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的核心意思在于告诉人们: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人不可能离开天地自然而独立存在。
关于什么是“法”?我理解这里的“法”字是一个动词。它有“顺从、遵循、依照”的基本意思,或可说成“不违背”的意思。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解读为,人要顺从地,地得顺从天,天遵循一定的规矩,一切规矩都要顺应自然。
我们知道,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定的规矩行走,春风起才会百花开,冬雪到才有万物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武则天让牡丹寒冬开花,那是传说。说窦娥蒙冤六月飘雪,那是神话。人生活在日常烟火之中,既不是地里的土行孙,也不是天上的七仙女。人得顺应地利天时,人可以认识天、影响天,人也可以利用地、改造地,但是人不可能为所欲为。正所谓一切都有规矩。
我觉得“道法自然”中的“自然”,说的是事物运动的规律。换句话说,是“顺其自然”,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
我们常常说“天意”,其实“天意”就是万事万物发展的规律,谁都不要去违背。当然,人是万物之灵,有美好远大的理想,可在实现理想的路上,我们不可能翻了天,也不可能覆了地。
其他网友回答:<2>“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指的“法”就是法则(规则)。这里指的“自然”,并不是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分別来论,再综合来论。
01“法”一一法则(规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思想的重要理念,也是道家学说的主要宗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言论:
“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天地之间有四种东西,即道,天,地,人。在这里人是最最渺小的,其次就是地渺小,比地大的是天,比天大做的是道,比道大的就是自然。按照从小到大的次序,人,地,天,道。形成了宇宙世界有序征服,遵循,效应的方式方法的规则叫顺其自然的法则。
为此,按照这个从小到大这一法则,人要遵循效应大地,学习大地,按照大地的规律来办事。大地要遵循效应于天,向天学习,按照天的规律来运转。天要服从于道,按照道的规律来运行。
但是,道又要遵循效应于自然,自然比天还要高。那为什么自然比道还要高,还要大呢?这就是我们需要解答的第二个问题来了,在下解答。
02“自然”一一自然而然“自然”,如果是大自然,按照道的理由,道应该是最大的,有了道才有了天地,先有道后有天地自然界。
但是,道还要遵循效应于自然。其实这里指的自然并不是大自然,而是指自然而然。也就是万事万物的本然,本来的状态(本来面目,本真,本性,本质)。
如果是大自然,也是不能去破坏它,它也是属于一种本然,道就是取法于本然,本来的面目。
宇宙间因为有了大自然,所以同样也有了自然而然,也有了“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形成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人类社会法则(规则)。
为此,人以地为法则,这是因为大地与人类关糸紧密相连。大地负载和生养万物,人类生存不可离,人类必然遵循和效应地的行为。
地与天的关糸也是密不可分。大地需要天降雨露,空气,阳光,春,夏,秋,冬四季转换,阴阳交合,都不离开天,所以地要遵循和效应天的行为。
但是,天的运行也不是盲目的,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就是要遵循效应“道”。“道”为万物之宗,“道”为万物之母。所以这就是“道”要比天大的原因。
为此,“道”自始至终显示出来自然而然的“无”,这也就是“道”的内涵。无为自然,无欲不争,无形自化,无动清静,无强柔弱的“自然”,以至自然而然。
03综合来论“道法自然”综上所述,“法”和“自然”就是宇宙四种东西存在,互相依存运动变化关糸法则(规则),形成“道法自然”。
这个“道法自然”的过程,既是人生之道,又是天地之道,就是明天道以推人事,明人道以应天地。
“道法自然”,并不是“法天命”,而是否定“上帝和天帝”主宰自然与社会的天命与天志思想。
总而言之,道法自然这一“道”的过程,给我们带来无限的认知,让我们改变人生态度和生命方式,打开人生处世的智慧大门,幸福之门。 其他网友回答:老子是道家哲学的创始人,他与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庄子一起,建立起了精深庞杂的道家哲学体系,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化性格。可以说,只要是中国人都会知道老子,都多少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
老子的道家哲学的来源,就是一个道字。这是老子的道家哲学最核心的精神,老子在道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人生哲学、政治哲学等,都来自于道的理论。而在道的理论中最核心的又是自然,所以,只要理解了道和自然的概念,我们就能正确理解老子的道家思想。
在古代的哲学中,哲学家们往往最关心的是宇宙万物的起源的问题,因为我们要解决我们从哪里来的问题,其次是关注人类自身的去向和命运,因为这是解决我们往哪里去的问题,最后关注的我是谁,因为这关系着人的自我定位和自我价值何在以及如何实现自我价值的问题。
在人类文化的早期,先人们往往认为,是神创造了世界,这一点无论中外都是一样的,这就是神创造世界说。这个神在西方是上帝,在中国叫女娲或盘古。但哲学发展到了我国的春秋时代之后,老子反对有神论,否认是神创造了世界,真正先于世界而创造世界万物统御世界万物的是道。道是世界的本原,是世界的推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是最终极的本体。而道通过自然等形式被表达出来。所以说,在老子的道德经中的自然,其实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是我们看的到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大自然,比如大自然的山川河流、风云雷电花开花落等,另外一个含义其实就是道,指的是统御世界万物的规律。第三种意思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事物它最本初最原来的样子。就像人最初是婴儿一样。所以,老子非常推崇婴儿,认为婴儿没有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他没有机心,而是一派自然而然的样子。老子认为,圣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赤子或婴儿境界。
好,我们现在可以看看老子的道德经的原文了: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翻译成现代文就是: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这一段话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老子认为从来就没有什么神仙创造了宇宙,而是一种法则,这种法则不是某一个法则,而是宇宙间事物的总法则,这种法则先于世界产生,它规定了宇宙发展的方向。老子认为,宇宙中有道、天、地和人,人只不过是宇宙自然中的一员,既然如此,人的发展就要受到道的支配。那么这个道就是自然,就是事物的本原或它本来的那个样子。
所以,老子这段话的自然,不是现实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的样子,也就是道。同时,法的意思就是效法的意思。
其他网友回答:这一句话,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这一章中,老子认为宇宙的本体是道,人应该遵循道的规律。全文如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要理解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先要理解老子前面说了什么。
老子说: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存在,它没有声音没有形体,它独立长存永不消失,循环运行永不停止,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称它作道,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一、什么是法?法,意为“以……为法则”,“取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意为: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
“自然”这一观念是老子哲学的基本精神。自然从字面上来说,就是自己的样子。
道法自然,意为: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
道法自然,并不是说,在道之上,还有“自然”,道要取法于自然。而是道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道按自己的规则运行。
上文所说,域中有四大,是人、地、天、道,没有自然,道法自然,是道自性如此,并没有取法的对象。
对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高亨认为,中间的两个地,两个天和两个道,是传抄误重,原文应是:”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意为:人要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效法自然,遵循自然的规律。
可备一说。
其他网友回答:前三个法是效法的意思,最后的这个法是:“本象,就象如”的意思。自然则是:指自然而然。其于生物就是本能,好比如是不用学习即可自然掌握的技能一样。老子在道德经中常以婴孩比征于道,为什么?皆因婴儿一切的都是本能使然,其纯朴尤如道这样,老子讲婴儿长时啼哭而其嗓子却不为此沙哑,是皆因婴儿表面看似柔弱,但其由于接近于道,因此元气却充盈不泄,故久哭而不声哑就是这个原因了。
智者的认同往往是非常相似的,远在欧陆大地,时间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的德国精神分析学开山鼻祖弗洛伊德在这个上竟与李老君不谋而合。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本能就在潜意识之中,婴儿的行为十有八九是依潜意识的本能行事,比如吃奶、笑、哭均是本能而然。潜意识这个东西其实固固的掌控着人的一生,其由于接近道,所以你的身体若可以调出潜意识去完成某个动作你是不会觉得累的,比如操控键盘打字:盲打是最快速的,也是最不容易使你觉得累的好方法!
其实道德经很多东西是可以与易经联系起来思考的,老子这句话有5个“体”:天、地、人、自然、道。太平经立足于道德经进一步阐发认为天地人为三,自然为二,道为一。老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二是一到三的过渡,所以较之三,二较更接近于一,因此老子讲道法自然。在这里这个法是解为本象的意思,在古汉语字典:“法”其中一个上古的涵义就是“本象”的意思,这句“道法自然”是解谓…道本来就是象自然似的。
这里讲下关于道生一,为什么古人很多时候把道认为可以就是一,比如周代楚地民间神话那个宇宙的缔造者就是叫太一神,又如上古文献,郭店楚简又早期道家极为重要文献叫太一篇等等。道与一是一个本体的两个状态,这个宇宙的终极本体,之前为道之后为一,所以道家亦有将其统称谓道。
道德经的一、二、三、的概念是源于易经的:河图洛书(河图始于一万年前的伏羲皇,洛书始于4100年前的夏朝开国君主大禹氏)。为什么?举实例:洛书又叫九宫图,在易学为后天圣图,其代表后天这个三,老子说三生万物,是缘故于此图。
我们从图中看
:图中不管横排相加如3+5+7=15、8+1+6=15。竖列相加如1+5+9=15、6+7+2=15。斜列相加6+5+4=15、8+5+2=15。其余相仿,怎样相加其和均是15,然而其15众数相加:1+5=6。好的,6就是能表征世界万事万物的64卦的这6个爻,然这6个爻均是源于八卦的3个爻,大家都知道64卦是源于八卦,八卦正恰巧就是由三个爻而构成的!所以老子讲三生万物就是这个意思,就是根据于洛书的了。
老子常说其不能用有限的语文去准确说明道是什么,但老子于道德五千文中还是试图尽力的描述他心中所领悟这个道给广大有缘人,比如其将道解释为:“无”、“大”、等等。这里其又用自然来比拟道。因为人们对理解自然总比理解道来得好把握些吧。好的,问题就回应于此。
其他网友回答:馆主来了,我是無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中,前三个“法”直接翻译就是“效法”的意思;
最后一个“法”直接翻译则是法则的意思。
人类效法大地,大地效法上天,上天效法道,道的法则便是自然。
怎么来理解呢?
人法地人类要效法大地。
“地势坤,厚德载物”
坤就好比阴阳中的“阴”,大地就像母亲一样,在大地上滋生着万物,人类以及别的动物都生存在大地上,大地上还有各类资源供我们取用。
我们人类最接近的就是大地,我们应该要效法大地。
我们要效法大地的包容心(厚德),来承载各种思想(载物)。
这就是地坤的品德。
地法天大地效法上天。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大地滋养万物,离不开上天的风调雨顺。
雨水从大地升华进入天空,再通过降雨回到大地,天与地,就是一个阴阳轮回,两者合二为一,不可分。
大地生长,上天诞下,两者相辅相成。
大地的运行一直都是效法着上天。
上天要效法道的运行。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上天的运行方式,是效法道的。
用富余的去弥补不足的,天道均衡,万物均衡,世间和谐。
何为道?老子早有解释,道就是“无为”,顺其自然。
因此,说上天是效法道的运行的。
道法自然道的法则便是自然。
如图前文所说,道就是“无为”。
“无为”即顺其自然。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是遵循道的运行来做事,即无为而治。
领悟了道,就可以洞察世间一切事物。
所以说,道的法则就是自然。
何为自然什么是自然,自然就是顺其自然,没有刻意的,逆势的,一切都是顺势。
秋天到了树叶要落下,这就是自然。
水往低处流,这就是自然。
人有生必有死,这就是自然。
自然就是一切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律,无法被打破,也无法被改变。
大地、上天都自觉的组训自然的规则运行着,唯一需要教化的便是人类,只有人类的行为往往不符合“道”。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这就是人性,逆天之道而行,人性总是贪婪而又自私。
关于这个问题简单回答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可以选择关注,期待你的交流。
原创作品,请勿抄袭
無月文化,品读经典,品味文化
其他网友回答:这种论述。 是古人基于自己的理解,进行的表述。按照现在的说法,地、天、道、自然都是同一个东西,也就是自然规律。自然,当然也就是自然规律。所谓法,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指仿效、遵从的意思。比如春天将要结束,夏天要到了,山上的鸟兽褪去冬天的皮毛、羽毛,换上适应夏天的皮毛和羽毛。人也是一样,脱掉冬天穿的厚重的衣服,换上轻薄的衣服。到了深秋,树叶凋零,寒风萧瑟。山上的鸟兽,换上冬天厚重的皮毛和羽毛。人也去掉轻薄的衣服,穿上御寒的厚重的衣物。又比如人的农业生产活动,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都是遵从气候的变化而进行。第二个,是指通过研究和观察自然规律,找到适应和研究自然规律的方法。也就是哲学的诞生。先问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搞清楚价值观和人生观。研究自然的同时也研究自己。科学也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本来也是古人为了研究这个世界的自然规律而产生的。
其他网友回答:这是一句流传甚广的老子的话。但是这句话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同,单独拿出来讲并不会出现很大的误解。
“法”在这里是动词,意思是“遵守,顺从”。这样去理解,就大致能理解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在大地上生存,遵守大地万物生长作息的规则;
大地承天,万物的生长繁衍和迁徙是依据自然气候的变化而进行的;
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
而宇宙间的“大道”,则是世间万物本来的样子。
老子的学说核心是“无为”,遵从“大道”。而这句话更清晰形象地讲明了“天、地、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的难点在“自然”,这个“自然”,并非我们平时说的“大自然”,天大地大,“道”最大。“道”又怎么会去遵循大自然呢?这个“自然”,是指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大自然”这个我们现在用得很多的词是从这里衍生出来也不一定。
所以前三个“法”字可以理解为顺从,而第四个法字理解为“即,是”也对。
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自然”即“道”。
道就是万物本来的样子。这一点实际上是这章《道德经》内容,我们来看全文:
《道德经》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这么个东西,浑然天成,生于天地之先,无声无形,无需外力辅助,独自周而复始的运行,从不停歇。可以视为天地之根本。
我也不知道这个东西叫什么,权且称之为“道”,再勉强取个“大”的名(所以我们应该叫它“道大”么……)。
它广大无边,运行不竭,连绵扩展到至远而反,再从本原开始运行,在时间和空间里里周而复始,从不停歇。所以我们称宇宙之道为“道大”(果然叫道大),天地之道为“天大、地大”,人中之道为“人大”。
宇宙间有四大(注意不是大小的意思,是有四种运行之道),人大只是其中最小的道。“王”是人王。我们原来讲过诸子百家都是统治建言中带哲学意味的思想,所以这里是对人王建言,用“王大”代指“人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要真正以“道”来统御万民,就要顺应时令和万物生长规则,让他们回复到他们本来的样子,无为而治,天下得自然之法,安定。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这也是老子思想的核心,刘邦称帝之后,就采用了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学派拉来了黄帝做大旗,称为“黄老学说”,让战乱的天下休养生息,人间大昌,迎来了“文景之治”。
一家之言,欢迎指正评论。
喜欢请点赞并关注,谢谢。
其他网友回答:《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的“法”,涵义比较明确,就是效法、遵循的意思。“道法自然”,也就是说“道”效法“自然”、遵循“自然”的法则。
那么,这里的“自然”,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自然,而是有着特殊的涵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季轮回,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就是自然的法则,这一自然规律是亘古长存的。
天道自然,丝毫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因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水到渠成,正可谓“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第四十章指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发展到极点,这些性质一定会向它们的反面转化。比如,昼夜更替、寒来暑往、祸福相生,都是物极必反的“自然”规律的体现。
03 居柔处卑的“自然”《道德经》第九章指出:“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道德经》第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自然”的法则恰如“上善”之“水”那样,甘居下位、居柔处卑,润泽万物、大爱仁慈,利而不争、无欲无求。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道法自然”的“自然”, 指的就是清静无为、物极必反、居柔处卑的自然法则、自然规律。
其他网友回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个人认为:法就是规律,自然原于道。人于首,地唯母,天唯父也是法之规律。道法自然,人们只能尊崇自然规律的道。
威海链 »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什么是法?什么是自然?
免责声明:本文由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