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理解黑格尔的“肯定即否定”?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肯定即否定”,是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他的辩证法中的一部分;也是“否定之否定”诸环节中的第一个阶段。

一,“肯定即否定”这个思想,黑格尔表述于他的著作《逻辑学》之中。他的《逻辑学》分为《大逻辑》和《小逻辑》,名字是后人给起的。所谓大和小,仅仅是区分两本书的厚薄。《大逻辑》原名《逻辑学》,是黑格尔1808-1816年在纽伦堡当中学校长的时候写的。1817年,黑格尔将此书修订后改以《哲学全书》出版,其中第一部分为“逻辑学”,即《小逻辑》。这两部著作里,都充分表述了“肯定即否定”的思想。 二,黑格尔将自己的《逻辑学》定义为研究事物本质的科学——既研究客观事物,又研究思维本身。他认为,世界上所有东西,越在前面的阶段越是抽象的,越往后发展就越真实。位于前面的概念是抽象的,后面的是具体的;但相对于更后面的,它还是抽象的;一直到最后,所有的概念、范畴才成为完整的有机统一体,这才是最全面、最真实、最具体的东西。哲学,就应该研究这个从抽象到具体、由片面到全面、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具体来说,这个过程就是“正”、“反”、“合”的过程。黑格尔以他的这个理论,批判和扬弃过去的形而上学,特别是笛卡尔、斯宾诺莎、菜布尼茨等人的旧形而上学。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系统地把旧形而上学解释为用非此即彼、割裂、抽象、片面地看问题。我们现在通行的对形而上学的理解,即来自黑格尔。黑格尔说,他的哲学,是要提供一种观察世界的新方法——绝不是孤立的,绝不是正面就只是正面,而要看到事物总是正面和反面的统一体,是具体的。世界上没有只有正面没有反面的东西,或只有这一面,没有那一面的东西,总是正反两方面的有机统一。这种有机统一,是通过“正”、“反”、“合”体现和发展的。 三,黑格尔的《逻辑学》,包含——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别包含三个内容——有论的质、量、度;本质论的在自身中反思的本质、现象、实在;概念论的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从形式上来看,整个《逻辑学》就是一串从小正反合,到大正反合,再到更大正反合的“圆圈套圆圈”的结构。比如“有论”,讲的就是从“质(正)”到“量(反)”,再到“度(合)”的发展过程。到这个阶段,“度”就进入到了“本质论”阶段,属于“在自身中反思的本质”,还是“正”;然后进入到“现象”,是“反”;再成为“实在”,又是“合”。继续往下发展还是这样。 四,黑格尔所说的“正”、“反”、“合”,就是事物和思维发展的路径——否定之否定。这里面,“正”是肯定;“反”是“否定”;“合”是否定之否定——对否定的否定,负负为正,又成为肯定。在黑格尔那里,“肯定”,是一个事物性质的确定性——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生就是生,死就是死。“肯定即否定”,第一个含义,它是对非我的否定,是对自身确定性之外的排斥。但是,这个肯定,是通过否定而存在的——黑与白相比较而存在,生与死相对应而成立。第二点,更为重要,就是在肯定中已经包含着否定——生命中已经蕴含了死亡的种子;黑夜象征着向白天的转化,也就是所谓“冬天来了,离春天还会远吗”的道理。这样的否定因素,包含于所有肯定的事物当中,无一例外,黑格尔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说明。这就是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内在矛盾性,这种内部的矛盾,导致肯定的事物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于是进入了“否定”的“反”的阶段。在“反”的阶段,“否定”又包含有“肯定”的因素——第一,是对新形成的新质的肯定;第二,是否定因素的对立面,导致事物进一步向前发展。结果是重新出现了再一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此时,肯定的因素再次成为主导因素,但此时的肯定已不同于原来的肯定,不是回到原点,而是实现了螺旋式上升。
五,在黑格尔看来,肯定和否定以及否定之否定,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反合的每一阶段,都是联系的环节和发展的环节,是对立的统一。关于采用正反合,或者说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这种表述方式,黑格尔说,这不过是他采用的一种“外在形式”,重要的是事物和认识本身存在的对立和统一。这句话在他《大逻辑》“绝对理念”这一章中间。他还把自己以上“三分法”解释为“四分法”。其实这不重要,黑格尔说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看重他讲的正反合这种形式,而是要理解他强调的矛盾的普遍性、斗争性和相互转化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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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善与恶,无善亦无恶,无恶亦无善,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因此,即善即恶,即恶即善,黑格尔的“肯定即否定”,道理亦复如是,没有肯定的观念,就不会有否定概念,二者亦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不仅如此,人世间,乃至我们对宇宙万物的认识,皆是二元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譬如;取舍,好坏,悲喜,高低,大小,内外,上下,左右,前后,轻重等等,所有二元对立规律,皆是人类给自己指定的宇宙法则,所以,人类对于宇宙的认识和探索,皆受制于二元对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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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里就讲了,“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也,恶已;皆知善,此斯不善已。有亡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

在肯定什么的时候,必然是在否定什么。

一切都是相对的。

比方说,当我们肯定一样东西是美的,就是带着某个标准来说的,就是用丑作为参照。

另一方面,就要看如何选择参照物。你会发现很多人的出发点是不同的,那么怎么能希望他们会得出一致看法呢?除非实事求是,不要牛唇不对马嘴。

“是以圣人居亡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治也,为而弗志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也,是以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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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是德国著名哲学家之一,他比较利害的东西,就是《逻辑学》,《辩证法》。

西方人与东方人最大的不同点就是西方人运用逻辑推理来认识世界万物,对一个事情也是应用逻辑思维进行一步一步地深入推理,然后得出结论。这叫理性认知。

中国人运用感性认识来认为世界万物。我们对大自然的变化规律是通过长期观察,总体把握,这个过程叫"悟"。这叫感性认知。

"肯定就是否定"。这句话初次听到,感觉很奇怪,但它却是我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哲学理论不多讲了,就举例子吧。

比如,一根木材,它没有被运用之前,它有很多种可能,可以用来做桌子,椅子,门窗,床,盖房子等等,但是,你用它做成了桌子之后,那么这根本头就被肯定为桌子,同时,就否定了它成为椅子,门窗的可能性了。对于"这一根木材"来说,肯定就是否定。

一个人的情况也差不多,刚出生时,父母及亲人认为他有无限可能性,比如,科学家,省长,市长,大老板,教授,医生等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但因为理科学习不好,选择读文科,那么他成为了一个文科生,同时也否定了他成为理科生的可能,就这样,一次次的肯定,也就是一次次的否定,到了最后,他只能成为一种人。他成为了一名文学教授,那么,他就不能成为市长,医生了。

否定之否定原理,也是这样一个道理。

中国的禅宗也有类似的表述。人生第一步,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步,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步,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也是肯定,否定之否定又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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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即否定,这是就肯定与否定的统一性而言的。比如在一个全集中,集合与它的补集就构成肯定与否定两个部分,但这两个部分都是全集的子集。

黑格尔的逻辑,非常重视共性。从A是C且B是C推出A是B,这是不符合形式逻辑的。但黑格尔也并不是在探讨形式逻辑。他探讨的始终是对立面A和B的同一C,寻求的始终是对立面A和B所在的统一体C。就是把对立面纳入同一个概念中进行研究。

也有人把这个叫做正反合,实际是没有领会到这种思维方式的本质。

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是运用黑格尔辩证法的优秀范例。他把中日两个对立的国家纳入同一个范畴,就是中日战争范畴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了合乎未来历史发展轨迹的结论。

在这里,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中国即日本。用普通语言表述,就是中日同为中日战争的一方,在这个意义上,中日是一回事。这个工作,就是建立中日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体。

然后分析统一体内部双方的力量及其消长,从而把握统一体,即中日战争的走向。

同样,学生总是先学习有理数,再学习无理数,最后在实数中同时把握两者。

一个诉讼也是这样,不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就是统一体。法官就是在这个统一体当中,从法律规定的视野,观察引导双方展开证据,开展辩论,从而把握案件的总体状况,得到合乎事实和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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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肯定即否定,如:

你是人⇔你不是别的动物。

②否定即肯定,如:

你不是坏人⇔你是不属于坏的那个类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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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辩证过程来理解“肯定”是对“之前”的扬弃(否定),而发展又是对当前的“肯定”的“扬弃”即再次否定。所以在黑格尔眼里事物总是变化的,同时又总是保持具有“两面性”(自我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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