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汉代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
那为什么古人对犯人执行死刑要选择秋冬季节,而不选择春夏呢?古人认为,春夏两季万木葱茏,正是植物和动物生长的季节,是一切生发的季节,这个时候是不能起杀心的。而秋冬季节一片萧瑟的景象,为了顺应这个肃杀之气,古人就选择这个时候对犯人执行死刑。这个问题可以从《黄帝内经》中的东南西北方位图看出,春天是生发的,而秋天却是收敛的,春天不能有杀机,而秋天就可以有杀机。
那秋后算账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北方的农作物每年只耕作一次,所以秋后农作物收割后就有了经济收入,而在这一年中欠下的费用就可以在秋后算清了。现在北方的一些农村,农民常在一些小的经销店购买生活用品,经常到秋收后一起结算,这就称为秋后算账。秋天在五行中属于西,西代表收敛,这个时候也是收钱的时候了,也可以这样理解。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采用,直到清末。因为古代的死刑一般都在秋季,所以古书上和历史剧中都经常有“秋后问斩”这样的话。
《魏其武安侯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的名篇,作品叙述了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fen)之间的矛盾斗争,既曲折地反映了汉武帝(前140~前86)与其祖母窦太后、其母王太后之间的斗争,也深刻地反映了重黄老刑名的西汉初期,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中期过渡的复杂激烈的斗争。
虽然同是外戚贵族,但是窦婴凭借赫赫战功获得了爵位,田蚡以裙带关系平步青云,窦婴为人正直、忠于汉室、不贪钱财;田袜则善于权术、专横跋扈、贪婪骄奢。结果因汉武帝依违其间,不主公道,窦婴遭田蚡陷害。
终于在元光五年(前130年)十二月(农历)的最后一天被田蚡杀头示众干渭城,田蚡之所以急杀窦婴,是因为按当时制度,春季不宜用刑,甚至可能遇赦,这就是古代的“秋冬行刑”的制度。
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这也是依据五行学而定的,春主生长,秋主杀伐(收割收获),生杀大权之说油然产生。秋主金、主断,又代表阴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顺应着自然法测而为之。
其他网友回答: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生产、行政等无不遵循农时,按照节气进行安排。
在儒家经典《礼记·月令》中,把每年分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季冬之月”12个月的时令,进行安排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活动。
《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大致意思就是在春季时节要停止诉讼,不得刑杀;秋季时节才能开始杀戮。
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集大成者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推崇,其中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为“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按照天时施行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唐、宋、清历朝历代法津规定,刑杀一般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后来逐渐演化出死刑被分为立决和秋后处决两种,其中秋后处决相当于死刑缓期执行,给案件进一步落实留下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案的产生。
其他网友回答:前言:古时,除了谋反,忤逆这样的大罪外,大多数情况都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秋后问斩这个制度,开始于汉朝,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定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朝,行刑时间定在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后来不断的变化,一直沿用到清末时期。
一,那为何定在秋后杀人呢?
一方面是“顺应天命”,古人讲究的是阴阳五行,每一个季节都对应着自己的特点。
春主“生长、升发、条达、舒畅”;夏主“温热、上升、光明”;长夏主“生化、承载、收纳”;秋主“沉降、肃杀、收敛”;冬主“滋润、下行、寒凉、匿藏”。
我们可以看到,秋是万物消亡的季节,适合于肃杀。而古人讲究的是顺应自然,因此,大多数选择在秋后处斩。
另一方面是“起威慑作用”。我们古时,是农业大国,以农耕为主。春夏之际,农民都在忙着种地以及收割粮食,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杀人之事。
所以,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于是选择秋天这个比较闲的季节来行刑,让百姓都有机会来观看,当然,除了秋后处斩,还有秋后算账,午时三刻问斩。
二,那为何行刑选择午时三刻呢?
古时,人属阳,鬼属阴。人死后,如果有怨气,那就好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这个时间段,太阳是最旺盛的,也是阳气最盛的一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有怨气,化为恶鬼,也会被阳气所杀死。
至于秋后算账,则是,在春夏之际,百姓是最忙的,没时间关心其它事情。因此,如果两人有恩怨,那也要放到秋后再来处理。等两人都有时间了再慢慢解决。
其他网友回答:一, 古代"秋后问斩”,把处决犯人时间选择在秋后,主要依据来自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认为“天”代表“道”、“真理”、“法则”,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到了 汉朝,董仲舒将"秋后问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故"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二,"秋后问斩”起源何时?
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西汉开始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恶大恶极的罪犯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其他网友回答:这是一种中华民族自古而有的智慧体现,在远古时代多有知法犯法的事件发生,为了对犯法者产生敬畏心和羞耻观,对犯有轻罪的人关于牢房中,真心悔罪者有教无类,皆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对于罪恶滔天十恶不赦之恶人,查明原因,给预其充分的上诉状的权力,也于春主万物生长,秋丰万物皆止的孕意,有秋冬主杀之意,在古代由于地广人稀,信息传递多须传进月余,充分考滤了其中的往返时日和正大光明秋毫无犯,不草奸人命的天道大德。
其他网友回答:古代犯人一般都是“秋后处斩”,因此成了“秋后算账”这句话的来源。
古代除了罪大恶极的犯人需要立即执行外,大多情况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这是为什么呢?
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种说法是根据西汉著名的哲学家,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而决定的。
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春、夏、秋、冬;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两者相互对应,这就是“天人感应”之说的由来。
“秋”正好对应“刑”。董仲舒还认为天子应该“先德后刑”,这正对应了“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的天意。(还别说,老祖宗说的不无道理)
第二种说法是根据节气而定的。春天象征着勃勃生机,是万物孕育生长的季节。根据“天人感应”之说,此时人的阳气是最盛的时候,春天杀人往往阴魂不散。夏天是万物蓬勃生长的时候,也不适合于杀人。
到了秋天秋收以后,天气逐渐变得凉爽。此时人的阳气逐渐收敛,不是有句话叫做“秋储冬藏”吗?天气越来越寒冷,大地一片肃杀,此时正适合于处斩犯人,还有秋天蚊蝇减少,不利于疾病的传播。
另一方面就是秋天过后到了农闲时候,处斩犯人既不耽误人们干活,又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古代杀人后的传播都是靠人传人,没有现代先进的通讯设备,农闲正好利用老百姓口口相传,起到杀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符合媒体传播学的规律。所以历朝历代都选择“秋后问斩”。
文/秉烛读春秋
其他网友回答:谢谢邀请。西汉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秋冬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夏至、冬至二日禁刑,行刑时间为午时三刻。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鬼魂无处遁形。另一层含义是保护行刑人,不被冤魂厉鬼追索。 除秋后问斩,另有科举考试的秋闱。春夏乃万物生发之时,春种夏播秋收(冬藏)(二十四节气),一年的劳动成果,待秋熟后收获总结。后世又有秋后算帐一说。华夏人文先祖伏羲,仰天府地,洞悉阴阳,创制八卦,知晓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相存之妙,穷究人与自然之法则,《易经》实乃万经之首亦。
其他网友回答: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人和现代人不同,一切生活方式都要符合宗教和传统。
而古人认为,人们生活的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是神的旨意。
同时,杀人就会形成怨鬼。
古人认为,怨鬼不得超生,会缠住活人。
这就决定了,古代杀人不是乱杀。
在封建王朝时代很长一段时间,只有谋反、叛逆等特大罪行,必须立即处决。
其他的死刑犯,一律必须等到秋后,也就是秋冬季才杀人。
自然,这个制度真正定型是明清时代,嘉庆之后又曾短暂改变为随判随斩。
为什么定在秋冬季杀人?主要是要顺应天意。
古人认为,春季和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这时候杀人就是违背天意,逆天行事。
逆天行事,必然会引起天神的震怒,降下灾难。
秋冬季则是万物消亡的季节,这时候杀人则符合天意。
所以,秋后问斩制度就这么定了。
自然,在封建时代,秋后问斩还有一定的道理。
大部分中国人都是农民。春夏季节,都是农忙的时候,农民没有精力关心别的事情。
秋冬季就是农闲时间,农民们没事了,可以去观看死刑。
除了秋后问斩以外,还有午时三刻问斩。
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以后,这是一天阳光最炙热的时候,太阳就在人的头顶。
这个道理也是一样。
很多人认为执行死刑以后,犯人会变为怨鬼,留在当地。
其实就是普通人去世以后,魂魄也会暂时留在房里。
古代风俗,刚死过人的房子,老人小孩病人都是不能随便去的。
怨鬼就更可怕,会报复活人。
鬼怕阳气,所以就选择阳气最盛的午时三刻问斩。
其他网友回答:古人认为,春夏为生长季度,生机勃勃,故一般对死刑犯人应让其反思,而秋冬为收藏萧杀季度,天地使然,故让其秋后问斩,生命终结。另外,古人将春夏秋冬分别与木火金水土及阴阳五行相对应,春夏季节为阳,秋冬季节为阴,让死刑犯在为阴的季度终结生命,去了阴间灵魂才能得到摆渡。
威海链 » 古人处决犯人为什么都说秋后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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