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穷人为了果腹偷窃一个富人的粮食,这种做法对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谢邀,一个人快要饿死了,到富人那里拿走一个馒头,只是为了活命。那么这种作法对吗?依我看这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不但正确,而且还是真理。

这就要用变证法来论述了,人是以活命为天理,这个馒头就是让人活命吃的。这个馒头别管是谁的,他都要服从活命这个天理。如果有人反对或着阻止拿到这个馒头,别管是谁,那他就是缺德和输理的。

电影《一九四二》就是,河南遭灾,饥民遍地,到处是饿死的尸骨。为了活命,人们都到地主家去吃饭,也就是吃大户。你不让吃就是失德,失理。人是以活命为本,以食为天。活命的东西就你地主那里有,你不让吃,就是你在剥夺人的生命权。你就是合理合法得的东西也不中,不让吃就抢,抢反倒成了正义的行为。那种情况下,任何理由的产生都要以活命为准则。

所以说为了活命拿走富人一个馒头,完全是正确的行为,虽然说不合法,但是合理。法律也是以维护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包括生命权),法律也要臣服于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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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法制化的问题。说的是个人、集体、国家三个层面都是怎样看问题。

一个穷人饿的要死了,然后到富人的院子里拿了一个馒头。从人道主义来说,他的行为可以得到原谅,但是并不能说他的行为就对。从个人的角度出发,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拿了别人粮食,他个人往往认为这样是正确的。但是别人不一定这样看。

但是从更大的范围也就是集体的层面来看,比如从他生活的那个村,或者那个乡。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他的行为就是偷窃。他应该征求粮食的主人的同意,才能去拿那个馒头。没有征求同意,那这种行为就是偷。如果征求了意见粮食的主人不同意,他仍然拿了,那就是抢劫。他可以征求粮食主人的意见,用自己的东西做交换,或者干脆就是借,以后偿还。或者付出劳动,比如为对方工作多长的时间来获取粮食。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偷窃或者抢别人的东西,这算怎么回事?每个人都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自己遭受了困难,就好像有了能够白拿别人东西的理由,并且还完全可能把这件事无限的放大。很多惯偷、强盗、匪徒,就是这么来的。当然,一个比较有钱的人,看到别人遇到了困难甚至是面临死亡,也完全无动于衷,不进行任何的帮助。这样的人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不合理也不符合道德,应该受到谴责。从一个集体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人也是对集体无益的,没有存在的价值。

从国家的层面来看,制定法律,维持一个完善的社会秩序。现在有一个人偷了或者抢了别人的东西,这肯定是违法的。那么可以按照法律对他进行处罚,拘留或者拘役。但是一个馒头这样大的案子,可以进行口头上的警告。对这样的弱势群体,国家的福利政策应该对他进行扶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从法律和规则的角度来说,这个人的行为肯定是违法并且破坏了规则,应该受到惩罚,也就是说他拿那个馒头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从道德和人道主义的角度说,他应该受到帮助,“馒头”应该由别人给予他。一码归一码。如果有些人,认为自己遭受了困难,就有权利去侵犯别人的利益,这就是强盗逻辑。如果有很多人都这样想的,那么集体和社会的秩序就会崩溃。人们将会生活在一个盗匪横行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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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入读小学时,每当学校下午放了学,几个小伙相约上山割草,然后晒干用来烧饭。

在那一个的年代,南方的农村普遍用柴火烧饭。况且,农村的孩子成熟早,勤劳,小小的年龄已成为家庭的劳动力。周而复始,每一天下午放了学《下雨天除外》,都拿着镰刀,扁担等工具上山割柴草。

某一天,下午放了学,小伙伴相约地上山割柴草,迈着轻快的脚步,欢唱着小调,有说有笑地行走在乡间小道上。当路过一片菜园子,看到绿油油的红薯叶,毛绒绒的小黄瓜,惹起了嘴馋。其中的一个伙伴,放下手中的工具,大步走去菜园子,顺手摘下几条黄瓜,挖了几只红薯充饥,根本顾及不到了属性偷窃行动。

按此,当时的行为,在没有得到主方允许同意下,不问自取,觉得没有教养,占有欲太强,人品值大打折扣,在任何的情况下,随意乱拿,偷窃行为都是犯法的。

//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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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生命为大!命都没有了,还需要道德来衡量吗?这是和会体系的原因,更是社会福利的不到位,更多的是金钱至上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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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穷人为了果腹偷窃一个富人的粮食,这种做法对吗?

首先谢谢邀请!

下面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人穷,不是成为偷的理由,同样是人,虽然你不能大富大贵,但是,填饱肚子还是可以能做到的吧?你若是身有残疾或其它

种种原因,来说明你不能去工作来靠自身努力去谋生(政府部门儿会给你适当照顾的)除外,不要懒惰,像寄生虫一样,谋取他人利益,难道这样做,你不感觉羞耻吗?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努力拼搏去生活而靠偷去做那些可耻的事呀!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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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饥不择食为果腹,不管是偷还是窃。如若你要不相信,去问开国各君王。
  • 其他网友回答:

    谢邀请:

    说到偷窃二字触犯法律,为了填饱肚子偷窃也是犯法,去富人家讨要还可以,富人以人道送粮捐粮情愿资助,不能偷抢诈骗,不论穷富不人道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穷有穷规富有富道。

    穷里面有天灾人祸,富人可以帮助,可以以人道捐赠粮食,使有灾有难者渡过难关。有的人无所事事,什么也不干恨天怨地,不恨自己懒散吃喝嫖赌,只恨富人有钱有粮。那富人是平空富起来的?那钱粮是大风刮来的吗?

    富人的钱粮是用汗水换来的,是难辛劳作日积月垒一分钱舍不得吃喝,用智慧用血肉之躯干来的。

    人与人不同,智商有高低能力有大小,这是不可争的事实,都是干农民:工人:企业:公司钱财也有多有少,但是只要坚持努力去干,绝对不能饿肚子,绝对生活不困难有余。不干坐吃等穿一个穷字有理,去偷去抢去怨富人,这种逻辑时不时的出现,说的头头是道歪理一套。去偷去抢富人的粮只有路一条,去劳改犯所改造改造,换换脑细泡,换换人生观。




    其他网友回答:

    无论怎么看,偷窃的做法是不对的。

    如果说一个穷人为了果腹而去偷窃一个富人家的粮食是合乎情理的话,那么一个没钱花的人去偷窃银行也就是合理合法的,实在没法讲下去!

    当然,一时为了活命,不得已而为之,是情有可原。倘若屡屡如此,那就是另一回事。

    过去曾吃大户,那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是为穷苦大众谋活路、谋活路,而现在是法制社会,穷不思变,却干这种下作勾当,那就是犯法。

    其他网友回答:

    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对,穷人凭什么偷富人的?可以用正当方法赚取,偷窃行为是可耻的。

    很多穷人认为自己穷,就用这一点来博取同情,对富人进行道德绑架,好像不帮他们就显得没有爱心。但我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别人可以努力赚钱,过得富有,你为什么不努力赚取,反而要用偷的呢?真是可耻到了极点。

    之前看过一个真实纪录片,因为经历《唐山大地震》而失去所有亲人的女生,自己也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双臂。于是她刻苦练习用脚写字、洗衣服、吃饭等,努力让脚来取代手的功能。为了生活,她找到一份网络电台播音员的工作。当脚的功能练习娴熟之后,又找了一份兼职家教的工作。她可以用脚教小朋友写字、画图,用嘴来讲解。把身体能用上的地方通通派上用场。虽然日子过得不是很富有,但是也衣食无忧。

    可反观社会上很多人,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不努力。或者工作中只要有点挫折,就怨天怨地,总找客观原因。不懂得用自己的长处去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我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偷盗行为是卑鄙可耻的。

    以上言论只代表作者个人思维见解,仅供头条问答参考使用。想了解Vlog、生活、旅游、情感、美食、音乐、社会、交通及类似…等信息,请关注我头条号。欢迎留言、评论、及转发~

    标签: 果腹 富人 偷窃 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