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连惩戒学生的权利都没有了,现在老师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家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的鼻子出血,老师说她也没办法,对方家长也叫来过了,对方家长就说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老师由于没有惩戒权,他只能做到口头批评。可是这对有些小孩是没用的。老师对我说,让我鼓励自己小孩打回去,我也这样教了。但是我觉得这是教育的悲哀。其实无缘无故打学生,或者拿学生出气这样的老师是极少数的。老师需要必要的惩戒来维护自己的威严,你们觉得学生连老师也不怕了,这是你们希望的吗?
其他网友回答:教师必须享有必要的惩戒权。我九一年工作时,教初一五个班的历史课,同时兼任四班班主任。孩子们尽管成为了初中生,但归根到底还是小孩,调皮捣蛋贪玩的本性很难改变。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我,将事业看得比什么都重,渴望着自己所教的课在全区名列前矛,我所带的四班比其他五个班(一级六个班)都强。说是事业心也好,说是虚荣心也罢,我倾尽全力付出。最早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学生走后离开教室。不但教好历史,在自习课对四班的学生还进行数学物理等课程的辅导。历时一年,五个班的历史成绩虽没有全区第一,但在三乡一处的四所中学中名列第一。在级部前十名的学生中,四班占居六席。在学生升初三无历史课的情况下,学校让我改教政治,仍带四班。中考结果是全校有九人考上中专(包分配),四班为六人。这个耀眼的成绩,与我的付出有关,更与我拥有惩戒权,合理地使用惩戒权有关。在四班,无故迟到者,在教室后站着上课。回答不出问题者,绝不允许坐下。所有制度对排名最后学生和排名第一学生一视同仁。犯错学生多时,我与他们一同接受恁罚(曾有一次,我与学生一同在厦子前淋雨)。我只教了三年,完整带完九一级就离开了学校。我的学生们,不论最后从事了什么工作,在我租房居住时,总是在大年初一这天,四五十人汇聚到我家,热闹多半天。沙发上挤着的,床上坐着的。此情此景,不光我娘高兴,邻居们也羡慕不已。后来因工作变动,逐渐地联系少了,但只要偶遇一次,我们都激动不已,保险少不了过个几天,准会接到邀请,在某个地方一聚。席间,他(她)们一口一个老师师娘地叫着,我倒觉得正常,可我媳妇总觉得不好意思。每次聚后回家,媳妇总说,你的学生真好,实心实意地对你。
其他网友回答:近日,马云又回到母校杭州师范大学,出席了2017届马云乡村教师和乡村校长结业仪式。现场,马云就教师教育惩戒权问题发表看法,他说:老师没有惩戒的权力,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是向规则低头,要向真正良好的、有价值观的素质去低头。
笔者支持马云,支持教师拥有“惩戒权”。但同时也要首先说明:惩戒不等于体罚,教师有了“惩戒权”并不是拿到了有恃无恐可随意处置学生的尚方宝剑。
网上查了一下,教师的“惩戒权”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批评权,教师有权利对学生的不当言行、不良举止进行批评和制止;
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
此外,还可视情况让家长对犯错误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视错误严重情况给予犯错误学生处分,并真实、客观记入档案;视错误严重情况给予学生停学等处理等。
必要的惩戒是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要做到对学生错误的“毫不妥协”,惩戒是纠正其成长偏失的主要措施。
目前,学校教育中教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情绪化,即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往往在不冷静、非理智的状态下对其进行体罚。这样既会对学生造成伤害,也容易激发学生家庭与教师和学校之间的矛盾。教师受到学生或其家长的殴打报复乃至教师因家长举报而受到严厉处分,这样的案例屡屡发生,根源也大多在于此。
另一种是教师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他们耳闻目睹甚至亲历上述因“管理”学生而遭受报复和主管部门惩处的案例,于是“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只管教书不管育人。他们上课时只求完成教学任务,任你学生沸反盈天;课外,不闻不问不想不看不听不说不管不顾。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这是对当前学校教育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纠偏。
我们期待早日把教师“惩戒权”写入相关法律,早日出台惩戒实施细则,真正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培养有学生的“规则意识”,让一代新人知廉耻、明是非、懂荣辱、辩善恶,刻不容缓!
其他网友回答:我作为一线老师当然知道马云这段话是有道理的。正常情况下,如果不对学生做严格的挑选,一个班总会有几个熊孩子乃至熊家长,就是这几个学生会把整个班级搞乱!如果老师没有惩戒权的话。口头说是没用的,为什么?一个班级其实就是个小社会,各类学生都有,你不能没有惩戒的最后手段和底线!如果老师有惩戒权,班级纪律会好得多,学校霸凌事件要少得多。那么老师有了惩戒权会不会没理由体罚学生?这种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不需要惩戒也不会惩戒,除非老师有病。那么哪些人会担心老师会有惩戒权?学渣或者学渣的家长!他们可不担心自己或自己的孩子会给老师及同学带来多大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同学学不到东西!老师没有惩戒权他们还可碰瓷,还可捞一笔!何乐而不为!
其他网友回答:马云再次力挺教师“惩戒权”: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向规则、素质低头!你怎么看?
惩戒权拿到现在还要讨论,实在有些悲哀。因为无论是传统的伦理道德,还是今天的现代文明,都有一个基本的思维:那就是尊师重教,尊重规则。
我很理解马云的这个看法。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则,要有一个学生的素质。教师行使惩戒权,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维护学校、课堂的规则秩序,否则这个学校就不学校了。
第一,教师是学校规则的维护者,必须尽到应有的职责,也就享有一定的权利。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需要教化,教师就是承担这个职责的。对于学生,最为主要的当然是教育,但是也不能忽视惩戒,否则自古以来的戒尺岂不成为摆设。
或许有人以为,今天再对教师唯唯诺诺,是在压制个性;但是允许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并不代表可以随意破坏课堂、学校规则秩序。
如果任由规则秩序遭遇挑战和破坏,那么学校就是严重失职,侵犯的是大多数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学校不能让“恶”牵着鼻子走。今天的惩戒权争议,其实面临的不过是一些少数人。真正大多数教师、学生、家长是讲道理的,是遵守学校规则秩序的。所以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被少数人牵着鼻子走。
可就是这些少数者,破坏力是比较强的,往往被无限放大,从而影响了整个教育秩序与规则。
我以为,关于教育,有几点值得坚持:一是不能姑息害群之马的教师;二是不能姑息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三是不能纵容胡闹不讲道理的家长;四是不能纵容不守学校纪律规则的学生。
只有如此,教师才能大大方方行使惩戒权,学校教育秩序才能有效维护。
第三,依法治教是根本之策。说一千道一万,教育还得走依法之路。今天,完全靠伦理道德来说教,已经有些乏力,唯有法治才能形成社会共识。
比如惩戒权与体罚的边界,需要严格划分开来,不能模糊不清,否则,没有哪个教师会行使惩戒权,只会麻木不仁。
比如处理校园事件,涉及到任何一方时,绝对不能搞和稀泥,必须严格依法办理。不能轻易处罚学生,也不能随意处分教师。
其他网友回答: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来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老穆翻阅了马云的演讲稿,原话是这样说的:
老师没有惩戒权,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其实不是老师要惩戒学生,是规矩要惩戒那些学生, 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要向规则低头、要向真正良好的、未来有价值观的素质去低头。关于老师惩戒权的讨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人们对此的看法可谓褒贬不一,有支持的,有反对的,也有持观望态度的。
但总体而言,大家还是支持教师拥有一定的、合理的“教育惩戒权”。
我们都知道,近日关于老师的新闻比较多,老穆就拿这些作为素材,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五莲老师用书本惩戒逃课学生一案说句实话,倘若老师合法拥有一定的惩戒权,五莲杨老师或许就不会被开除,她所带班级的优异成绩(全县中考前10名有4名在杨老师班级)或许能将她推向另一个事业巅峰。
【教育启示】教师可以拥有一定的、合理的惩戒权。
在这个案件中,老师虽然没有体罚学生,但他长期辱骂学生,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了伤害,从这一点来说,辱骂行为属于过分使用教育惩戒权。
【教育启示】教师不可滥用、胡乱使用教育惩戒权。
铜陵周老师自杀一案在这个案件中,周老师使用了合理惩戒权,但却不被家长认可,有的家长甚至当众还击,扇周老师耳光……
【教育启示】老师合理使用了教育惩戒权,可谁来保护老师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呢?
关于老师的教育惩戒权,老穆提出如下几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考虑。【1】教育惩戒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规定好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
【3】教育惩戒权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4】哪些物品可以作为教育惩戒权的工具?
【5】教育惩戒权的力度如何把握?
【6】老师使用了教育惩戒权,家长找学校或老师,老师该如何应对?
【7】倘若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又该如何有效避免?
【结束语】教育惩戒的实施,不是一个条例的出台就完事的,它需要老师会使用、敢使用;它需要学生勇于配合,不抵触而又心生敬畏;它需要家长完全配合,理解合理惩戒对孩子的教育与成长意义;它更需要学校及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
教育惩戒权在赶来的路上,你准备好了吗?
如果您觉得不错,记得关注“老穆说语文”,并点个赞哦!
其他网友回答:马云当过老师,知道老师惩戒权的重要性,我也是当过老师的人,我坚决支持马云。一些人可能是不懂,也有一些人可能是别有用心,剥夺了老师的惩戒权,如果所有的老师都不敢管学生,那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其他网友回答: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校长要求小学毕业班下午补课 为了学生的安全 不让走小路 可一位小女孩走小路离家近 被老师看到 当时这位小女孩已穿过大公路 老师在后面大声吆喝 不让走小路 这位小女孩一害怕 就从小路回跑 正巧大公路上行驶过来一辆大货车 由于事发突然 大卡车撞死了小女孩 谁之错 小女孩听老师的话 老师听校长的话 好像谁都没错 可小女孩是未成年人 面对未成年人 我们平时如果多教他们一些规矩 少一些惩戒 过马路不走回头路 这是常识 可学校没教 教师是专业技术岗 产品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 如果老师 尤其中小学老师 没有惩戒 可学生很佩服你 你就是很成功的老师 老师想要惩戒权 是对教育过程的一种消极怠工 为了这个理想 我没少得罪校长 无怨无悔 只有老师尊重生命个体 才会让社会真正尊重老师 而要想让老师去思考教育之真谛 校长制度需要改革 能不能让校长像职业经理人那样 建立校长职业证 而不是任命 我也亲眼看到一位校长是那么不尊重老师 和他发生点矛盾 校长竟打了老师两拳 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培育出尊重学生的老师 所以给老师惩戒权 把教育过程简单化 并不是一件好事
其他网友回答:播放 暂停 进入全屏 退出全屏 00:00 00:00 重播 请刷新试试
一、教育的惩罚权限于教育学生,而不是损害学生。教育惩戒是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惩罚只是一种教育方式。
二、心理学家主张惩罚权,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心理学联结派的代表斯金纳认为:行为随着其后的及时的结果变化,愉快的结果强化行为,不愉快的结果抑制行为。
三、没有对学生的惩罚权利,难于培养完整的人。培养良好的习惯否定教育惩戒,否则学生不能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不能锻炼出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教育没有对学生的惩罚权力,小孩难于成龙成鳳。
四、教育惩罚权是职业权力,没权力就没有管理。教师对学生具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为了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教师一定的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因此,教育惩戒权是一种职业权力,是权力而非权利。有权力的管理,才会有高效,才会出人才。
五、教师拥有了教育惩罚权,学生才有规则、有素质。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向规则、向法律低头、向宪法低头、向素质低头、向文明低头,棒下出孝子,棒下出进步,棒下出人才。
六、依法依规使用惩罚权力,但教育惩罚权不得滥用。教师不得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法定权利。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范围应止步于学生的正当权利。
七、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持之以恒。惩戒的规则必须提前确定地让每一个学生知晓,实施惩戒之前要给犯错误的学生足够的提醒与告诫,要给学生辩解的机会与权利。
八、照顾学生个体差异,因人而异使用惩罚权。能够使用更加轻的教育惩戒方式达到教育目的的,就尽量使用更加轻的教育惩戒方式。教育要讲究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此,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既要遵循规则的普适性又要照顾学生的个体差异。
九、冷静时教育引导学生,冷静时使用惩罚权力。教师也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欲,面对巨大压力亦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人在不冷静的时候容易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大多数的惩戒不当的教育事故都是在教师情绪失控的时候发生的。因此,在面对犯错误的学生时,当觉察到自己的情绪不正常时,教师可以先远离学生,等自己冷静下来在处理,做到无冷静不教育。
十、教师拥有教育惩罚权力,我国教育才拥有灿烂的明天。教育本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传授书本知识、应对考试只能算是授业解惑,是排在教孩子为人处世的“传道”之后的。赏识也得有是非标准,人本更指尊重人格。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并不相悖,奖惩分明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播放 暂停 进入全屏 退出全屏 00:00 00:00 重播 请刷新试试 其他网友回答:马云二十多年前当过老师,他懂那个年代的老师,小时候我也遇到过好老师,我承认那个年代还有好老师,但他没当过现在社会的老师,他不懂,他更没当过现在的学生,没当过现在普通家庭的家长,他更不懂,经济大趋势基本能看准,因为他已经有了一般人得不到的消息一般人看不懂的行情,说白了,经济还是国家在控制,当年没有把外企赶出中国马云也不会有今天,不要装你什么懂,现在老师只会向钱看,有钱什么都好说,想学可以学,想玩可以陪你玩,但是你没钱又想玩,老师就不高兴了,因为你会拖后腿,影响奖金,影响评职称,所以赶你走,欺负你,像你释放他的压力就成了老师的正常行为,现在老师你不花钱补课,他都不给你讲课,马云你懂吗?
分享到:相似文章推荐
Copy right©2006-2021惠修网hfqx.com.cn版权所有 赣州名都贸易有限公司 赣ICP备2021008248号
报修电话威海链 » 马云再次力挺教师“惩戒权”: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向规则、素质低头!你怎么看?
免责声明:本文由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