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露被抓活该吗?

01-30发布在栏目【经验】 已阅0

女人都认为自己谈恋爱吃亏了,然后总想得到青春补偿。实际上,男人的青春也是青春,男女平等。大家同居说不准是谁先提出的,互相享受,是一种你情我愿的生活方式。就连有妇之夫去和别的男人通奸,现在国家的法律都不判有罪。

男女谈恋爱,不要把世俗社会的偏见认为女人吃亏,男人要补偿当做法律。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责任。

双方无论男女给钱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认为不给我钱用,不给我补偿,我就败坏你的名声,放到网上去,这就犯法了,变成了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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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判错一个坏人。

如果触犯法律,就没有活该一说,脚上的泡,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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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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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觉得谁活该,就是觉得挺惋惜的,都是有才华的人,为什么会闹到这个地步,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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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想过没有,为什么八九年都不结婚?前车之鉴还少吗?王思聪也一样不结婚?现在不婚已经是有钱男人的标配,刘强东也是做好万全之策才结婚的,现在结果对于他们来说风险实在太大。原因也很简单,你这种人太多,他们不敢结婚。就跟很多公司不敢招拳师上班一样,啥便宜都想占有,动不动就是我的青春被白嫖,男人的青春不是青春吗?而且法律根本不承认所谓的青春补偿,你自愿让人家睡,就不要乱比比,如果你想要更多,对不起免费的牢饭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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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的不就是欺负人家姑娘没本结婚证,9年的无悔青春,9年的相识于微!否则和李女士一样,把你们锤得如烂泥一样求饶。

以后女性都要无情才能护己周全呀!霍世美你太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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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青春与付岀换来牢狱之灾!认错遗传性烂渣本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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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法律是保护感情的,感情上没有谁亏不亏一说,法律男女一视同仁,在一起好好珍惜,不喜欢了,就好聚好散,付出的就当是经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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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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