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抓他,他会在庭上痛哭流涕?网络上很多人在说他们那时候遭受到老师怎样的虐待,可是他们有反思过自己上学时自己的行为呢。是一个文明懂理勤奋好学的学生吗?就从今天的言论来说,他们肯定不是好学生。
一个成年人把二十多年前的往事翻出来进行报复,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恶心的事?别说童年的伤害,虚岁十四已经不是孩子了,懂事了。知道为什么现在要降低法律要求对十四岁以上的孩子入刑吗?就是因为这些孩子很多的行为具有很强的危害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幸好那时候常某不懂法,否则,估计老师不仅仅是被打这么简单了。以常某的心胸,如果那时候懂,后果更严重。
昨天的结果已经出了,常某是学习成绩不好,上课总是睡觉。老师多次教育不予悔改的学生,请问各位,你是老师会怎样。老师那时候是恨铁不成钢!恐怕各位目前表达言论的态度恐怕会更厉害。
那时候老师的教育方式确实是简单粗暴的,这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特点。要是换成现在,还有多少老师会这样做?不要用现在的观念衡量历史的对错。
话说回来,既然常某在学校不好好学而且被那么狠狠地打,家长知道吗?家长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那么常某的家长是怎么做的呢。应该是常某的父母也觉得儿子不争气,老师教育的对吧。
二十年后的现在,年轻力壮的常某拦路曾经的班主任,这就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抓了不冤!拦路殴打辱骂,针对一个五六十的老人来说,心理上是多么的恐惧,除了不断的附和还敢反抗吗?肯定不能!只有事后通过法律还自己公道了。
拍摄打老师的视频并传播的不仅仅是一个事件,而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挑战。这样的行为如果不得到严惩,势必引起很多人的效仿。
其他网友回答:为何这个案件如此受到关注,因为这个案件的判决,具有风向标的意义。虽然是一个普通的案子,但是因为当事人是曾经的老师和学生,就变得不一般起来。判决的结果,会影响到以后老师的行为和其权益的保护,所以备受吃瓜群众的关注!
常某殴打20年前的老师报仇雪恨,这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是比较恰当的。因为此案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而恶劣的影响。其中特别恶劣的是,殴打老师,还录视频炫耀,这种行为,必须课以刑法!
有人信口雌黄,说老师20年前打学生怎么不判刑。这种说法无知,当年学生报案了吗?不报案,怎么立案侦查,怎么提起公诉?事隔20年,即使是老师当时打了学生,造成了伤害,也过追诉期,何来这么一说?
天下确实没有想打老师的学生,但是,天下就有无缘无故打学生的老师吗?从来没有!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各自的想法不同。常某路遇20年前的老师,殴打不说,还录取视频,请问,录取视频干嘛,这是为了炫耀!
现在的学生年轻力壮,现在的老师年老体弱,所以就出手了。那么支持打老师的喷子们,你没有年老体弱的时候吗,我们这个社会适用的是丛林法则吗?我们是法治社会,不是谁强壮就可以欺负弱者!
确实,有些老师做的非常不好,如果常某所说老师20年前打他的事是事实,那么这位张姓老师是有错的,应该受到处罚。但是,前提是,常某当初并没有反映。他当时很小,他父亲不小吧?
看到有一个人说,不是逼到一定程度,或者伤害太深,学生是不会对老师出手的。学生各不相同的,凭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着自行车的老师是如何把一个开汽车的曾经的学生逼急了的呢?实在是看不懂。伤害太深,从被老师打已经20年了,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控告老师,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常某做了吗?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跟常某的戾气一样深重,这就是这个社会总是发生这些不可理喻的事情的根源!现在的社会,充满着暴戾和戾气,这就更需要通过法治的力量,来惩戒不守规则者,来保护受害者,哪怕他曾经伤害过别人,也同样应该得到保护。这才是法治精神!
这位被打的老师,他伤害别人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以保护被他伤害过的人。现在他还没有退休,如果他特别爱好打学生,他现在的学生可以投诉他,控告他,以前的学生也可以。但这些,都必须是依法行事,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江湖,随便打打杀杀的地方,这是法治社会!记住,这是一个法治社会!
其他网友回答:我支持该律师的做法,我自己对老师历来十分尊重,朋友圈圈里几乎占大半以上了,少也有上千,而今天我支持律师,是因看到打人者,家族提出了质凝,这个张老师没有出来解释或辩解,我想当年张老师,你是不是真因为人家家里穷,欠什么一项活动费,当时没交齐,而你就看这个学生不顺眼,心里老是不愉快,隔三差五,刁难这个学生?这是关健的原因。你干吗不说一下呢?难道作为灵魂工程师,当年你真的看重钱,而欧打了学生,又当众辱骂了不成,致使这个常某记恨你二十年,见面就拦你,打你耳光又录像,那他为什么,对其他老师又那么尊重呢?他读高中时,有一个老师看病有困难,他又为为何捐一万元,你自己想想,当年你自己,是不是做得有点过份了。但是这学生打你耳光绝对不对,而是错误的。然后,打你学生的家属再三求你原谅,你反而说人家骚扰,凭这点,你就有点不尽人情。这打人者常某,他混账不尊重你,只为记当年的仇,不记当年老师们的教育之恩,是确实不应该,但是老师也是拿着国家薪酬才工作是不是,他遇到你这个老师,首先可以坐下来,先说说,或先问一下你这个老师,当年为什么打得那么伤心,才一直记恨你,多多谈一下总可以的吧。然后这家伙只记得那时候,受的创伤太深刻了吧,见你报仇之火燃起了就打你了,是绝对错误,但你是老师错在先,他还是你学生错在后,虽然这个面子真的有点过不去,可以理解,可事情已出了,挽不回了,然后老师与这家属还可以联系的,但这点张老师没有做到,而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就不对了,你当年不造成这个错误的因,常某今天也许不会出现这个错误的果,当年你年轻脾气暴躁,也难免,既然当年你已经伤害了,一个单亲家庭孩子幼小的心灵。也给他留下了阴影,所以大家都有错,而且这事件真的存在原因,那就不要把这样一件小事,弄成更大矛盾,不要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扩大化,我希望你的学生,能给你真心实意赔理道个歉,也上个视频说一说打老师和录像是严重错误的,你们毕竟也是师生一场吗?法院也会依法做出判决,有罪无罪那是法律去衡量,律师做无罪辩护,那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我支持律师的做法也是这些道理。我个人观点常某无罪,也就是个治安案件。欢迎大家一起评一评或点个关注,互相探讨一下也好。
其他网友回答:有错无罪,那么多老师,为什么事间隔20年时间就打他?为什么有个老师生病,人家还捐一万去看望?同样是老师,为什么差别就这样大呢?这也充分说明,当年所谓的老师确实伤害了学生,只是那时他年龄小,没有反抗能力,尽管20年过去了,但留在心里的阴影和伤害依然存在 ,说明这件事事出有因,我要被老师冤枉打过,深切理解那种伤害,33年过去了,也同样像打回去,但通过这件事,我认为也算替我出了口恶气!现在打他肯定不对,但是当年要是个子大,直接打回去,那影响同样非常大,任何时候,老师打学生都可以披着教育的合法外衣 任何时候,学生打老师都会说成大逆不道!打了不对 道歉,并适当赔偿,过错不至于判刑,再说发网上,又不是他本人同意发的,而是别人恶搞的结果,这个错不能把错算他头上。
其他网友回答: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忘了带作业,我跟老师说我可以回去拿。她不同意,要我跪在讲台上再写一遍。我不肯,她就拿一个很长的木头尺子打我。我父母从没有打过我,她打我,我就把书本、黑板擦、粉笔全砸她身上,然后连着两个月逃学。后来我家人知道了这件事,我外公去学校直接找了校长,最后那个老师被调到图书室,不再上讲台了。这件事,对我影响非常大。再后来,我博士毕业了,在大学任教,时刻用这个老师提醒自己,可以教育学生,但不可以侮辱学生,学生也是有尊严的。
我很能理解这个嫌疑人对老师的那种恨,我也有。恨,是本能。但打人则是修养问题。
讨厌什么,就永远不要让去类似的情况出现在自己身上。自己受到过伤害,不求和对方和解,但绝不要再把同样的伤害加诸于其他无辜的人身上。
其他网友回答:首先坚决反对这种打人行为。无论有何恩怨毕竟都过去二十年了,还不释怀就有点过份了。
当然,也许当事人二十年前所受伤害、羞辱太深,太于过份,但事情毕竟过去二十年,俗语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当年那个正值壮年气盛的老师今日已是一位老者,不管当年他之行为出于何目的,相逢一笑泯恩仇才是当今正值青壮年且受过高等教育的你应有的姿态。
不过非要把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硬办成刑事案件确实也太牵强。据报道警方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打人者常某采取强制措施并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笔者认为此案应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当事人常某予以治安行政处罚为妥,也体现我国法律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显然,常某殴打其二十年前的老师张某的行为并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情节恶劣的”程度,给予行政治安处罚还是必要、适当的。也支持其律师对当事人常某作无罪辩护,况且当事人双方还同住一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是那句老话“怨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绕人”,作为另一方当事人张老师也应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另外据报道称也有不少村民联名对常某作保,我们不管张姓老师为人如何,更不能随意扩大矛盾把一个普通治安案件硬简单说成“学生恶意殴打老师”,以造成社会不安定,在全国来讲这必定也只是个案,我们相信人民法院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桥归桥,路归路,一码归一码:当年老师打了你,是站在老师的高度行使的教育权,即使权滥用甚至残暴,但至少名义上是合理合情在当时也合法的(当时还没有体罚学生条款)。而你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欧打老师(他人),行使是动物弱肉强食的权力,挑战的是人类道德良知,冒违的是社会公序良俗,忤逆的是祖训师道,触犯的是法律底线!坐牢是难免的。至于说老师当年所为是否违法和如何去处理,一、时代性且真相不详,但即使真有错,以暴制暴快意恩仇是现代法制社会所不许的。二、旧恩怨用新方法解决,最的报复仇是自己有本事,让对方高看高攀汗颜后悔,而自己依然表面上尊重对方,这是常某能做到却不去做,反而做蠢事,蠢人一个,罚不足怜!
其他网友回答:二十年前,他是一个家庭贫穷的十三岁少年!二十年后,他长大了,让老师体验了一下教学的成果!
二十年前老师对他的伤害,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彻底改变了他本应健康的人生!他在仇恨和屈辱中挣扎了二十年!
他以变态的心理和社会不能接受的行为,释怀了压在他心中的仇恨和屈辱!
他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也必须付出代价!可谁又为他受到过的伤害付出代价????谁来保护未成年的孩子??????
其他网友回答:我上初中的时候,由于上课不遵守纪律,老师想打我,结果是我把老师打了,然后老师不上课了,非得学校处理我。结果是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三个月,出身社会十六年后,我为这事专程到学校找到他,并给他赔礼道歉请吃饭啥的。我想说的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既然老师要那样对待你,你想想当初你做了什么?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当初老师要放任你,放纵你,你现在又该说他什么呢?好好想想吧!我们谁都是老师教出来的,不管学得怎样?必须懂得感恩,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让我们长大。现在成年了,非但不感恩,还要打老师,兄弟我们都是男人,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哪怕是坐牢,因为我们是男人,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必须负责。
其他网友回答:我是一名小学老师,教龄二十一年。这件事不想妄加评论,只想说这二十年开始工作时家长们都特别尊重老师也让老师严加管教孩子。说不体罚,我想家长自己动动脑子,能不用批评就好好学习的老师会批评吗?能不体罚就改正的错误老师非得体罚?年轻时对工作认真负责也想好好干出点成绩来,屡教不改的学生没少挨揍,从没想过家长会束缚老师教育学生的手脚。但如今真的是时过境迁了,每每遇到不听话的学生一忍再忍,实在忍不了批评几句,罚会站什么的,下课以后总会心里嘀咕,会不会被家长找,挨讹?然后告诫自己为了别人的孩子丢了饭碗不值得,一定要稳住,别再生气,别再控制不住。这就是一个老师二十年前和现如今不同的思想状态。中国的教育真的要完蛋了,不尊重教育从整垮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开始。宠溺孩子的父母早晚会自食恶果。因为一辈子和孩子扯不断关系的还是你们做爹妈的。
威海链 » 为何这么多人等着河南打老师案判决,有人还说手痒痒,对于律师无罪辩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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