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是这么看得,有三点与众友分享。
一,近些年各类明星代言各类促销广告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看不到的,明星广告代言确实乱象丛生,让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
造成乱象之因,明星们……无利不起早。
二,广告代言乱在面上(表演),根在幕后,按理广告法等等有一整套规范,科学,严格运做程序或办法。
广告这儿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但是法在,有人敢挑战法规底线,红线,为什么,简单说多是资本与利益惹得祸。
三,依我之见,过去有个“株连九族”的“人治”历史,明星代言这块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论处。
视其违规违法行为,从经济得,刑事得,行政得方面依法从重,从严惩办。
由上:古代统治或管理有“治乱行重典”的先例,我想可以拿来试试。
现在,演艺圈不少艺人,明星德不在身“魂不守舍”,不少下三烂之事不少,幸好,高层以引起关注,重视。
因此:
我想高层在整治演艺圈“三俗”问题是将明星代言广告乱的问题一并纳入查纠之例还市场消费各环节气正,风清。
责令各电视台、电台、各大纸质媒体封杀。这些行业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能力,也有责任解决这些乱象。
其他网友回答:通过千百年来的奋斗,我们的国家已进入了文明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社会。
共和国的一切公民的言行,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别说在广大老百姓中有影响力的明量,即使是普通的老百姓造了谣,说出了与事实不相符的假话,危害了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时,也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和制裁的。
如果是为了谋利替他人做了虚假广告的明星,上当受骗的人们,是应当依法将这类名星推向法庭的被告席,依法去向他索要经济损失的。
其他网友回答:我从来不买明星代言产品的。因为代言费他们拿走了,就分摊到产品上了,能不贵吗?特别是药品广告,他们身体不好,整天吃药吗?不吃能没它好吗?
其他网友回答:由明星代言所造成的危害,必须负法律责任,接受刑事处罚,不能让他们昧着良心干坏事,拿着丰厚的代言费冲击社区道德底线,恶劣者应终身不得入娱乐圈!
其他网友回答:说来说去,还是利益,只要事实清楚,应当以诈骗罪论处,不管他们收了多少钱,全部罚没充公,并处百倍罚款,并且直接封杀,不然是没什么作用的,只有来点狠的,这些所谓的明星才会接单的时候想想后果能不能承受
其他网友回答:我从来不买明星代言产品的。因为代言费他们拿走了,就分摊到产品上了,能不贵吗?特别是药品广告,他们身体不好,整天吃药吗?不吃能没它好吗?
其他网友回答:有钱能使鬼推磨!
受利益驱使,愿者上钩!
后果自负!
好事,明星带言,带出来一串造假劣制的企业来!
工商部门省了不少事!
坏事变好事了!
其他网友回答:允许商品广告是对厂家不公的行为,即使商品的质量如广告上听说。因为对于做不起广告的厂家,无疑在推销产品方面吃了亏。而且尤其请明星代言,收费很高,增加了成本,必然提高单价,这就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我建议国家立法:商品都不得广告,并取消现有的广告法。
其他网友回答:该有法律规定,如出违法案件,有连带责任,跟代言商家同责
威海链 » 明星代言致使消费者屡屡上当受骗,危害巨大,该如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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