,很容易藏匿很多真实的个人信息,从而让许多人深陷其中无力自拔,给出轨偷情破坏别人正常婚姻家庭生活预留了足够的空间;
综上,为了维护合法的婚姻和减少因婚内出轨而造成的人为灾难,通奸入罪是非常必要,不仅可以维护合法婚姻不受侵害更能有效的减少由通奸而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产生。因此,强烈支持“通奸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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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应该有,不然这个社会男女关系太混乱了,有些男人觉得自己有情人备有面子!,社会风气需要净化!
其他网友回答:对于通奸,国家应立法严惩,自古而今,奸情多命案,给社会风气和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伤害。即使没出命案,因奸情败露而至家庭破裂,进而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心理扭曲成长,恶性循环,给社会埋下巨大的隐患。任由通奸之风在社会里漫延患难,则家庭危,社会危,国家危也!一个作风不正的民族:很难长久地雄居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考虑,国家应出台强硬而严厉的惩办通奸的法律!设立通奸罪,迫在媚切。
其他网友回答:希望“通奸罪”赶紧列入刑法中,古往今来多少人,多少家庭毁在于奸情出人命、案例中。出轨背叛家庭没有一个人或许家庭能够走到最后?确定出轨背叛通奸来定罪,可减少出轨背叛通奸的机率?降低风险防范意识!
其他网友回答:通奸尽管不得人心,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甚至因为红杏出墙给夫妻彼此戴绿帽子,造成流血事件,十分可恶!但是我还是不认为通奸可以入罪入刑。
我们这里乡村由于连村道都柏油化,所以寂静的原野每到夜深人静,都有几多男女开几辆车来搞车震。这些兴致勃勃男女显然不会是夫妻而是情人,是城里开车下乡来的,他们私密利用野外夜幕避开了旅馆开房监控录像,成为人不知鬼不觉一大新法!只是每天早晨柏油大道两边草丛里这一堆那一堆卫生纸,令搞卫生的村民感到恶心,但又无可奈何。这种现象一年中春夏秋季节都有,而且愈演愈烈,说明当前性开放已经严重。据内幕人说,有些还是换妻游戏,各人交换夫妻只要上车深夜开到没人原野干活,互不干扰!
但为什么这种通奸行为难入通奸罪法律呢?
这是因为通奸没有违反两个自然人的意愿。
通奸不是强奸,强奸是违背了妇女意愿,实行强迫手段进行,对妇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而通奸是妇女志愿的,甚至是妇女主动的渴望的要求的,整个通奸过程快乐愉悦的,不会对妇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对红高粱地里爷爷奶奶互相行为属于自然生态现象,而不涉及到社会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将通奸入罪,用刑法制约之。同时,通奸问题比较复杂,因为通奸对象既可能是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更多的是两个未婚人。现在开放时代,不结婚就可以与一个男友同居多年,头条上有个同居八年女在网上振振有词:我没有结婚,只是与男友同居八年,分手后相亲时有渣男说我同居八年属于二婚,不给彩礼,渣男这样对待我黄花大闺女应该吗?为此网友讨论热烈,分歧较大。网上有关未婚同居事例太多了。其实,这些所谓中性名词同居,说难听一点实质就是通奸。但这双方都是未婚者,请问法律怎么管?在当代,如同北大女生曾经高举牌子向世界宣言:“我的丫道我做主”,请问法律怎么管得了?人家秘密怎么处理是人家自己的事,法律若将通奸入罪,真是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所以,通奸入罪入刑,于法无依,于理无据!至多道德上谴责罢了! 其他网友回答:不应该有。作为成年人,男女双方对自已的行为是自愿的,是有自主意识的形情下,与非配偶发生性行为应该无罪,这行为只是违反了所谓的传统“道德”。假如这一行为对某一方造成伤害,则应该以破坏他人家庭来定罪。并且是由夫妻共同提出,才可定罪。
其他网友回答:“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与他人通奸,严重破坏家庭团结和睦,甚至,造成家庭分裂,危害之大不可低估。如果通奸不构成有罪,必将扰乱社会安定团结!
其他网友回答:通奸无罪,但结婚后婚姻法中应该有《婚姻家庭破坏罪》,在有配偶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自愿与第三者发生"通奸"关系,应该定罪:《婚姻家庭破坏罪》。判刑三年以上或化学阉割。
其他网友回答:通奸入罪是超越人身自由的范列,应该做为公职人员,公务员国家干部违犯条列里边加重除理。可定为降级查办开除等,他情她愿何罪之有。
其他网友回答:应该有。因为通奸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还造成不少家庭拆散,还导致了刑事案件。所以,给通奸之人定通奸罪是大快人心,对社会安定也是一个促进。
威海链 » 2021年法律中没有“通奸罪”吗?大家觉得应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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