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们周末补课,不是最近几年才有的事,之所以有补课,是因为“剧场效应”的出现,是高考指挥棒在起作用。至于晚上上自习就不必深究了,高中生不上晚自习绝对是说不过去了,因为要参加高考,你不可能让高中生晚上啥也不做,吃完晚饭就睡觉吧。说到违法一事,教育界很多情况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下面我就此话题展开说说我的观点,欢迎各位师友点评并分享您的高见。
一、高中学校周末补课在人们的普遍认同下,早已成为顺理成章的“正常行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周六周末都是学生自由休息的时间,甚至再早一些时候周五仅上半天课学生就放学了。而今,为了升学,为了争名夺利,谁还在乎它“违法不违法”?于是乎,周末补课挤占了师生的时间,有些县城高中甚至一个月就让学生享有半天的空闲时间,整理内务,买点日用品,根本谈不上休息时间。
周末不再是周末,全部被安排上了补课或上正课。大家习惯了,这样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了。怕别人超车,怕自己起步晚对学生来说学习时间不够用,怕大家都“抢跑道”了,你还在“正步走”,你还在斯文文雅地练习走路。故此,高考竞争太惨烈了,形势逼着你不“抢跑”不行,逼着你不违规就落伍,逼着你违心地做极不情愿的事情。
高中学校为了升学,尽可能地延伸晚自习、周末补课、寒暑假提前开学,这绝不是老师们心甘情愿的,也绝对不是发自初心的。有哪个一线老师愿意牺牲掉本该陪家人的时间,不要命地“疯狂补课”?这件事跟任课老师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件事的元凶应该追溯到校领导,或地方教育部门。你如果下了死命令绝不能补课,谁补课处分谁,老师们借个胆也不敢啊!
老师们听谁的?不还是校长有尚方宝剑吗?他安排老师们周末都要上班,安排所有的国假要充分“浓缩”,只休息一天时间,你敢反抗,还是斗胆敢叫板上告?接下来你的后果应该很清楚吧。
这样看来,高中学校的周末补课既不是国家的明文规定,也不是老师们主动要求学校做的。跟着潮流走,顺应形势,合乎“应试常规”,自然而然,不算违法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合法化”了。谁也不会说什么,既然学校把周末当正课上,他也不会因此给你额外的补偿。
二、对周末补课有几点看法和建议。既然补课大多数人都极为反对,我们可以不补。周末不补课,家长不愿意,孩子去哪了?不还是去校外补课了吗?但问题是谁说了算?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自上而下有红头文件,严肃对待此事,凡违规操作,一律问责追查到底,会有人“顶风”补课吗?
这个事情做起来应该不难,比起改革开放前安徽小岗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那会儿要容易多了。有的人细算过,每一周学生多上一天半课,一个月就多出来六天课,一年呢就是多出来一个半月的课!就是等于多上一周课,难道一月多上一周课对学生不好吗?我们不怕学生笨,就怕没有时间。农村跟城市里不比资源,就比谁比谁更拼!一些高考复读学校,更是变本加厉,几近疯狂。这边高考刚结束,那边宣传就来了。在上课时间上更是几乎挤占所有能占的时间。哪管得了老师们休息不休息?谁还在乎学生需要不需要健康的身体?
全国各地的高考加工厂,无限扩大,办分校,办教育集团,无限制膨胀,搞掐尖教育,抢占教育资源,出现“内卷”现象,出现生源大战,这些事难道都是合理合法的吗?
高中的周末补课虽不合理,但它存在了几十年了,已然在人们功利思想的驱动下变成了“违规得有意义、违规得有理有据、违规得名正言顺”!因高考的竞争,使人们忘记了痛,忘记了苦,忘记了教育不该是急功近利的功利行为!
教育被一些人市场化,唯利是图的背后,真的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丑恶面孔”!
三、高中学校周末强迫老师补课绝对是违法的。常言说“法不责众。”这种违规补课行为已经风靡全国,你追究谁啊?再说了,即便几个教师逞口舌之快,发发牢骚又能如何?高中教师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双休日”,走进高中校园看一看,农村违规补课波及到城市,当官的不知道吗?究竟是谁侵占了教师的自由,已不言自明了吧。
如果大家都能守规矩、安分守己地干好自己的事,不抢跑,不越位,不那么功利,难道我们的教育就搞不好吗?记得我上高中的七十年代末,从来没有什么补课,人们心里也没有那么浮躁。学生考学固然要拼搏,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光,但不是非要挤占周末。
从表面上看,学生认为老师这样做完全为了他们的一生做铺垫,都为他们好;家长认为,老师一天二十四小时不休息也是应该的,也是值得的;学校认为,老师们多上课,少休息点死不了人。事实上,这就是犯罪和侵权行为!
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周末补课对老师的身心是伤害,对学生的健康也是摧残。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任何违背教育规律行为,都要最终自食其果!
高中学校周末强迫老师补课绝对是违法的。
高中学校周末强迫老师补课绝对是违法的。
高中学校周末强迫老师补课绝对是违法的。
其他网友回答: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公立学校中是严禁教师参与补课的,同样也不允许学校组织教师补课。对于题主所提出的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这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休息权。
在当下中学教育阶段,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现象也存在,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了,从笔者上高中的时候,对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违规行为查处比较严格,一般高中学校是不敢要求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这种不允许学校组织补课的规定,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校的遵守,很少有学校敢顶风违规。
其实,高中阶段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学校也是为了让学生的升学率更高一些,让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题名时的喜悦。
在一些地方,虽然学校不再组织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但是学校会要求老师在晚自习和周末时,给学生们进行实时辅导,也就是说让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辅科的教师轮流到自习课上进行辅导,这种方式既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也是给学生们及时解答疑问。
在笔者看来,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这是不符合教育部门的严格规定,同时也是对教师休息权利的不尊重,同时也可能对学生的课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对于教师轮流到课堂上给予实时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倡,绝对不能盲目要求老师到岗辅导。
其他网友回答: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意思,因为太现实了。
首先,高中时代的晚自习,或者是周末补课,都已经成习惯了。自从上个世纪读书以来,我们的高中时代,就与晚自习、周末补课紧密相连。抓住每一天,抓住每一分钟,为了迎战高考,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周末,或者是夜晚,大家都在学习、自习、做题、听课。
其次,有一个问题令人费解,那就是我们补课、自习似乎是没有专门收钱的,那么教师们的上课补助是怎么发的?难道说工资待遇里有这样的加班补助?还是通过其它的方式予以解决。反正我想,教师们不可能无偿来补课。
最后,是不是涉嫌违法?这个还真是难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就涉嫌违法。但是当目的正确,或者被严格确定之后,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违法了。因为补课、自习,是为了把升学率搞上去,是为了高考打个大胜仗。多补点课,多上点自习,根本没有什么的。
而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常常的加班也是常事,带薪休假不落实,也不会有谁去管,有的单位也是连周末没有落实,大家不都是正常着嘛,违法了又能怎么样?如果能够多少发一点加班工资,估计也没有谁真正提出什么意见。
其他网友回答:回答这个问题,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一所在国内办学的国际高中,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外籍教师(以及国外学校的教师)为何能做到拒绝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评价并不是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有较大的教育自主权,教师的专业教育事务,学校领导一般不能干涉,因为这会影响教育质量。二是学校有教师委员会,会维护教师群体的权利,对于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师委员会会代表教师维护教师的权利。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很多精力用于完成非教学事务,做自己认为并没有多大价值的事,改变这一局面,需要推进学校治理改革,简单来说,学校应该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教师评价。如果实行这样的治理,即便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不变,但学校会坚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围绕升学考试组织教学,让教师和学生都被应试所困。
其他网友回答:谢邀。
这个问题是我感到为难的一个问题,涉及教育的灰色地带。难就难在情、理、法的冲突。
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老师上晚自习和休息日补课应算作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因此,从法理上看,要判断本问题是否违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劳动合同是否有延长劳动时间的约定。如果有学校有权安排教师上晚自习或休息日加班的约定,学校不违法。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每个工作日延时不超过3小时,二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三是每月至少休息一天,四是支付相应的报酬。
2.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例如二个班英语作为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有些学校默认为早自习、晚自习都是标准工作量的内容,还有学校均将其计入绩效工资,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都以调整企业劳动关系为主的,而学校等机构都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因此劳动关系的特征并不相同,并不能完全按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学校违法。举个例子,医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抢救病人?警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出警?公务员能否拒绝节假日无薪值班?环卫工人能否拒绝凌晨两点半扫大街?职业的属性决定工作时间。
另外,从情理的角度来看。首先,学校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必须的,是符合家长与学生利益和要求的。某省曾全省取消高中补课,并为此撤了多名校长的职务,但是效果不理想,不久后又逐步恢复,高中特别是毕业年级,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其次,一个人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某种程度上就是选择了清贫与付出。作为教师不能一方面试图与学校搞等价交换,另一方面又心安理得享受职业的安稳。第三,作为其实职业没有的寒暑假,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超时工作的教师们的时间补偿。
最后,我要诚肯地告诉这位提问者或有类似想法的青年教师们。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依次为理、法、情,法不唯一标准,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尽合法,但如果合理、合情,作为学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为人,才可能获得归宿感。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很多老师早上六点半上班,晚上十一点查完寝才能回家,我并没有听说有老师告学校违法,因为他们知道,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一切都是职业要求。
其他网友回答: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应算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第36条、第41条以及第44条规定: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根据以上三条规定,很明显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学校方面给与老师一定的补贴,周末补课按加班算工资,并且老师是自愿的或者与老师协商了,这样就不是违法了。
其实高中上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的,也是符合家长和学生要求的,毕竟高中三年对于每个家庭以及学生来讲都很重要,即使学校不组织,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在校外报辅导班,
所以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
其他网友回答:高中学校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首先,对于这个问题。我不得不摘录一大段法律法规条文!
早在1995年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自愿的原则,就是说让教师上晚自习或者周六日补课是不能强制教师,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和教师工会要和老师做好协商工作。教师因为个人身体和家庭方面的种种原因不能参与补课,学校不得强制教师,不能对教师进行处罚!
第三,依法补偿劳动报酬,教师在八小时之外上晚自习和周六周日进行补课,那都属于加班儿的行为,在教师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外 ,要依法按照法律的规定给补课老师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第四,考虑到高中学校特点,上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的。高中对于学生来讲非常的重要。在现在的形势下,高中三年也许是学生人生的转折点,每个家庭对高中的学生都给予了满满的期望。家长和学生迫切希望学校能在学习上给与他们更多的帮助,这是社会,家庭和学生迫切的需求。所以适当的给学生进行补课还是可以的!
提醒学校和用人单位注意: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六周日补课,一定要在保障教师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而且每日不得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其他网友回答:对于高中上晚自习及双休日上课,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
社会上家长的态度是:希望补课不收费。
学生的态度是:既不想补课也不愿交费。
老师的态度是:补课一定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谁也不愿补。
学校的态度是:老师们双休和晚自习要下班但没有报酬和补贴。
教育局和政府部门的态度是:双休和晚自习都不上课高考质量怎么保证?
这就是当前高中教育的现状,一方面社会对教育希望很高,另一个方面教师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权被严重侵犯。
教师为了自己的一点尊严和权利而拒绝上课又被骂成唯利是图,甚至被领导威协下岗的境地,在这方面谁会替老师着想?
收费不允许,补贴又不合理,讲奉献也有个限度啊,这就是当今普通高中的现状没有谁会去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难道这个不是人民关注的问题吗?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利用周末给学生补课,这其实不是个例。但如果没出大问题,只能算是违规而不算违法吧。
多年来,各高中为了不辜负家长的期望,为了提高升学率和当地的高考排位,不得已,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有的甚至还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给学生补课。尽管老师们不愿意,但为了支持学校的工作,为了使自己的学生成绩上去,也只能牺牲休息时间,克服家庭的困难,服从安排。
因为高中不是义务教育阶段,所以与初中还是有差别的。对初中来说,各地教育部门都有明确规定,不准增加学生负担,不能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去补课 ,尤其是周末、节假日,更是严禁。这些年还不断增强了监督力度。对此,绝大多数学校都能遵守规定,不给学生补课, 一旦违规,学生和家长都可以举报。
正因为高中不属义务教育,所以,学校给学生补课,似乎已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再加上有些家长也希望学校补课,于是就成了一种惯例了。
补课可以,但学校应当多体谅老师,如果非要强迫老师给学生补课,那就有些过分了,尽管高中可以补课,但上级部门还是经常强调,各校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老师们本来工作量就大,再加上学校的许多杂务,从早到晚特别辛苦。哪个老师没有事,如果有了事非要办,那就应当急老师之所急,,积极帮助老师解决困难,怎么能强迫老师补课呢?何况是违规占用老师们的正常休息时间。
所以 学校应该关心教师,更应该给老师们松绑。强迫补课是违规的。
其他网友回答:无论是高中还是初中学校,给住校生上晚自习不违规,各校都会给老师一定的补贴,我所工作的单位是晚自习值班10元。周末补课也分两种情形,一是高三周末补课已经是常态,没有查过相关规定,但是寒暑假,即使是高三也是不允许补课的,违规。至于其他年级,有些学校只是组织住校生上自习,老师是不允许讲课的。这里我想和题主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1.题主的提问,感觉对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非常抵触,如果题主是老师,那是在为自己争取权利,不想牺牲自己的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可以理解。但是既然是老师,就应该很熟悉教育的现状,毕业班周末补课是被默许的,各个年级上组织住校生晚自习也是正常的,怎么会如此提问呢?
2.如果题主是学生,可以肯定地说,你不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你对上晚自习,周末补课深恶而痛绝之。因为无论怎么提倡素质教育,高考的指挥棒不改,学业竞争是不争的事实。你在回避竞争。
3.如果题主是家长,可以说,家长对高考竞争的激烈没有什么概念,专家说要减负,你就也跟着喊减负,至于减负对你家孩子有没有好处,是不会去深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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