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支公司员工举报所在公司造假,给中国人寿造成多大损失?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保险公司的一个内部员工的举报,反映了保险行业在营销,增员,为达成业绩买长险短卖,挂空工号假人力套取财政补贴乱象,其实很早以前就存在了。

第一,从保险公司,支公司营销部来说,他们考核的标准是一是增员,二是保费,所谓两条腿走路,很多保险营销部团队为了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标准,做假业绩就是,今年做保单,明年退保险,增加虚工号人力,所谓增假人,就是借别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在保险公司做名义上业务员,假人力。不需要出单,不需要上班,叫空挂人力,这种做法在各个保险公司都有,所以很多保险公司每三个月就清理虚工号人力,就是不出单不缺勤的人员,保险公司也对第二年不交费保单有一个严格的审查制度,一一般公司业务员工都有第二年继续率的考核的标准。

第二,这次中国人寿员工的举报,先开了行业的畸形的发展之路,做假保险也能挣钱奇怪的现象,所以很多公司做假增员,做假保费,一是完成公司的考核,二是也是能挣钱的,最终坑害谁的利益大家都明白。

第三,掀开保险行业丑陋潜规则,是中国人寿的员工,那作为国企的中国人寿,会受到很大的冲击,不管在业务上还是品质上都受到客户的怀疑,

第四,以前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现在的社会是小鬼吵架,神仙受罪,中国人寿的一个基层管理干部与员工的矛盾引发的举报,把中国人寿推到了风口浪尖,损失是肯定有的,要看中国人寿是怎样的,平息这场风波,所以说所有企业要关心员工,多要化解内部矛盾,每个行业都有一点小隐私,暴露出来就是个大问题,可能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大爱无疆,关心员工,才是双赢的。

其他网友回答:

损失??我觉得不举报,恐怕损失还大些!是脓包就得放血才能健康起来!!

其他网友回答:

如果不被报道,那损失的将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买保险来保障人生,财产安全,就是一句谎话,凉了老白姓的心……

其他网友回答:

“兔宝宝”张乃丹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相关领导与违规做法,勇气可嘉!

首先来议下“兔宝宝”说的几件事:

1,长险短做。非业内人士估计很难理解这个专业称谓。人寿产品有其特殊性,长险交费期长,费用高;短险一般为一年期,费用低。嫩江支公司告知客户只须交一年即可取出,于是,客户缴费后,业务员拿了佣金,支公司套取了当年度费用,公司完成了阶段任务,各级领导有面子有奖金,皆大欢喜。一年到期后,支公司帮助客户以各种理由申请全额退保,并贴补部分费用作为回报,完成对客户承诺,皆大欢喜。这个过程,看起来都获利,那谁损失了?冤大头是总公司!中国人寿总公司为这些“硕鼠”买了单!

2,假增员。寿险公司的投入很大,为了拓展市场,必须要增人,有了不断的新人加入,业务才会增长。公司鼓励增员,在下任务的同时,会投入大手笔的费用支持新人,如前半年给无责任底薪、给出勤奖、双倍佣金等等。嫩江支公司就是钻这个业务空子,把正常业务往假人头上挂,既完成了增员任务,又套取了总部下拨的“底薪、出勤奖、双佣”,一举两得,半年到期,清除工号,更胆大些的甚至连保单也是假的,再以客户名义退保套现,那这个过程冤大头是谁呢?还是总部!中国人寿总部为这些“硕鼠”买了单!

3,假发票。这与前面两个问题比起来性质稍有些不一样。寿险公司活动多、开支多,有些费用公司财务无法处理,必须找发票报销。如招待费,公司有限额,不可多报。如旅游费用,更不可多报,那怎么处理?只能换其他科目找其他发票报销。这在大部分寿险公司都存在这个现象,很多公司年年被罚,都是因为这个情况。如果是公司负责人实事求是的无奈之举,那也情有可原,但嫩江支公司看来是第二种情况:蓄意造假!目的有两个,一是处理不该报的费用,二是虚构开支套公司的费用。那这个过程冤大头又是谁呢?还是总部!中国人寿总部又为这些“硕鼠”买了单!

至此,中国人寿有什么损失应该讲清楚了吧!

我还有些题外话,不吐不快。本次“兔宝宝”的实名举报肯定会引发轩然大波,甚至牵涉到整个行业的整风!纵观本次事件,隐隐觉得还存在一些蹊跷。

按理,中国人寿是老牌国企了,市场占有率以前一直雄居第一。这几年被平安、新华、泰康追赶之下,优势地位不在。为了保费,这些明显违规的红线也敢碰?举报人所提到的第一与第二的行为,这绝不是一个支公司领导敢作主的,必有蹊跷!

16年的老员工与公司翻脸,进行实名举报,一定“苦大仇深”,一定“胜券在握”,而且已经到了“不得不”举报的时间段了,那么,“兔宝宝”顶着这么大的压力“逆天举报”,她有过何种遭遇,事出突然,必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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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影响形象,本身大众对保险都有些抵触,这下作假如果坐实,那大众更不会信任了,会产生信任危机。

其他网友回答:

应当是中国人寿支公司造假给中国人寿造成多大的损失?而不应当是因为举报给中国人寿造成多大的损失?

因为公司造假,才是中国人寿公司的元凶,造假是事实,如果不进行举报,不进行查处,只能会给中国人寿造成更大更多的损失。所以不能说是因为举报公司造假,就给中国人寿造成了损失。相应地对于举报人举报的这种行为,应当属于“大义灭亲”的行为。

据报道,一名网名叫兔宝宝的中国人寿支公司女员工实名举报该公司经理造假,套取公司奖金,以达到升职等目的。

该女员工能够敢实名举报自己的顶头上司,这说明这位女职工也是有备而来,一定会有真凭实据的,并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



公司有没有造假?

法律的规定,公民有检举、揭发、控告的权利。既然公民有这种权利,那么就应当让检举揭发人能够正确顺利地实施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要保障检举人的合法权利。

有人举报公司造假及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有关职能部门就应当根据举报的线索进行查处,如果查出公司确有造假的事实和嫌疑,就应当按照规定,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能姑息。

当然,作为举报人也不能乱告,应当有凭有据,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要承担诬告陷害的责任风险。

针对于本案,女员工既然实名举报了,那么她一定有相应的证据,诬告陷害的可能性极小。到底公司有没有造假?一查便知。



保险支公司为什么造假?

按说作为一个很有名的保险公司,应当注重自己的名誉,应当遵纪守法,不能够以财务造假来欺骗上级和他人。

那么,作为保险支公司,为什么要造假呢?

这里面也可能是由于业绩和排名的需要,有些保险支公司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在年终的时候有可能进行评先进或排名。他们有些数据也许很低,甚至于不好看。所以为了排名靠前或者是为了骗取上级的信任,就在财务上或者是在业绩上进行造假。

当然这种造假是自欺欺人的表现,可能会发生在极少数的公司身上。但是,对于这种虚报财务数字,造假迷惑大众的做法,都是应当被唾弃的。

业绩进行年终考核,该什么样就什么样?让考核考出真成绩来。如果个个都造假,那么考核还有什么用?所以不论于作为大小公司来说,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成绩不理想可以看出差距,来年努力就是了,没有必要造假。否则,员工也不是吃素的,一定会举报你们的。



保险公司经理造假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有关报道说的不详细,只是说这位保险公司的经理从一些科目套钱,欺骗客户,为了自己的业绩和晋升的需要进行财务造假等等行为。

那么可以认为这位保险公司经理造假,完全是为了钱和自己的前途,而不顾客户的利益。为的是让自己的业绩越亮眼越好,套取的费用越多越好。

那么对于这样的经理应该怎样处罚呢?

首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部应当对于这样的经理进行行政处罚,给予降级降职,开除等都可以。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开信息显示,因为虚列费用,黑龙江银保监局和黑河银保监分局先后在2019年5月和12月,对嫩江支公司进行了警告和处罚,责令嫩江支公司改正,分别对支公司罚款10万元,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其次,对于该公司经理涉嫌违纪的,也可以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如果查出有一些违法事实,可以给其以党纪国法处分。

最后,对于该公司经理涉嫌违法的,可以将案件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依法追究该公司经理的刑事责任。构成贪污的,判处贪污罪;构成受贿的,判处受贿罪。

让造假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举报者该如何对待?

举报者张乃丹是一名女子,年轻漂亮,看似非常柔弱,但是却敢站出来,不怕受到打击报复而勇敢举报自己的上司,这种精神和勇气都是可嘉的。

该举报者被公司开除,肯定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有可能是得罪了领导受到了打击报复。

还是不论怎么说?公司造假都是不对的。公司领导的有关错误做法,员工就应当抵制,抵制不了的话就应当举报,决不能让违法犯罪逍遥法外。

现在张乃丹是实名举报公司经理,可谓是义无反顾、尽人皆知。因此我们不免为她的安全担心,她难道不怕受到有人打击报复吗?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保护好举报者。



这次造假事件给中国人寿造成多大的损失?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肯定会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所不利的。

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平时就对保险公司有这种各样的不满,这次事件的发酵,更会给中国人寿造成重大影响的。

这起事件,给中国人寿的业务收入肯定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实际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因为这不仅包括影响实际的业务收入,还包括影响公众对于品牌的信任程度,造成了无形资产的价值下降。

题目是问能够造成多大的损失?这就让人不好回答了,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因此说我解决具体问题。这个我确实没有办法,非要给出一个答案,那么我认为至少会减少该公司业务收入的1/10左右。

当然了,不破不立,像这样造假事件损害的是公司利益,欺骗的是广大民众。早发现比晚发现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希望中国人寿能够采取壮士断臂的勇气,自我疗伤,大力整治,净化内部队伍规范管理,用实际行动挽回不利影响。



终上所述:

保险公司造假事件,给中国人寿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相信中国人寿会以此为契机,公司经过整治,一定会力挽狂澜的。毕竟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很信任中国人寿这样的大公司的,真诚希望中国人寿变得更好、更保险!

其他网友回答:

中国人寿公司不会有任何损失,这件事应该是员工和支公司经理的个人恩怨,保险公司是金融单位,有国家银保监的严格监督,不会有违法行为。

其他网友回答:

题目就有问题,举报造假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应该是给公司将会挽回多少损失才对。

其他网友回答:

个人从前保险行业8年,财险寿险都有接触,首先保险的功能毋庸置疑,只是保险销售的畸形,致使各种销售手段性质的病变,而且这种现象越演越烈,各种贴费、各种金字塔、各种拉人头(有点像传销),套取公司基本法规则取得利益,同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以前多数为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存在夸大宣传,夸大保险的存在意义(保险并不保证一切),相对的保证大部分风险。中国人寿作为第一大寿险公司,应该担当社会责任,逐步改变这个社会对保险的认知,同时保险保障范围应该简单一点,少点条款,少点条条框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多点生命和财险的意义,纯粹一点,大众社会,人人社会,社会才会和谐。希望保险行业越来越好!有保险往往心里会少点担忧,多点幸福。个人意见,没有参考价值,,新年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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