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类生存、社会正常发展的要求。“存天理”,就是按照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办事,“灭人欲”,不是提倡把人的所有欲望都限制,而是限制、除去对大自然、社会和他人有害的欲望,比如说大气污染、危害社会秩序、地沟油、小到公共场所吸烟等。
其他网友回答:宋朝,学术上造诣最深、影响最大的是朱熹。他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 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庞大的理学体系,成为宋代理学之大成,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其思想被尊奉为官学,而其本身则与孔子圣人并提,称为“朱子“。朱熹撰《 周易本义》列 河洛、先天图于卷首,又与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编撰《易学启蒙》笃信和诠释河洛、先天之学,后世皆以此立言,阐发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犹其是他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对后人影响极大。他为什么提出这样思想呢?
南宋宁宗庆元二年,一代大儒朱熹在一夜之间被整得斯文扫地,声名狼藉。借用时下流行的话就是被重重地闪了一下腰,“闪”得朱老夫子没过几年就在一片“纳尼为妾”、“伪君子”、“假道学”的唾骂声中,悲怆地与世长辞。
那么,历史上的朱熹究竟有没有“纳尼为妾”?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
此事追根溯源,还得从“庆元党案”说起。《宋史》卷三十七有载:十二月辛未。金遣完颜崇道来贺明年正旦。是月,监察御史沈继祖劾朱熹,诏落熹秘阁修撰,罢宫观。这段记载说的是南宋宁宗庆元二年十二月(公元1196年),时任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之事。
沈继祖罗列朱熹十大罪状,如“不敬于君”、“不忠于国”、“玩侮朝廷”、“为害风教”、“私故人财”等等,其中还包括“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家妇不夫而孕”。这后两条是指控朱老夫子“为老不尊”、贪色好淫,曾经引诱两个尼姑作宠妾,出去做官时还带在身边招摇过市。他家中的儿媳则在丈夫死后还怀上身孕,疑是“翁媳扒灰”所致……据此,沈继祖主张将朱熹斩首。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庆元党案”。
此案应该是韩胄、沈继祖、胡等人蓄意谋害朱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宋宁宗赵扩为何忍心对自己的老师、当朝大儒下此狠手?其实,问题正出在朱熹自身。朱老夫子实在是个书呆子,秉性过于耿直,宋孝宗时期就曾经连上六本奏疏,弹劾贪赃枉法的台州知府唐仲友,得罪过一批权贵。
其他网友回答: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是对开通任督二脉的人提出的,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削足适履,弃欲从理。得道之士人欲净尽则天理流行后天返先天。然上士可行,下士则大哂之,真是不笑不足以为道,在晚清民国时期,朱文公下生于保定祁州宋固村,对亳州老君碑的碑文古字又做了新的解析,言简意深,天机明漏,内中真意把天理人欲说的更透。
其他网友回答:朱熹这一理论是否成立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自身强大,没有外敌。
二,故步自封,甘愿落后沦为末等。
所以说,朱熹的理论具有极大的时限性且远远落后于时代,除非是世界上最落后没有资源的不求进取的农业国家,其它的那是自掘坟墓。
其他网友回答:朱熹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其主要意思很明白。天理,天下有道之理要存在于人间。人欲是无穷的,应该把无理的人欲灭掉,适合自然规律。
其他网友回答:须知“朱熹”的灭“人”欲,是要“灭”百姓大众的“意愿”——而不是“不要人有人欲”!
须知“朱熹”的存“天”理,乃要“存”天子官僚的“权理”——而不是“要存天的道”!
古代人言,“人”,有些时候当指大众。
古代书中,“天”,有些时候当指“天子”。
故,朱熹之恶毒,无以比拟也。
然,后人——及至我们今天有些人,还拜其为“中华圣者”矣!
不亦怪乎!
其他网友回答:存天理,灭人欲。这六个字容易被理解成禁欲,朱子灭绝人性,提倡禁欲?这是不对的理解。天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欲是超出正常范围的。
举几个例子:
一个人口渴了想要喝水,这是天理。一个人口渴只想喝饮料、喝啤酒,本来不想喝水,这是人欲。朱子不可能提倡人渴了不能喝水吧。
冬天了,一个女子要棉衣,正常的羽绒服一两千一件,她买了,这是天理。可是如果非要买几万块钱的貂皮大衣。当然这与消费水平也有关。
守住天理,不让人欲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烈,人才会有幸福感,否则永远也无法满足。存天理,灭人欲,不仅是一个人,会让整个国家的风气变好,一切良性发展,最终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
这个是有道理的。“存天理“,也就是天地自然规律。“灭人欲",也就是人的欲望是澎胀无限的自私自利。“存"也就是按照、保留。"灭“也就是清除、除掉。全句意及按照规律行事,清除和限制人自私自利的无限欲望。
其他网友回答:因为根本无法创新,又战乱苦难不止。
其他网友回答:“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后世人评判宋明理学时,一般认为“存天理,灭人欲”禁锢了人的自由,也有观点认为该句意在强调反对贪欲,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更高的道德修养。在朱熹看来,“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学的精髓之所在。朱熹所指的“人欲”是“私欲”,与人的正当欲望并非同一概念。
他说“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他也认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这是不能避免的欲望,也无需“灭”之。
再比如他说“如视听言动,人所同也。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天理;非礼而视听言动,便是人欲。”可见,朱熹所说的“人欲”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当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因此,朱熹并不是一概反对人的欲望,而是要人们正确区分天理与人欲。他说“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
朱熹提出的“天理”,是他的“治国平天下”之道!理学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重义理,二是讲伦常。在理学家眼中看来,理是本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根据或本原。朱熹曾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亦无人无物。”
“天理”与“人欲”如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同炉。朱熹反复论证的“理”不仅适用于天地万物,而且可以用于人事。此举,无疑会为彼时的封建统治秩序提供理论依据。三纲五常渐成为封建制度的支柱理论。此后数百年间,三纲五常对广大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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