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先回答题中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12个小时,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有不同规定的,主要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超过该时间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现实中有个误区,企业安排单休就是违法的,其实参见前述规定单休并不一定违法。

2.在前述工作时间之外,企业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延长部分的工作时间,企业是应当支付加班费的。

3.上面说的是“标准工时”,我国还有常见的另外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这个是需要劳动行政部门批的,是以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长不应超过标准工时下的工作时间。超过的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也就是说,有些工作,比如保安,上12小时休12小时,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前提下,企业的做法也不见得是违法的。

4.超过标准工时时间和综合计算工时时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按照《劳动法司法解释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就存在加班的事实进行举证。除非能够证明企业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这种情况下,企业不提供的,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5.一般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但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现实中有个误区,休息日安排加班就应当支付加班费,其实不然,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安排补休,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能不能安排补休呢?不可以,必须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在了解上述法律规定后,有些情况下,还是要及时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在没跟企业闹僵之前,有时候也是“人在其中,身不由己”,无天赋之才的我们,在当下,有时候能找份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还可以的工作就不错了,毕竟家里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娃,人哪有那么多自由选择的权利,哪有那么多的诗与远方呢。

其他网友回答:

可以告,但不一定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首先,作为一个单枪匹马,势单力薄打工仔,怎么对抗一家财大气粗,人力、物力,财力处于绝对优势的公司呢?

1,打劳动仲裁的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记录,入职登记表等。

(2)证明工资标准证据:工资条,工资单,银行流水,跟人事聊天记录,入职通知单,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部分。

(3)证明加班的证据:公司主管通知加班的录音,聊天记录,加班签到确认表,自愿加班承诺书,考勤记录,出勤记录,夜班食堂用餐记录,晚班乘车发票,在职一年以上工友的证人证言。

2,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打工仔怎么办?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故意不给劳动者,藏着噎着或者不盖章,或者盖了章不给劳动者,造成劳动者收集证据困难。

用人单位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返还一份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3,打劳动仲裁官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立案:

(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二份(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来确定)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干份;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若干份;

(4)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据信息;

开庭:

(1)劳动者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将这些材料递交到劳动合同履行里的仲裁委员会,材料齐全的政策委员会会出具收件回执。

(2)接下来就等待通知开庭的时间了,

(3)在开庭之前,了解和总结裁判文书网上相关的类似案例,梳理仲裁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部分。

(4)看庭审直播网 找几个劳动仲裁的诉讼案件,看一下律师怎么陈述案情,怎么列举事实和理由,怎么对方进行辩解论证,免得到时候慌张。

申请强制执行

(1)脸皮薄的或者说话算数的公司未在你起诉之前主动与你沟通,或者在仲裁之前来进行调解,如果能够协商或者调解好就不存在后面的问题了。

(2)仲裁结果下来,如果仲裁委支持了你的仲裁请求,但是公司不积极履行仲裁内容,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了。

(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信息,如果有律师的话就让律师办理,如果没有律师的话还是需要自己书写,被告人的工商企业信息,生效证明。

(4)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立案。

最后,能协商就协商,能投诉就投诉,万不得已不仲裁,不诉讼,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感谢,觉得有用记得转发和评论哈!

其他网友回答:

在私企的工作者,是可以告的,但是你上告后,你就不要上班了,回家去吧。所以企业无论怎么违反《劳动法》,但是其仍照常用工运行。就这点作为人民政府相关机构、劳动部门应依法部署,严格督促各企业按法用工,一定要让国法出台后不得空悬!

其他网友回答:

当然可以告,但是你不一定能告的赢,不管你告不告的赢,你失业是肯定的了,这家企业一定不会再用你了。

全国几亿打工人,保守估计得有上亿的打工群体在私企工作时间12小时,却很少有人去告企业。

第一,打工人是弱势群体,没有那时间和精力去跟企业较真,大不了不干了走人,也没人去告企业,主要是没那时间和精力,对于打工者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去打官司耽误打工赚钱,赚不到钱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哪来的闲工夫去告企业呢。

第二,就算告也不一定告得赢,人家那么大个企业,有专业的律师早就为他们定好了猫腻来规避劳动法,这个猫腻就是“加班”。

私企也是明里规定工作时间八小时双休的,但是工资非常的低,只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人要想多赚钱,只能被迫靠加班来增加收入。

有的私企“强制加班”,这个去告也很难取证,因为私企工厂强制加班,不会在书面上体现出来,都是口头强制你加班,你不加班你难为你,给你穿小鞋。

所以说很多在私企打工的人,明明工作时间12小时,却没有人去告,就是因为告的成本很大,得不偿失,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找别的工作赚钱来的实在,还有就是能否告赢还是个未知数,就算你告赢了,你又能得到什么,估计能得到的就是被开除了。

其他网友回答:

上十二小时是恶性循环。想提高效益就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效率,投资新设备。没钱没能力就退出,让有能力有技术的人去投资。都去靠剥削来发展早晚激发抗议闹危机人心思变。恶性事件频发就不是好照头。应及时消灭隐患。不能被剥削者企业困难而绑架。都是8小时工作制才能公平竞争。不能破坏良好大环境。要良性发展。让民众有爱国爱家爱企业。有主人公的觉悟。

其他网友回答:

<2>我们单位有个新来的小姑娘,拒绝领导安排的加班,并且扬言要去投诉。结果第二天就被调到一个非常偏远的网点,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我们单位(银行),年初的时候来了一个新入职的小美女,00后。

因为刚过年,银行网点的事情特别多。虽然银行五点半关门,但是每天都是要加班到七八点才能回去。

小姑娘就很不乐意,说家里住的地方距离远,回去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刚开始的几次,我们网点负责人也是都通融了一下,让她提前回去了。但是有一次,区局领导要下来检查,那是说啥也不能回去的。

网点负责人就没同意,说领导下来视察,今天上班的谁都不允许请假。

结果这个小姑娘就干了一件啥事?

她直接在区局的大群里发信息,说《劳动法》里明确规定了上班的时间,天天加班,已经严重干扰员工的正常生活,她要去投诉。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个名场面。

然后区局领导就打电话给我们网点负责人问怎么回事,大概负责人也是心里很不满,就一五一十的说了。

然后第二天,这个小姑娘脸色很难看的过来收拾东西,说是被调到了别的网点。我们一听位置,居然在城郊,开车过去都要一个半小时。

员工告企业,哪怕是私企,你也是很难赢的。

就像我上班的银行,每天八点半开门,晚上五点半关门。

但是我上班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在六点前下过班的。如果要是遇上忙的时候,加班到八九点钟也是常态。

以前有人不满过,但是结果呢?你还真的准备和单位硬刚?

像银行这样的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但是,它有一百种方法对付你。

随便找个理由,把你调到偏远的网点,就是逼着你离职。然后随便找个理由,扣你的绩效,也能让你投诉无门。

你说要去打官司,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银行更是求之不得。它有专门的一个法律顾问团队,巴不得和你走法律程序。

你是一个个人,你打官司,就要放下所有的事情。要花时间,花精力,还要花钱。

可是单位公司就不同了,它可以派专门的人,不干别的,就是和你打官司。

就算道理在你的这方面,单位公司有意给你拖个一年半载的,拖就能拖垮你。个人根本就耗不起,没资本。

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加班几乎都是常态。

我身边的同学朋友,除非是自己在家创业的,不然加班都是家常便饭。

私企是这样,国企也是如此。

如果在加班的时候,公司单位能如实把翻倍的加班费给了,那也很不错了。

像我在银行上班,说是节假日三薪,可是从来没见到三薪在哪里。如果要是去问财务,那财务姐姐能对着你的工资单,用一百种方法计算出给你发了加班费。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只要不是那种天天无偿加班,也都能接受。

《劳动法》是很好,对于我们基层员工,也只能看看幻想一下了。

如果按照《劳动法》规定,现在的企业单位,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都多少触犯了规定。但是做为基层员工,你也没得选择。

你要么选择加班,要么就是辞职不干。很少有员工能重要到,一个公司企业少了你,就不能运转的地步了。

如果你要走法律途径,那真的是得不偿失。时间,精力,金钱,不管是哪一样,普通人都根本就耗不起。

没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只是一个象征,一个美好的愿望了。

当然,现实里真的有这样的工作,可是那一个月两千多的工资待遇,估计你也不会去做的。

其他网友回答:

首先,我坚定的支持广大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过程中,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唤醒全社会的法治精神,为建设幸福中国铺平道路。

国家法律对加班时限有明确的规定,可为什么还会有“996”、甚至“715”现象的存在呢?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些老板尚未形成“以人为本,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没有真正把人当人看,而仅仅是当机器在用;同时超时加班的违法成本太低,即便官司打输了,也远远低于超限加班给老板们带来的利益。

而劳动者自身也尚未对超限加班形成普遍共识,有些人反对,宁可不挣钱也不愿遭那份罪;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只要钱到位,加多少班都无所谓。

所以有的老板才会公开宣讲“996是福报”,更有甚者,居然叫嚣“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注:715是指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还不算,夜里还总开会,所以是夜总会)

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是违法的,只有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限制,才构成违法。

除了领导人员、司机等一些特殊岗位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之外,绝大多数岗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或综合计算工时这两种工作制。对这两种工作制的加班时限,国家法律均有明确规定。

1.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加班时限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就是标准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加班的最高时限为: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时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周期内加班的最高时限为:每日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周不得超过15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季度不得超过108小时;每年不得超过360小时。

3.例外情况

我们特别要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时加班不受限制: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以上情况指的是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的需要,一个老板不能说我天天都有突发事件。

每天工作12小时,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对加班时限的限制。关键是告不告、怎么告?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的上告途径有两个: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二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仲裁申请。当然,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干,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可以是匿名的,也可以是实名的。实名举报也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为举报者保密。匿名举报的结果多半会是不了了之,实名举报则劳动监察部门必须给你一个明确的查证结果。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超限加班现象,但足额支付了加班费,则举报企业违法加班,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一旦查实,会责令企业改正,并处以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不但存在超限加班现象,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两项同时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一旦查实,除了以上的处理措施之外,还会责令企业补足加班费,甚至予以赔偿。

2.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干了,可以立即辞职,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经济赔偿

如果企业存在超限加班情况,但足额支付了加班费,一般会判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但存在超限加班现象,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一般会判企业补足加班费,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3.加班时间的界定是劳动者投诉与上告的难点

在实行每班12小时工作制的企业当中,有的企业记考勤时扣除了其中的两餐时间,有的企业没有扣除,直接记了12小时出勤。这就产生了矛盾,劳动者一方认为出勤12小时,工作时间就应该是12小时。企业方认为,两餐时间应该从12个小时当中扣除。

在涉及加班的劳动纠纷中,最大的裁量难点是工作时间的界定。工作时间究竟是按出勤时间计算还是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在一次在庭审中,法官问员工一方:在每天12个小时上班期间,吃几顿饭?每顿饭多长时间?扣除吃饭时间之后,实际工作时间有多少小时?这么一算,实际工作时间基本都超不过11个小时。

在这个问题上,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除非劳动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每天实际工作了12个小时,否则很难被认定。

超时加班,不是一个简单的“告”字就能解决的

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违法?可不可以告?这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似乎无可争议,但实际处理起来,异常复杂。

超时加班现象不光私企存在,国企也存在,说明有它存在的土壤。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一些老板为了盈利,会无极限地压榨员工,这是主观因素;也有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如此,这也是客观存在。

各地为了保护当地经济,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往往会做出有利于企业一方的判决。相对来说,劳动者一方处于弱势境地。这也是许多劳动者能忍则忍,轻易不愿意去上告的原因。

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几年执法部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迹象越来越明显,越往上走,劳动者的权益越易得到保护。

劳动者才是企业的上帝,企业对员工要多讲一些人性,多施一些善行

中国的劳动者从来不缺乏奋斗精神和奉献情怀,他们一直在像牛一样耕种,象土地一样奉献。中国几十年快速发展史的缔造者不是财富500强里的那些企业家,而是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者,没有他们的奋斗与奉献,哪来的什么财富!

所以更需要具备奉献情怀的是那些先富起来的老板。已经走过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就该反哺社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员工要多讲一些人性,多施一些善行。你们都说客户是上帝,其实错了,只有员工才是你们真正的上帝。

其他网友回答:

你可以告,但你就被辞退了,自己考量吧,私企就是在资本家手下干活。

毛主席说过:“走资产主义道路,就是要牺牲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毛主席伟大、英明,想的是劳动人民,这就是今天亿万人民怀念毛主席的原因所在。

其他网友回答:

别听楼上的,我就告了,不光仲裁了。各个政府部门我都挨个给他举报了一遍,现在政府隔三差五就去查他一次,我就不信天底下没个讲道理的地方。而且我现在的单位也知道我告上家单位的事,也很支持我!

以下写于2021年10月10号:

再次答复一下各位担心背调的网友:

评论区很多人有这个顾虑,也可以理解,我一开始仲裁也有这个顾虑,也曾经纠结过。

有两点您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劳动仲裁不上网,他是查不出的。

第二、高职位的人才,它们有可能会做背调。可是即使查出来,如此计较劳动仲裁与否的公司您觉得还值得进去?!

低职位的就随口一说,还有精力和金钱去做背调?!

通报个最新情况:我仲裁已经打赢啦,仲裁委认定我工作了8天班,除工资外需另付赔偿金一万元。而且据可靠消息这家蔑视劳动法规的企业要滚蛋啦,据说要搬走,可能又想去祸害其他人啦。

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我被违法辞退后,我也曾担心对我的就业不好,所以我一开始面试的几家公司,我隐瞒了我正在仲裁的情况,也正因如此,我丧失了一部分重要证据,当我准备搜集证据。如实告知我面试的企业HR时,人家并没有计较这个问题,反而告诉我:“这是您的权利,我们不会在意这个问题,同时提醒我可以网上立案更加便捷”。

最重要的事:我不是鼓励所有人去仲裁,你只要在单位工作的开心就好呀。说出这段经历是为了鼓励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受一些资本家,打着“科学管理”、“绩效考核”、“996是福报”宣传的误导。

其他网友回答:

劳动法明文规定,单位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得超过,一旦超过单位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而员工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

那么,既然劳动法明文规定,但是为什么很多企业的工作时间却超过八小时,而有些的工作时间达到12小时,甚至是15个小时。

他们不怕违法吗?一般这种情况可以去告他吗?

现在在工厂工作或者是企业单位工作,每天八小时是很多人的梦想早出晚归,但是现在并不是那种很多人工作时间每天超过八小时,有的时候加个班,十一二个小时平均下来,每天的工作量都会超过12个小时。

而自己的工资却很少,感觉有一种不平衡的情况。

虽然很多人都明白,在劳动法里,单位这样属于违法,自己可以完全的去告他们。

一般员工的工作如果是超过八小时抄鱼的时间,要给予一定的加班费,只要单位给了加班费,那么就是不违法的。

对那些超过工作八小时的时间,而且不给于加班费,像这样的员工,怎么去告他呢?需要什么证据呢?

①、劳动合作证明:工作期间与单位签订的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单位给你的工作证、工作期间,很多人缴纳社保,还可以,凭着缴纳社保记录、入职的时候还要填写登记表,这些都是和单位劳动合作的证明,都是一份证据。

②、加班的证明:像很多单位工厂一般都分为很多小组,由组长带领,每个小组都在微信上建一个群,用于通知工作上的事情,一般像平时加班休息等等,这些组长都会通过微信通知每个组的员工。

这些聊天记录和工友的证明就是一个证据。

③、工资流水证明:每个月单位都有不同发放工资的时间,一般发放工资之前就会给每个员工,工资条工资单,可以凭借着这些工资条,工资单以及银行的工资流水,当做一个告单位的证据。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那么该怎么办呢?

劳动法规定,不管任何的单位,企业必须要和员工签订正规的仪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还要为员工购买职工社保。

如果这两种缺一种的话,那么单位将会面临处罚。

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招员工的时候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像这种情况一般,工厂的比较多。

有些员工并不在意劳动合同书,就觉得每月能拿一份工资,找到一份工作就可以了。

如果单位每天让你加班十几个小时,而且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没有劳动书那么该怎么办呢?

其实像这种情况很好办的,在工作群里面的聊天记录、上下班打卡记录、在工作饭堂吃饭的记录、每月的工资流水记录,都可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单位工作过。

完全可以凭借着这些证据去劳动局起诉他,不为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书,也不为自己购买社保,而且每天的工作量超过八小时,都是无偿加班,没有给一分的加班费。

那么一般,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劳动制裁,劳动局就会找你们单位的领导人谈话。

像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那么通知完劳动局后,自己要准备以下的几种材料。

①、准备好劳动申请仲裁书一式两份,而劳动申请仲裁书在劳动局办理申请,凭借着以上的证据就可以申请仲裁书。

②、本人的身份证有效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③、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若干份。

④、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据信息。

准备这些材料好之后,就等着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

一旦法院判定之后,单位要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赔偿,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赔偿。

一旦强制性赔偿单位不得不赔偿,一旦不赔偿,那么,将会冻结他所有名下的银行卡账户。

所以,根据劳动法,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每天超过八小时,而超过的时间没有加班费,属于必须自愿加入加班,那么你可以拒绝,也可以向法院劳动局申请制裁。

现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单位会这么傻,一般超过八小时的每天工作量都会给予一定的加班费,只不过是他们给的加班费特别的少。

而你又无法去劳动局告他们,所以很多人都选择提桶跑路,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工人越来越少的原因。

对此,三味小镇哥的看法就是:

如果你工作超过八小时,单位让你无偿加班,你可以和单位协商一下,给予加班费,如果不给你加班费,再做出其他的决定,一般单位都会给加班费的。

但是你一旦和单位选择肛的话,通过劳动局单位给你加班期间的加班费之后,那么就意味着你将无法在这个公司继续干下去。

虽然表面上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任何一个员工,因为这属于违法,但是他们会用很多办法将乙逼走,让你自己辞职这样就能省下一大笔赔偿金。

但是对于工作时间还是有不同的标准。

为什么有些当保安的两个保安一天轮流换班?一个保安一天12个小时呢?

这就远远超过了每天八小时的标准。

说到这里,就要说一下综合计算工时。

一般综合计算工时都是公司和单位向劳动部门批准的,是允许的情况下是以每个星期每月每个季度每年为计算周期。

比如,按照每月为综合计算工时,也就是说,这个月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0小时,那么就算让你连续三天加班20个小时,只要这个月没有超过150个小时,那么就是不违法,一旦超过150个小时,单位就必须将那些超过的时间给予加班费。

总结:

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身的利益,但是不得万不已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和单位闹僵,有些工作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份不可缺少的工作,一旦闹僵,就意味着他们即将要失业。

毕竟现在很多工作的朋友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哪有那么多选择,在生活面前加点班算什么?对于他们来说。

对此,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感谢各位朋友支持和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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