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网络侮辱整个省的人,可以起诉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黄志杰(呦呦鹿鸣)挑起地域矛盾,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了,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希望依法查处制裁。中国是法治国家,不因为是网络大v就可以逍遥法外。@呦呦鹿鸣 @山东网警巡查执法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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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这种人只能以牙还牙,甚至高于十倍的报复于他,让他长记性,知道尊重别人,这种人很明显缺乏教养,可见其父母的为人,培育出这样的人才,实乃一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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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鸣??中国春节一派喜气洋洋的日子里,煽动地域仇恨,跟之前东北黑如出一辙,怀疑这货拿了美国CIA的公知奖金不为过吧!!这话你去年春节疫情期间你怎么不说???还呦呦鹿鸣呢,我看他是嗷嗷狗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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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案例,好像是2000年的时候深圳龙岗某个派出所挂了个横幅,其实内容是没什么问题但是想多点就会感觉有点歧视了河南人,后面有个河南人起诉了这个派出所,要求赔偿人名币一元并且登报道歉,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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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顶起!这是挑起民族分裂和地区仇恨,是间谍行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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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络平台,审查不严,对没有是非观念的平台一并起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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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起诉他,诽谤罪,敢侮辱山东人,胆子不小。自古以来,山东人的口碑不是吹的,尤其是山东兵扬名天下。不知哪里冒出一个无脑的家伙,竟然因为礼仪问题,侮辱山东人,孰可忍孰不可能忍,千万别来他来我们山东的地界,别脏了齐鲁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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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但看小字说明,就有点问题。

呦呦鹿鸣在网上发表一篇文章,被认为侮辱了整个山东省,那么我们就要详细分析一下。

一,呦呦鹿鸣在文章中说:山东人在过年时采取跪拜的形式。

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那么呦呦鹿鸣涉嫌造谣,可以起诉他。因为很多网友说,那只是个别地区的习俗,不能代表整个山东。因此以此起诉,可以成功。

二,呦呦鹿鸣说:过年中的跪拜形式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如果正确,那就说明,他造谣整个山东省在过年时,用“跪拜”搞历史倒退。这显然是一种侮辱,同样应该起诉。

那么如果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呢?这就比较麻烦了。如很多人所说,“跪拜”是中华文明礼仪的体现,是孝道的最好体现方式。那这么好的礼仪,就应该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而不应该只局限于个别地区。也就是说,过年中大多数的山东人乃至全国人民不跪拜是错误的。如果这样讲,呦呦鹿鸣的这篇文章就不是对某一个地区的侮辱,而是对弘扬中华传统文明的一种鞭策和鼓励。

那么呦呦鹿鸣到底是对还是错呢?

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懂跪拜这一形式到底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

个人观点:如果是个别地区一直遵守的习俗,无可厚非。但如果认为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向全国推广施行,那可以肯定的说,就是一种历史倒退!

跪拜礼在中国施行千年,是一种传统礼仪,不假。问题是这样一种传统礼仪,在现代的中国是否还要继续保留?我看无此必要。

因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有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制度。我们的核心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这一新的思想体系下,就必然有我们新的礼仪规范制度。

礼仪,自古以来就不是一种简单的形式,而是一种社会思想和制度的表现。如果今天的人们采取古代的礼仪,那不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是什么?

今天,我们提倡弘扬传统文化,这没有错。但必须明确指出,传统文化中,精华与糟粕并存。我们向来主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决不允许一些人打着“国学”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搞历史的倒退。

前几天,好像在《人民日报》的客户端上有一篇文章《春节嘲讽山东人是一种文化堕落》,于是有人兴高采烈地说,《人民日报》都表态了。

那篇文章我看了,从写作的水平都表达的观点,我绝不相信那是一篇《人民日报》的时评文章。

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正确看待这样一场争论。如果有人要起诉,也是好事儿。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正确的观点是不怕见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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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诋毁个省名义,名誉,文明礼节,内里,诋毁是国家精神文明,诋毁中国礼仪之邦传统民族风俗文化,,必向国人公开赔礼道谦,,反之,按诽谤国家民俗文化罪,诽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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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黑压压一片的人跪倒在地的场面,作为山东人的我没见过,我看了感觉很不适应,说那是陋习,我赞同!

所以你说他侮辱整个山东人我不赞同,你们代表不了整个山东。

标签: 侮辱 起诉 呦呦 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