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者之所以总被被救者讹诈,其主要原因是讹人成本太低,无形中助长了讹人者的侥幸心理,使其屡屡得手、百试不爽。
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对讹人者严惩,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得不偿失,才能起到杀一儆百、除恶扬善的作用。否则,将养虎为患、遗害无穷。歪风得不到有效遏制,正气难以弘扬。好人寒心,摔倒无人扶、遇难无人帮,构建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所以,必须对恩将仇报的讹人者从严惩处,才能平民愤、正社风,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温暖。
其他网友回答:因为救人也有学问,需要技巧,说的直白点就是不会救人,不会救人,适得其反,被讹诈很正常。讹人者应该不应该得到严惩,夲人认为应该,但是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甚则获利非小。
其他网友回答: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何况十四亿人,总有一些宵小之辈。是媒体放大了坏榜样。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人们眼中,做好事不算新闻,只有把坏事做到极致,才能轰动社会。尤其是当今网络时代,自媒体是不会有道德底线的。只要有人看,只要有流量, 任何事情都会添油加醋地播出来。更有甚者,不惜无中生有、造谣生事。其实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还是互帮互助、知情达理的人占压倒优势的。不要紧盯着阴暗面,那样久了,你就活的阴暗了,什么事都不顺心,什么事都值得怀疑,累不累?当年,我的老父亲在街上被一个冒失小伙子骑自行车撞倒了,被小伙子扶起来问怎么样了,老人家也只是笑了笑,说:小伙子,以后骑车可不能这么冒失!我没事,你走吧!回到家,忍不住哎哟一声,我们给他看了看,腿上一大片淤青。问他怎么了,老人家也是淡淡一笑,说自己不小心摔的。我们很纳闷,自己摔的怎么可能是大腿内侧?后来还是邻居告诉我们,才恍然大悟。我说的这些事,如果拍成视频,根本起不到轰动效应,在一般人看来,这不很正常吗?所以,宣传正能量,是社会需要,而宣传阴暗面,才能博取眼球。谣言止于智者,积极向上,才是我们这个社会进步的源泉!
其他网友回答:救命是在危机时刻,救人者往往是把救命当成最急事务,顾不得或忘记保留证据比如现场的证人姓名B联系方式或录音影像资料等,无法自证凊白。
其次的讹人成本太低,即使弄清真相也只能对讹人者拘留、教育,缺乏对讹人者严历惩戒的法律依据。讹人成了高收入、低风险的事情,致使一部分赖皮流氓趋之若鹜。类似的还有毒食品加工、拐卖妇女儿童等,希望政府尽快立法,对这类事情加大打击力度,扭转社会风气,还世界一个清明
其他网友回答:1966年开始,全国到处喊造反有理的口号,一喊就是十年!闹而优则仕盛行了十年!那时的青年加上55岁多大了?
其他网友回答:法官很直白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法治社会作个遵记守法的好公民,是对家庭和自己负责,
其他网友回答:简单说,就是因为讹人者被调查清楚后,没有一点损失,所以,总有人想借机讹人。
前年某地三个小孩救了一个倒地的老太太,被老太太诬陷是一个男孩撞到了她。她的家人起诉了男孩家长,官司败了之后,老太太让儿子送她去男孩家住着不走。记者上门也请不走老太太。
之后不久,又有一对母女,在一个路口救了一个男子,最后男子报警说母女俩撞了她,幸亏当时有监控,才证明了母女的清白。
最近网上又在说一个环卫工人救人,一年后被对方起诉的事情。法院开庭的时候,为了证明环卫工没有责任,做了几次痕迹鉴定,都无法确定是环卫工撞了人,但是被救者在败诉以后还要坚持上诉。
假如说好人在救人之后还会被诬陷,被讹诈,如果好心救人者得不到保护,那么会让更多的人心寒。
和谐社会,应该鼓励人们多做善事,但同时也要保护好做善事的人,严格惩治作恶者,不要让做善事的人心寒,社会才能越来越和谐,人心才能越来越温暖。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其他网友回答:必须严惩。这些人被救后,不感恩戴德,却反咬一口,世风就是被这些人败坏的,他们撕裂了中国的传统美德,让助人为乐者流汗又流泪,这些人忘恩负义,严重践踏了人性,人神共愤,应依法严惩,让助人为乐精神重新发扬光大。
其他网友回答:这种情况原因很多,首先被救者及其家属,如果知道施救者是见义勇为,还反讹施救者,这是缺德!
假如被救者及家属在意识不清,或不了解具体情况凭臆断,指定施救者加害自己。而施救者一时不能证明自己见义勇为。这就造成误会这也给见义勇为者带来伤害,这样的事情发生后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而且是“好事不出门(传),坏事传千里。”就算只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后来由于传播的人很多,最后就讹传成一种社会现象,这里不得不说是人言可畏,何况是在当今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下。
总的来说,社会上还是好人占大多数,图谋不轨,心术不正者是极个别。一方有难,八方援手还是社会主流。我是普通百姓不存在说大话,以讹传讹终究是百害无一利,多行善举于人于已都好,我总相信善恶终有报!
威海链 » 为什么好心救人者总是会被被救者讹诈?讹人者应不应该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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