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与传销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分享经济与传销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简单直接明确这几个本质区别。


1、传销是多级:即无限制的发展下线,而分享经济实旨就是“二级”,产品返利+分享会员返利。

2、产品终端价格:传销的产品价格虚高,而分享经济的新零售产品终端价格便宜,便宜、正品、全球跨境采购;最简单的:分享经济的新零售产品:自购省钱,创业赚钱。

3、供应链不同:分享经济具有全球供应链,而传销公司的产品绝大多数是某某企业某某品牌;

4、分享经济不限制人,自由选择。而传销限制人身自由或是选择自由;

5、分享经济没有任何发展限制,没有所谓的任务额,而传销有任务额,要求你不断的发展下线。


还有一点就是分享经济一定是共享利益,即分享给身边朋友是好的、实惠的低价的产品,而不是推荐产品和项目,赚从朋友身上返利的钱,传销的返利就是扒皮自己的朋友,而分享经济是推荐更好的,就如同朋友间介绍一件好东西一样的道理。分享经济是国家的大趋势,国家大力支持;而传销是国家大力严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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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本身不是传销,但是有些企业或者传销组织打着分享经济,共享经济的旗号做着传销的勾当。甚至某些传销直接把名字叫做“分享经济”。

分享经济的真正含义是:把社会上存在分散,闲置,海量的资源,通过平台化,协同化聚集,复用或者供需配比,实现经济价值及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滴滴顺风车就是此类模式。全国各地的顺风车司机利用滴滴平台把自己闲置的时间及车辆分享了出去,同时产生了价值又最大化的利用了资源。这样例子有很多,比如把自己闲置的民宿通过某平台短时租给旅游人群产生利润,最大化利用了闲置的房子。这样的案例不会产生无限制产生层级关系及拉人头行为。是合理的经济交易行为。

但是有些传销组织会曲解分享经济的含义。或者以“互联网+分享经济”的模式来模糊从事者或了解者的概念。实际所谓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没有问题,但是某些企业或传销组织为了谋取利益就把“互联网+分享经济”还+了“传销”的元素。也就成了“互联网+分享经济+传销”,那么这样就构成了涉嫌传销。

传销组织把分享经济直接曲解成分享给身边人,然后通过被分享的不断的无限制的再分享其它人,甚至不断产生层级不断的分享,让很多人分辨不清“分享经济”与“传销的概念”。

所以现在很多人会认为“分享经济”就是传销,实际是传销组织故意曲解让考察者从事者混淆了“分享经济”的概念。




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是通过互联网或各种信息渠道促成有益大众的交易或经济活动,而传销是一种欺骗陷井,是通过不停发展下线,使中间或顶层的人不断受益,新加入的人总是只有贡献没有收益,想要收益只能再发展下线,如此恶性循环,对社会及自身群体造成很大危害,传销就是社会的一道毒瘤,让人痛不欲生。人始终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有这种意识就会轻易识别而不会掉入陷井。谢邀,答毕。

其他网友回答:

作者:南京陆林林律师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出精准的解决方案。

谢谢邀请。

首先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出现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 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就是一种新型骗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 》的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相关传销法律规定及适用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月10日颁布《传销管理办法》

2、 1994年4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

3、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

4、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传销管理办法》

5、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6、1999年10月18日工商局《关于查禁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

7、1998年6月18日外经济部、国家工商局、国内贸易局三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8、2000年7月17日国办《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

9、2002年2月21日三部委《关于〈外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通知〉的执行问题通知》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11、《禁止传销条例》

而分享经济是:

社交分享这个是有实物商品流通的,也不用交钱,主要是通过社交圈子分享刺激消费获取奖励本质上不同。分享经济是信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宽带、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支付、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其创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使分享经济成为可能。

一、技术特征基于互联网平台。正是因为有了互联网尤其是智能终端的迅速普及,使得海量的供给方与需求方得以迅速建立联系。互联网平台并不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是将参与者连接起来,提供即时、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信用保障。离开互联网,现代意义上的分享经济将不复存在。

二、主体特征是大众参与。足够多的供方和足够多的需方共同参与是分享经济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

三、客体特征是资源要素的快速流动与高效配置。现实世界的资源是有限的,但闲置与浪费也普遍存在,如空闲的车座、房间、设备、时间等。分享经济就是要将这些海量的、分散的各类资源通过网络整合起来,让其发挥最大效用,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实现“稀缺中的富足”。

四、行为特征是权属关系的新变化。一般而言,分享经济主要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采用以租代买、以租代售等方式让渡产品或服务的部分使用权,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实践发展看,分享经济将渗透更多的领域,股权众筹等业态的出现已经涉及到所有权的分享。

五、效果特征是用户体验最佳。在信息技术的作用下,分享经济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能够以快速、便捷、低成本、多样化的方式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用户评价能够得到及时、公开、透明的反馈,推动平台与供给方努力改进服务,注重提升用户体验。

六、文化特征是“不求拥有,但求所用”。分享经济较好地满足了人性中固有的社会化交往、分享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也顺应了当前人类环保意识的觉醒。

其实说来说去最主要看,该模式是否符合法律对于传销的定义,如果符合的话,那即是打着分享经济的旗帜,也不能掩盖其传销的本质。

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个和传销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分享经济就是把闲置的私有财产或产能的短期使用权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出售,来为资产所有者获利的一种模式。

例如,网上约车,出租车司机就是分享经济的参与者,通过网约平台,司机分享了自己闲置的车和自己的空闲时间,保持了车的所有权,出售了车的短期使用权,使行人得到方便,使司机和互联网平台都获得利益,从而使汽车提高了利用率,这就是分享经济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体现。

传销其实是一种销售模式,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它的金字塔结构,构成传销必有三大要素,第一就是收取入门费,第二就是要拉人头,第三就是计算报酬以拉人头多少来算。

例如北海1040特大传销案,交6万多的入门费,层层发展下线,最后以发展人头多少来计算报酬,就是典型的传销。

分享经济是国家现在倡导的一种经济模式,而传销是国家严打的一种销售模式,千万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不要把传销当成是分享经济,也不要把分享经济当成了传销,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是指、组织或者企业,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分享闲置实物资源或认知盈余,以低于专业性组织者的边际成本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其本质是以租代买,资源的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例如,Airbnb 和Uber,由个人将自己的房间或汽车分享给有需要的人,满足更多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共享经济是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
分享经济与共享经济的区别:“分享经济”在国内更普遍的叫法是共享经济。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

组建团队

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

根据下面

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利用用户关系链,实施多级分销行为大家需要警惕

这类所谓的销售,推广,宣传等活动,在诸多的社交平台都存在一些分销行为,打着擦边球。

那么,到底什么是新的营销模式,而什么是打着旗号做着传销的勾当?其实,很多用户参与其中却仍不知。很多企业所谓的营销创新模式,也是与传销打着擦边球。

近期很多营销行为打着分享经济的旗号,实际上却

走偏了,最终变成传销。

从当今经济业态来讲,所谓“分享经济”,就是所谓直销(即传销)经济。传销包含着巨大的腐败,传销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最大腐败的温床,并比以往任何时期、任何一种经济形势的腐败,都更加巨大无比。当今社会模式中,传销所包含的腐败,是毁灭国民经济的最邪恶病毒首。

对普通百姓来讲,理解当今的“分享经济”,很简单,就是“直销”(传销)经济。

其他网友回答:

<2>在网络科技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各种新的经济模式不断涌现,分享经济做为一种以人为基础进行产品销售及推广的行为,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那么随之而来传销也以分享经济为理由纷纷登场。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区分分享经济和传销呐?



我们先说一下分享经济,在日常生活消费中,经常会遇到有些产品质量不错,价格合理,我们感到满意的时候,经常会把此类产品或商家推荐给正好有需要的人,在你的分享下商家等于收获了回头客的利润,当商家认为完全可以拿出一部分利润专门给进行分享的人给予奖励,顾客也更加愿意去主动分享,这样有人以此做为行业之后,就行成了一种经济模式,也就是分享经济。

而传销,则是建立在分享经济基础之上衍生的一种销售模式,早期所有经人口口相传的销售模式均算作是传销,但有些人利用这种低成本销售模式进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以高回报诱导人们去参与销售,后期有些干脆连产品都没有,纯粹以入钱拿返利的模式去运作,这时就真正成了现在政府不断打击、人们不断排斥的传销。

二者虽都属于消费的方式,但分享经济属于模式,进行详细区分后,把直销、保险、甚至后期的微商等这些有实体产品销售的都列为合法的销售模式。而把所有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销售,甚至以产品为幌子,拉人头多级返利,去获得非法所得的,均视为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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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实际上是通过商品价值的分割来实现价值,说白了也是通过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来产生商业价值,从而创造财富。传销本质是一个零和游戏,从始至终都是围绕本金展开,并不创造任何财富。

其他网友回答:

“分享经济”我认为“分享”就是共同享有!“经济”哪就是指人民群众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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