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思想既有儒家的一面,也有法家的一面,是否自相矛盾?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荀子(约前313~前238)的思想既有儒家的一面,也有法家的一面,二者基本上是兼容的,符合当时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政治上的需要,是为当时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没有自相矛盾。要理解这个问题,必须厘清荀子的三个依据:

1.荀子主张礼治的理论依据。《荀子·礼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这说明制礼是为了治乱、养人之欲,这就是荀子主张礼治的理论依据,与儒家的“礼”有所不同。

2.荀子主张法治的理论依据。荀子与孟子“性善论”相反,他提出“性恶论”,认为人的道德观念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学习得来的,圣人也是学习得来的。这就是说“性恶论”是他找到法治的理论依据。同时,荀子“礼”的“等级”论包含了规范;“礼义以分之”(《荀子·礼论》)中的“分”也包含了法制思想,所以他的“法”与法家的法不完全相同。

3.荀子礼治与法治并存的哲学依据。由于上述的原因,荀子提出了以礼治为主、兼有法治的主张。那么,这个主张在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上有什么样的哲学依据呢?请看:

⑴荀子自然观吸收了老子等学派的唯物主义自然观,有几点是进步的:①把“天”解释为自然界,提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礼论》)。②认为“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其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天地这个自然界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③认为“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天论》),意即形体是第一性,精神附于形体。先有物质,后有精神,反映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天职、天功,指的都是天的职能、自然界规律。④认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天论》),其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人类可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他批判“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认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天论》),意即只要努力生产而又节约,天就不能使人贫困;生产荒废,而又浪费,天也不能使人富裕。这几个方面反映了荀子的辩证思想,他的礼治与法治并用,与之有关。

⑵荀子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与社会历史观不一致。他说“礼者,养也”(《礼论》),意即治人者养人,颠倒了劳动人民与地主统治阶级的关系,这是严重的唯心史观。正因为如此,他提出“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论》),意即贵贱有不同的等级,长幼老少有差别,贫富尊卑之间都有计算轻重、差别。轻重,指尊卑。他的“礼义以分之”,与他的这个唯心史观有很大的关系。

这就是荀子礼治与法治并用、以礼治为主的哲学依据。

总之,荀子思想,有精华也有糟粕。而且他的学说很复杂,他又是儒家传经大师,秦汉儒生所传《诗》、《礼》、《易》、《春秋》诸经说,多出荀子。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分析荀子的学说,批判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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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部分

  • 在先秦儒学大家中,除了孔子和孟子以外,荀子的地位应该说是无与伦比的。
  • 孔子死后,儒分为八,荀学、孟学号为显学。汉代的大史学家司马迁作《史记》,也将孟子与荀子合传,这表明二者在儒学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在继承孔子的同时,荀子又批判和改造了正统的儒家思想。

  • 尤其对孟子一派,荀子持明显的反对和批判态度,他把孟子称为“俗儒”,自己则以“大儒”自命,在儒家学派之中别立一宗。在坚持儒家立场的前提下,又批判地吸收了道、墨等家的思想要素,建立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思想体系。

  • 荀子名况,当时的人们称他为荀卿、孙卿。战国末年赵国人。荀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剧烈动荡,战国七雄争城夺地,战争连年不断。

  • 为了扩大政治影响,当时齐国的威王、宣王广招天下的贤士,使他们聚居于齐国的稷下学宫,给他们提供了优厚的俸禄,尊他们为“上大夫”,让他们著书立说,但不问政事。到齐闵王时期,稷下学士更盛,最多时达到上万人。这时,荀子也来到了稷下游学。

  • 齐国此时比较强盛,荀子企图说服齐国的当权者,在齐国实行王道政治,争取天下统一。他希望齐国君臣能够选贤任能,重用儒生,如果是这样,就会不论君臣上下,无论哪个阶层,都会行义施仁,天下的人们,其行为都合乎“义”的要求,“贤士愿相国之朝,能士愿相国之官,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齐为归,是一天下也”。
  • 荀子还具体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指出“巨楚县吾前,大燕鰌吾后,劲魏钩吾右”,大敌当前,必须奋发实行王道,否则,国家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但是,他的忠告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
  • 在齐国期间,荀子曾经一度到楚国,但在楚国住的时间并不太久。回到齐国后,仍然在稷下学宫,而且成为地位很高的人,史称他“最为老师”。
  • 荀子多次在稷下学宫主讲,三次被推为祭酒,成为“列大夫”的领袖。

  • 后来,有人向齐襄王说了荀子的坏话,荀子只好再次离开齐国投奔楚国。

  • 在楚国期间,荀子与著名的战国四君子之一的春申君结交,被任命为兰陵(今山东兰陵县)令。

  • 以后,荀子又到了秦国,他对秦国的清明政治和淳朴民风大加赞赏,对秦国统一天下抱有很大希望。他会见了秦昭王和宰相范睢,陈述了自己对当时局势的看法。他向秦王建议重用儒生,实行仁治,逐渐使秦昭王认识到“儒者法先王,隆礼仪,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的道理。荀子还对秦昭王说:“其为人上也,广大矣!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则、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形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荀子隆礼、尊君、爱民、实行王道的立场,博得了秦昭王的赞赏。
  • 荀子在秦国游说后还到过赵国,与赵国的临武君在赵孝成王面前议论过兵法。荀子认为战争决定于民心的向背,所以,在用兵方面最为重要的在于善于争取人民的支持,仁义之师,所向无敌,即所谓“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
  • 不久,楚国的春申君等人又想起了荀子,认为荀子为“天下贤人”,他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得到安定。于是,荀子又被劝说回到了楚国。荀子回来后,仍为兰陵令。后来,春申君被李园刺死,荀子也因此失官。荀子就住在兰陵家中,专心研究学问,著书数万言,死后就埋葬在兰陵。
第三部分
  • 荀子有一些有名的弟子,李斯便是其中的一位。李斯跟随荀子学成“帝王之术”后,觉得楚王不值得事奉,而其他国家都弱小,没有能够建立功勋的地方,便打算到秦国去游说秦王。

  • 但荀子不满意李斯只注重以法术与权谋来治理国家,认为应当重视仁义,所以师徒二人曾有争议。荀子对李斯只注重实力与权谋的法家主张持反对态度,认为这是本末倒置。

  • 荀子重视民众的力量,他的重民主张乃是基于他对人民群众力量的认识。

  • 荀子把君民关系看成是舟与水的关系,认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所以为人君者,要想使得天下安宁,最要紧的就是要“平政爱民”。人们结合起来,其力量是无穷的。荀子有一个著名的说法:“(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 荀子虽然“隆礼”,但他同时也重视刑罚,这是荀子与孔孟等正统儒家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特点。荀子批判地继承了儒家的“礼治”思想,也吸收了法家的一些思想,形成了后来儒家八派中孙氏之儒的思想特征。

  • 荀子希望“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的社会秩序,为维护这种秩序,在注重礼义教化的同时,还要注重法治。

  • 在当时多数人敬天事神的情况下,荀子反对天命鬼神,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只是自然存在的物质,不能控制万物,也不能主宰人类。相反,人的力量却可以征服天。这种思想是积极向上的。

  • 在人性论方面,荀子与孟子正好相反,孟子主张人性善,荀子则主张人性恶。

  • 荀子认为人生下来就具有各种欲望,“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这也是导致社会秩序紊乱的原因。所以,人应该学习礼义,圣人、君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这正是荀子思想体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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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荀子与孔子、孟子,并称“先秦儒家三巨子”,是儒家思想史上,影响最深远的大师之一。荀子对儒家思想的发展,人性问题上,提倡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教育对人的影响,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当显著贡献。

荀子的思想,以儒家为本,兼采道、法等诸家之长。他以孔子继承者自居,维护儒家的传统,对损害孔子思想的子思、孟子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强调孔子的“礼学”,认为社会治理应该“礼仪之治”,颇有向法家转变的趋势,法家著名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李斯都出于荀子门下。


韩非子,师从荀子,但思想的观念,与荀子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主张依法治理,受到秦王嬴政的赏识,但遭到丞相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韩非子被誉为,得到老子思想精髓,最多的二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子,重视唯物主义与社会效益,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

荀子作为儒学大师,培养了韩非子、李斯二位法学大家。多数人认为,儒家与法家,势同水火,其实未必,儒家的主要观点在于教育,而法家的主要观点,在于社会运用。两家都认为,应该实现天下大治,都主张以礼法治国。

只是儒家认为,人性偏善,需要通过道德教化来进行,而法家认为,人性本恶,需要以暴力刑罚来进行。孔子认为“人性本善“,孟子认为”人性偏善”,荀子认为“人性偏恶”,从其观点上看,应该是儒家到法家,过渡性的代表人物。荀子曾多次批评过孟子,荀子认为,仁义是治国修身的原则,但治国手段应该是以礼法为主,教化为辅。

可见荀子的治国思想,与法家的治国思想,已经充分接近了。韩非子将荀子的“人性偏恶”,发展为“人性本恶”,而这正是法家,大部分观点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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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儒家与法家从不抵触,比如汉朝。

第二,汉朝以法立国而得天下——约法三章;

第三,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其中不包含“法律”;

第四,汉武帝选择了汉儒“德刑并举”的秩序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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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之间,并无鸿沟阻隔。荀子是大儒,是新儒。有的思想与儒家传统一致,比如“学,不可以已”;有的与儒家说法相左,比如“性恶”;有的与儒家观念不同,比如天论。

孔、孟、荀,儒家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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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颜小二,我来回答。

按照主流学法,荀子属于儒家代表人物之一,但是他的弟子确实是法家赫赫有名的人物,比如韩非和李斯。所以,从荀子的思想中,我们也能找到法家思想的痕迹。但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不属于对立面的存在,二者不矛盾。

虽然说荀子思想里面有法家思想的特色,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成为儒家代表人物,而荀子对“法”和“礼”的重视,并不矛盾,因为荀子思想中的“法”制定的基础,是“礼”。所以礼和法不是矛盾关系,也不应当是矛盾关系。

而儒家思想比较典型的特色就在于,儒家诸位先贤们期待用“礼义”教化百姓,以此维系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而儒家之“礼义”里面,其实蕴含着儒家“爱有等差”的思想。如果非要找出一个与儒家处于对立面的存在,那么墨家的“兼爱”思想,才属于和儒家孔子也好,孟子也罢,抑或者是主张“礼法并施”的荀子,皆处于对立面。

1、荀子的“礼”与“法”------荀子到底是儒家思想家还是法家思想家?

诚然,现在确实有不少人观察到,荀子思想里有比较浓郁的维护“法”的意味,且还经常“怒怼”儒家代表人物之一----孟子,因此,认为荀子是法家思想家的呼声也是比较高的。但是,凭借着荀子有维护“法”的意味较强,以及荀子批评孟子,就断定其为法家思想家,还是有些武断和主观。

荀子批评人,不在于其学术流派,更多还是站在战国末年动乱的社会背景之下,根据现实需要,去批评一些他认为对当时社会发展不利的思想。不得不说,在众说纷纭的战国末年,荀子的思想,属于比较客观而又有些尖锐的。而他的尖锐,一部分也表现在他对“礼”和“法”的看法上。

  • 荀子的“礼”

荀子曾经讨论过“礼”的起源,其具体议论记录在《荀子.礼论》篇中,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看一下,这里就不搬上文言文,直接通俗一点来说。荀子认为,最初的“礼”出自“圣王”,圣王为什么制“礼”呢?是因为圣王看到人生来就有欲望,为了满足欲望,人们会去索求。但物质资源是有限的,人的欲望却是难以满足的。面对人似乎深不见底的欲望,有限的物质资源便会引发争斗。人与人因欲而争斗,如果不加节制,社会势必大乱。所以,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圣王便制定“礼义”。

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荀子的思想中,“礼义”的作用,便是用来调节人欲,以此维系欲望与有限物质资源之间的平衡。

  • 荀子的“法”

简单理解了一下荀子思想中的“礼”,我们来看看荀子思想中的“法”是一个什么样的大轮廓。

在《荀子.君道》中,则记录着这样一句话:

法者,治之端也。

而后,在《荀子.劝学》中,我们能够看到荀子关于礼和法的议论:

礼者,法之大分也,类之纲纪也。

由此,通过理解荀子关于“礼”和“法”的阐述,我们不难看出,在荀子的思想里面,“法”是产生于“礼”的,或者换句话说,制定“法”的根据,便是“礼”了。并且,在荀子关于“性恶”的议论中,我们也能看到荀子的一句经典结论,他说“礼义生而制法度”。可见,荀子虽然“重法”,但是,荀子却认为制定“法”的依据则是“礼”,这便再一次拔高了“礼”的重要性。

  • 荀子是儒家思想家,还是法家思想家?

所以,通过理解荀子的“礼”与“法”,我们不难看出,在荀子的观点里,圣王制“礼”,是为了用“礼”帮助人控制欲望,避免人为了满足欲望去争夺有限的物质资源。而所谓的“法”,实则是根据“礼”建立的。所以,荀子虽然是孔子、孟子之后,明显强调“法”的儒家大思想家,但是,他所强调的“法”之形成的最初来源,依旧是孔子、孟子等所维护的圣王之“礼”(多说一句,荀子的“礼义”是发展和继承了孔子和孟子的,不是一成不便的)。

因此,荀子确实“隆礼重法”,但他所重的“法”却是以“礼”为基,所以,他被后人尊为儒家思想家并不“冤枉”。

2、儒家之“礼”与法家之“法”并不矛盾,某种程度与墨家“兼爱”属对立关系

那么我们再来解决一下“礼”和“法”的关系。在荀子的观念里面,“法”之制定基础,本就在于“礼”,既生于“礼”,又何与“礼”相悖?所以,“礼”和“法”本就不矛盾。

那么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家所维护的“法”,与儒家维护的“礼”矛盾吗?也不矛盾。某种意义上说,制定“礼”和制作“法”的初衷,大抵是为了“限制人过度的欲望”,只不过法家的“法”更“冷漠”一些,而儒家的“礼”更“温和”一些。当然,“礼”和“法”的区别有很多,如果细细说起来,写一万字都写不完,这里没有必要意义细说,只是想给大家传达一个观点,“礼”和“法”不是对立关系,也不应该是对立关系。

说到与儒家之“礼”属对立关系的存在,这里就拓展一下墨家的“兼爱”吧。儒家之“礼”有鲜明的维护社会尊卑秩序的作用,其实往根本了看,大抵是在维护封建制下的社会分工,让人各安其职,各自有序坚守“岗位”,在稳定的社会分工下,人类社会大抵可以有序前进。

既然有分工,就会有不同的职能,尊卑秩序的出现“不可避免”,这之中免不了“吃亏”和“压迫”。为了说服人们安于自己所处的位置,各司其职,儒家的“礼”亦在宣扬“爱有等差”的观念,在这种爱有等差观念的指导之下,面对因社会分工不同而出现的地位尊卑,人们大抵也能安然接受。

而墨家一派的成员,包括其创始人墨翟,本就是社会底层的手工业劳动者,属于生产者,他们干活多,地位低,对于这种“社会分工”有怨言也不奇怪。

而墨子比较敏锐,他可能是观察到,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能够安于这种“活多地位低”的社会分工而无怨言,是因为受到“爱有等差”思想的“劝诫”甚至说是“压迫”。而高高在上的人压迫劳动者,亦是以儒家之“爱有等差”作为说辞,或者说“利用”了这种说辞,让自己的阶级压迫合理化,所以墨子才高呼“兼爱”,尖锐指出,就是这种有亲疏差别的“爱”,让社会分工之下不合理的压迫“合理化”,这才造就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悲苦。由此想来,墨子思想也是相当深刻的。

3、小总结

说了这么多,我们来做个总结。首先,荀子的“法”是以“礼”为基础制定的,荀子思想中,“礼”和“法”是不存在矛盾关系的,而且还相对和谐。所以,隆礼重法的荀子,看似是在“重法”,追根究底,还是在维护“礼”。那么,荀子属于儒家思想家这一观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韩非更多发展了荀子之“法”的观点,发展的既是荀子之“法”,荀子之“法”又以“礼”为基,那么儒家之“礼”与法家之“法”又何来矛盾一说呢?

其次,如果非要说说与儒家之“礼”处于对立面关系的存在,应当是墨家“兼爱”思想。儒家的“礼”强调“爱有等差”,以此让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合理化,而墨家的“兼爱”思想则反对“爱有等差”,讲求“无差别的爱”,以此反对封建社会中,在社会分工之下,社会底层劳动人民受到的不公压迫。因此,某种程度上说,与儒家之“礼”相矛盾的,不是法家之“法”,而是墨家的“兼爱”。

当然,上述观点也是个人的一些个分析,千人千面,有不同观点属正常,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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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这个不好说,因为自己才疏学浅,又不是学者专家,怕说也说不到点上。我认为,儒家"愽爱”、"仁义”、天地君卿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主要是从思想道德上先受教育,并甘心情愿自觉约束自已的言行,符合人之间相处的规范,符合和接受长辈的教诲和指使,接受官府直至皇帝的一切统治而不反抗,这实际上是维护那个时代统治的主观措施方面。而与此相反,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主张国法大于一切,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革除贪腐,革除社会弊病,从客观上强制人们遵规遵矩,并形成习惯,形成意识,自觉遵守。这是那个时代维系社会给定的客观措施方面。

荀子的法治与儒治并不矛盾,比如人之左手和右手,合起来组合拳出力才有力量。

以上,是不是瞎说,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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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柔美,则易受损;只有刚强,则易受折。刚柔相济,不失为人处事之良策,我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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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因为中国人本来就是矛盾一体的。

这里有点要说明,如果你把道,儒,法,墨等分开来看,你是看不清中国文化的。

中国所有学问,都是在道的源头上产生的,流传下来,只是有时候社会和谐应该强调礼,强调仁,这样显得高大上。如果社会出现动荡,那法就会有空间,并且其他学术也会孕育而生。这个是外部环境的需要。

你说道家不知道法么?道家不重视法么?儒家就不重视法么?法家难道就不懂道家和儒家么?这是说不通的。

不过法的层次的确要弱于道,儒。因为只有人不自律才会需要法去管理,否则道,仁就够啦嘛。我管好自己你管好自己,那需要法干嘛,摆着看看就好啦嘛。

中国文化你千万分不开,就像意境一样,本来是不分的,你把他强行分成术数和易理,那就完蛋啦,做学术的人看不起算命的,算命的认为搞理论的不实在。

还是那句话,百家哪个派不重要,都是在说一个问题,就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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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土一点,儒家讲究倡导,体现了柔,法家强调规范,体现了刚,荀子是揉合了柔,刚这两面,兼采儒法两家之长,独成一派。何来自相矛盾一说!自古至今,能称:子,有几人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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